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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明朝那些事》,朱元璋农民出身应该更懂人间疾苦,为啥那么残忍?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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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就是,暴发户老板,比富二代老板,更狠。所以,王思聪创业能成功,才叫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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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官员和豪强不狠,就是对老百姓狠。

上下五千年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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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不聊生”,一点都不残忍,“民不聊生”,才是真正的残忍,正因为朱元璋农民出身,见惯了饥寒交迫、饿殍遍野,他的父母、几个兄弟都在饥饿、苛捐杂税中死去了,他懂得什么叫做“民不聊生”。

剥几个贪官污吏的皮,杀几个为非作歹的功臣贵族,真的不叫什么“残忍”,不给人民日子过,才是真正的残忍。

他杀的那些功臣、贵胄、士大夫……有几个冤枉,有几个委屈?有几个没有贪污腐败、结党营私、为非作歹、祸乱国家?有几个不是“害民贼”?

读书人喜欢骂“朱元璋”,因为在封建时代,读书人士大夫就是“统治阶级”,是地主豪强,是基层真正的统治者,见到县令都不用行礼,对奴仆佃户可以生杀予夺,夺人财产、草菅人命、隐匿人口、勾结贪官、截流赋税都是家常便饭。“朱元璋”经常对他们动刀子,他们当然恨“朱元璋”了。

他们不只恨“朱元璋”,还恨“统一天下、废分封、立郡县”的秦始皇,恨官绅一体纳粮的“雍正”,恨方田均税法的“王安石”,恨一条鞭法的“张居正”,恨所有敢于对他们动刀子的人,在“读书人”笔下,他们都被丑化了。

读历史,不能读成“精神统治阶级”、“精神士大夫”,因为你若是穿越回去,大概率不是胡惟庸、李善长、蓝玉,而是无数涂炭的生灵之一、安安饿殍中的一员。

朱元璋是封建帝王,眼光手段还是有局限性,后来几百年后的教员就看得更清楚了……反一个皇帝没用,打倒一个地主士大夫也没用,只有把三座大山彻底推倒,从制度上文化上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新世界……才管用。

教员年轻的时候,见过饥荒,看着无数饥饿的灾民冲进城里“吃大户”。

他17岁那年,湖南发生了严重的饥荒,长沙成千上万的人没有吃的。饥民派了一个代表团到抚台衙门请求救济。抚台回答他们:“为什么你们没有吃的?城里有的是。我就从来没饿过。”

当抚台的话传来,灾民怒气冲天,立即举行游行示威,并攻打巡抚衙门,砍断了官府门前的旗杆,赶走了抚台。城里发生了灾民抢米风潮,教员的父亲也有一船米被抢了,但教员一点都不同情他的父亲。

不久,新抚台上任,立即下令逮捕暴动的领袖,许多人被杀头,挂在旗杆上示众。

教员的同学们都说那些吃大户的灾民是“暴民”……教员震惊了,他说这些人和我们一样,都是人,他们只是没有吃的,快饿死了,他们能怎么办?

教员回忆他小时候看的古典小说,发现故事中的主角都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偏偏没有一个是种地的农民。

他知道了:不种地不事生产的那些人,叫做“统治阶级”,史书都是为他们写的……“五帝三皇神圣事,骗了无涯过客”。

所以,他后来说:“我劝同志们多读一点书,免得上了知识分子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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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

一,朱元璋的残忍,主要就是不讲规则,不讲上层社会的斗争规则。这反而是他农民出身的结果。不听话就打死,他做农民或乞丐的时候,见过太多了,反而上层被这样对待的少,就觉得残忍了。他是开国皇帝,军事能力又强,决定了他可以这么做。明面上干不过官僚集团,吩咐下去又阳奉阴违对吧,那就杀吧,这在皇帝中真是绝无仅有的。道义上干不过你,就先肉体消灭你,再道义上批臭你。

二,朱元璋出身底层,所以对痛苦的承受阈值非常的高,对生活需求的下限非常的低,这是和官僚体系非常不适应的。也就是对朱元璋来说,这不过就是农民的日常,对上层社会来说,就已经活不下去了。在生产力不足的古代,这种思想其实是先进的。

三,朱元璋的开国,是建立在打跑异族侵略者的基础上的,所以那些乡绅,天然失去了道德保护。就是以前你可以说我把地方治理得很好,这里的民众爱戴我,我对人民有功,生活好一点说得过去。但元明之交,之前民不聊生,苟活于异族铁蹄之下,你们这些地方大员又干了什么?你们对民众没有功,只有过,那你们凭什么能过的比农民要好?

