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数据明显不对
我给你把论文找出来了,你这段出自《14-17世纪中英财政收入与支出结构比较研究》,作者是英国经济史方向的研究生。
引用的数据是博士毕业论文《明代太仓库研究》。
第一年份错误
而把他引用的内容与《明代太仓库研究》一文进行对比之后,我发现作者犯的第一个错误是年代换算混乱。如第一年1472年,是成化八年,在《明代太仓库研究》一文中实际上是以年号为本,第一年是成化九年,也就是1473年,以此类推此后每一年的年份都是错误的。
第二数据无实录
作者列出的五个年份(即1480、1490、1552、1571、1602)的赈济数据,在《明代太仓库研究》一文列出的数据中是完全找不到的。作者申明他的数据来自于《明代太仓库研究》,但在《明代太仓库研究》中却找不到数据。
ps评论区某个小学生水平的人笑死我了,《14-17世纪中英财政收入与支出结构比较研究》中列出了明成化十六年1480、弘治三年1490、嘉靖三十一年1552、隆庆五年1571、万历三十年1602这五个年份,并且标注了其为引用《明代太仓库研究》185—188页。
可是我把太仓库研究,翻了出来贴在了下面。成化十六年没有数据,弘治三年数据对不上,嘉靖三十一年没有数据,隆庆五年没有数据,万历三十年没有数据。
这几点早就有人指出来了,这篇论文对明代赈灾的研究很粗制滥造的。
还有明代不只有太仓一个地方,因为明代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是分开的,地方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会解运回中央。
让我们看看地方赈灾记录
万历十四年里在这一年中,有四千五百八十六两贮库银用作对四月琼山文昌等地的“赈恤事宜”;有从各仓库借过银一六千六百五十余两、粮一万四千六百一十余石,分给陕西延庆的贫难军民,并且免除追还其中的银六千二百六十余两、粮四千八百二十余石 ;有发送米二十二万石赈河南及河北的真定;有将银三万七千九百三十六万两截留河南备赈;动用庆阳府库积之银二万五千两买粮赈灾,此外还有各种未记数量的发仓赈粮,这些数据因为不属于太仓库赈济出银,所以被《明代太仓库研究》忽略。
可以这么说,虽然明代的白银赈灾款项多为太仓所出,但是我们并不能忽视地方已经除去太仓以为的各个府库的赈灾款项,从万历十四年的赈灾款项来说,太仓银只占了总款项的百分之三十七。
甚至是大家认为荒废的明代预备仓一直到明末都还在赈灾中,虽然荒废但是人家又不是没有,例如万历十五年(1587年),户部讨论山西问题时言,山西“连岁荒旱,预备仓积谷甚少,其鬻粥赈济率多取助于仓社”,万历末年潮州府海阳、揭阳等县遭受特大飓风水灾之际,潮州预备仓赈谷3370石3斗。
虽然量少,但是不能不纳入,冶学不能懈怠。
如果仅仅是计算太仓未免也太过于片面了,拿明代中央财政对比清代财政(清代没有地方财政)。
明代真正的中央白银赈灾的在这里
明代中后期中央白银赈灾调拨了太仓银48次,内库15次,太仆寺8次,户部7次。
但是这个统计并不完整,漏了成化二十一年朝廷派出刑部侍郎何乔新、工部侍郎贾俊等十多位官员携京库银25万两分往山西河南赈济。
万历十年宁夏灾荒,陕西总督高文支饷库银二万两工赈灾民。
万历二十二年1南京库银准借十万两赈济两河灾民,2光禄寺通融普济得旨河南七千两山东三千两余发江北共一万两,3兖州灾许该抚按动支罚脏官银五千两……………(太多了,我在下面做一个总结)
崇祯四年(1631年)正月,内库特发十万金,命御史吴甡赈陕西饥荒。
还有的我懒得查了,大家知道上面这个表不完整,没有那么的具有权威就好了。
还有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海州大饥,知州王同于次年闰正月疏浚蔷薇河及境内运河,所用资金一是赃罚银,一是盐引银余银,“以赃罚银二千两浚蔷薇河十余里,以盐商积引余银五千六百两浚河运一百四十余里”,这里的盐余是5600两。
顺便再提醒你一句,清代赈灾不一定是给你赈灾顺治十二年二月,“中宫发银一万两,赈给八旗满洲、蒙古、汉军、穷苦兵丁,康熙三年九月赈庄田,康熙五十五年赈济八旗,乾隆三年宁夏大地震,震死驻军和家眷1118人,乾隆调95万两给八旗子弟赈灾,乾隆五十四年荆州水灾调三十余万两修缮满城赈济旗人,乾隆四十四、四十六水灾满清也多有赈济,光绪二十六年山西陕西三座满城饥荒,朝廷差运粮食。
清代的一部分赈灾款是给予受灾的满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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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清两朝的群众事件也能证明这点,杨庆坤②先生据《大清历朝实录》记载的民众活动作了统计,得出的数据是:1836~1845年,246次;1846~1855年,933次;1856~1865年,2332次;1866~1875年,909次;1886~1895年,314次;1896~1911年,653次[1](注:案:比之清末民变的“全民参与”、“无地不有”)。依据张振鹤、丁原英所编《清末民变表》计算,1902~1911年间各地民变共1300余起[2];李新主编的《中华民国史》第一编(下)计,城乡下层群众的自发反抗斗争1905年至1910年共1017起。
