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考证是一门科学,不是古籍上写什么就信以为”真“,还要进行多方考证,反复印证,能通过辨”伪“才能当证据。其中一种重要的方法就是对某项内容追根溯源——看”源头“可不可靠?
历史学把当事人记述(第一手资料)称为”原生史料“;虽无当事人资格,但能找到第一手来源的称为”派生史料“,既没有当事人资格,也不能找到第一手源头的称为”无根史料“。
根据历史考证的一般规则:当后者与前者矛盾,如果不能证明前者有误,前者具有更高的证据效力。
打个比方:某家附近发生一起案件,警方调查取证肯定要找当事人或目击者——道听途说的路人,没有作证的资格!
大家都可以假想一下:
法官问”证人“:”案发时你在不在场?“
”证人“:”我不在场。但我听街上人都说”曾叁“当街杀人,血溅五尺,……。想来必是真的。“
象这种”证言“,古代能不能当证据我不好说,到现代法庭上肯定通不过资格审查,会当场排除。
回头看”袁崇焕在蓟州,牛酒相慰劳后金“——此说源自《弘光实录钞卷三》:“吏部尚书徐石麒奏:……崇焕阳主战而阴实主款也。杀江东毛文龙以示信。嗣先帝初不之许,遂嗾奴阑入胁款,戒以勿得过蓟门一步。崇焕先顿甲以待,是夕敌至。牛酒相慰劳,夜未央,敌忽渝盟,拔骑突薄城下。崇焕师反殿其后。……”
查徐石麒履历,崇祯二年在南京担任闲职,并非“己巳之变”亲历者……
如果要采信这种说法,请出示相关当事人记述,本人拭目以待。
从情理上推:明朝档案记载袁崇焕率辽镇军和保定总兵曹鸣雷部一同驻防蓟州,我不相信他能当着保定兵和蓟州军民的面,对敌军“牛酒相慰劳”。
附:
关于“牛酒相慰劳”,还有另一种说法。
刘宗周《再申人心国势之论以赞庙谟疏》:“乃今日前锋一逼而石门驿官以牛酒迎矣,则州官县令转相效尤可知也”。
刘宗周在京官任上,对“石门驿官以牛酒迎矣”只能是听闻,但多少有些渠道;后世考证清方记录——石门寨降敌,也不算没谱。“州官县令转相效”则是他对时局的推测和担忧……
刘宗周说的“石门驿官”、“州官县令”显然不是指袁崇焕!
我想问:在南京喝茶的徐石麒有什么渠道?有什么资格?
最后推荐一篇古文《吕氏春秋.查传》。与各位共赏。
袁崇焕想不想带兵进北京,其实明朝政府非常清楚:
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
崇焕自招云:“遣散援兵,以为京城内溃,不意尚守得定。”即是言而寸斩有余矣。
这是我看到的最准确的总结。
总的来说,就是中国的高考相对公平,所以性价比极高,所以其他活动都可以适当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