朱元璋的残忍,一是把上层社会的生活标准向农民看齐,如果这个叫残忍,那农民过的又是什么日子呢?二是政治斗争手段无底线,这是事实。但凭什么农民卖儿鬻女的时候,说要遵守契约,上层贪污违法要杀头的时候,就要按照潜规则来了呢?而且经历了元朝,士大夫的道德护身符已经破了,一群没有历史功劳的人,凭什么能享受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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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死了,一家人哭。

大臣活着,天下百姓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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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残忍,没人能比的上美帝和加拿大了,对美洲原住民进行种族灭绝,这特么的才是残忍至极。

相比一个朝代权力更迭,利益集团相互倾轧,这都是弟弟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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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

其实底层更残忍啊,因为他们从生下来到死,都是被上层这么对待的,他们也只会这么对待别人啊

他们造反成功了,也只能拿以前上层人对待他们的方法来接着统治下去啊

用我们教科书的说法啊,就是“缺乏先进思想的指导”


我记得有个小说写的蛮有意思,就是某工厂,工人被监工暴打,皇帝微服私访,把这个工厂赐给这个工人了,工人的弟弟很高兴,说要让监工滚蛋,这个工人说,不行,得留着,还得指望监工看着工人干活呢


你要当皇帝,你就得用这些人

哪怕这些人当年打过你,杀过你,你也只能笑眯眯的“既往不咎”,接着用他们。



但是明朝的情况是,朱元璋精力旺盛

清朝的情况是,我大清有八旗这么一个基本盘


然后两边都杀大儒当杀鸡


但是清朝连续杀到嘉庆以后,连续了一百多年

自然就代代圣君,人均:千古一帝

朱元璋就不行了,晚年就开始放松了,当然刚放松,大臣们就给他来了一个科举南北榜案,气的朱元璋死之前又大杀特杀了一次。


一百多年后,明朝文人编朱元璋的段子比清朝编的还多呢·············


比如朱元璋和马皇后大婚,朱元璋半夜出来,发现徐达常遇春他们都在窗台上“听墙根”,气的朱元璋大骂说你们这群流氓,你们看看胡大海,人家就不干这事儿,然后一会儿胡大海搬着砖就过来了·····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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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就是对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残忍。当然笔杆子是在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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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如果没有朱元璋才是对中国百姓特别是汉人百姓最大的残忍。

蒙元在华北的大屠杀,那是真正的十室九空!

简单写下元朝的户口制度

  元代户籍制度特殊而复杂。元朝政府把全国居民按照不同职业以及其他某些条件(如民族)划分成若干户计,统称诸色户计。他们所承担的封建义务有所不同,隶属和管理系统也不尽相同,而且一经入籍,就不许随意更动,往往世代相守。诸色户计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军户,出军当役的人户。军户的多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存亡,在诸色户计中尤其受到元朝政府的重视。按蒙古、探马赤、汉、新附诸军之分,军户也有蒙古、探马赤、汉、新附军等名目户称。

  元朝留在漠北的蒙古人除了以驿站系统当役的人户外,基本上仍按万户、千户的编制在一定的区域内屯聚牧养,一般一有战事就从他们中间起军出征。至于进入内地的蒙古人,绝大部分以军户著籍,这就是蒙古军户。每一军户出军当役的人数,依军事需要和军户的丁力等具体情况而定。如至元四年规定,每户二丁、三丁者出一人,四丁、五丁者出二人,六丁、七丁者出三人。至元十九年又规定,'遵旧制,家止一丁者不作数,凡二丁至五丁、六丁之家,止存一人,余皆充军'。所谓蒙古军户,当然也包括编入蒙古军中的色目人户。漠南蒙古五部中一部分人以及后来被编入探马赤军的其他各族军士的家庭,则以探马赤军户著籍。对于军户的管理,通过奥鲁系统去实现。奥鲁一职,由州县长官结衔兼之。奥鲁的职责,主要有两项:一是配合军前派来的起军户,选择'踏弩挽弓、负甲执役、视死如归、勇健张猛之人'当军应役。二是征集出军当役者的鞍马、器杖、盘缠等。向军户按家派征,应由奥鲁官员负责。除上述职责外,蒙古、探马赤奥鲁还兼管所属军户婚姻、负债、斗殴、私奸、杂犯等'不系官军捕捉'的民军诉讼。