仅仅是1836年到1910年这74年的民众起义,反洋教,聚众冲击衙门,成为流匪等等与满清军队展开正面冲突的有5781次,接近整个明朝276年此类事件的总和(白教授统计的,这个人不好评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清代后期平均每4.6天就有反抗清政府统治的团伙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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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赈济列表
我在看明神宗实录269卷到280卷中发现了明代宗室有时候也会赈济,这是他们一生中干过的为数不多的几件好事吧。
工科给事中桂有根以江北河南山东水灾条上弭荒事宜发帑藏以苏重困停徵额以示宽恤省繁文以专责成禁流言以安反侧部覆内帑称诎但于本省直起运银两除光禄京边照旧起解其见贮库者河南留六万两山东江北各留二万两至如漕粟河南江北已共留二十余万山东亦尽改折无从议留而南粮搬运不便先经借支备倭米豆三万余石本省漕折银二万两以上三处平籴给赈较所请更多余俱如科臣拟报可。
给事中桂有根言河工雇额月给银一两是以供事者少傥增额广募自可计日告成至如性义岭当兖徐之交河臣舒应龙议开渠洩昭阳等湖以免金鱼各县之沦没杜运河堤岸之冲决令抚按速行勘报以数万金量增雇直则兴工随以寓赈部覆从之(以工代赈,此金出自上文中留存赈济银两)。
两宫圣母内库发银3.3万两赈济河南灾民。
南京库银准借十万两赈济两河灾民。
户兵二部会议备行河南山东江北抚按严查被灾州县历年积谷数目曾否发赈给繇官员曾否因之殿最其余苏松浙江等省体行查并议无灾地方应纳本年上供税粮酌道里相近者改令输纳米谷运至有灾去处赈济按数扣留发去赈银准抵无灾地方正供价值照时估筭其搬运脚费准于所纳本色内减免因河南巡抚张一元揭请内帑故有是议。
壬午户部奉旨通查各处赈济银米河南则存留那借及太仓给发共银三十七万九千四百八十两零,留漕米十万石,山东则存留及太仓给发共银十万两,动支备倭豆米三万六千九百石,江北则存留及太仓给发共银八万二千五百两,发临清仓及留漕粮共米二十四万七千五百石,议将本部开纳事例银发本地收纳(对前文支援河南赈灾的归纳)。
光禄寺通融普济得旨河南七千两山东三千两余发江北共一万两。
兖州灾许该抚按动支罚脏官银五千两。
光禄寺少卿兼河南道御史钟化民携带户部田税八万两河南赈饥事。
以上共计七十二万九千两,豆米粟四十一万石,折银约合一百零八万两。
捐输
有妃至辅臣并一切官员共捐一万二千三百两有奇。
福王捐录三千两助赈遣官赍敕币嘉奖。
沈王珵尧输银千两为辽左助边米千石发赈两河颁敕旌劝。
唐王硕熿□□□月□银赈贫宗贫民及府县师生之贫者抚按上其事命撰敕奖之。
闭住知府王九德生员李来庭何中鲤各捐榖助赈照例分别旌表。
原任副使郭东藩输赈粟千石前已建坊特加三品服。
府军右卫经历陈维贤□□□月□榖千石赴济南南阳等府赈饥。
遣武城中卫经历孙臣解银河南赈饥臣捐银千两备赈。
南昌义民朱光吴父子输榖一千石赈饥命官给银三十两自行建坊仍免杂役以示风励。
户部题河南士民之□□员资赈饥者侍郎何雒文等四员名输榖千石以上官为建坊御何倬等五员名输钱榖五百以上给坊价自<■监-皿立>尚书张孟男等一百七十四员名输四百以下各给门匾凡见任官另加纪录家居者有司礼奖义民给冠带免差又内乡王勤烰赐匾奖谕诏可。
各地官员民间义民捐粟米四万五千三百石,银一万五千两,合计折银五万两。
合计一百一十三万两,与万历十四年所统计相差无几。
还有数个地方赈济没有标注数额,令人头疼。
今天咱们心情好再次随机从明实录中抽取2年。
嘉靖三十三年
诏发太仓米给各处就赈饥民百里以内至者人三升远者递加至二十升而止
诏发太仓银四千三百两赈上林苑蕃育等署饥民
诏发京通二仓米赈顺天府属饥民其流民就赈者命有司设粥食之
乙亥都城内外大疫上闻之谕礼部曰时疫太甚死亡塞道朕为之恻然其令大医院发药户部同锦衣卫官以米五千石煮粥疗济用副朕好生之意死者官给蓆藁令所在居民收瘗之诏下贫民全活甚众远方闻者争来就食户部尚书方钝以人多食少请益发廪以赈之报可
戊戌以京城淫雨漂没墙垣庐舍命户部发银赈济工部浚渠洩水
诏加发太仓银十万两于宣大赈济命刑部侍郎陈儒核二镇屯田及需饷当用本折事宜以闻
丙午以山东兖东二府直隶淮杨徐州旱灾量减漕河夫役有差
以水灾免大名内黄二县税粮
以水灾免顺天府属税粮有差
戊申以水灾免山东东昌兖州二府属邑税及上林苑良收署子粒
以榆林饥令陕西军民纳例者各以本色给
以旱灾免湖广武昌汉阳承天德安黄州荆州岳州等府田租及改折屯田子粒有差
以水灾免保定所属州县税粮
以庐州淮安二府灾荒准改折预徵本色马匹三分之一
该年度一共赈济了七次,其中4次没有明确数额,但是其中两次都是太仓,京通两个大库赈济数量不会太少,1次最少赈济了5000石,2次明确赈济了104600两。
占明朝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一点二。(这一年真的很少)
