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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灵璧渔沟中学事件」网传围殴视频系恶意嫁接、嫌犯与学校校长无亲属关系,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第1页

           

user avatar   nsync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当代网友热血是真的扛造,沸腾了这么多次脸挨完揍还不长记性,还要继续热血沸腾。

不信警方通报信微博抖音知乎断案?笑话。


user avatar   yu-gong-you-zi-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首先,校园霸凌只是一个常规的概念,也就是说,即使对方进行了校园霸凌,最后也是仍然由法律定罪,而无法用校园霸凌的概念增加其罪行。

其次,通告里有一个最大的问题:这6人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定位?为什么受害者在明知对方有7人的情况下,仍然要进入207寝室与受害者互殴?这个问题没解决,那么群众意见必然产生分歧。

我的建议是,死者已矣,死者不会说话,所以最重要的是就本案引申出校园安全的一些潜在问题和校园霸凌的预防措施。

当然结论仍然不变,在 校园霸凌 里,正当防卫仍然必须放宽标准,鼓励受害者防卫。

或者说,受害者绝对不能出现“忍一忍就过去了”这种致命的错误,导致受害者在零和博弈中往往处于下风,最后必然成为输家。

我们可以引入零和博弈的概念:

零和博弈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属非合作博弈。零和博弈表示所有博弈方的利益之和为零或一个常数,即一方有收入,其他方必有所失。在零和博弈中,博弈各方是绝对不合作的

所以道理很简单,总利益是有限的,你不抢对方,对方就会抢你。这个时候绝对要勇敢防卫,而不是放任自己的利益被蚕食。

那么代入到校园霸凌的模型里,其实本质上是一样的。

霸凌者以霸凌受害者为乐,受害者所产生的恐惧、厌恶等负面情绪,往往会转化成霸凌者的正面情绪。同样的道理,如果受害者能够勇敢还击,那么霸凌者的正面情绪就会转化成负面情绪。在此之中,霸凌者与受害者几乎不存在合作关系,因此可以初步认定为零和博弈。所以霸凌者在霸凌时,常常会对受害者造成重大损伤,甚至导致受害者死亡。

所以更要从法律等角度鼓励校园霸凌里的受害者勇敢还击。

9月3日最高法发布正当防卫认定新规,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在新规里,其实已经对正当防卫做出了总体上的定义:

与此同时,也发布了七个典型案例以供参考:

这也是法律存在的重要意义之一——保护弱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还是简单说说吧,事实上即使在本案里出现造谣行为,只要“受害者在徐某的击打下死亡”,而另外6人扮演的角色又没查清,那么必然会在此基础上对校园霸凌引申出如何缓解校园霸凌的问题,也会引发群众之间的分歧。

说到底,天下苦校园霸凌久矣。


user avatar   fu-chou-zhe-16-4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诸君可以去我的评论区看看什么叫做带节奏,啧啧,评论的质问和我的回答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用AI带节奏是吧?

—————原回答—————

其实你们可以关注一下那些每次这种事情一发生就跳的特别欢快的人,在一切还是迷雾的时候就义愤填膺的表示自己已经知道真相并且阴阳怪气的人。

尤其是每次事件还未水落石出之际,就开始挖苦讽刺,恨不得把这件事和所有事情联系到一起的人。

这些人我不说具体谁,你们脑子里面也应该有名单才是。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这样做,为什么还能有人孜孜不倦的点赞同?

评论区看来有人看不懂人话:

我骂的是什么人?是那些每次出事就大喊药丸的人,是每次出事就能把这件事和八百里外毫无联系的事情(比如俄乌战争)扯一块谈论的人,是信誓旦旦真相就是我了解的这样,和我了解真相有任何出入都是官方撒谎的人。

怎么,你们觉得这三类人有哪类该理所当然存在么?还是说你们就是这三类中的一类人,并且被我骂疼了?


user avatar   ke-kou-ke-le-98-44 网友的相关建议: 
      

相信官方的通报。

当然,也蹲一个后续,毕竟对于学校的调查,未成年人较多有时候第一时间并不能获取到全部真实有效的信息。这个事情发酵到这个程度,我相信一定会秉公办理。

关于案件本身,我觉得通报已经说的很清楚。

校长被停职也能理解,很多学校出现校园霸凌确实有管理的问题,老师和校领导平时也可能有失察的责任,特别是长期出现霸凌的那种学校更是如此。

关于恶意嫁接视频和谣传嫌犯与学校校长有亲属关系的造谣者,个人认为一定要从严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因为这种混淆视听会严重的干扰司法调查的进程,也会影响舆论的偏向从而影响公正性。如果论据是对的,舆论发酵没问题;如果论据是错的,反倒让犯错方利用去反击。

关于责任的认定,我在抖音看到李叔凡律师进行了科普。

学校有无责任? https://www.zhihu.com/video/1494620598769233920

根据通报,犯罪嫌疑人已经年满14周岁,关于不同年龄段的刑事责任划分。

李叔凡律师提到:

16岁以上毫无疑问,承担刑事责任。在14—16周岁之间,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便犯罪嫌疑人不满14周岁,最新的法律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周岁,如果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死亡的。经过最高检批准,依然会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学校的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user avatar   da-jiang-jun-50-6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赵本山:这啥话,你还不知道我强项,还叫我大忽悠呢。我能把正的忽悠邪了,能把奸人忽悠苶了,小两口过的挺好,我给他忽悠分别了。今天卖拐,一双好腿我能给他忽悠瘸了!




user avatar   cheng-feng-po-lang-de-ye-y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是不太懂为什么现在官方什么事都要去回应。

有必要吗?

