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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保姆误将 19 万婚戒当垃圾扔掉?假设找不回来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第1页

  

user avatar   li-zhi-lun-3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库里南钻石原石被发现后,送到当时琢磨钻石最权威的城市进行加工,加工费8万英镑。钻石总价才15万英镑,为什么加工费这么高昂呢?因为原石太大,内有裂隙和晶体本身的应力,加工不到位一不小心就会碎成一堆不值钱的碎钻。

最终决定,由欧洲最优秀的珠宝加工艺人约瑟夫·阿斯凯加工。在正式切割前,阿斯凯对它的晶体结构进行了长达6个月的观察。经过周密的设计,以及无数次对玻璃和蜡造模型的模拟切割后,反复研究了几个月要怎么动手切它,最后看准了位置。

经过几天休息之后, 1908年2月10日,他和助手来到专门的工作室中,将库利南放在一个大钳子里紧紧钳住,然后将一根特制的钢楔放在它上面预先磨出的槽中。他用一根沉重的棍子敲击钢楔,“啪”的一声,库利南纹丝不动,钢楔却断了。在拿命梭哈的气氛下,他放上了第二根钢楔。再使劲地敲击一下,这一次,库利南完全按照预定计划裂为两半。

由于过分激动,阿斯凯人当场晕了过去,过了好久才醒过来,在这之后又胆战心惊的做了几次“手术”,才把它切割完,最终制作了2颗大的,7颗中型和96颗小钻石,全部都晶莹透亮,纯净无比。


一钎子8万镑,才有人肯来一钎子,

没人为了百来块钱干掉脑袋的事啊。


user avatar   linjian03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是被 @流浪的蛤蟆 老师的回答炸出来的,两位法律答主,一位认为要赔,另一位认为不要赔,蛤大觉得,要么有一位律师水平太差,要么我国法律太乱。

我看一下,大致是 @多伦多豪 认为需要赔偿, @明·涛 认为不需要赔偿,然后我觉得两位水平都不差,我国法律规定也不乱,问题在于,这个案件并不是“简单的民事案子”,细节上还是比较复杂的。

我看了本提问下其他法律答主的回答,其实依据的法条都是一样的,基本上都是根据《侵权责任法》,根据该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几位答主的分歧在于,保姆把戒指丢掉,这个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认为应当赔偿的答主,认为保姆存在过错。认为不应当赔偿的答主,认为保姆不存在过错。

@多伦多豪 认为本案是一般的侵权案件,没有特别考虑“过错”问题。

戒指为主人所占有,主人可主张基于占有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保姆进行民事赔偿;或者,直接依据财产权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第七@饶磊律师 在本案中考虑注意义务,认为保姆违反了注意义务,应当赔偿。

本案中,尽职的保姆应当在收拾桌面时善尽管理责任,区分是否是应当丢弃的物品。并且根据正常社会观念,戒指和纸团、垃圾都具有明显的区分性。所以应当认定保姆具有过错,如果在戒指没找回来的情况下,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夏天 认为保姆的注意义务,应当和其劳动报酬相适应,进而认为保姆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

什么叫合理预见义务,我干这活儿知道这活儿什么风险,我有这专业技术能预见到有什么风险。相应的,你得为我的专业技术多付钱。
卡卡西以为是个B级任务,带着仨10岁小孩屁颠屁颠出门了,然后就遇到了再不斩,卡卡西有句mmp想讲。
搁这儿,哪个人能预见到餐巾纸里搁一个19万的钻戒?

@明·涛 认为本案还应当考虑雇主的责任

戒指属于个人的私人物品,应该在不使用的时候存放在自己习惯或知晓的位置。至于19万的婚戒,雇主理应更好的进行保管和注意义务,进行妥善的放置。并且戒指属于小型物品,在杂乱无章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疏忽无法注意的情形,并且正常人不会将如此贵重的物品放置在餐桌上并且和杂物混淆一起,本身存在重大过失。

在实践当中,本案需要考虑的事实问题更多:

保姆是自己找的,还是保洁公司指派的?

保姆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吗?

保洁行业有具体的行业规范吗?

如果有,规范里有关于对于餐巾纸应当打开来查看的相关规定吗?

戒指有多大?

纸巾有多厚?

为什么主人家要用纸巾把戒指包裹起来?

主人家收入如何?

这位保姆是住家保姆还是偶尔来一次?

保姆的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

上面任何一个问题,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而这些问题恰恰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事实问题,并且这些事实问题,在这个题目的回答中并没有体现,基本上全靠大家假设,依据相同的法条,基于不同的假设,当然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跟水平没有关系,也不是法律条文问题,就是纯粹的信息是否充分的问题。

整体而言,就这个案件,我更加倾向于支持 @明·涛 律师的论证过程,但最终的结果依然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有很大的关系,完全赔偿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让保姆或者保洁公司承担10%~50%的赔偿责任,或者根据公平原则,认定不需要赔偿,但是要承担10%的补偿,是很有可能的。


user avatar   yoizy 网友的相关建议: 
      

工作报酬和工作风险它就得是相对应的。

修法拉利的和修众泰的手工费一样吗?

故宫里擦花瓶和家里擦花瓶一个价吗?

开飞机和开出租工资能一样吗?

放这个案子里,这家人雇人的时候,就得说清楚了,“我有把十几万的东西随手和垃圾搁一起的习惯,扔垃圾的时候得挨个检查”。

那么保姆的答复也很容易就能想到了,要不然是这活儿我老眼昏花干不了,要不然是这活儿技术含量太复杂得加钱。

换了你,上班给你配一张氧化锆世奇限定的镶氧化锆水晶桌子,离职的时候数氧化锆石头掉了多少,掉一颗赔十万,开你一万一月的工资,这工作你敢接?

脑子正常点的都不会干。

什么叫合理预见义务,我干这活儿知道这活儿什么风险,我有这专业技术能预见到有什么风险。相应的,你得为我的专业技术多付钱。

卡卡西以为是个B级任务,带着仨10岁小孩屁颠屁颠出门了,然后就遇到了再不斩,卡卡西有句mmp想讲。

搁这儿,哪个人能预见到餐巾纸里搁一个19万的钻戒?

是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才能让一个人说出保姆有注意餐巾纸里有钻戒的义务?

觉得保姆没钱掏律师费所以屁股先歪到19万那边去了是吧?



流浪的蛤蟆亲自下场炸鱼了,提的观点也很有网文范儿:法律条文就要尽可能细致。

我帮他举个例子,割喉,割多深判多久,毫米数和天数一一对应。

这样刑法典连载十年破千万字指日可待。


————————

蛤蟆炸鱼后续:

好好好你说的都对~

未遂既遂一个罪名,这一定是法律的bug

说起来,上个月刚看法律适用里一篇研究“一个持续行为既遂未遂部分并存且分别成立不同罪名在判罚时的量刑规则”

不会是蛤蟆本尊写的吧(ㅍ_ㅍ)

有时候你觉得他在第三层,其实他在第五层也不一定呢





———————————

是我疏忽了,还有一个第十层:论证割喉是结果而非行为,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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