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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小车在路口遇到红灯停下,但阻挡了救护车75秒,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这一事件?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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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阅读须知:

1)本文详细分析本次事件始末,旨在说明问题根源,提出可能改进方法;字数较多,请谨慎阅读。

2)本文提出改进意见的初衷,是为了给读者一些启发,也为了今后人们在遇到类似事件时能够更好、更安全地让行。如您执意认为此举乃是为拒绝让行者寻找托词,或者坚持认为本文即代表了我拒不让行的立场,那么请您直接向左划走,谢谢合作。

3)本文的论述中心为“安全”二字,所以请不要拿“老司机都该知道如何打个方向让行”之类的话杠我。一来这样做并不安全,对大多数人并不具有普适教育意义;二来我就是老司机,不需要您来教我应该如何让行,谢谢合作。

4)如评论中出现以上所述情况,兼有用词不友善、态度不尊重、恶意揣测等之一者,一律删除评论并拉黑。大家时间都很宝贵,有杠我的时间,真不如多读一些书多做一些题来得实在。


以下正文:

很多答主直接甩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认为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依法让行紧急车辆。我认为仅止步于此的讨论是不够深刻、不够完整的。而《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本身是有瑕疵的(下文会详细说明)。

因为白色轿车司机不是不知道应当让行紧急车辆。问题的关键是:怎么让?


在视频的一开始,救护车前方行驶的白车明显想要向右变道,但是遭到了右车道白色SUV的拒绝。

而在视频第3-4秒的时候,事实上白车已经有了短暂的向右变道的时间和空间,但是不知什么原因ta并没有这样做。

最后左道白车彻底失去变道机会,并被红灯拦下。

也就是说,“小车阻挡救护车75秒”这一事件其实是从视频第10秒才开始的。而在这之前,小车是有机会完成变道,把左道完全让出给救护车的。

即便在被红灯拦下后的前几秒(视频第19-22秒),由于东侧车流(假设以救护车行驶方向为正北)左转,白色轿车仍有机会跨过右车道(也就是跨过公交车)安全右转,向东行驶。

综上,白色轿车一共错失了三次避让救护车的机会(两次是遇到红灯之前,一次是红灯拦下之后)。


但在白色轿车驾驶员的眼里,要把握住这三次机会并不轻松,每一次其实都相当于一次艰难的抉择:

第一次:一开始在左车道正常行驶,眼见后方救护车鸣笛逼近,自然本能地想要向右侧避让,无奈又发现右车道白色SUV并未减速,仍死死紧跟公交车,根本不想让自己加塞。白色轿车司机必须要在「待在左车道继续阻挡救护车」与「加塞失败发生剐蹭的后果」之间做一次选择。

第二次:右道白色SUV身后已空出身位(视频中无法断定后面是否有车快速逼近,假设没有),但此时向右变道可能需要略微减速以确保更大的安全距离;但救护车鸣笛逼近,此时作出减速的决定本身就是违背本能的。另一方面,白轿车司机很明显地看到前方红灯,因此也会预判到公交车会在短时间内减速。白色轿车司机必须要在「待在左车道继续阻挡救护车」与「变道不及,追尾白色SUV的风险」之间做一次选择。

第三次:白色轿车已经被红灯拦下,东侧往西方向车流为直行、左转绿灯,白车司机此时只要确保由西向东没有直行车辆(或趁着东侧车辆左转往南的当口),即可跨过整个右车道右转。但显然这样做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可能要扣分罚款。白色轿车司机必须要在「待在左车道继续阻挡救护车」与「交通违规扣分罚款」之间做一次选择。

所以你看,旁人看来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当事人却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很短的时间内作出那么多次抉择。


其实紧急车辆被阻挡这样的事例已经屡见不鲜,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并非大家开车没有避让这些紧急车辆的意识,而是当实际情况发生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让,怎么安全地让。

总不能要求说:救护车里都是命悬一线的病人,而你只要冒一点刮蹭、追尾的风险,所以你理亏,你必须得无条件让出来!

