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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武汉一癌症患者欲卖房捐出遗产,10天被律所收20万咨询费?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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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癌症从来不是违约不付律师费的正当理由

近日,湖北武汉,一位癌症晚期患者艾女士反映:考虑生命无多,打算卖房后捐给动物协会,咨询律师时,10天时间被律师“骗”走20万元“咨询费”的新闻引爆热点,一度引起社会对律师群体为富不仁以冷血的讨论,此事件还被当地律协受理,称会严肃处理。

但笔者却颇不以为然,总的看法是:这是一个对价合同的行为,患病从来不是违约与造谣的正当理由。同时我们通过这个案件,也要深思,为什么一个已将钱财视为身外之物的患者,宁愿将五百上千万的房产捐给动物 ,也不愿意支付20万的律师费对价,甚至认为自己被骗了呢?

以下是具体观点

笔者认为这不算个问题,也不算特别贵,没有必要炒作这个案件,因为这是律师的正当执业行为。

1,本案的具体细节没有,不便讨论。

但,几乎可以肯定十天20万元,肯定不止于咨询,应当包括其他法律服务,例如代写文书,提供关键建议等;

2,十天二十万收费并不算贵。

退一万步而言,就算是咨询费,难道超出收费标准了吗?

当然没有。

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

也就是说,湖北的法律律师服务,实行协商确定。

收你二十万,一个愿 打,一个愿 挨,有什么毛病吗?

再退一步而言,退回到老标准之中,这二十万十天的费用很高吗?

据笔者所知,老办法的咨询费一般地区大约是每小时三千元或五千封顶,发达地区一小时一万五千块标准。我们且以三千元为标准,一天八小时,就是两万四,十天就是二十四万,这个收费还是不算高。

3、癌症不是违约、少付费或不付费的理由

诚然,我们非常欣赏这位捐赠者的行为,但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律师代理捐赠相关业务应当不收费,或者少收费,在西方国家有很多人捐献自己的财产给社会,但西方的律师收费是非常高的,从来不会因此免费,我国法律与律师法也找不到相关的规定。

这个案件我们必须确定一个事实,就是这位患者的确与律所间签订 了合同,而且合同是有效的,即他是一个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基于此,他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即支付20万的合同对价。

不能因为当时认为付这20万是合理的,在付完之后又后悔了,这是什么行为,这叫违约行为。

在向律所交涉之后,发现行不通,就开始投诉,这叫什么行为,这叫正当行为。

因为律协是律师执业的管理监督机构,普通人也许会认为20万收费过高,超出了标准,不知道 律协的真实规定,就进行投诉,这种行为本律师并不认可,但他的确有这个权利,所以这是正当行为,这不可厚非。

但该患者将本案进行媒体曝光,并在曝光就称“自己被骗了20万”,这是什么行为,这是造谣诬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

因为患者心中很清楚自己没有被骗,支付20万对价是他自愿的行为,是其真实意识表示,而且律所委派的律师也已经为其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服务,整个过程是完全符合民事合同规范的。

骗,是严重的指控,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这对于律所与律师而言,是极其严重的指控,作为法律维护 者而言,很可能就此身陷牢笼。

所以,请这位患者慎言!

4、患者宁愿将巨额财产捐给动物,也不愿意支付对价律师费,这反应了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

笔者认为,这非常值得我们律师深思。

首先,我们可以相像,患者的房产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应当价值在五百万至一千万之间,患者愿意将近一千万的资产捐给动物协会,支持动物 的发展,但对于支付区区二十万的律师费,却感到无比心痛,这反应了什么?

对于他来说,钱财反正都是身外之物了,为什么捐五百一千万毫不心痛,但给二十万律师费却要心痛的要死?

笔者细想之,可能我们律师的价值还未得到社会的认同吧!比如这个案子为什么会被曝光出来,这可能还与记者缺少法律素养有关系,一个稍有常识的记者或者媒体,都不会做出支持患者的报道。

又或者说对于群众而言,他们可能会认为,律师费不是必须支付的,从来没有形成所谓的知识付费的习惯吧!

所以,我们国家的法律建设,以及对于知识的尊重性,还需要更多的努力才行。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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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个题,想从律师的角度讲讲客户。

我曾经也很困惑,为什么我身边摆明了不认真研究案子的纯靠忽悠的律师可以事业发达赚大钱。

后来发现了,因为有相当大数量的客户就有这个需求。

比如说,你认真分析了案件材料,跟他说这个案件想达到他要的结果有风险、比较难。比不上忽悠派律师拍着胸脯跟他说:你放心,咱法院有熟人!