  站户,在站赤系统服役的人户。军户、站户占地四顷以内免税,四顷以外依例课税。元代前期军户、站户有时也要负担杂泛差役。蒙古牧民要提供对驿站的一切负担,其中包括对驿站所应负的一切劳役,供过往使臣的饮食,提供交通运输所需要的站马、铺马和车、牛等等。

  匠户,为国家和皇室从事各种工艺造作的人户。他们须缴纳地税,元中叶以后也负担杂泛差役。

  灶户,在国家经营管理下以煎盐为生的人户,又称盐户、亭户。按国家规定的数量缴纳额盐,支取工本钞或口粮,严禁私卖盐货,其他赋役得到宽免或优待。

  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宗教职业者他们各有专门户籍 。在其占有的土地中,凡属皇帝赏赐和元初旧产的,均能免税。续置土田尚须验地科征。终元之世,这些人基本上享受免役权。

  儒户,乃读书授徒的儒生。他们亦分别著入专门户籍,元代中期曾一度负担杂泛差役。

  打捕户、鹰房户专门为皇室猎兽以及捕养行猎时所用鹰隼等动物的人户。政府规定打捕户必须送纳皮货和野味,以代应缴纳的丝料和包银。

  民户,则是一般的种田户,包括诸投下种田户、皇室和诸王妃子的从嫁民户,隶属寺院的永业户等。对北方民户征收丁税和科差;对南方民户征两税。民户均须负杂泛差役。

  此外还有百工、技艺、医、运粮水手、香莎糯米、财赋、火佃、舶商、驱(奴婢)、绵马 ('乃以其众别籍皇后位下为绵户')、采珠、养老('特赐养老一百户':专门为贵族和功臣养老时服役的仆从)、乐、织、娼、淘金等户。

诸王、勋戚、功臣所拥有的私属人户和分封户计,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哈阑千户制下的小私有者。诸王私属人户(匠人、打捕鹰房、金银铁冶、绵、种田、采珠、养老等户)依附于那颜并提供无偿劳动。

  投下户封建领地内的属民,包括农民、牧民、猎户、士兵、工匠等等。为封建领主承担各种义务。

  怯怜口户诸王私属人户,包括工艺、农耕、杂役户及媵户(公主下嫁时附随的陪嫁人口)。

  匠户,供蒙古诸王、勋戚和功臣役使的私属人户,不承担国家赋役。在漠南弘吉剌部领主鲁王的统治机构中就有管领随路打捕鹰房诸色人匠等户钱粮都总管府。

  系官五户丝户,蒙语为'阿合答木儿'。元代赋税名目中,有一项是丝料。1236年,窝阔台将北方原金统治区居民分封给诸王、贵族和功臣,规定居民每二户出丝一斤输于官,每五户出丝一斤输于本投下,称'五户丝'。忽必烈即位后,改为每二户出丝一斤输于官,每五户出丝二斤输于本投下,合计每户每年出丝料一斤六两四钱(每斤按十六两计算),称'二五户丝',其中交给各投下的称为'五户丝'。其户口称'系官五户丝户'。

  江南户钞户,忽必烈灭宋以后,规定诸王、驸马在江南分地里的民户,每户要交纳中统钞五钱,称作'江南户钞'。其户口称'江南户钞户'。成宗时改为交中统钞二贯。弘吉剌部领主在至元十八年,分得江浙省汀州路四万户,所得江南户钞1600锭。

