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回事吗?像斯坦因、赫定这些人把文物最精华的部分“拿”走,这本身就会破坏文物的整体性。
列强在国内形成对弱国、文明古国的收藏市场,这本身就会鼓励这些国家本国人对本国文物的盗采。
我知道你想说1515这种。且不说1515的思想算不算得上“本国”,1515破坏博物馆本身就有在西方的黑市上卖掉筹措经费的打算。
所以这两者一样可悲。两者就结果来说只有百步和一百零一步的区别。
而且原因也一样,就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对自己国家的历史没有认同感,所以破坏掉并不觉得可惜,卖给/送给外国人还觉得赚到了。
埃及统治者在法鲁克王朝时期,给欧洲各国君主送去了不少法老时期的方尖碑,觉得法老和自己没有任何联系,所以欧洲人喜欢就送给他们得了。只有少数受到现代教育的埃及知识分子反对这种做法。
而在现代埃及,因为人民感受到了自己与历史的链接,产生了国家认同感,所以即使有人会趁乱抢劫博物馆,一般公民也会自发围住博物馆保护国家的历史:
可以说,在一个已经具有一些现代性的国家,因为人民已经有了保护文物的意识,帝国主义偷窃文物时的狡辩“偷窃=保护”就不再成立了。
的确,所谓“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在传统社会,因为社会千百年来没有实质变化,人们认识不到文物的历史价值,就会把它变现,比如把占地方的“五林豪杰墓”锄作能产生实际效能的耕田。但是这种自然的破坏是相对慢的,比不了有针对性的盗取。
当然是看具体情况。
如果你破坏几个六、七千年前暴君的陵墓,把他从自认为安享永世的冥府中拖出来,把当时为他陪葬和累死的人民和奴隶遗体从乱葬岗中清理出来,重新安葬。
把暴君的尸体和棺木卖掉,送到外国博物馆展览,给本国百姓提供果腹的免费大饼,救活那些饥饿的人民,你觉得这种行为算不算可悲?
那么你又觉得,为了一千年先知的“生活用品”,或者一块黑色石头,一件破败不堪的袍子,最好的也不过就是一些艺术品和贵重的宝石,去持续长达数百年的战争。
至少是以这样的名义,去牺牲数百万,乃至于数千万士兵、百姓、奴隶,但谁能肯定他们中不会有人能创造出更伟大的绘画和雕塑,书写更优美的诗歌和文字呢?
我可以理解真的传承了很多文化元素,在当时也是具有重要意义和艺术性的物品,它们的确是值得我们保护。
但是仅仅是“君王”、“先知”、“圣人”乃至于一些所谓“神灵”使用过的日常物品,吃过的面包,摸过的石头,甚至是棺材和骨灰,它们被毁掉或者在外国博物馆展示,有什么可悲的。
都不如本国文物被掠夺走之后还花大价钱买回来。
圆明园十二生肖兽首铜像原为圆明园海晏堂外的喷泉的一部分,是清乾隆年间的红铜铸像。1860年英法联军侵略中国,火烧圆明园,兽首铜像开始流失海外。
兽首由郎世宁设计,以兽头人身的十二生肖代表一天的二十四小时,每座铜像轮流喷水。1860年,十二生肖兽首被英法联军掠夺后流落四方。
2000年中国保利集团在香港拍卖会上以1400万拍得虎首、700万拍得牛首、740万拍得猴首;2003年何鸿燊先生以600万购得猪首并捐赠给保利集团;2019年何鸿燊先生以6910万港币购得马首并捐赠国家文物局;鼠首与兔首由法国皮诺家族无偿捐赠中国,现藏国博;龙首据悉在台湾;蛇首、鸡首、狗首、羊首下落不明。
这是中国的文物,中国人认说它是无价之宝,它就是无价之宝。中国人说它一文不值,那它就是一文不值。被强盗掠夺去的东西,你还给我,我给你颁个奖,你不还就拉倒,花几千万——还是20年前的几千万买回来,实在是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