比如说,你老老实实按既定程序走流程办手续做事情,比不上忽悠派律师跟他说假话:哎呀本来这个案子立案下来都要小半年,亏我找了关系才一个多月给你立进去了。

比如说,我分析了案件会直接诚实的告诉客户预估结果,比不上忽悠派律师心里明明知道结果不差,却在嘴上故意说的非常严重来找客户额外收费说用于打点,最后结果出来了,其实忽悠派律师什么都没做,出的是正常结果,客户却因为相信了他的忽悠白交了大额的钱还对他感激涕零。

上面说的是我经常遇到的情形。对于我这种诚实勤恳的律师来说,最开始心里特别不平衡。

打个比方,刑事案件是水分最大的,因为当事人就算拿着法条也估不准判刑结果。我可能根据经验预判了大概判三年,就直接告诉了客户,包括是否有减刑情节、法官大概会怎么认定。

同样的案子,同样的预估结果,忽悠派律师是这么做的:上来就告诉家属,你这很严重啊,大概五年或者以上吧,但也不是一定的。

家属这时候就急了,有没有解决的方法啊?做什么我们都愿意。

忽悠派律师:也不是没有办法,可能要找人疏通打点一下,有可能降到五年以下,做得好的话三年都有可能,但金额估计不小,你们考虑一下。

家属:好好好,您说怎么办我们都配合!

忽悠派律师:我本来也是不愿意的,做这种事情对我们律师来说风险很大。主要看你们是某某介绍来的朋友,希望我们彼此之间都有信任啊!具体的细节你们回去等我消息。

之后收了所谓打点费,翘着二郎腿在家数钱玩。

开庭的时候,忽悠派律师会故意趁家属在场,在庭前找检察官沟通,其实讲的只是案情,转身就跟家属说:你看我和检察官关系好吧,已经打了招呼你放心。

结果出来,就是预估的三年,忽悠派律师:你看,我废了多大的劲,搭进去好大的关系和人情,总算争取到了这个结果。

家属感激涕零:X律师您太专业太仗义了,以后有案件我还介绍给你!感谢啊太感谢了!

在客户那面看来,我这种律师冷血无情、仅走流程不去替客户走关系争取最好结果,忽悠派律师又热心又仗义、不惜搭进去自己的职业前途也要为他们博个好结果。

可实际上呢?

当然,你可能以为上述这种客户是少数,但根据实际来看,绝对是大多数。我接待的80%的客户咨询完都会附一句:X律师这个案子能不能找找关系让法官偏向我们?

我只好耐心的从程序和内容上来跟他们解释,在我们这个城市,现在想靠走关系完全左右一个案件是不可能的。起码从我接触的案件来看,绝大部分案件结果都和预估一致,极小部分不一致的,一般都在于对事实的判定存在出入。

毕竟现在法官终身负责制和裁判庭审全部公开,哪个法官会为了一点钱赌上自己的全部前途?

也因此,现在凡是遇到强烈要求走关系的客户我都直接回绝,这种人也不是我的目标客户,他们只适合忽悠派律师,属于被卖了还帮点钱的那种。

所以你说,为啥现在有那么多黑心律师,来回横跳、两边骗钱?

我只能呵呵一笑,因为有需要他们这么做这么表演的客户在供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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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混乱,基因有问题,或者被别人拿捏的死死的。


性的目的是为了什么?是为了繁殖。。怎样才能更容易的把自己的基因繁殖下去?是“忠诚”吗?碰上一个不孕不育就绝后了。好像碰一个挺难的?你算一下人类有多少年的历史?假设25年一代(实际肯定不要,古代啥的都很早结婚),几千万年除以25。。。基因还能留到今天吗?


从道德社会制度来说,这是错的应该接受批判。。。但是这特么的才是正常的人性。。。所以没啥好奇怪的,我从来不相信“人设”这种东西。。。只要你足够有权有势,哪怕你后宫佳丽3000,那些根本不了解你的只能通过媒体了解你的还以为你是个柳下惠,只要宣传这样宣传就好了。。。哦哦,别说媒体这种隔了十万八千里的,你身边随便一个人,你真的知道他或者她有没有出轨吗?


所以,太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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