以匠户为例,说明下元明两朝户籍制度的区别。

在元代,工匠受奴役的程度是很严重的。由于蒙古人是刚从塞北草原的游牧生活和氏族制的社会进入高度发展的封建制度的中国本部,所以他们接受中国本部封建生产方式是有一定的限度,因而还保存着氏族制末期的狭隘性和强烈的贪暴性,这就使他们在经济上的掠夺表现得特别残暴。蒙古人征服西夏、金和南宋之后,无不尽量搜刮手工业者,以供奴役。单在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就一次拨江南人民三十万户充匠,后经选择,虽把没有技术的纵回为民,但尚留下十万九千余户。此外又有用“招”、“抽”、“投”等方式来吸收手工业者的。这些手工业者一般都是编入“系官匠户”。元代的系官匠户,虽然不一定是终年为统治阶级服劳役的,但据一个造衣甲的工匠的工作日计算起来,其服役期间每年竟达二百九十四日之多。元代工匠负担劳役的苛重由此可见,元代工匠服役期间,法律上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其时间的长短,完全控制在封建主手中,这就使工匠们完全丧失了工作自由。

至于明代的工匠,其为封建主劳动和为自己劳动的时间是划分开的。明代工匠时间的划分首先表现在轮班办法的确立上面。轮班工匠,自洪武十九年到二十六年(1386—1393年),一般规定三年轮流赴京服役三个月;到景泰五年(1454年)后,则一律改行四年轮班三个月。据此规定,班匠每年只有二十二天半的时间在封建主控制之下,其他三百四十多天的时间名义上完全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了。在自己的时间内,只要他们不脱离匠籍,他们有自己的工作自由。就是被剥削比较严重的住坐民匠,其服役时间,每月也只有十天,每年亦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工匠自己的时间。这和元朝统治下的工匠比较起来,显然有了很大的不同。其中以占全部工匠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轮班工匠服役时间为最短,他们有较多的时间从事自由劳动,这对于明代手工业的发展是起着很大的作用的。

正统以后,住坐工匠又有月盐的支给。早于正统二年(1437年)就有修盖胜德门的军余人匠,发给月盐的规定。到了成化十三年(1477年),才“令见今营造军民人匠,每名月给食盐一斤”。发给月盐的办法,至此普遍到全体住坐工匠了。

此外,还通过赏赐的方式给予工匠一些货币或实物。如皇帝登极、册立东宫等大典,一般都赐给工匠银一二两,也有用绢的。

明代比元代的户籍制度农民工匠的地位有了显著提高,再以工匠为例――

明英宗天顺八年(1464)二月十七日,也就是宪宗成化帝即位的第二十六天,司礼监太监牛玉“传奉圣旨”:升工匠姚旺为文思院副使。(《明宪宗实录》卷2“天顺八年二月庚子条”,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印本,第53页。)这是明代第一位既不由吏部选任,也不经大臣举荐,更不是皇帝简选,而是通过宦官“传奉圣旨”的方式任命的官员。“传奉官”之名即由此而来,这一方式也被称为“传奉升授”,或简称为“传奉”、“传升”。

文思院是工部下属的一个机构,掌管制造金银犀玉诸工艺品、金彩绘素等装饰物,以及皇室舆辇器服等。这里集中了大批来自全国各地技艺高超的匠人,所生产的器物构思精巧、做工精致,但机构品级甚低,大使正九品、副使从九品。由于所授为品秩极低的匠官,而工匠授官在永乐、正统时已有先例(《明太宗实录》卷232“永乐十八年十二月癸亥条”,台北:中研院史语所校印本,第2244页;郑晓:《今言》卷1之87,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5页。),所以,姚旺的传升在当时并未引起任何关注。

八天之后,再次由宦官“传旨”,为太医院御医施安等十一人升官加俸。(《明宪宗实录》卷2“天顺八年二月戊申条”,第55—56页。)由于太医院专业性强,历来由医家子弟供职,根据资历和功劳升迁,施安等人在英宗病重期间出了力,所以虽然一次传升多人,当时也无人在意。

