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去救,有恻隐之心,是仁人;
能意识到救人的风险,不因一时冲动而贸然行事,是智者;
能意识到救人的风险,正确评估自己的能力后跳下去救人,是勇者;
能意识到这事不归自己管,是守法的人,
能意识到这事不归自己管,但耽误有责任管这事、有意愿有能力管这事的人做他们该做的事,可能违法;
能意识到这事不归自己管,却对管了的人说风凉话,这是令人讨厌的守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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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下这里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般来说,人们对于遭遇险境的他人是没有施救义务的,但有几个例外:
1. 职责要求,比如游泳池边的救生员;
2. 合同关系,比如与遇险者签订了合同的私人保安;
3. 特殊关系,比如对于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
4. 危险由自己造成,比如自己将他人推入水中,这时就有义务去救,但“追小偷”一例不属于此类型,正如其他答案提到的,小偷从事犯罪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其甘愿承受犯罪行为的风险;
5. 一旦开始实施救援,则除非有特殊理由,不得放弃救援。这一点比较复杂,举个具体的例子:比如在街上看到他人晕倒,一人上前做心肺复苏。施救一旦开始则不得随意放弃治疗并离开,因为此人的举动有可能令路人认为晕倒者已得到了充分帮助而不参与救援。此时,一开始的施救者除非能找到他人接盘或确保他人会继续提供帮助,否则不得随意放弃救援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