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最近沸沸扬扬的斗鱼和虎牙合并的新闻,本次虎牙在海诉外海主播违约跳槽仲裁胜诉这一新闻的关注度就要低的多了。但其实本次胜利对于出海企业的维权意义更重大。
直播平台制裁主播违约跳槽通常分为两步进行,第一步是快速获取行为禁令,第二步是获得违约赔偿金。
本次胜诉,是通过紧急仲裁程序获得的对于主播的行为禁令,禁止了被告主播在除了Nimo TV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直播平台、网站和APP进行直播和在其他竞争性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或推广活动,并要求该主播承担Nimo TV所支付的高达数万美元的所有仲裁成本和律师费用。
虽然本案是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处理的第一个直播行业案例,但从提交申请材料到下达禁令,用时仅14天,保持了国际仲裁紧急程序一贯的高效快速,不但及时阻止了被告主播继续违约的行为,从根源上防止了虎牙由于这名主播持续为竞争平台服务而面临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而且也给了其他可能有违约想法的主播敲响了警钟,也为其他出海直播平台解决海外主播相关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新的示范。
这不是Nimo TV第一次遭遇旗下主播违约跳槽。在平台进军印尼和巴西的过程中,都曾出现签约的海外主播公然毁约跳槽的情况。导致海外主播违约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海外直播行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环境仍显混乱
直播行业真正在全球范围兴起不足十年,在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目前的从业者多数为年轻人,从国内的判例上来看,不少年轻主播都有法治意识相对淡薄、缺乏契约精神的共同特点。并且由于跨国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很多海外主播都抱有侥幸心理,误认为即使平台胜诉,裁决也无法在其本国执行。所以在其他平台开出更高的签约价格时,全然不顾可能出现法律后果就违约跳槽。
反观国内的直播行业,由于此前不同多名知名主播违约跳槽,在与平台的诉讼中败诉身负巨额违约金,此类情况已经很少发生。直播市场环境需要来已有丰富经验的国内出海企业来制定行业规则,净化市场环境。
2、出海企业维权态度消极。
我国的出海企业普遍存在“厌讼”心理。在解决问题时,自动将诉讼和仲裁作为最后的一道防线。要知道权益在境外遭受了侵犯,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考虑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等到万不得已想到诉讼或仲裁救济的时候,最佳诉讼和仲裁的时间就已经错过,出现“尽管胜诉了,但诉讼结果或仲裁结果也难以执行”的难堪局面。换言之,这些企业只是在商业上成功走出去,但法律风控方面却没能及时跟上。
3、国际仲裁的程序复杂,成本高
国际仲裁的程序远比国内仲裁更加复杂,下图是 Gary Born在《国际仲裁:法律与实践》对国际仲裁核心程序的总结。
这里光是仲裁庭组成这一步就需要进行的大量的准备工作,以至于影响到当事人采取临时措施保障裁决执行效果,还为此专门制定了一个紧急仲裁员程序。
不同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仲裁程序规定均有差异。而且根据国际仲裁的惯例,仲裁中的很多重要的程序性事项还需要仲裁庭召开程序会议,与各方当事人协商和确定的。由此可见,企业通过国际仲裁维权是件成本极高的事情。
4、国际仲裁执行存在困难
企业在国际仲裁中胜诉还只是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裁决在违约主播所在国落地执行了才算得上是大获全胜。
虽然根据《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各成员国均允许其他成员国国内合法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本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而且截止目前为止,公约成员国已经有163个。但是具体到每个案件的执行上,公证认证的流程是否能走通,还需要看该裁决是否能够符合公约的标准,例如仲裁机构是否合法、仲裁员是否有任职资格、仲裁的程序是否得当等等。即使均为纽约公约签署国,还只是符合理论层面的可执行性,实际执行过程中,国际裁决需要经过使领馆公证认证、翻译公证认证等环节,然后才能到被执行人所在国的法院去接受最后的司法检验,当地法院也可能出于本土保护主义或者政治原因以违反社会公共政策等抽象理由拒绝承认和执行。
其次,裁决跨国执行还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搜集证据和财产线索,找到主播可供执行的财产,避免主播提前转移财产导致无法执行。这都是摆在企业法务团队面前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由于上述的诸多原因,部分主播误判虎牙平台会放弃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有恃无恐地违约跳槽。
但他们显然低估了虎牙维权的决心和法律团队的水准。虎牙此前已经两战两捷。在巴西,同样也是获得了行为禁令支持。而在香港,仲裁庭支持了虎牙的全部请求,判定该主播违约,应向虎牙直播支付的约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的天价赔偿金,本案也是国内出海直播企业首次在国际仲裁中取得了违约金支持,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重点讲一下香港这个案子。违约方是印尼的著名主播,在签约Nimo TV后又在合同期内毁约转投了斗鱼的海外平台。
由于虎牙直播在合作之初,就重点关注了独家直播协议的合同交易架构和关键条款内容的设计。在仲裁准据法、争议解决方式、送达方式等方面上都做出了明确的约定;
