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照片里的太阳误导,拿手机亮度与太阳相比,这样的思维误区,是不是就是一个人学不好数学、哲学、物理和其他重要学科的根本原因呢?
认知差异有时真的比太阳和手机的亮度还大。
先说结论,这二者进入眼睛的光通量差了约2240倍。
直面太阳就像有两千多挺加特林瞄着你biubiubiu,而用手机拍照再看就相当于只有一挺加特林瞄着你biubiubiu。
——请选择您的死法。
结论已完,感兴趣可以接着往下看。
假如有一个节能灯,它的总功率是1瓦,发光效率是70lm/W。也就是说这1W的电功率真正转化人眼能"看到的光功率"只有70lm,我们把这个70lm(流明)的“可见功率”称为光通量 。
这个光通量我们人眼真正能感知到的,发光强度和亮度都基于光通量这样一个“很主观”的物理量。
那么发光强度就是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对于向四面八方均匀发光的光源来说,其发光强度=总光通量/总立体角。那么这个节能灯的发光强度 为:
(坎德拉)
而亮度就是单位面积的光源产生的发光强度,假如这个节能灯的表面积是200平方毫米,那么它的亮度就是:
所以,我们只需要判断实际太阳和手机太阳分别进入眼睛的光通量大小即可。
已知:
那么根据光通量和亮度的关系就有:
故直面太阳进入眼睛的光通量大概是500流明。
已知:
那么根据光通量和亮度的关系就有:
故用手机看太阳进入眼睛的光通量不到1流明。
感谢评论区 @林建华 老师的提醒,原回答算立体角时犯了低级错误导致结果差的离谱,现已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