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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看待儿童节妇女为患病女儿偷鸡腿?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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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门内,正在打吊瓶的小姑娘看着探访的人群,眉开眼笑,肿胀的眼睛弯成了一条线,因为妈妈告诉她,治病的钱有着落了。而病房门外,有着类似境遇的家庭正等待着媒体的到来,眉头紧皱,神情宛若溺水之人,正亟寻救命稻草。

遵纪守法的人只能白白耗光自己的积蓄,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步向死亡,

偷东西的人却能获得媒体的关注,从而得到拯救自己孩子命运的机会。

因病至贫却因偷获救,现实真的远比小说更荒诞。

事件报道后,迅速就募集到了30w的善款,这充分说明了社会上愿意做慈善的人是很多的,但为什么这种荒诞剧却一再上演呢?

荒诞的根源便源于某种不合理,不能正视这种不合理,这种荒诞就会持续上演。

我们的医疗保障跟慈善救助不科学,红十字形同虚设,对民间NGO限制又多,导致现在事事都靠媒体,除了媒体根本找不到什么求助的渠道,以至于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还记得那个老母跳楼骗保救子的新闻吗?这种荒诞绝非孤例。媒体资源也是有限的,你不闹个大新闻,你连上媒体求助的资格都没有。

媒体的终究不是专业慈善的,媒体能够代行一部分慈善的行为,但却万万尽不到慈善的责任。

对于慈善而言,相比起媒体的热点事件关注,更需要的是持续不断的追踪与投入、合理的资源配置以及公开透明的信息。每次媒体一报道,群众一窝蜂的捐款,比如这次事件,募集额度是5W,却迅速突破了40W,到最后这里面又有多少被无端浪费的爱心呢?更不用提这过程中的不透明对于慈善的损害了,评论下列举的一些事件简直让人寒心。而且慈善也不光光是钱的问题,专业的人才也很需要,这些都是媒体所无法提供的。显然目前原生态的慈善显然已经无法适应当代社会需求了。

因此,解决这种荒诞的唯一办法, 就是让专业的慈善不再缺位,希望政府能够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尽快的建立完善的公开透明的政府救助体系,同时加大对民间NGO的帮助与培养,而不要再上演政府缺位又不让民间顶上最后来怪人民不行的荒诞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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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有新闻事件离自己这么近。

知道这个事是前天晚上和某个朋友*在游泳。朋友…姑且叫他橙子吧。

休息的时候,橙子突然说“我们再游半个小时,游完去看看这一对母女吧”。

打开他分享的朋友圈链接**,了解到了事情的大概。当时的情况是,微信捐款通道已经被关闭了。

游泳完喝茶的时候,橙子打通梅园新村派出所的电话,对方给了事发分派出所的电话,又通过分所找到了这对母女的住址。

我们去看一看实际情况,然后再决定怎么办吧。”他说。

我们两人,提着一箱牛奶,到人家住处的时候,人家门口也站了两个人。四个人都没进得去,因为天色已晚,孩子要睡了。

那两个人其实是山东电视台的记者,听了这事赶到南京。但是其实这对母女第二天就要回山东了。

“那我们明早再来吧。”

回程的时候。

“凉宫,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

“我们国家是《悲惨世界》吗?”

我想起了冉阿让要靠偷面包才能养活孩子的情节。

“什么意思?”

“在这种情况下穷人遇到困难了,没有保障,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只能靠别人好心才能维持小孩的生命。但是这世界上有好心的,就有坏心的,也就是那种靠坑害困难的人自肥的。”

就想《悲惨世界》里面的冉阿让,既会遇到莫里哀主教,也会遇到沙威警探。

如果这对母女碰到的不是好心的警察,而是其他什么人,事情又会是什么结果呢?

