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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看段子就知道为什么必须要律师了。
问题描述中说,「法律对于各种行为规定很明确了」,真的吗?
假设有个国家的法律规定,进口蔬菜收 10% 关税,进口水果收 20% 的关税,问题来了:按照法律,进口西红柿收多少税?如果税务部门和商家产生了争议,审判时如何按照法律进行?
当然,可以由法官决定,但法官的知识范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他未必能从植物学的角度上给这种茄科植物一个科学的归类,他也未必有时间查阅税务部门制定这一规则时的背景、看各类相关会议纪要,同样,也无法穷尽农业部、市场监管部门等一切可能涉及到西红柿的部门相关规章。
更何况,纳税人又凭什么花这么多钱让法院去做这些调查工作,西红柿被定义为水果还是蔬菜,前一种和后一种相比,何者是更为「正义」的结果,何者对每个社会成员更加有利?就算对西红柿爱好者有利,国家应当花纳税人的钱去打破沙锅问到底吗?
法律中的模糊之处有很多,这并不是因为立法者水平不足。前一阵拜读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刘晗老师的新书《想点大事》,其中有一点我非常赞同:立法中的模糊性是必须的,有时需要允许创设各种「例外」,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
举个例子:14 岁以下者,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 v.s. 14 岁以下者,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能表明其对自身行为的犯罪性质有清醒认知的除外。
前者规定得很明确,差一天,一小时,一分钟,都不会承担责任;后者很模糊,但有时却能帮助我们避免社会成员普遍认为不公正的个案。
越是模糊,越没法像提问者说的那样「直接按照法律进行」,而需要互相对抗的双方(律师对律师,或者律师对检察官)各自提出主张,将自己所掌握的事实往法律的框里装,证明自己对法律的解读更加符合立法者的目的。
综上,由于法律存在模糊性,也需要存在模糊性,按照法律直接审判往往是不可行的;而绝对的职权主义又存在弊端,因此对抗制要素还将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存在。
// 不吹不黑,非律师,纯路人。有些人认为讼棍们借此中饱私囊,行,要是没有律师来承担举证工作、提供法律意见,都让纳税人养着的法官来做,你们就要真的掏钱了。
可以的,但是法官怕是要累的够呛。
我起诉爱奇艺的案子,很多次开庭的时候,我都想请律师了,因为我觉得工作量太大,对于我自身的工作影响很大。
法官让我提供书面质证意见、证据目录、开庭用的PPT。
对方近2000页证据,书面质证意见很长,我的证据虽然不多,但是要写清楚证明目的,捋顺逻辑也非常不易。
最后法官还让我做一份正式开庭用的PPT,便于法官和对方,开庭流畅。
因为最后一次开庭是公开开庭,大概上面的领导会关注,也会有一些粉丝舆论的关注,有点阵仗的意思,所以提前做好了彩排工作。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但是开了n次庭前会议证据交换、观点交换、事实交换、仪态的要求。
我中途想过请律师,但是我要把这些事实和观点再转述给律师,我觉得对我而言还是太累。
我可不可以不配合法官,让法官爱怎么判就怎么判?
当然可以,但是这个案件法官想要查清楚非常难,而且非常累。
好在我本身就是律师,如果我是一个普通消费者,怕是法官问什么问题我都答不上来,甚至答非所问。
没有律师的情况下,审理焦点很难聚集,法官无法全方面听到双方当事人穷极事实和观点。
法官不止有一个案子,还有非常多的案件。让法官替没有律师的一方去查清事实、论证观点,法官怕不是雷锋。
现实中的法官,是在双方当事人现有的证据的框架下,根据双方庭审中记录的笔录、书面的意见做一个中立的判断。
想让法官去给你找证据,在帮你想一个有利于你的角度,你怕不是觉得法官就是你的律师了吧,想多了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