嘉靖八年
以山西旱灾诏发太仓银七万两给赈
户部覆大学士杨一清等所奏恤民穷事略言今天下被灾地方四川狭西为甚湖广山西南北直隶河南江浙山东广东大同次之自蠲免停徵及动支仓库粮银之外计所发内帑银一百六十三万二千三百有奇盐一百五十一万八千五百引有奇(在除去各地地方赈灾之外,发了1632300两和1518500引折银76万两,共249万两)
戊戌巡抚河南都御史潘埙言河南岁大饥近发帑银五万两尚不足赈上命尽发河南司府仓库钱谷不足则移山东临清广积二仓米二万石济之(这里的5万两包含在了上面,但是河南司府仓库与仓米不是)
以灾伤免南京四十二卫屯粮有差
以旱蝗免直隶顺天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各府属州县税粮有差
以蝗蝻免山东沂州费县嘉靖七年分未徵折色马一百九十八匹并宥太仆寺丞朱昭追徵不如数之罪
乙酉以灾伤减免山西应州及安东中屯卫夏税
以旱灾免狭西临洮巩昌二府所属州县及兰河等卫所税粮有差
以旱灾免山西行都司所属卫所并大同府所属州县夏税有差
以灾伤令顺天诸府及山东河南二省秋粮菉豆及各马房仓黑豆俱减原额之二
甲辰以淮安扬州凤阳徐州海州灾伤诏免存留税粮及折纳起运米有差
以江南诸郡蝗诏有司设法扑捕毋令滋蔓仍量发仓廪赈济
以灾伤免应天府上元等县税粮有差
己未以灾伤免河间等府州县卫所税粮有差
湖广巡抚朱廷声等言本省灾伤重大请暂留布政司贮库缺官银一万一千两赈济许之
甲戌以水灾诏免苏松二镇秋粮仍听折徵兑军正米有差
以灾免浙江湖州府所属州县秋粮如例仍听折兑军米十万五千石
戊寅以灾免江西南昌等十府各属州县税粮如例仍听折兑军粮一十六万石
以灾免应天常镇宁太安庆各府州县田粮如例仍听折徵兑军改兑南京仓米
甲申以旱蝗免顺天永平二府夏税及山东秋粮有差
以旱灾免狭西临巩二府夏税有差
丙申赵王厚煜奏辞岁禄一千石以赈境内饥民上深嘉之不允所辞令守臣发仓赈济
以河南蝗灾免开封等府所属州县并宣武等卫秋粮有差
辛丑以真定等府旱灾减免今年存留税粮有差
以浙江杭州等府水灾免今岁存留税粮及改折有差仍令守巡等官开仓赈济
以江西南昌等府水灾诏以叚疋弓张等项暂行停免
以水灾暂免两浙灶户岁辨盐课仍发仓库及余盐银赈之
发通州所贮牙行银长芦一千山东五百各运司豫籴以赈贫灶诏如议行
以灾伤诏免山西太原平阳辽沁各府州及直隶凤阳扬州等处秋粮有差
以灾伤诏免南京锦衣等卫屯粮子粒狭西西安延安庆阳汉中等府州县卫所秋粮各有差
乙酉以真定等府饥诏发豫备仓粮及各府贮库赃罚缺官柴薪等银赈济
以榆林饥悉发延安府预备仓粮转运赈济
以秋灾诏京仓黑豆暂听折纳岁丰如故
以上明确赈灾款项达到了惊人的253万两,且有6处赈济没有标注数额,约占当年明朝总收入1600万两的百分之十六。
综上所述,明代中后期赈灾款项应该在总收入的百分之六以上,约为每年100万两(更多年份的赈灾统计大家一起调查一下,我个人只查了嘉靖八年,嘉靖三十三年,万历十四年,万历二十二年。)。
根据《明神宗实录》、《明熹宗实录》记录统计,明宗室念开支也就140万两多一点。
假设以总人口14万人算,人均一年才10两左右,宗室底层贫穷酸是肯定的。
参考文献《明朝万历天启年间宗禄定为永额新考》
这满清末宗室开支起码在1200万两,八旗俸祿就算末期也按雍正时期八旗最基本俸祿2300万两算。
这满清宗室+八旗开支起码也在3500万两以上如果再算上,马关辛丑供养列强的需要支付的17亿两总额的开支这可比明末养宗室年140多万两的总开支大多了。
崇祯加三响总计就收了2000万两,还被刻画城横征暴敛。
顺治荼毒南明额外加了1.5亿军费靠屠城抢劫。好像也没见几个有良知的去批判。
康熙光是搞三藩,额外都加了1.8亿军费,期间什么十年赋稅并征,卖了1/4县今倒是没人去批判。
哪怕是干常情况下的赋税,满清初期40多年算上临时摊派的。此明朝崇祯时期实际怠赋税起码都高了十倍。
如果明朝算橫征暴敛,那么满清初40年老百姓又是怎么活下去的?
按黄仁宇的说法,中国朝代的问题就是土地和西方相比不够兼并,若真是兼并倒好办了。地主要饿死佃农,谁给他干活。
另外明实录里明朝宗室几十年领不到宗禄,上告无门,穷困潦倒的记载不少,甚至乞讨的都有。比刘备过得困苦得多。宗禄颁发,在嘉靖和万历时期,两次改革,宗藩条例,宗藩永例,一方面郡王以下大部分折钞,宝钞早贬成废纸。另外还有宗禄定额制,无论宗室增加多少,总的定额不变。
自己去看看万历大明会典,把所有亲王经过折钞后的宗禄加起来能有二十万两银子么?其他所有宗室实际发放的宗禄加起来一年 能超过一百万么?按叶梦珠的记载,晚明一个中等规模的布商做生意一次性携带的资金高的都有几十万辆白银了。
无论谈迁写的《国榷》还是满清编的明史《黍离小志》记载李自成在北京明确拷打官员逼交出银子的记载也就六人。
户部尚书方岳贡交一千两,大学士丘瑜交两千两。相当干宰相的首辅魏德藻家产尽没也不过交出一万两;前首辅相当干宰相都陈演逼勒出黄金三百六十两,银子万两;太什卿孙从度受刑至死仅得银四万两;户不侍郎吳履中受刑交出三千两;崇祯岳父摊派七十万两,几万两都没交出来,最后只得把其房子,田产全数没收,至干能折银值价多少,也没有交代。其余官员,可能拷打出来的银子太少,根本没有记载。
明代耕地官方最高记录12.25亿亩,那么请问满清官方耕地比明代少了近6亿亩,是被外星人占了吗?