“对啊”橙子有点明白过来,“就像那对记者,人家可能也不是真心想帮助这对母女,就是赚点稿费罢了。”

“那些算是中立的吧” 可能最后还对事情有帮助。

“我觉得那女的倒没关系,关键是孩子。”

我回去查了一下小孩得的病,是肾病综合症,所以拍出来的照片脸都是浮肿的就能解释的通了。


那天晚上我有点失眠,感觉自己第二天起不早,于是就通过微信打了一些钱给橙子,叫他代为转交。

第二天橙子去看那对母女的时候,拍出来人家小孩房间的照片是这样的。

橙子在朋友圈状态感谢了我的帮助,这事儿就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想说“发小”但是小时候没那么好)

**(

view.inews.qq.com/a/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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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件事的感悟

1)首先是我和橙子在执行力上的差别。

其实这种新闻平时看到了,我最多是想“哎呀,我们国家怎么没有社会保障体系啊,要是有像台湾的全民健保和美国的食品劵制度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但其实我就算把这种论调在脑子里面想了,或者发到网上来,也不会促进社会的进步。

但是橙子这个人,看到了新闻第一时间转发,两个电话就问出了人家的地址,一趟顺风车到人家,第一天关门了第二天再来,直到把善款交到人手里。这种执行力真是让我这个拖延症患者羡慕。

他在大学时代就经常去儿童福利院,给各种各样的人筹集善款,所以一遇到这种事,习惯性地就从一个看客变成了参与者。

我觉得“参与”比任何意见都宝贵。

2)一个山东的农妇,丈夫坚持不下去跑掉了,遇到女儿生这么大的病,按照知乎某些圈子的流行观点对穷人的刻板印象,难道不应该放弃治疗,让女孩这种赔钱货其自生自灭吗?难道不应当想办法让女儿死在医院,然后趁机纠集一帮亲戚医闹讹一笔钱吗?

但是她并没有这么做,反而是向亲戚借钱,来到了南京治病。女儿的儿童节,一定要给她礼物。

至少是个有勇气、有责任心的女人。


3)至于事情本身,可以quote一下橙子的评论

任何同情心不能和违反法律混为一谈,希望有能力有时间的朋友能给予这个孩子帮助❤️希望社会的关心能让这位母亲知道自己的错误、羞于自己的错误。

另)橙子在微信上搞募捐是因为大家知根知底,还是不建议知友们在知乎上随随便便捐款。现在梅雨季节,我一点也不喜欢南京清晨的阳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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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4补充

感谢 知友

@杨东涛

的纠正,这对母女并非完全“没有保障”,而是有每月900元的补贴和新农合对医药费部分报销。

看来本团长还是陷入了黄仁宇先生说的“对西洋情事非常熟悉,对自己内部情形反而茫然”的俗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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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这个问题我在微博也简单讲了。

就以我非常有限的法律知识,我也知道:

偷窃金额不足1000,不构成立案,拘留则要考虑社会危害性与动机,可以从轻,所以民警的处理本无过失,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规定: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七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这些东西也不难找,网上都有,我们在举起道德大棒之前,只要花上五分钟时间,简单了解一下,就不至于去责备警察“失职”“圣母病”。

很多人说独立思考,我希望我们在面对舆论的时候,先去思考,去探究一下,不懂的可以查,可以问,而不是逞口舌之快。

有人认为网友们的感动不客观,忽略了偷东西的本质。

那以上的法律就是最客观的解决方法。

但我知道,很多人觉得不客观,只是因为没有像他们一样“客观”,或者他们觉得,自己更加“客观”。

而还有些人揪着“偷就是偷”,“难道母亲病了还可以去抢银行吗?”无非是举着道德的大旗来打倒人,既不懂法律,也不重道德,而且还不会举例。

偷东西是不对的?

是的,不对的。

这个道理是对的,但即便如此,是不是就妨碍我们生出一些“同情”?

