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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偷回一发民兵3洲际弹道导弹犯法吗? 第1页

     

user avatar   zhouyun-50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你可能偷回来一个铁坨坨,当然某所长会屁颠屁颠来找你要。下面这几个地方就有,你可以先去办签证。

美国对核武器的保管非常重视。冷战时期,美国共发生了数十次“断箭”事故,导致数百枚核弹遗失、损坏或意外坠落,但没有引发任何一起核爆事故,这要感谢核武器特殊的核引爆机制。

为防止误触,核引爆机制被设计得非常脆弱,一旦暴露在非正常环境中就会迅速失效,如异常低温、高温、撞击、受潮等,而且这种损坏是不可逆的,没有被修复的可能。另一方面,核弹的引爆机制非常复杂,只接收特定的激活信号而不受任何非正常电磁干扰,确保其只会在预定的时间内爆炸,绝不可能被盗窃或未授权使用。

为防止失窃,原子弹内部设置了一层“许可行动链接”(PAL),必须破解该链接才能获得发射许可。该装置在核武器外壳里,要想拆除只能将核弹头整个拆下,杜绝了被盗用的可能。另外,核弹头内部设有自毁装置,如果被暴力破解就触发自毁机制,摧毁所有内部控制组件,导致核弹头失效。

美国上将透露,存放在吉尔利克空军基地的核弹头装备了最先进的F类锁,包含一个12位数的组合开关和锁定装置,多次输入密码错误会使核弹头失效。


user avatar   tian-shi-jie-jie-47 网友的相关建议: 
      

假设你不引爆并且把相关的定位仪引爆仪拆除了。

然后带回国家的过程也没人知道。

之后你偷偷联系国家,我有一个大炸逼。

这叫主动上缴。

经手的人都会被各种姿势封口。

之后对你会有一个漫长的审核。

如果刚好你政治清白,又有若干的皇汉属性。

差不多就可以给一群秘密部门的大佬上课了。

主要内容就是如何从一个保密级别极高的军事禁区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一个几十吨重的圆柱形物体拿出来。