满清各地旗人暴行,如西安八旗 雍正七年,陕西省驻防兵,“自藏回陕之八旗兵丁四百名,仍有沿途骚扰居民之事,经抚臣宪德两次參奏,就有共一百三十余件”!
太原八旗以抢劫闻名,他们把附近走街串巷的商贩哄骗到满城中,然后找借口将货物一抢而空。而来钱最顺手的路子是给盗匪当“保护伞”,因为地方官没有权限搜查“满城”。所以提供庇护,坐地分赃就成了不少旗兵的生财之道。太原知府张集馨在向皇帝的奏章中就称,太原城驻防的八旗军“兵丁剽悍,窝盗为匪,肆无忌惮”。普通市民则把八旗兵居住的满城称为“梁山泊”。地方官对八旗兵的违法行为,根本不敢过问。对待这种潜规则的“特权”,普通百姓则是恨意十足。 道光、咸丰、同治三朝大员张集馨的日记里对太原八旗兵暴行记载极多。
南京八旗《明季南略》记载,建奴入城,分通济门起,以大中桥北河为界,东为兵房,居八旗兵,驰骑四占,驱百姓迁移,不许搬运物件,提男抱女,哀号满路。南京满城驻扎四到五千八旗兵,连同家眷共有三万人左右,南京的满城面积约占南京城面积的百分之二十。满城内的满人趾高气昂,满城也是城内的最高级住宅区,汉人严禁入内,事实上同元朝治下也无甚区别。鲁迅曾在南京水师学堂上学,路过南京满城时,还曾经被满人孩子投石辱骂,当时已是清末,可见满人对汉人的歧视。
广州八旗乾隆中期,八旗子弟刘守庵霸占了高第街金家的地产,在广州文德路开设了“致美斋酱园”(中国四大酱园之一),直到抗战后,金家人才拿回来。与此同时,八旗子弟余、张、黄氏也先后开设了“森森斋酱园”、“安盛隆酱园”、“六和栈酱园”。 雍正时期,广东驻防八旗兵丁集体打抢平籴厂,把数万石粮食洗劫一空。
成都八旗咸丰年间,成都将军崇实以聚敛钱财闻名,一年任期所捞银子,不下二三百万。成都将军吴棠到任后收下属贿赂不下十余万金。
满族官僚贵族豪华奢侈,利用拖延克扣粮饷、开当铺、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汉人,或者贪污、霸占桑园、地产等手段聚敛财富,形成少数半官半绅、半官半商阶层。 光绪时,有的满族官僚已拥有田产千亩。
北京八旗兵们潜入圆明园偷盗宝物,贩卖出国。
满清政府驻守西郊的八旗兵是洗劫圆明园的凶手之一。据王威所著《圆明园》一书记载:“城外的驻军与恶霸们活动得更凶,他们乘机大肆洗劫西郊各园的陈设,圆明园也不例外。他们将殿座亭榭及宫门和铜狮等一齐拆下来出卖,连砖瓦、石料都不肯放过。”
杭州八旗强占民房,清廷下令旗人圈占城内百姓的住宅为驻防营,驻防官员于是选择了城内自钱塘门至涌金门这个居民十分稠密的城区作为营址。据《康熙仁和县志》载:"此方之民,扶老携幼,担囊负签,或播迁郭外,或转徒他乡,而所圈之屋,垂二十年输粮纳税如故。
当地百姓被强行驱逐,对满人不满者极多。
1662年旗营官员再次准备以扩展驻防城来安置一些新调来的人员,杭州百姓闻讯极为恐慌。为了保住他们的房产,驻防城附近的绅民向地方官乞求允许其出资在旗营内为新来者建造房屋。时任巡抚的朱昌柞与旗营官员商讨后同意了这一请求。
《明史》(卷177):四年正月,以灾伤叠见,方春盛寒,上言:“请敕责诸臣痛自修省,省刑薄敛,罢无益之工,严无功之赏,散财以收民心,爱民以植邦本。陛下益近亲儒臣,讲道论德,进君子,退小人,以回天意。”且引罪乞罢。帝纳其言,遂下诏修省,求直言。先是,凤阳、淮安、徐州大水,道堇相望。竑上疏奏,不待报,开仓振之。至是山东、河南饥民就食者坌至,廪不能给。惟徐州广运仓有余积,竑欲尽发之,典守中官不可。竑往告曰:“民旦夕且为盗。若不吾从,脱有变,当先斩若,然后自请死耳。”中官惮竑威名,不得已从之。竑乃自劾专擅罪,因言“广运所储仅支三月,请令死罪以下,得于被灾所入粟自赎。”帝复命侍郎邹干赍帑金驰赴,听便宜。竑乃躬自巡行散振,不足,则令沿淮上下商舟,量大小出米。全活百八十五万余人。劝富民出米二十五万余石,给饥民五十五万七千家。赋牛种七万四千余,复业者五千五百家,他境流移安辑者万六百余家。病者给药,死者具槥,所鬻子女赎还之,归者予道里费。人忘其饥,颂声大作。初,帝闻淮、凤饥,忧甚。及得竑发广运仓自劾疏,喜曰:“贤哉都御史!活我民矣。”尚书金濂、大学士陈循等皆称竑功。是年十月,就进左副都御史。时济宁亦饥,帝遣尚书沈翼赍帑金三万两往振。翼散给仅五千两,余以归京库。竑劾翼奉使无状,请仍易米备振,从之。明年二月上言:“比年饥馑荐臻,人民重困。顷冬春之交,雪深数尺,淮河抵海冰冻四十余里,人畜僵死万余,弱者鬻妻子,强者肆劫夺,衣食路绝,流离载途。陛下端居九重,大臣安处廊庙,无由得见。使目击其状,未有不为之流涕者也。陛下嗣位以来,非不敬天爱民,而天变民穷特甚者,臣窃恐圣德虽修而未至,大伦虽正而未笃,贤才虽用而未收其效,邪佞虽屏而未尽其类,仁爱施而实惠未溥,财用省而上供未节,刑罚宽而冤狱未伸,工役停而匠力未息,法制颁而奉行或有更张,赋税免而有司或仍牵制。有一于此,皆足以干和召变。伏望陛下修厥德以新厥治。钦天命,法祖宗,正伦理,笃恩义,戒逸乐,绝异端,斯修德有其诚矣。进忠良,远邪佞,公赏罚,宽赋役,节财用,戒聚敛,却贡献,罢工役,斯图治有其实矣。如是而灾变不息,未之有也。”帝褒纳之,敕内外臣工同加修省。
认为发放银子越多越皇恩浩荡,总是盯着比较发放多少银子的是不是傻?