行车安全从来都无小事;人命也无贵贱之分。

在讨论让不让之前,一定要先讨论这个问题的关键点:

一套安全避让紧急车辆的简单操作方法


以此例为例,解决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立足点,就是让白色轿车司机不用做那么多次艰难选择。

既然为救护车让出路权是正确而迫切的,那么ta应该很自然很容易地就能做到这件事。

试想,如果当白色轿车司机发现后方救护车鸣笛逼近的时候,右侧并没有公交车也没有白色SUV,那么ta是否会很舒服地向右变道避让?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很遗憾,公交车和白色SUV不可能凭空消失。

那么如果右侧的公交车和白色SUV是静止不动的呢?

那样问题也简单了,白色轿车可以很舒服地超过公交车向右边并道,让出左道。

于是我们就有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让紧急车辆鸣笛逼近时,普通车辆必须都驶入道路最右侧并停车,直到紧急车辆安全驶离。

这不是我臆想出来的,它明确地写在美国各州的机动车驾驶守则(driver handbook)里。以德克萨斯州为例,驾驶守则中第四章“路权”中关于紧急车辆这样写道[1]

Yield Right-of-Way to Emergency Vehicles
You must yield the right-of-way to police cars, fire trucks, ambulances, and other emergency vehicles sounding a siren, bell, or flashing red light. If traffic allows, pull to the right edge of the road and stop. If you are unable to pull over to the right, slow down and leave a clear path for the emergency vehicle.
为紧急车辆让出路权
你必须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其它正在鸣笛或闪着红灯的紧急车辆让出路权。如果交通情况允许,驶入道路最右边并停车。如果你不能在右边停车,减速并为紧急车辆让出通道。

加州的driver handbook也有类似的规定[2]

所以在美国碰到救护车从后面鸣笛逼近,大家都很清楚地知道该怎么做。这就好像你知道左转要驶入左转车道那样地自然。

如果这个视频第一秒钟的场景发生在美国,那么处于右车道的公交车和白色SUV会很快地减速停车,左车道的白色轿车会超过公交车后也并入右车道,并减速停车。救护车安全驶离现场。

就这么简单。

这就是标准答案,没有之一。


好,现在我们再来讨论被红灯拦下的情形。

也许有细心的朋友发现了在加州版的驾驶守则中还规定:不要在十字路口停车!如果你此时就在十字路口,一定要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再靠右停车!

其中“安全”两字非常重要,是前提!

十字路口什么样才会是安全的呢?当然是左右没有车流通过,且对面没有车辆左转的时候。

再看视频中白色轿车所面对的情况:此时东西侧的车流可谓川流不息,还有东侧左转向南行驶的车辆。所以在此种情况下,ta没有办法安全地通过十字路口。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白色轿车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在路口等待,直到ta有机会向右侧变道(比如公交车右转空出位置,且后面白色SUV不凑上来)或东西侧不再有车辆通过(己方绿灯,两侧红灯时)。

否则,冒险闯过红灯就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

所以说,要讨论「白车是否应该无条件避让救护车」这个问题,事实上等同于要回答下面这个问题:

紧急车辆的路权是否能够凌驾于其他车辆的安全之上?

你觉得能吗?

当然不能



好,现在我们来看许多答主所引用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是这样表述的: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条规定的疏漏之处在于,它没有规定其他车辆和行人在履行避让义务的同时,也应当享有确保安全的权利。这实际上就默许了:紧急车辆的路权要高于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而这次白色轿车司机因为红灯没有避让救护车被扣分罚款,实际上就默认了:今后其他车辆即便是冒着事故风险,也要为紧急车辆让出路权。

这显然是很荒谬的。

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更为科学严谨的表述应为: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让行。

一个标点、几个字之差,含义大不一样,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大不相同。


本来这个问题到这里就已经说完了。但是既然题目中提到“被红灯拦下”,我就针对交通信号灯再多说几句。

前面提到,既然为紧急车辆让出路权是正确而迫切的,那么法律规定所达到的效果,应该是要保证大家能很自然很容易地做到这件事。

在本例中,其实还有一个更简单粗暴的方法:优先控制交通信号灯,当救护车迫近十字路口时,让救护车行驶方向(南北向)的交通信号灯提前结束红灯,变成绿灯;东西向的信号灯提前结束绿灯,转为黄灯并变成红灯。

