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该回答,在违背答主意愿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个“签”字,特此声明。
全文大部分都是用“吴”称呼吴某,只出现了一个“签”字,明显没有侮辱诽谤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侮辱诽谤。
并且答主认为是因为“吴签”一词在互联网热度过高,文中出现一个“签”字,高度盖然是输入法联想加上可能存在的手误导致,属于法律上的“意外事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签”这一字并没有负面含义,是网络上对吴某的绰号,是一种善意的调侃。
加上我现在已经更新了回答,也没有机会固定证据了。
但是我出于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的原则,提出以下邀约邀请,允许吴某就“签”字对我提起诉讼,一旦起诉即视作认可该合同。合同如下:
甲方:答主;乙方:吴某
1、本合同管辖为约定管辖,约定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若甲方所在地变化,以甲方指定的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适用加拿大法律。
3、本合同必须公开审判并公开案件审理过程,乙方应主动申请直播审判,且不得以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
4、无论甲方是否胜诉,乙方都须承担甲方因诉讼产生误工费、交通费,以及甲方的法律咨询费22万元。若甲方败诉,则一切败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本邀约为限定期限邀约,邀约有效期自今日起,至乙方本次刑事拘留结束之日结束。
6、甲方保留本合同所有条款的一切解释权,如有异议均以甲方释义为准。
给不了解这细节案件的人先讲一下大概情况:
1、这细节案件,目前看相似判决有几十个,吴委托的都是北京星权律所。时间跨度大,持续性长,显然是长期合作,有专人跟进。
吴并非大发善心,只挑带头的起诉,而且广撒网多碰瓷,积少成多。那么为什么网上能查到的只有这点案件?有两个原因,一是法院立案庭会刷掉很多案子,总不能给炮王两个字点个赞就立案开庭。二是很多案件给普通人施加压力以后,庭下就调解赔钱了,不会有判决书上网公开。
2、诉讼请求是二十万赔偿起步,法院判决支持的金额,少的三五万,多的两百万。不是那种索赔1元要求道歉的名誉权案件,而且专门以“明星名誉”碰瓷的恶意诉讼。
3、星权律所显然有专门挑选管辖法院,并不是随便起诉。并且从“一个炮王白干三年保安”案的当事人来看,3万的金额都会长期跟进,申请执行,态度是决不罢休的。
4、这些案件不说吴怎么样,反正普通人这边是必输的,光是应诉成本就导致普通人必败无疑。比如南方人说一句炮王,就在北京起诉,北方人说一句炮王,就在深圳起诉,光路费就难倒普通人。
所以这类案件大部分并不是普通人实质侵权,至少没有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而是普通人无力应诉,惨遭恶意诉讼。
5、看到有评论质疑被告保安的钱直接打给律师,这样的情况在法律实务中很常见。因为吴与律师订立的委托是特殊委托,为了免于自己去法院领钱或者催讨,吴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收款。而律师也不必向吴要律师费,可以直接从收来的款项中扣除。比如3万的案件,律所收到前两万归吴某,剩下的全归律所。
那普通人为什么必输,因为应诉成本太高了,请律师、去北京、长时间请假、搜集证据,一套下来十几万,赢了亏十几万丢工作,还不如认输给明星赔几万。
业务方向
星权律师事务所,看律所自己的介绍,是明星权力之类的意思。专做给明星发函,起诉黑粉,控评删帖之类的业务。
业务细分是中小律所的一个方向,不过一般刑事律所(一般叫*刑或者谐音)、拆迁律所、知产律所(*标、*知之类的名字),可以说叫了这种名字的律所,基本就只做这类案件了。
案件性质
为什么说是专门“欺负”普通人。这类案件还比较新,没有很固定的套路,但是和知产诉讼霸凌非常相似。
有部分知产诉讼,会先有负责钓鱼的业务员上路边小店低价推销事先准备好的“侵权”商品,比如磨标的铅笔、水龙头之类。等店主少量进货后,厂家和合作律所以商标侵权、知产侵权为由起诉。每家小店起诉金额5000至几万不等,考虑到店主请律师的成本(起步价5000),而且厂家会在异地起诉,绝大多数小店只有认栽赔钱。这类业务一年赚几千万还是几亿,只看厂家和律所的心情。
为什么说是欺负。
首先,案件输赢。商品是否侵权是厂家说了算的因为知识产权在厂家这里,而且侵权商品也是厂家下套卖给店家的,所以厂家首先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而吴某的案子,吴有没有做那些事,有没有强奸行为。除非被法院判决了,只要发帖人拿不出铁证就是输,所以吴某也是立于不败之地去起诉。
第二,诉讼成本。这里厂家和律所有合作,费用是赢了分成的,没有额外成本。并且可以异地起诉比如店家在海南岛,厂家在北京起诉要赔5000。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店家积极应诉,律师费加上路费就不止5000,所以大多数店家会直接认输。
吴的案子也是同理,网络侵权的案件,起诉法院为侵权行为地,比如app服务器所在地、吴某所在地、电信总部、根服务器所在地、app住所地之类。
如果让我来欺负被告,直接去知乎上市的美国起诉,现在疫情期间普通人签证都拿不到,万一去了美国应诉都回不了中国,能不输吗?
吴某的律所根据哪里离被告远去哪里起诉的原则,全国各地挑地方。被告的普通人如果要赢,一审二审几千路费加上请假几个月,和星权打擂起码要五到十万的律师费,而且考虑到案件特殊性(赢了律师会被吴粉丝网暴)律师费可能会加价。
所以这里吴也是必胜的,就算被告说的都是事实,照样必输无疑。
说会问题本身,这个律师是怎么一个律师?只打必胜的案件,只打绝对优势欺负弱者的案件。这类律师靠着超低底线和灭绝人性的优势,收入可以超过大部分有良知的律师。
题外话,感觉这和社会上很多行业一样,黑心商家赚大钱,良心商家赚小钱或者亏本。商业的事我不懂,但是知产的恶意诉讼,和吴这类恶意诉讼,现在还没有人来管。
反倒是翻冤案的律师,动辄吊销执照,关小黑屋,强制解除委托,连货拉拉这样的案件都不允许律师介入。如果把这些手段用到这些流氓律师身上,会不会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