这种问题直接问候通古斯野猪皮他八辈祖宗就可以了,不需要列数据。
这一点,不得不说,大明赈灾实在糟糕。
尽管有些热爱大明的忠实粉丝诽谤人家历史学家的数据错误,然而,即便将这些人找出来的数据加起来,依旧改变不了明朝赈灾不力的事实!就是给大明的赈灾数据翻2倍,3倍......大明赈灾数据仍然糟糕。
历史学家有遗漏很正常,大明长达300年总能发现些漏洞,但那么多学者提供的数据,大明赈灾跟过分偏重皇室支出比,根本就不高。尤其,像《明成化、正德年间的灾荒与赈济》一文中,作者所说的成化正德赈济明显特点是以蠲免和赈粜为主!蠲免,是很多朝代的通行做法,毕竟灾情当前,粮食欠收,又怎么好意思还问百姓要钱要粮?但时下百姓饿着肚子咋办呢?不多赈一点怎么行?
尽管很多回答已经在很努力去挖了,真的算是非常努力,但数据来看,其实还是不高。
从效果上讲,但凡明朝赈灾给力点,也不至于明朝300年,农民起义历代最为频繁,流民最为严重(别怪天灾,小冰河/旱灾/水灾等,并非大明独有,赈灾不力,再小的灾情,也会是人祸):
《明代河南流民问题述论》:流民问题并非明代所独有,但明代流民问题之严重则是史无前例的.
《浅析明代初期河南流民问题及其应对措施》:流民问题存在于古今各个时期,尤其是明代最为严重。
《明代荆襄地区的流民问题与政府应对措施》:明代流民问题相当普遍,成为明王朝维持长治久安的最大威胁.
《明朝前中期流民问题研究》:但是就整个明代的流民的形成速度与规模而言,都是古代社会空前的。
《中国断代史》明朝早期:“农民起义竟如此频繁,地域如此广泛,这在历代封建王朝中也是少见的”!(涉及十余个省份)
白寿彝《中国通史》明朝中期:“在明中期延续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农民起义连绵不断,不仅起义的次数多,涉及的地区广泛,几乎遍及全国各个省区,而且往往是一个高潮平息不久,又有新的高潮到来,高潮之间间隔也很短,其中以正统、成化、正德时期最为集中。”
论文《浅析明朝农民起义频繁的问题》“明朝时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最后一个由汉人统治的王朝,其间二百七十六年所爆发的农民起义次数比其他王朝都要多,且频繁程度也令人震惊” 据不完全统计,洪武朝爆发了三十三起农民起义,永乐朝 爆发了十六起,正统朝十一起,景泰朝三起,成化朝十起,正 德朝七起,嘉靖朝十九起,隆庆朝一起,万历朝十二起,天启 朝二起,崇祯朝更是数不胜数,多如牛毛。
此外,明朝食人事件也很严重。
下面这个表真的有错吗?其实并没有!要说真的是有错,那也是除1490年外,其他是高估了这几个年份的数据。
作者要制作这样一个表确实是挺不容易的,由于年代久远数据缺失,有些年份有赈灾数据的,却没有皇室或军费等支出;而有皇室军费或俸禄支出的年份,却又缺乏赈灾支出!因此,在缺乏数据的情况下,历史学家通常会以相近的年份或地区进行大致推算,这也是学术界的常规做法,并无不妥!也许会有一些偏差,但也大致在那个范围波动!以1480年为例,作者在此特意用了《明代太仓库研究》1480年前三个有赈灾数据的年份进行大致估算,取平均值!
留空,见最后一点
要说明朝中央对地方有多大方,其实也就说说而已,不要太认真!看到有些回答列出地方财政收入数据占70%,就认为地方存留就占这么多,那是在太天真了!明朝地方财政糟糕,并非一家之言!
《明代地方财政结构及其社会影响》对明朝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析的很详细,在某些方面,的确,表面上如一些人所说的,比例比较高,但终究是表面上的东西,本质上这些中央比例存在严重低估,因此该文详细分析后的结论是:
“明朝财政以中央为核心,地方财政始终处于十分窘迫的状况”,
“当中央与地方有冲突,则牺牲地方利益”
《明代财政的症结:中央与地方的政策执行差异》:
“中央过分注重朝廷利益,过分统揽财政大权,导致地方财政的窘迫”!
《明代财政制度中的起运与存留》中央所占比例不但高,而且地方可怜的存留,依旧受到中央严格控制和搜刮:
如果有人实在执意认为第一个表中作者采用史学界常用的推算方法是假数据的话,那么这种假,并不是作者低估了表中这些年份的白银赈济数据,而是完全高估了明朝在这些年份的数据!总体而言,明朝在这5个年份的赈银数据并没有作者估计的那么高!
在更加详细的《明代中后期的白银赈济》一文中,除了弘治三年(1490)是6万两,高于前面作者的推算数据外,其它年份的数据,成化十六年(1480),嘉靖三十一年(1552),隆庆五年(1571),万历三十年(1602),全无赈银数据!
