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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货拉拉事件,以人民日报通报为准,我很不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支持司机无责?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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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男女互换,评论过万。这样的事是有先例的,只不过是男女互换无人关注罢了。

链接放上

news.eastday.com/east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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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km/h的速度,是17m/s,跳窗“逃生”,落到地上的能量,算上车窗离地面的距离,大概相当于从15米的地方掉下来。也就是说,相当于头朝下跳7楼。

一个同事,因为业务上的事情和你闹了点矛盾吵架,然后在你面前直接打开窗户从办公室跳了下去,你觉得你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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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不是来讲理的就。

我就说一句,今天如果男司机有罪,为了堵女权的嘴被判有罪,那接下来就是你我。

你以为就是当司机的事?你太天真了。

碰瓷老人就只有摔倒等你扶的那种吗?

同样女权也是。

任何一个没有道德责任感,想要来点钱不劳而获的女权,都有能力来进行一次合法的犯罪了。

好,现在假设我是一个女孩子。

我在食堂,发现了一个低着头的男生。

好我凑过去,直接突然大叫然后抓住他的手,说他性骚扰。

只要没有监控视频,好这个男的为了平事就只能给我钱。不然就进监狱。就算不进这个人也社会性死亡了。

再比如我可以直接报复一个男的,只要找个理由说自己受惊吓,好我现在可以划伤他,他还得谅解我,没准民警还得给我机票钱,给我饭吃,让我感受温暖。

我还可以做任意一个出租车,上车威胁司机你不给我钱我告你性骚扰。

你看这就是女权的成果。

只要一个没有监控录音的地方,哪怕是大庭广众我也可以污蔑随意一个男性。

职场上上司骂了我两句,我可以直接撕自己的衣服跑出去大喊性骚扰,好这个人前途没了加社死。

发现了吗?如果这次这个男的有罪,之后任何一个男性都可能面对女性中没有道德分子的压榨,你还得吃闷亏。

你要是公务员更惨,这就是污点,你一辈子别想升职了。

别以为你躲着宅在家就有用了,饭圈的女权还可能直接举报你。

你以为我是危言耸听?看看美国这种诈骗案多少,看看扶老头被判有罪后多少碰瓷的?

今天如果司机被判有罪,明天,就是你我被敲诈,被勒索,被威胁。

包括那个央视的评论也是,我建议直接向广电总局举报,能举报的举报,能给司机帮点忙的帮点忙,您实在懒,发个知乎骂几句总行。

这不仅仅是在帮司机,这是

在帮我们未来的每一天。


user avatar   zhan-dou-de-xiao-bang-y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恕我直言,要是他这次有了责任,幕刃以后晚上出租车都打不着


user avatar   xi-yu-zhan-shen-a-fan-ti-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支持的不是无责,而是程序正义。

甚至支持的不是程序正义,而是能不能好歹藏一下。

之前的无论什么案子,劳荣枝也好,孙小果也好,贪污案也好,滥用职权案也好,不论实际上有多坏,面对聚光灯的那一刻,总要表现得敬畏法律、敬畏正义,哪怕演也要演一下的。

面对公众的那一刻,每个人都要尊重这个社会基本的价值观。

这样大家起码是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终究是邪不压正的。

大家相信恶虽然存在,但起码要遁形,大家相信恶之所以没有被肃清,是因为还没有被找到。

但货拉拉案,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到现在也没有对案情中的诸多疑点进行解释,就直接说“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周阳春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

一个人如果没有人身自由,就很难有意志自由。为什么他会认罪,为什么家属不能见,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为什么只能请法援律师,你好歹给个解释吧?

又为什么,警情通报提到的“司机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在审判时成了“未采取制动措施”?而且此案采用的基本都是口供,近几年可都在大力整顿重口供轻证据这种不正之风呢。

长达半年也没找到新证据的羁押,被限制的律师,和警方现场勘察不一致的描述,仅凭口供定罪,但凡少一个,都会比现在平静不少。

说实话,超长羁押到认罪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某些人已经用这种招吃了不少人的家产了。一家企业争不过另一家,就随便找个由头送他进去,也不用真判,就耗着,工厂没人管理自然就乱了,一乱经营也就不行了,然后就是架空公司或者股权收购。最终那家有没有罪都无所谓,没罪道歉赔偿都可以,反正你厂没了。

很多地方都出过这种事,整个流程应该都很熟练了,所以在国内很多人都要拿个代表身份,或者外国国籍,因为这真的是免死金牌,真的可以救命。

比如,湖南的太子奶事件,就被有些人质疑是冤案。

2010年7月27日,李途纯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竞争方式,展开破产重整工作。
2012年1月,李途纯案不起诉,重获自由。
2013年08月07日,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实名举报株洲原副市长肖文伟是“太子奶冤案”的幕后黑手。

还有潍坊中微董事长孙夕庆,被羁押1277天,经114次庭审后获无罪释放,出来以后自己的公司也早已被别人瓜分的干净了,赔偿54万有用吗?

