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在我国网络上何种程度的裸露属于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第1页

  

user avatar   dong-liang-8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月姬魔夜 月老师已经介绍了中国怎么认定什么是淫秽物品。我结合文献,谈谈美国法官怎么认定淫秽物品。

19世纪以前及19世纪初,美国人采用英国人的标准,即所谓的希克林标准,是指一个物品是否为淫秽,取决于该物品是否具有使人心灵腐化的倾向,并且该类出版物可能被这类人群得到。这个标准在1868年的英国确立。

应该来说,这个标准是比较粗犷的。1933年美国法官伍西将希克林标准进一步细化:1、必须从整体而不是片段来判断;2、腐化标准太模糊,应该是“激起人的性欲”;3、受影响的是具有正常性本能的人。

1957年,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只要出版物中有倾向于煽动未成年人腐化的内容,就是色情作品。

此后,布坎南大法官在Roth案中认为:性不淫秽,没有价值的,激起人的性欲的出版物是淫秽物品。

1959年,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电影放映审查案中,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政府认定的意识形态上的淫秽物品(比如通奸),认为描述不道德的性行为的出版物,并不是淫秽物品。

1964年,布坎南大法官在Jacobellis案中进一步解释了Roth标准,认为淫秽物品完全不具有补偿性的社会重要性,换句话说,淫秽物品完全没有表达某种观点,也没有文学、科学或艺术价值。该案中,斯图尔特大法官认为,定义什么是淫秽物品,没有意义,当我看到它,我就知道是不是。(I know it when I see it!)

反对者嘲笑斯图尔特说,看来判定色情作品时,要扒下他的裤子观察。

1966年,美国最高法院再次重申了Roth标准,布坎南大法官重新诠释了三个标准:1、整体看,该作品的主题是取悦于淫欲;2、作品明显使一般人生厌;3、完全不具有补偿性社会价值。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发布了Miller案判决意见,成为最权威的淫秽物品判断标准:1、普通人认为该材料从整体上看是在刺激淫欲;2、作品以明显使人厌恶的方式描写性行为;3、整体上看,该作品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上述普通人标准,以当地陪审团的意见为准。[1]

个人比较认同斯图尔特大法官的观点,淫秽的定义是非常主观的,所以别跟我扯什么定义,兄弟!那玩意儿没用。只要你借我一部,我就能告诉你这是不是色情作品!

参考

  1. ^ 郑海平:《淫秽色情与言论自由:美国的经验》



  

相关话题

  如果有人未经我的允许把我的尿道结石给吸出来了,他侵犯了我的身体权吗? 
  如何看待网友爆料「顺丰寄送十几万电视机,被过失损毁,只予理赔 2000 元」?事情有哪些疑点? 
  如何看待南京一男子被一外国人挑衅发生口角、用水果刀捅刺致外国人死亡,一审被判死刑? 
  作为一名法官、律师、当事人、法律人,参与民事调解是什么样的体验?你如何看待司法调解? 
  成为优秀的律师是否意味着不规律的作息? 
  如何看待“少女遭亲友长期凌辱,在亲友入狱后,仍遭到其他亲友的威胁、骚扰,并被媒体曝光隐私信息”事件? 
  如何看待富途线下见证人的开户模式? 
  女子误存五万元到前亡夫账户,银行是否该承担责任? 
  我国民间自发组织武装去缅北的可能性有多大? 
  怪盗基德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还是抢劫罪? 

前一个讨论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丁克?
下一个讨论
你如何看「39岁遭遇互联网裁员难找工作」?





© 2025-02-02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5-02-02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