为排除这种0赈银数据可能跟当年无任何灾害有关,亦或者与作者可能的疏漏有关,本人特意从明实录中抽查成化十六年(1480)的灾害与赈济情况,发现当年的灾害竟然高达20余起,因此“无灾害说”可以排除!之前的作者所推算的当年赈灾数据是7.67万两白银,但事实上明朝应对灾情的赈灾的确有些不给力,除了免,还是免(如下图)!没一起是直接赈银,甚至连是粮食也甚少给予!真是印证了《明成化、正德年间的灾荒与赈济》一文中,作者所说的成化正德赈济明显特点是以蠲免和赈粜为主!蠲免是历朝历代面对灾害时的通行做法,毕竟灾害时粮食减产,朝廷还问灾民以正常数额要钱要粮,这是说不过去的!但在税粮减免之余,灾民时下饿着肚子该怎么办?以前的人家庭粮食储备并不多,存银更加少的可怜,面对灾害时朝廷和社会的救济是他们重要的支柱!这些灾民平时没少交税纳粮,将恶性膨胀的明朝特色皇室养的白白胖胖,但临灾时,仅仅一句减免上交粮食,然后扔下饥肠辘辘的灾民,是否就真的体现皇恩浩荡?
成化十六年灾害与赈济:
有人认为该表只是引用了明朝中期太仓库数据!但《明代太仓库研究》《明代财政支出的气运与储留》《明代中后期的白银赈济》等等诸多论文来看,太仓库从明朝中期开始一直到万历末期之前,作为明代中央财政核心库藏机构,担当着国库(外库)的职能,在赈灾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也大致能够反映明朝中央的对民生和赈灾的重视程度。
虽然在太仓库并不兴盛的明朝早期,朱元璋也成立了预备仓用于赈济,但从《明代预备仓述论》《明代预备仓积粮问题初探》《明代预备仓政的演变及特点》《明代预备仓政若干问题研究》《明代预备仓管理的弊端及其启示》等等论文来看,朱元璋之后,预备仓迅速衰败,大量“仓廒废弛”,比如朱棣时“南方官仓储谷。十处九空。甚者谷既全无。仓亦无存”,尽管正统成化时有过一时复兴,但弘治以后再此衰败,难挽颓势,到嘉靖时,预备仓赈灾备荒功能尽失,形同虚设,大量仓库“虽有备荒之名,而无备荒之实”。即便是被这些历史学家认为预备仓短暂复兴的成化时期,地方预备仓的空虚仍然严重,“山东并北直隶河间府州县仓粮不足”,“山东所在仓廪空虚”。
因此通过统计太仓库的赈灾支出,是可以大致反映明朝的赈灾力度!第一个表格的数据也就是明朝中期太仓库兴盛以后的数据!也许加上其他数据,可能会高,但即便增加2倍,3倍,明朝赈灾数据范围依旧在几万辆到几十万两之间波动!
比如《明代中后期的白银赈济》,已经是对明朝赈灾做了非常详细的赈灾,不仅仅有太仓库,还有其他涉及赈银支出的部门!该文中,作者认为“明代中央赈灾白银主要的来源是:太仓库48次,内帑15次,太仆寺8次,户部7次 ......明代中后期赈灾,中央调拨的白银更多地是由太仓发出”!该文对明代中期(1451年)以后明朝赈灾进行详细统计,明朝唯一一次单年超过百万两的,就只有嘉靖八年总计的175万两。其他年份都只有几十万两到几万两,甚至几千两范围变动!(当然几千两,也有可能跟当年灾情轻有关,并非每年都有严重灾情)。总体而言,无论从哪个版本的研究看,明朝赈灾并不可观!
附《明代中后期的白银赈济》详细列表(可以随便加,明朝疫情严重,众所皆知,但跟明朝的皇室消费比,赈灾谈不上高):
因为明朝不需要警惕地方政府,每年财政收入中,中央收入的占比仅27%,中央还没地方有钱,对比大清,中央收入占比常年在八成左右,把地方政府卡的跟狗一样,你不拨款,地方除了干瞪眼什么都做不了
具体对比
所以我一直很好奇在这方面吹清朝是想表达什么?把地方能用的钱收光了,你赈灾再不拨款,想逼着地方跟灾民一起造反吗?
补充一下,明清赈灾数据的差异是因为统计方式有问题,清朝的数据出自《清代荒政研究》,数据出处是清实录,明朝的表格出自《14至17世纪中英财政收入与支出结构研究》,数据出自《明代太仓库研究》问题就出自这里了。
前面已经说了,清朝的地方财政远比明朝拮据,所以面对突发情况十分依赖中央的拨款,这就导致了记录清朝中枢运转的清实录记载了大量国库的相关支出,所以清朝的全国数据由实录来统计是没问题的。
但明朝的统计数据就有问题了,表格已经说明了明朝的地方财政很宽裕,这时只从明实录由中央的支出来推算全国支出本身就有很大的差漏,更别说只统计太仓库了。
这里我们以凤阳府为例,凤阳是明朝中都,地位不言而喻,而且因为朱元璋迁户填充等政策导致凤阳的财政长期处于不健康的状态。这种政治地位高,地方财政薄弱的地区应该是十分依赖中央财政的支持的,但对凤阳进行统计后可以发现,明实录中记载,明代凤阳府能查到的赈灾有63次,而由太仓库负责的赈灾仅两次,所谓只有0.48%的表格也只统计了这两次。对比其他地区,这种统计上的错漏只会更大。
由此可见明朝表格的作者由于对明代财政结构的不了解造成极大的误差,这种误差不应该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反复利用。
挂个人吧
确实,对某些人来说,摆事实列数据有个屁用呢?