我认为这并不是绝对的,维托里奥著名的电影《偷自行车的人》,讲述了一位父亲因为生活所迫,丢失了自行车,被人误解,和他可怜的儿子流落街头,最终去偷了别人的自行车,在终场时,儿子布鲁诺拉着他的手,喊爸爸爸爸,安东留下了泪水。

观众们觉得同情,不是因为他们认为偷自行车是对的,而是他们发现,一个像安东这样的老实人,却被逼做了错事。

这在戏剧里就叫悲剧。

人们因为悲剧而流泪,感到难过,怜悯,是再正常不过的感情。

而许多人抨击这件事里的大众“圣母心”,完全是攻击错了方向,因为大多数人从来没有否认偷窃这件事情的“错”,而也正因为偷窃是错误,却让一个母亲不得不去犯这种错,进而产生对这个人的一种同情和怜悯。

反过来想,如果没钱都可以去偷,那这件事不就理所当然了么,何来的悲剧。

至于拿“偷手机是不是也可以原谅”此类例子来举例的,大可不必。

这些事件本质上都是偷,但仍然是相对孤立的,就事论事,网友们对这件事本身产生同情,完全无可厚非,这也不代表,下次他们就对偷手机的表示宽容。

一个母亲为了女儿偷鸡腿。

一个母亲为了女儿偷手机。

一个母亲为了癌症女儿偷手机。

很可能大众会有三种甚至三十种完全不同的态度。

拿其他两种作为类比,进而抨击网友们的同情廉价失当,其实是一个伪证明。

整件事我还是支持宣传的。

有人说这个女人被捐款了三十万,那以后穷人都这么做好了,首先没有理由认为穷人都会这么做,人都不是圣人,别说往后看一百年,往后看一年,你都不知道自己会成什么样,所以做好眼前事,弘扬正能量,让那个母亲得到帮助,就目前看来,没有问题。

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如果有一个神,能知道未来的社会格局,从而调控现在所走的每一步,他说不要宣传,以后会造成大祸,那好,就不宣传。

如果他说,要宣传,以后会有更多人向善,好的,那就宣传。

但这家伙根本不存在,我们该怎么办?

有句话就叫遵从本心,人的道德心,虽然人的眼界局限了视野,但跟着三观走,总不至于犯大错。

最后,我觉得不要动辄说别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这句话自从发明出来,就被无数的人引用,不论场合,这件事本身不存在什么制高点,只是人处于正常的三观,生出的同理心。

当然有时候你可以说,确实有一些“圣母病”,确实站的很高,很厌恶。

但请不要忘了,还有一些时候,你看见别人站在“制高点上”,是因为你自己站的位置太低。

总之,一心向善,勿忘本心。

我一直喜欢讲的,还是那句话,人不为圣,做好自己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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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民国空军军史馆记载,在国共内战(解放战争)期间(1946-1949年),国军空军出动66,259架次,取得了辉煌战果,击毙共军2,282,578人,并曾多次空袭中共领导人驻扎的延安根据地。

图片见下,来自网络。



这份珍贵的文字介绍,完美诠释了中华民国空军的精确打击力度和作战能力,不仅给解放军造成重大杀伤,而且能够做到在歼敌人数上世界首创性的精确到了个人。



国军空军还整理出来了历次战役的战果,虽然有点模糊,但依然可以识别。例如在徐蚌会战中,仅仅国军空军出动3828架次,击毙匪军272850人,击毁车辆2266辆,重挫匪军。各项战果依然可以精确到个位数。历次战果累计歼敌2282578人(228万多人)。




上图讲述了国军空军一起空战的战损比例:1:31!
就是说,在八二三炮战(金门炮战)期间,国军仅仅损失1架战机,就可击落共军米格战机31架,可见全歼共军空军并非难事,不过吹灰之力。
但国军不仅仅是威武之师,同时也是仁义之师。在给共军造成巨大杀伤,并创造了1比31的压倒性优势,打的共军空军溃不成军之后,国军的飞行员内心大彻大悟、立地成佛,不忍心给敌军造成巨大杀伤,不忍心生灵涂炭,所以功成身退,退出大陆东南沿海空域,主动退守到海峡中间线以东。






对此,有人赞曰:

援美十年捍卫民主,

歼兔一亿虎据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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