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预见的是未来关于证券的类似诉讼还将层出不穷,这并非是笔者胡乱预测,而是由证券资本市场特点决定的,也是遵循客观规律比对国外市场加以预判的。越多这样的纠纷经由法院裁判,却是以法律的每每个案推动证券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多说一句,关于此类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需考虑考虑案件情况(譬如社会影响、偿付能力等),更依赖于法律专业能力。
故而这也是业务蓝海,判断后续律师于此可以在探索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过程中大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