我反正不知道问出这种脑残问题的人是坏还是真的蠢,你但凡没黑明黑到丧心病狂都不会有这种毫无逻辑、没有基本常识的论断。
就以位于两淮多灾多难之地的凤阳一府为例,单只对《明实录》的不完全统计,就有:
一看太仓支银,这里比较明确的仅仅只有两处,如果单独列出来,是不是瞬间就TM高潮了?
快来黑明朝啊,明朝两三百年就只给凤阳发银赈灾过两次啊!
还有,我反正是不明白纯靠中央拨银赈灾有啥好光荣高潮的。
你满清朝廷把全国各个地方搜刮一空,钱粮几乎全部解京,然后导致地方对各种灾害毫无抵抗能力,一旦受灾就全靠朝廷施舍那点银子是能吃啊还是能喝?
银子到普通汉人老百姓手上没有?
有了银子怎么换成能填饱肚子续命的粮食?
往返解京转运到底要浪费多少时间?
再说回明朝,明朝赈灾的手段有很多方式,主要并不靠中央直接拨银,不然不等银子运到灾区,饥民早就全饿死了!明代很多时候主要是靠中央和地方的各种仓库直接发粮赈济,不够的再发银买粮。
其实赈灾救荒在明朝统治国策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有个术语叫“明代荒政”,真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询史料去研究。我这里仅简单说一下明代赈灾钱粮的主要来源:
1、首先,预备仓的仓储是明朝前中期赈灾粮的重要来源。预备仓的设立,专门就是为了用来“以赈饥荒”的。
2、其他各类官仓的积贮也是赈济钱粮的重要来源。明代在各地方府州县、卫所设有各种各样的官仓,遇到饥荒,或借贷或直接分发赈济。
3、出卖盐引,调动商人出资赈灾,这是明代国家筹措贩灾钱粮的又一重要举措。
4、广泛运用社会力量救灾,鼓励富民出资赈济。主要方式有官府给予名誉表彰,“赐玺书旌劳, 复其家”,甚至直接出售各种候补官、散官、吏员、僧道度牒、国子监生名额、府州县学增广生名额等等。
5、赃罚、赎罪银粮、没收资产收入也是赈济灾民的经济来源。
6、各主要钞关等处的商税,主要是用来在赈灾时临时应急。
7、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漕粮也可以暂时挪用来赈灾。
除了以上这些主要是直接用来赈济灾民的钱粮,明朝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免除赋税、徭役的间接赈灾手段,去看看《明实录》还会有更多发现。
至于具体史料实例,我就以景泰六年为例,随便一搜,就能找到很多记载,我仅选取其中比较典型的一部分:
1、地方财政赈济、鼓励商人卖粮
正月二十一日,浙江道监察御史黄让奏:近者浙江直隶等府水旱相仍,人民饥窘,屡蒙敕巡抚及司府州县等官设法赈济。乞敕谕各臣,务在权宜赈济,但遇客商装载米麦,听其交易,不许禁遏洪闸,过往亦毋得停滞。
帝是其言,命户部即移文所司行之。
2、存留本府解京折粮银籴粮赈济。看到没有?先用当地仓粮赈济,不足才用银买米赈济
二月十五日,都察院言:今方春初,己民饥为盗,若至青黄不接之时,其患必甚。宜敕巡抚尚书李敏早为设法区画,并令户部差廉干郎中往彼,存留本府觧京折粮银籴粮赈济。
事下户部,覆奏:差官不无扰人,宜令敏先放彼处仓粮赈给,如有不足,然后用银籴济。
从之。
3、卖盐引给商上纳粮食于应天府仓,听巡抚赈济
二月二十三日,南京监察御史李坚奏:应天府石灰山关掣挚所,凡客商支盐,每引例纳余盐十两,收候折支俸粮。今做改每引纳米一升,就收应天府仓,听巡抚官支给赈济。
下户部议,宜如其言。
从之。
4、将解京粮草存留地方赈济
五月初五日,巡抚南直隶户部尚书李敏奏:应天并苏松等府、建阳等卫军民田禾各被水旱蝗灾,乞暂免粮草。其民运京粮负欠之数,候秋成补纳,已徵在官者,俱乞如苏松例存留,以备赈济。或改运淮、徐二处。
命户部议行之。
5、发郡县仓粮赈济,或劝谕富豪借贷
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邹来学奏:天之灾异,何时无之,未有如今日之甚;民之饥馑,何地无之,未有如苏松之甚者。......臣已令郡县稍有仓粮者,按月关给赈济,其不敷之所,或移粟于邻壤,或贷种于富家。凡未完粮草、买办差徭之类,俱令停宜,俟其人心仅安,生理少遂。
6、先发地方官仓借贷赈济
闰六月二十九日,巡抚江西右佥都御史韩雍奏:所辖诸府岁歉民饥,巳发廪赈济,候秋成备偿官。
7、通州仓粮赈济
七月初六日,顺天府宛平县奏:景泰元年,虏寇未靖,人民惊移,招令复业,曾支给通州仓粮赈济,稍给之家既已偿纳,内凡九百四十余石皆贫难小户,责令秋成偿官,今又被灾,请暂停徵。
帝曰:岁既无收,姑宜宽恤。
8、江西巡抚韩雍就提到几个重要的赈济方式:一是发预备仓粮;二是劝谕富民纳谷,朝廷予以名誉表彰;三是买卖不许支俸管事的名誉“冠带”、官品,嫌太贵了还可以讨价还价。
八月十一日,巡抚江西右佥都御史韩雍奏:所辖府县预备仓粮支给济民,连年薄收,不能偿官,今渐空虚,民间殷实之家亦已劝谕纳榖旌异,外再难措置。迩者浙江按察司副使罗箎奏:“民纳榖已授冠带者,能添纳稻榖,量授官品。”其法固善,然所添榖多,民不乐从。请自今有能添纳二百石者,授以从九品服章,每二百石递升一级,俱于本处望阙谢恩,荣耀乡里。不许支俸管事。
从之。
9、南直隶巡抚李敏也提到几个赈济方式:一是各种公私仓库(已经用完);二是以盐引换取盐商纳米;三是于收税关口临时加增木税;四是将解京大米直接于当地变卖换银,银子上纳京库。这里再次强调,饥荒的时候,银子是没有直接用处的,粮食才是真正的赈灾良药!