一节课结束,你的学生变成了一群机械电子相关的工程师。

主要内容是,怎么在极短时间切断定位系统,引爆系统,并且不引发报警。

之后你还会传授诸如潜入,侦查,越境,套取信任等等课程。

等过段时间还会邀请你参观现有的国防工程,各种各样的保密工程,要你提出改进意见。

另外会为你定制一款红旗汽车做代步工具

你的价值比东风_兵3型核弹更高。

~~~~~~~~

我真不是国安内勤,还有让我介绍工作的,我真没那本事。


user avatar   lai-fei-50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把你能的,我偷个核动力航母,战略轰炸机,朱姆沃尔特,xm2001我就开心死了。

要啥自行车。


user avatar   zhou-lin-99-42 网友的相关建议: 
      

明确告知那些有志于此的青年们:

不犯法,放心干。

逻辑如下:

你只要在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种类、性质和用途,经有关部门审批,就可以合法入境。

至于货物来源,我的建议是申报为:

公海上捞到的漂浮物。

这个归属权判定比较复杂,打官司的话,光是管辖权就能折腾十年,到有结果时,你大概率已经安然渡过了欢乐的人生。

打官司的费用不用担心,众筹肯定够,实在不行,也会有神秘慈善人士给你兜底。

放心大胆的去吧。

又及:

本律所免费为大家从“美国偷F22”,“弄来一发美国核导弹”“拿到光刻机核心技术”等有志青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user avatar   MarryMea 网友的相关建议: 
      

如果你做得到这样的事,那么只要你想不犯法,就可以不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 这意味着行为人采用了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例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掏兜割包等。

三、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你若能“偷回”民兵 3 导弹,那玩意属于“枪支、弹药等军火”,无论那导弹有无弹头、保养状态如何,都不属于盗窃罪的管辖范围。该导弹对公共安全构成的威胁才是你触犯法律的点。

要宣称的话,可以宣称“在XX地发现了这枚导弹”,而不是炫耀“我偷回来的”“我抢回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然,“对象是外国军队的武器”比较特殊,但你要考虑这导弹对周围人员和财物构成的威胁,还有“人们要么觉得你在吹牛或发了疯,要么觉得你是个巨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长距离运输该导弹也存在问题,你最好不要跑出来宣称你取得了这枚导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你想将这导弹交给国家,你可以将其丢弃在显眼的场所——这场所可以是“靠近我国领海的公海上”,以此避免出现“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我国境内”的问题。你不必让自己以外的任何人知道你和这枚导弹的关联,让他们自己纳闷去罢

这件事会变成“未解之谜”,在今后一百多年里出现在各种地摊杂志、伪科学书籍里。


在那之前,如果你有“秘密窃取洲际弹道导弹”的能力,那么很难期待地球上现存的国家的法律有能力制裁你。如果你不自己跑出来宣称,那么别人不太可能有能力发现你做了这件事,或是无法有效跟踪你。在技术上,只要你不想自首,你是很难“犯法”的。

现存的监狱和拘留所不太可能有能力限制你的移动。地球人不太可能在近身肉搏或近距离枪战中打得赢你。事实上,你“偷回”这枚导弹的步骤,可能已经包括“将一座美军基地的人员基本消灭或打到失能”的“潜入”过程了。但只要没有任何活目击者和有效的证据,你不承认就是了——只要没人问,你连提都不用提。

没什么必要考虑“你愿意配合国家、传授能力”的可能性。如果你有那个想法和能力,那么你根本不需要去做题目所称的这件事。

另一方面,如果你跑出来自称这件事是你做的但不演示你的能力,则这会被当做天方夜谭,警方会将你送去做精神疾病检测,而不是如临大敌、立案侦查。


user avatar   ffancage 网友的相关建议: 
      

民兵3是半个世纪前的旧科技,就算你是孙悟空,能把那破棒子变小了运回来,于我国也无任何用处。你若真有那本事,不如去顺一发UGM-133A好了,

还是来点儿实际的吧:美国海军每年都有很多民众开放日,是可以登舰参观的,提康和伯克我都上去过。

和我国海军为数不多的公众登舰开放日相比,美国舰艇的开放范围更大,而安保意识却相当拉胯。

以伯克为例,指挥室和作战室都能进去,也亲眼看到过,好比Link 16的一厚本手册,就大剌剌地放在边儿上,伸手就能够到。还有不少明显是官员日常笔记或备忘录之类的东西,也都近在眼前。

这种玩意儿,依然不一定有多大价值,但也总比你顺个破民兵要强一丢丢。当然了,你要是被抓现形了,后果必然不轻,就看题主是否胆够肥了。


user avatar   SiobhanChristine 网友的相关建议: 
      

废话,当然犯法。

民兵3和格洛克在法律里的定义是一样的。

你说你在美国偷了一把手枪,想要带回国,在过海关的时候犯不犯法?


user avatar   goldentycoo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既然你说的是“偷回”,那说明你已经回国了,那你这就属于走私罪。

而且你拿着这东西没法正常走边检入境,肯定是偷渡回来的,属于偷越国(边)境罪。

还有一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你这个属于弹药。

这三条罪是属于违反中国法律的。

在美国方面,首先肯定是算盗窃罪的。

而且你拿着这东西,肯定也没法从美国正常出境和过关,在美国那边也属于走私和偷渡。

你偷这东西的时候也涉及潜入美军基地,这在美国属于Criminal Trespassing----非法侵入罪。

美国境内的美军基地属于联邦地产,FBI会找你的。

如果你潜入美军基地行窃之前还涉及收买基地内部人员获取内部情况,那你又多了一条罪——间谍罪。


user avatar   li-jie-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犯法。

你会在监狱里一直关到死。

还要参加劳动,毕竟,改造嘛。

比如,教相关人士偷导弹,运导弹,拆导弹……


user avatar   bu-yao-ping-bi-wo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他们根本没有找到问题所在!傅满洲只是其中一个小问题,所有问题里面最小的那个问题!!!华人在好莱坞做反派梁朝伟也不是第一个,傅满洲的形象代表的只是清朝和民国初期的那个时代,其实我们中国人严格来说根本不介意!!我们是新中国!!清朝和民国关我们屁事!!!

大家抵制这部戏最核心的原因是外国人对我们中国人的刻版印象!!你看他们选的男女主角,那双眯眯眼,在中国的电影拿来做男二女二都会影响票房!!你再看他们自己的超级英雄,哪个不是男帅女靓?为啥到了我们中国人的超级英雄就是眯眯眼?这不是笨,这根本就是坏!!!

还有那个男主角自己不是说了吗,这部片是拍给他们这些华裔看得吗,大概意思是这个,原文不记得,那就留给他们这些活在国外的华裔看吧,我们中国人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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