但是,以前不管如何,很少用超期羁押来对付普通老百姓的,现在被告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是你我身边奔波着的存在感极弱但维持着城市运转的普通劳动者,当然大家会共情。

开了第一枪后面可就容易多了,希望能从法律上限制这种无限的检权,取保候审的程序执行应该推动一下了。


user avatar   dong-yun-shen-xu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公民对法治社会的一个最基本诉求是:只要我没有犯下严重错误,那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没了这一条,安全感将会荡然无存。

我是一个170,60kg的男性,在几年前曾设想过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一个180+,100kg+的壮汉徒手溜进我家里盗窃,在我用刀警告之后反而向我冲来,我该怎么做?

如果我不攻击,那他能够轻而易举的夺刀杀了我,如果我攻击,那我很可能杀了他,之后呢?我大概率要被以防卫过当抓进去蹲监狱。

当时说实话,我是很绝望的,因为那时的法律毫无疑问把我这个良善的公民逼到了绝境,我什么都没做错,但却要在死亡和牢狱之灾之间二选一。

但所幸,后面出了昆山龙哥案,让我看到了法律的改进,正当防卫开始作为一个实体而非概念出现在司法实践中,用以保护一般人的安全不受侵犯。

但这一次呢?

在这次事件中,司机的处理迅速理智,只是在情绪上有相对的瑕疵,但也属于正常范围内,很明显是不符合有重大过失的定义。谁没生气的时候呢?谁又没遇到过疯子呢?一个没有重大过失的人不应该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这个入刑了,那PUA学生跳楼的导师是不是更该入刑?那欠钱不还逼债主自杀的人是不是更该入刑?套用罗老师说过的话,刑法是最后底线,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该动用。既然在上面两个例子中没有动用刑法,那凭什么要区别对待一个普通司机?就因为他没钱没权没势?因为他被女拳锁定了所以就该死?

一个人死了,是个悲剧,但如果不想着解决这个悲剧背后的问题,只是简单的将被悲剧牵扯的人杀鸡儆猴,那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user avatar   ni-si-5 网友的相关建议: 
      

刑事案件,不以公安局通报为准,以二流报纸通报为准?我也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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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帝都,首先表明态度,我十分支持赞成法院的最终判决,我甚至把人民日报的通报转到了朋友圈。

但是,作为一个每年坐各种网约车及出租车累计近万的资深乘客,我现在每次坐车都坚持不懈地把这件事从事发到最终判决原原本本的讲给司机师傅听(绝对没有添油加醋,这一点可以调取车内录音和监控视频),这不违法吧。

至于司机师傅会怎么想,我不知道。至于最终会不会影响女性打车,我也不知道(不会吧.jpg)。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伟大导师鲁迅先生告诉我们: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

严正声明:1. 我觉得最终处理的很公平,很合理,很合法,我双手支持,所以我觉得应该广泛宣传。2. 同时作为新时代热衷普法的好青年以及央视青年和观网青年,这么做很合理吧。3.以上只是我的个人行为,不建议模仿。

以上内容为转载。

个人观点:不仅十分支持,还想表扬一下女法官,这么优秀,建议组织重用,去更大的平台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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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几个人持刀冲进我家,我试图说服他们不要抢劫杀人,他们和我谈了一会儿,然后我趁他们放下刀喝水的机会夺刀反杀,击毙数人。有个匪徒没死,辩称他们当时已经放弃了抢劫杀人企图。那么按照现行法律来说,我就要因为防卫过当入狱。

如果我持刀冲进别人家,然后按照上面歹徒的操作反着来一套,并且对着他们家的摄像头说我打算放弃抢劫杀人的企图,然后别人夺刀反击,被我一脚踹死了,那么我可能判不几年。

那我遵守你这法律干什么?

中国法律人经过多年努力,成功证明了一点:

他们又是英美,又是现代,鼓吹了很多年所谓程序正义,其实在他们眼中,最重要的既不是程序,也不是正义,而是他们。

孔子曾经坚决反对颁布成文法,原因是这样会妨碍贵族行使法律解释权。

英美坚持实行案例法,原因是这样民众就无法通过掌握法律条文而掌握法律,只能听任法官和律师任意引用案例,以及任意制造案例。从而在法律界制造了贵族特权。

我国的法律人所坚持的并不是法律的公正。他们所谓程序正义也并不正义。因为程序正义的前提是结果正义,一旦无法实现结果正义,那就要修改程序。中国的法律人从来不承认中国的法律是高度完美的,但是一到程序存在问题无法实现结果正义的时候,他们就开始维护起所谓程序正义、仿佛中国法律已经变得极度完美无可修正了。这种逻辑上的矛盾是专修逻辑的法律人所不应该出现的错误。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的真实意愿并不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或者所谓正义,而是他们的特权:

法律人凌驾于民众之上的释法特权。

为了建立和保护这样的特权,当民众的意图与法律人不同的时候,他们就诉诸国家权威;当国家行政机关坚持了与法律人不同的意见时,他们就挑动舆论攻击国家。

我们平时以为,司法独立是指司法系统不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但现实恰恰相反,司法独立的现实是司法界从我们这个国家独立出去、不再对我们负责。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在香港,港独分子掀起叛国浪潮的时候,首先第一步就是控制了司法。

母亲是一个民族的未来,在内地,女性正在遭受到空前的毒害。

如果中国要灭亡的话,这个世界上绝不会再有任何人会说英语。


user avatar   zhang-qi-dong-42-19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很不理解?那太正常了,一个34的老女权咋可能理解正常人嘛?还搁那装男性,差不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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