巡抚南直隶户部尚书李敏奏:应天、太平诸府,岁歉民饥,公私仓廪赈给已尽,欲于石灰山关批验秤盘盘商引盐之处,每盐一引,免其该纳余盐,劝令出米三升。又于溧水县广通镇坝经过客商所贩木植,每根小者劝令出米一升,大者令出米二升,官为收贮赈济,俟来年秋成革罢。
又言:诸府岁运京仓米十七万石有奇,其加耗水程米恒倍是数。乞将今年正米于本处出粜,以所得白金上纳京库。其加耗及水程米,官为给散赈济。
从之。
10、发赃罚银货买粮赈济
十一月初五日,命江北直隶淮安、扬州等府、滁州等州发赃罚银货籴粮,以备赈济,从巡按监察御史郑冕请也。
11、顺天府一带大水民饥,监察御史原杰把原本是专供边储的“开中法”都用上了。简单地说,就是商人将米运到朝廷指定的地方,然后朝廷给予其盐引,盐商凭盐引取盐贩卖获利。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供应九边军镇的粮食。但发生饥荒时,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开中也可以用,盐商把粮食运到受灾的州县,饥民按人头领粮,然后盐商获得朝廷给予的盐引。
户部是反对的,但景帝还是同意了原杰建议。最后饥荒缺粮,朝廷设定的运粮数目太多,盐商不愿意接这种生意,于是朝廷又稍微减轻了一些。
十一月初八日,先是顺天府所属近南十州县大水,命监察御史原杰往视。
杰奏:水潦之余,人民流移者万计,比屋缺食,难以偏举。......请敕户部开中淮浙盐纳米于霸州,并文安、大城、固安三县各四千石,永清、武清、东安、宝坻四县各三千石,香河、保定二县各二千石,验口赈济。
户部言:淮浙盐专供边储,难准开中。
帝卒从杰议。命所司行之。
后户部所定各处上纳米数赈济不敷,中盐则例太重,杰又以为言。复命户部处之。
12、贵州夷民大饥,于当地有粮仓库发粮赈济。另以当地官库收貯的赃罚银钞于附近有米地方买粮赈济。
十一月十三日,巡按贵州监察御史伍星会奏:贵州乌撒卫地在万山之中,刀耕火种以给食,连年水旱相仍,田禾不收。今年二月至六月淫雨不时,二麦苗稼渰损,七月殒霜,荞菽稻禾俱不成实,夷民饥窘,无以自存,俱发掘蕨根土瓜,采取栎橡树蕈为食。已令有司于有粮仓分赈济。仍查本处官库收貯赃罚银钞,于附近之处易米接济。
命户部知之。
13、将受灾州县起运京仓、口外的粮草全部留于本处赈济。
十一月二十二日,命直隶河间、保定府所属任丘、河间、兴济、静海、青雄等县起运京仓、口外粮并草束折收粮俱留本处赈济,盐山、庆云、南皮、交河、献、肃宁等县起运口外粮俱改京仓。以巡按御史吴中言各县灾伤,请加宽恤,以苏民困故也。
至于明代的藩王开销,的确是明朝财政的一大沉重负担,但有些人未免太信口开河了,我不知道有些人是不是完全没看过实录等史料,建议搜一下“米钞中半兼支”,比如:
给庆府安塞王秩炅岁禄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
但说实话,一半发实米已经是格外开恩了,英宗及以前较多。所以建议再搜一下“折钞”:
给秦府临潼王公铭、郃阳王公镗岁禄各二千石,内米五百石,馀折钞。
明朝中后期的“宝钞”老实说跟废纸没啥区别。
我们常说有权才有钱,明朝藩王大多数时期都没有实权,但还一直能不折不扣地领取全额禄米,当朝皇帝的近支血亲也就罢了,那些远支宗室也能?你当皇帝都是圣人、满朝大臣全是傻子吗?
至于藩王土地兼并,这是另一个需要仔细研究的复杂问题,鉴于已经写了一大堆,我这里就不再论述了,只提一个问题,这些藩王府名下的土地是不是真的全归王府,还是被依附于王府的地主侵占了,或是被当地官府有司收回实际管理,建议再查下“王府管业”,估计又能发现不少稀奇东西。
比如:
查山场湖陂及税课司局河泊等所凡係王府管业,或被侵欺隐占者,悉取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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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棍老喜欢碰瓷,恰好这篇论文我还看过,完了之后再说
这个问题已经有答主回答的很好了,我就不再赘述。就谈谈明清税收地方存留比例对比。
清初
晚明
可以看出即使清朝初期征收总量和起运比例也远大于晚明,明朝地方存留远大于清朝,这是清代百姓生活赤贫生活水平远低于明代的重要原因。
明朝最奇葩的地方在于陕西省的地方存留比例尽然只有1.29%,所以明末陕西百姓造反真的不能怪李自成。
看了一下问题日志,这位题主百分百是来为满清洗脱的,问题是你满清也好不到哪里去吧,太平天国战争的饥荒死亡率和光绪的丁戊奇荒你不知道吗?康熙治下的满清饥荒次数那么多,更别说前朝顺治对各地的屠杀以及饥荒盛行了,把你乾隆说的赈灾力度算上,那么人人可闻的白莲教起义是不是因为赈灾力度不够呢。在一个乾隆戏称十全武功和十全老人的治世下?百姓的生活能好到哪里去呢?负担是不是很轻松呢?马戛尔尼来华时记载的事件就足够撕下满清虚伪的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