这样一来,白色轿车司机就不用面临「阻挡救护车」和「冒险闯红灯」的两难选择,救护车司机也不必冒着闯红灯的风险才能获取路权。

同样,这也不是我臆想出来的黑科技,这叫交通信号抢占系统[3]

Traffic signal preemption (also called traffic signal prioritization) is a type of system that allows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raffic lights to be preempted. The most common use of these systems is to manipulate traffic signals in the path of an emergency vehicle, halting conflicting traffic and allowing the emergency vehicle right-of-way, to help reduce response times and enhance traffic safety.
交通信号抢占(也叫交通信号优先)是一种允许正常运行的交通信号灯被抢占的系统。该系统最常见的用途就是通过控制交通信号,让冲突方向的车辆停止,让紧急车辆获得路权,以减少响应时间,提高安全性。

有了这个系统,有时候你开车到十字路口,明明刚刚才变成绿灯,但才绿了两三秒就变成黄灯红灯,你就明白了这是两侧会有紧急车辆通过十字路口,这时候千万不能去抢黄灯。而有时候你正好没赶上绿灯,懊恼地在路口等着红灯时,后面驶来的紧急车辆会立马让红灯变成绿灯。

这个效果让我想到了我国第一部儿童科幻片《霹雳贝贝》中,贝贝有着随意改变交通信号灯的超能力

当然,交通信号抢占系统的设计和应用绝非如此简单,其中涉及信号传导、优化和车路协同统筹规划等复杂问题。因此,它也被认为是未来智能交通领域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甭管怎么智能,最根本最首要的目的都只有一个:

安全



.

参考

  1. ^Texas driver handbook https://www.dps.texas.gov/internetforms/forms/dl-7.pdf
  2. ^California driver handBook https://www.dmv.ca.gov/portal/uploads/2020/06/dl600.pdf
  3. ^交通信号抢占系统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affic_signal_preemption

user avatar   shi-du-qiang-8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觉得让行这个事情是时候政府重新考虑规划了

不管是行人让行,还是给救护车让行

现在都面临着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互相冲击的问题了

往往开车的司机被这两个让行的标准搞得天怒人怨

而偏偏交警部门却拿道德二字来绑架司机

首先说给救护车让行

该不该让,那是肯定要让行的,但是各个路口过于发达的摄像系统和严苛的处罚系统,只能让驾驶员敢怒不敢言。甚至于还有利用救护车让行,跟在救护车后面蹭便宜的出租车我也不是一次两次遇到了,要么你就立法立规,好好开发一下自己的复议系统。别让个行还得跑到交警队取号排队复议的。也别拿欧美的标准来要求。美国路口没那么多摄像头,人家让行了只要警察不管是没问题的。我们让行是要吃违章的,这是一回事吗?别把什么都上升到道德绑架的层面,但凡你复议系统快捷方便一点,会这么多人反对吗?

再就是行人让行

我开车的时候也愿意给行人让行,但这个东西是相对的,你行人也要尊重司机啊。我就不明白很多地方的交警,你在商业区最繁华的地方搞行人让行,你脑子让门夹了吗?那些个路口只要不是暴雪暴雨,基本上可以做到一整天行人不断,你让司机让行???你但凡一个不小心,三分二百元不说,别人还骂你缺德。。。

我有时候觉得,国内很多交通矛盾,真的是很多地方的交警队能力上是有问题的。规划起来越规划越乱,越使劲越帮倒忙,希望有些地方的领导好好寻思寻思吧


user avatar   gnadil 网友的相关建议: 
      

能够把感情传达到位的电影,

才算是真正的好看的电影。

也不知道这次的真人版,

能不能再让这只狗子看哭一次。

看动画版《狮子王》看哭了的狗子 https://www.zhihu.com/video/1133145434863259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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