同时,也聘请了香港和印尼的律师,对违约金的约定在香港法律下的认可程度、香港裁决在印尼法院的认可程度等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尽职调查,明确了高额违约金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自由约定,其并未违反香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仲裁员对此比较开明”和“由于香港与印尼同属纽约公约的成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定一般都能在印尼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等问题的答案,建立了交易的架构。
而在该主播以邮件形式提出要单方面解约并在竞争平台上直播时,虎牙直播也迅速做出了应对。一方面发送律师函告知该主播解约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法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互相配合,为后续可能正式申请仲裁搜集证据。
最终在该主播收到律师函后仍拒绝沟通后,虎牙直播果断向约定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了仲裁。在法务团队和外部律师的协同配合下,最终大获全胜。
虎牙直播通过本案,探索出来一个直播企业出海法律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即“从开始时的合同条款精心设计,对关键风险通过详细的尽职调查与研究予以排除,到发生争议后积极、高效采取应对措施,并最终通过境内外律师的专业服务赢得胜诉“的模式,这一模式已经被事实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了。
企业出海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每个企业都需要来选择一条适合自己情况的出海之路。在这个过程中,既要看到前行者走过的弯路避坑,也得学习和借鉴成功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秘诀。从虎牙的成功模式中,我们能学到哪些要点呢?我觉得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需要加强企业法务能力建设。
虎牙直播的本次维权成功和他们拥有一个强大的法务团队是分不开的。下面就以虎牙的法务团队建设为例,讲讲企业法务建设的重要性。
首先是法务团队需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功底和实务经验。
企业出海涉及复杂的国际法律和国际规则,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因此企业可能会遭遇更多的法律风险。
虎牙内部是设有专门的海外法务中心,法务团队的成员都有着国内外知名法学院校教育背景和涉外律师工作经历,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实务经验。对企业的业务非常熟悉。
第二,除了法务自身业务水平,和外聘律师、业务部门的工作配合能力也很重要。
在本案中,虎牙的法务团队与外聘律师团队共同合作,完成了前期的交易文件设计、法律风险尽职调研等工作,纠纷发生后的律师函、收集证据等应对措施。
法务团队与业务人员就保持畅通的沟通,在日常工作中能快速同步信息,在本案的证据搜集过程中也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第二点,是虎牙积极的应诉态度。
国际仲裁其实是没有硝烟的残酷战场,正如PhilipYeung在《仲裁法》中所说的一样
国际仲裁的复杂及困难……面对的都是如狼似虎的对手,他们把仲裁当成一盘生意来做,衡量风险及机会率,计算成本及回报。
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必须适应国际商事大环境,摆脱“厌讼”心理,学会将诉讼或仲裁作为解决争议和达成商业目的的一种手段。“狭路相逢勇者胜”,既然决定出海和全世界的企业进行竞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要敢于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
第三点,是虎牙建立的完善的风控体系。
企业出海业务全流程都要纳入到风控体系中,尤其是对于各个关键的节点,需要予以足够的重视。
合同是交易的基础,需要对合同的关键条款进行设计,并且在合同整体的维度上做安排调整,完成对企业有利的交易文件
针对适用域外法律作为准据法时可能面临的问题,需要组织法务团队和外聘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并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建立交易架构。
企业的风控人员要保持对法律风险的敏感,发现法律风险后要及时联系法务团队解决问题。同时要重视法务人员和外聘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规避潜在的风险,降低风险造成的损失。
随着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企业出海已经成为了势不可挡的潮流,越来越多的企业会加入其中。在这个过程中,不但要注重输出我们的商业模式,也要关注到企业自身的风险防控,走的快固然重要,但走得稳、走的远更加重要。
公关公司已经出动了,今夜是无眠之夜。
简单聊聊这种事情一般是怎么被公关没的。
最简单的方式,自然是直接找社交平台,要求彻底热搜,去掉话题词,但是因为阿里之前已经被约谈过两次,这种事情明面上应该不能做了。
但是, 明面上不行不代表没办法。
最常见的,一般是控制“热搜话题词”,比如“某某凡涉嫌性侵”事件,热搜上就只挂个“某某凡”的名字;而这次,明明是“阿里员工受侵害”,却非要把热搜词改成“阿里88”。
减少热搜话题词的信息量,就能减少点进去的人数量。
接着呢,就找大V发布相关微博,发布的微博就带着简化过的“热搜词”,但是微博内容与现在实际发生的事情完全无关。
比如现在阿里的事情应该是“侵害事件有没有发生”。但是就在刚刚这个时间点,却集中有一堆大V发布阿里的其他事情,这怎么看都不够合理。
凭借着高权重,这些大V会占据热搜下的前排,这么做,目的就是浑水摸鱼、模糊视线。
加上互联网讯息更新的快速,时间过去,大家很快就会把事情遗忘到脑后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希望这次事件不会被模糊掉,希望有罪的人得到惩罚。
等一个真相,而不是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