大部分网民,尤其是中青年网民,脑瓜子都不太好。天天回应这帮人的言论有意义吗?

我知道有人要跳出来反驳,认为我是在污蔑谩骂。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根据我国官方公布的网络诈骗的数据。被诈骗人群里,20-29岁占比41%,30-39岁占比20%,40-49岁的占比13%。而50岁以上的只占比8%。

而在总体网民里数据里,20-49岁年龄段的占比有50%几,而50岁以上占比近30%。

是不是跟很多人认知不一样。你觉得诈骗都是骗老人,其实被骗的绝大多数都是中青年。

事实上绝大多数中青年网民脑瓜子确实不太聪明,而恰恰又是这帮人最喜欢在互联网上发表意见。

所以,真没必要回应。这不叫舆论,这叫傻论。


user avatar   qiu-ming-shan-lao-si-ji-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这件事一定是美国在背后搞的鬼。

请美国立刻出来自证清白。

否则美国就是心里有鬼,敢做不敢当。


这篇回答是晚上八点发的。

但是现在凌晨一点,依然没等到美国的澄清通告。

所以这完全是美国的责任实锤了


user avatar   zhang-liu-ming-6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中学时期最害怕听到的,就是下课去厕所(后山)。那是一个施暴者的盛宴,围观者的笑料。而最可怕的现实是,所有人都会嘲笑被施暴者。

那里仿佛是一个决斗场,被施暴者被带到了那里,被一群人围观下,看你的表现,到底是被一个人打还是一群人打。

这个斗兽场,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但是却无人禁止,存在了我整个中学生涯,甚至我都被要求到厕所和人单挑。开始是两巴掌,然后是十数人围着踢,踹,拳击。我叫来保护我那几位同学,跟他们认识,他们不断地谈判,但是并不阻止他们打我,有几位看到那个下手重的就会把他们拉开,最后在一个高大同学的保护下离开,其余同学留下谈判,说到此为止,不再打我。

我也曾和他一样,距离死亡如此之近。


user avatar   bu-xiang-zai-bei-jin-y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近几年真是进步太多了。。。

多年前,高中里校园暴力,死人,并不是什么稀奇事,死了就死了,一点波澜都不会有。

大概是,06年,我所在城市一所高中,打群架,9打13,9个的一方持械,打完死三个,重伤好几个。

其实校园暴力,没什么好说的。

也基本没那么多内情,故事。

有时候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动手都是很正常的,

学生打架无所顾忌,直接打死对方也并不是什么超出想象之外的事。

完完全全的丛林

老师什么的在里面也干涉能力并没有社会上人想象中那么强。

因为老师所有的干涉手段对施暴者都没什么威胁性。

真正能对校园暴力具体干涉的是学生中最狠的那个。

但学生里最有话语权的人,通常不会多话。顶多看个热闹。

校园暴力,校园暴力。。。。

很难根治,因为暴力手段不仅限于直接物理手段,其他方式也很多。


user avatar   liu-zi-lin-5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在昨天的回答里已经说了,案发是3月31日23时,警方出第一份通报的时间是4月2日15时,这中间的时间一共不到40个小时,也就是警方的调查取证时间满打满算就这么多。第一份通告用词模棱两可,细节不清是因为压根没调查清楚,比如“肢体冲突”一词,什么程度的冲突?不知道,那就暂且用“肢体冲突”吧,后续调查清楚再补上就行了。那为什么这么着急出通告呢?因为舆论压不住了,各类自媒体都在疯传“保卫国家15年,却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这个标题很致命,因为群众对解放军的感情是实打实的。

我昨天在答案里说了,就是等,人命关天,警方走流程立案,成立专案组需要时间。县委县政府成立调查组也需要时间,通报里已经说了是由政法、公安、纪检、检察、教体多部门组成的,协调多部门开会研判制定方案也需要时间。且到这一步,已经不是公安一个部门想压就能压下去的,真有黑幕,那么这个幕后的人物需要在2天内打通公安、纪检、检察等部门的关系。

调查取证需要大量时间,咱就说调取监控这一个简单的流程,需要办案警官持警官证和单位盖章证明,且调取的不是案发前后一两个小时的视频,很可能连这周的视频都调出来,然后前前后后反复观看分析人物关系之类的。

本来新媒体的作用是让真正遇到司法不公且投诉无门的人更方便用舆论倒逼办案机关重新调查的,但是现在新媒体的作用是什么?出事要求马上就解决,刑事案件恨不得1天就得破案出报告处理嫌疑人,否则就是有黑幕。

我的观点,还是等,目前安徽省第十巡视组已经下沉灵璧,真相肯定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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