成化元年(1665)八月,太监傅恭“传奉圣旨”,升文思院副使李景华、陈敩、任杰三人为中书舍人、御用监书办。姚旺传升的是品官中最低级别的匠官,施安等人是在本系统内升迁,李景华三人则通过传升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由从九品的文思院副使到从七品的中书舍人,一次升了四级。二是文思院副使属“杂职”,为技术匠官,中书舍人是“清要”,为文学侍臣,二者之间不啻天壤;如由吏部铨选,这种事情便难以发生,但经过传奉升授,则“以杂流躐升清华之职”(《明宪宗实录》卷20“成化元年八月辛卯条”,第404—405页。)。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或许人们仍然不会去关心姚旺、施安乃至李景华们的升迁。但事态的发展,令时人瞠目结舌。

姚旺之后,成化二年十月,传升工匠徐瑞为锦衣卫所镇抚、朱贵为营缮所所丞。(《明宪宗实录》卷35“成化二年十月丁巳条”,第701页。)文思院、营缮所、锦衣卫从此成为工匠通过“传奉升授”获取职位的三个主要机构或系统,其中又以文思院为甚。成化六年十月,一次传升御用监工匠杨玘等十六人为文思院副使;八年七月,更一次传升工匠张定住等三十人为文思院副使。(《明宪宗实录》卷84“成化六年十月癸酉条”,第1644页;卷106“成化八年七月丙午条”,第2067—2068页。)传奉匠官成了京师一大奇观。

工匠隶属于匠籍,与别的民籍以示区别。至于工匠内部的分工,相较与前代更是越来越精细精细。即以金华府为例,各色工匠细分起来则有木匠、锯匠、瓦匠、铁匠、裁缝匠、油漆匠、竹匠、锡匠、刊字匠、铸匠、帘子匠、挽花匠、双线匠、缨匠、船工匠、石匠、银匠、鼓匠、穿甲匠、墨窑匠、木桶匠、五墨匠、雕銮匠、熟皮匠、艌船匠、簆匠、捏塑匠、纸匠、琉璃匠等29种名色。 在明宫中服役的工匠,因技艺的不同而各有等差。隶属于内官监的有“十作”, 分别为木作、石作、瓦作、搭材作、土作、东作、西作、油漆作、婚礼作、火药作;隶属于御用监的有“四作”,分别为木漆、碾玉、灯作、佛作。 工匠工于器物,终日雕镂,岁月织劳,创造出了许多精巧绮靡的器物。如蜀地所产之锦、蜀扇,在全国闻名。蜀锦一缣值银50两,厚数分,织作工致。蜀扇精美,成为朝廷、官府的专用品。广东封川县所产之灯,以竹篾为骨,花纸为饰,也是精美绝伦。 至于百工技艺之人,也多出于东南,江西最多,浙、直次之,闽、粤又次之。西北地区的工匠也不少,但一般都在本地谋生,很少奔走于四方。而在北京服役的工匠,由于承担着皇家建筑的修缮,一些匠头就通过“破冒”的办法而大发其财。如当时乾清宫有一扇窗槅需要修缮,修缮费用估价达5000两银子。这其中修缮成本仅仅占极小一部分,大部分是被内府太监侵削,工部之吏扣除,以及匠头破冒。如当时有一位车头洪仁,原本不过是一个推挽长夫,不到十年时间,就在城外修起了一座花园,壮丽豁敞,侔于勋戚,里面管园的苍头与司责洒扫者达到数十人。他的儿子通过入赀而成为监生,也坐上了四人围轿,头戴忠靖冠,身穿斗牛衣,在街上前驱呵斥,甚是威风。

宣德初年,无锡石匠陆祥,官至工部左侍郎。陆祥的母亲年老生病,皇帝亲自去探视,命光禄寺每日供给酒馔,且赐金养老,荣耀非凡。 吴县木匠蒯祥,参与了北京宫城的营建。蒯祥的父祖辈都是技艺高超的木匠,且都参与了南京宫城的营建。正统年间,蒯祥历官至工部左侍郎,食正二品俸,被皇上称为蒯鲁班。 蒯祥活了84岁,历经洪武至成化九朝八帝。他去世后,皇上赐赏有加,荫及子孙。 有关蒯祥的笔记小说不少,焦闳《国朝献征录》中说:“祥为人恭谨详实,虽处贵位,俭朴不改……既老尤自执寻引,指使工作不衰。” 顾震涛《吴门表隐》卷四中记载:“明工部侍郎蒯福墓在香山吴璠村。福,永乐初以木工得官。又有蒯祥、蒯钢、蒯义,并至侍郎。蒯瓛官至少卿。”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说:“当天,顺毕工时,尚书赵荣、侍郎蒯祥、陆祥,各赏银二十两,纻丝二袭,荣以楷书。二侍郎,一木匠、一石匠也,三堂俱异途可笑。”

