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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反驳“人人都不犯法,那要法院做什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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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本质牵涉到「法律是什么」或者按问题本身来回答「法律的制裁作用」有何意义?

前者牵涉到形而上的问题,讨论起来太复杂,而且法学家各有说词,争论了几千年都没有结论,包括法律哲学、法律哲学基础、哲学、哲学基础等,无论哪个点都可以单独写一篇让人看不懂的论文。为了让大家更能直观的去了解法律是什么,我还是简单粗暴的给一个现(zheng)成(zhi)结(zheng)论(que):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法律是上层建筑,属于统治工具。问题终结。

后者牵涉到这个问题的实质。我看到有许多答者扩张了这个问题本身进行回答,那么我就这个问题本身进行回答:「倘若人人都不犯法,法院也有存在的必要。」

正义根据不同角度可以做出如下划分:社会层面,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交流层面,契约正义;个人层面,行为正义与语言正义等。可见正义就是一张普罗透斯的面孔,千人千面。这个问题下,这位欠缺法律知识的A所提出的问题核心便在于「我俩分明自己可以解决的事情,为何一定要牵扯到法院,倘若你我都遵守法律/契约,法院就没有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主张的论点在其执意作出修改合同本身就成了一个伪命题和悖论。

给予每个人以其应得的东西的意愿乃是正义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和普遍有效的组成部分。[1]说得通俗一点,我们每个人都想得到满足自身欲望所渴望得到的东西。当这样的欲望得到满足时,正义便得到实现。当小A修改合同后,他的欲望确然得到了满足,但你的利益确因此遭受了损失,倘若你不愿意退一步,那么你和他之间无法达成契约,交易目的便无法实现,最终双方都没有获益。

在博弈论中,这种博弈被称为零和博弈,这是十分糟糕的博弈结局。因为参与博弈的双方都没有从中获益,最终还浪费了彼此的时间和精力。无论在原始社会还是现代社会,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倘若大多时间都耗费在零和博弈上,那么社会的发展将变得缓慢从而面临停滞。因为契约减少意味着交易减少,进而意味着商品交换的减少,最终人与人之间形成孤岛,社会分工、社会合作难以为继。在《鲁滨逊漂流记》中,即便鲁滨逊漂流到孤岛上,他实际也不是孤独的。因为他流落岛上时,他的脑子里存有大量的人类文明知识,他的收藏物中仍有大量的人类文明工具和食物,而恰恰是这些东西给予了他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自我的坚定意志,包括圣经、用墨水书写笔记与自我交流,利用刀具狩猎动物制作工具等。

由此,亚里士多德总结道:正义乃是一种关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美德。正义本身乃是“他者之善”或“他者之利益”,因为它所为的恰是有益于他者的事情[2]所以,当这位欠缺法律知识的小A人在执意修改合同之时,他所谓的正义已经没有了。因为他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交易的重要性以及商品交换的意义以及合作的精神。由此,大多数法学家将具备交易的重要性、商品交换的意义以及合作的精神而促使交易达成商品交换得以实现的人与人之间交流合作所形成的规范称为契约。然而千百年来历史已经向我们证明了,人类的信任与合作——契约精神,是多么荒诞与可笑。这两天之前在退群不久的美帝重新回到了巴黎协定之中。人类为了保障契约得到正确的实施便引入了中立的第三方用来定纷止争,它既可以是人也是一个机构,法院便是其中一个。

那么倘若双方都遵守法律的情况下,法院是否还有存在的意义呢?

其他答者提到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执行案件均指向了一个共同的法律本质问题,在社会层面上的矫正正义这是法院赖以存在的基础之一。何谓矫正正义?是指当A这样的人倾向于只顾自己的利益时将他带回正途,纠正其只顾自己利益的倾向而使其认识到契约存在的价值以及意义。这是法律制裁的重要特性。大多数普通人将去法院打官官司的结果定义为输或赢,实际上他们仍局限在关乎自身利益,而忽略了契约价值所在,人类社会赖以为继的基础所在。李猛[3]对此哀叹道:「只是当自然法已经不再能充当'我们的星与罗盘'时,谁能在荒凉的大海中看见我们日渐远离的陆地?」[4]由于契约很脆弱,它只是基于双方订立契约时的共同信任以及合作基础产物,而不是未来的信任以及合作产物。换而言之,达成契约的双方只能保障订立时相互遵守,但无法保障未来是否还会继续遵守。为此,法院就会适时出现充当保护遵守者的使命以及维护契约精神的任务。

另外,法律制裁的目的在于威慑而非实施。正如药物效用的最佳状态乃是人体不再需要它。一个完善且完备的法律制度在于其为社会大多数成员的普遍遵守而不在于惩治,因为它服务于他们的利益、为他们所尊重、或至少不会在他们的心中激起敌视或仇恨的情感。一个法外狂徒张三倒下去了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法外狂徒张三再次出现,法律无法保障法外狂徒张三不会出现,那样的世界大抵只存在于无限月读[5]之中,即便乔治奥威尔以及赫胥黎[6]笔下的乌托邦世界都无法达到。因此,双方遵守法律的情况下,法院的存在是为了威慑和警醒试图破坏契约的人,哪怕做一个吉祥物也依然有其价值。

参考

  1. ^ E.博登海默 《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P277
  2. ^ Nicomachean Ethics,transl. H.Rackham(Loeb Classical Library ed.,1947),Bk.V.i.17;Plato,The Republic,transl. A.D. Lindsay (New York,1950),Bk,I,341~342
  3. ^ 李猛,1971年生,辽宁沈阳人。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1996年获得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硕士学位,1996年至2001年在北大社会学系任教5年,曾获北大第六届“十佳教师”称号。2001年赴美深造,2008年获得美国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Ph.D.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政 治哲学与社会理论。2009年1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哲学系,目前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4. ^ 李猛著《自然社会:自然法与现代道德世界的形成》,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p484
  5. ^ 无限月读,日本漫画《火影忍者》中构建的一个梦境世界,所有人沉睡在美梦中循环往复。
  6. ^ 乔治奥威尔著有《1984》,赫胥黎著有《美丽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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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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