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中国你要搞一个ip风险远大于日本。
我国的文化输出水平基本和日本政治家们的政治水平差不多,都是天天被老百姓骂的水平。
时事造英雄罢了。
哥斯拉50年代出的第一部,6,70年代在日本本土大火,20年间出了14部电影。但是火出国外则是直到90年代才有了第一部好莱坞的哥斯拉。这种本土火爆多年,之后才出国的IP和007有什么区别,资历够久怎么也能成名。假如金刚葫芦娃自诞生之日起,每年能出一部剧场版保持热度不崩,这会儿多半也能成为世界性IP。指不定就能看见好莱坞版的xmen大战葫芦娃,美国队长勇斗蝎子精之类的。
另一方面游戏领域的IP则是拜雅达利所赐,拱手送到日本嘴里的。雅达利把西方的游戏市场蚕食一空,只剩下任天堂和世嘉靠着文化壁垒,再拜经济腾飞所赐还能一直跟上。直到雅达利的大厦轰然倒塌,于是只剩下这些日本厂商能第一时间跟进,去分享雅达利空出来的蛋糕。马里奥之所以能成为一个世界性IP,和其质量以及创新必然是息息相关的。但是假如马里奥失败了,那么成功者大概率是索尼克,结果依然是日本IP。所以当你统治一个市场的时候,这种IP的产出会容易很多。
说回中国,现在中国其实也有大量向外文化输出,并且统治市场的机遇,那就是被很多人嗤之以鼻的修仙类网文。因为修仙在西方文化里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而现在网络上铺天盖地更新的各类网文正好能够满足一部分国外观众猎奇心理。并且同时因为各种各样的故事都有,反而能吸引来更多的观众群体。目前修仙类网文已经有了一定的cult following,同时还存在一些类似于国内字幕组一样的翻译组,帮不懂中文的读者大量翻译这些网文。
中国网文市场能否输出一个大IP现在就真的是取决于几大头部公司能不能弄出几部类似于高达,柯南,龙珠这样的高质量长篇连载。一旦头部公司,头部作者能够确立一部优势作品,把这个IP扩散到全世界将只是时间问题。
因为签了信托协议,而且是自愿签的,所以刑事上找不毛病。这只能民事上,合同纠纷上的问题。
律师没有采取强迫,诈骗,等非法手段要求赵总签订信托协议,委托其管理股份转让。这个信托协议是赵总资源和律师王某欠的。而在签订信托协议的时候,也还没有发生王某预谋转移他人股份的情况。
所以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赵总错误的信任了王某,错误的给与了王某过多的权利。而王某时候利用这一点,没有履行合同的约定,把股份转移给了他人。所以这还是合同纠纷范畴的案件。
而且公司注册地在国外,是加勒比法庭受理的案件,咱们也无法用我国的法律来探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