回到元朝乱七八糟的户籍和税收制度。

  顺便一说,元代同一类户籍下面,还按财产数量分为九个级别。

  再顺便一提,不同类别的户籍,归属不同的管理机构,没有统一的协调机制。比如探马赤军户归奥鲁官管理,匠户归户部管理,僧道户归宣政院管理,投下户则是不同的宗王贵戚私有之物,江南钞户名义上归户部管,税收却要上交诸王与驸马们。

  元代户籍实在太乱,大明根本不可能全盘继承;可彻底抛开另起炉灶,难度也极大。废弃不是,继承也不是,朱元璋面对这个复杂局面,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试探着来。

  早在洪武元年(1368年),他在南直隶诸府和江西三府搞过一个叫作“均工夫”的试点制度。规则很简单,按田地数量征赋役:每一顷地,出一个壮丁,农闲至京城服三十天徭役。如果田不够一顷,可以几家合出一丁;如果田多人少,也可以出钱雇佃农去服役。

  这是一个无奈的折中做法。因为那时老百姓跑得到处都是,没有户籍来制约。官府干脆不按人头征税,而是把赋税折到田里。你人可以跑掉,但土地总跑不了吧?所以最早的摊丁入亩是朱元璋搞出来的!

  除此之外,朱元璋在洪武元年还发布诏书说:“户口版籍应用典故文字,已令总兵官收拾,其或迷失散在军民之间者,许令官司送纳。”这是在向民间征集散落的元代户籍残本。紧接着,第二年,朱元璋又宣布:“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

所以,明朝的户口制度,就是元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此,只要看看明朝户籍的分类,即可一清二楚:凡户三等:日民,日军,日匠。民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有力士,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濒海有盐灶。寺有僧,观有道土。毕以其业著籍。人户以籍为断,禁数姓合户附籍。漏口、脱户,许自实。

可以看出,明代的户籍制度在历史上确实是进步的,是切实减轻了百姓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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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刑法,和那些死的大臣,本来就不属于你说的人间嘛。

朱元璋出身穷苦,他对老百姓的确是心存怜悯,一再说:“百姓才力俱困, 如初飞之鸟, 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 不可搖其根, 要在安养生息之”。

他编了一本“醒贪简要录”来告诫各级官员,要体谅老百姓的难处。在书里他苦口婆心地告诉官员们:百姓们含辛茹苦,才得到一些粮米,来供养官员,如果你们不体谅,还是要贪赃枉法,就是死有余辜。

因为他来自底层,深知百姓的疾苦,有着天生的对官僚系统的仇恨。虽然他做了皇帝,这些官僚都是他的臣子,是为他效力的,他也是“乱世用重典”,大力打击贪腐。

朱元璋的残忍,是对官僚和地主的残忍,是为了维护政权的稳固。

朱元璋被人咒骂的另一个原因,来自于他对旧地主势力的打击。历朝历代皇帝,都不愿意看到地方势力的坐大,都会想出各种办法来打击。朱元璋用的就是从汉朝开始的老办法,强迫迁徙,让地主离开自己的土地,消除他们在地方的势力。

朱元璋同时也利用各种政治案件来打击地方的豪强。洪武十九年,因为一个地方皂隶的逃亡,就屠杀抄没了几百家。杀了豪民,查抄的田产就归公,然后再赏赐给新的官僚。在明朝起初的三十多年里,浙东和浙西的地方豪强几乎被扫荡干净了。

他一生就是跟自己的官僚和地主豪强斗争,力度之大,用刑之狠,前所未有,这也是为什么他被写书的文人咒骂为“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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