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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女员工第二天为什么联系华联的张某?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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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头天晚上,因快递送货太慢,未办成事,短短10分钟,态度发生了极大的改变,第三次进入房间竟然拍视频自证清白,此事在极有企业发展观和社会责任心女子周某心里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周某想,如果王某不是自己上级,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客户,那么他本次出差体验,仅仅因为快递送的慢,就将受到很大的负面情绪影响,也将给阿里及合作商带来负面评价,

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只要自己先下手,必然创造新的商机,

而且把事情拓展一下,比如双方客户是两口子想造人响应国家生三胎的号召,网购不是送碧云涛而是送情趣用品,那么因为快递耽误了,不但影响两口子的住店体验,还可能影响国家的发展,

她忧国忧民忧阿里,一晚上睡不着觉,脑子里全是对快递员的斥责,最后实在坐不住了,

第二天她一早就打电话给张某,张某是超市工作人员,是合作商,与自己较熟,她觉得首先应该和他联系,看看这里面有什么值得改进的地方,为了复原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她让张某带一盒碧云涛来,测试一下快递员的送货时间,看昨晚送的慢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

张某也是个负责任的员工,在过去多次与周某的工作协调中,两人建立了良好的默契,他一听就立刻拿了盒碧云涛赶过来,

来到周某的客房里,两人立刻探讨起快递送货速度对男女情绪的影响变化,如何在不影响男子情绪的情况下快速将指定货物送到现场,作为超市方还有哪些值得改进的地方,比如超市在接到碧云涛的订单后,是否要附赠一朵玫瑰花等等,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一个半小时,张某和周某都觉得收获良多,他们之前也进行了这样的多次交流,此次谈话为今后的合作扩大了范围,填补市场空白,让两人都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最后张某为了感谢周某的建议,提出把带来的碧云涛送给周某作为纪念,

周某说,不行,我们阿里不允许收合作商的东西,查到了要重罚,

但张某坚持要送,

周某看推脱不掉,只好同意了,就说,那我也送你一份礼物作为回礼,这样就是我们双方公司友谊的见证,然后她环顾四周,没找到什么可以送的东西,本次出差太仓促,什么礼品都没带,突然她灵机一动,脱下内裤送给张某,和周某送的碧云涛价值相当,也和这次两人讨论的主题比较贴合,

本次讨论就这样在一片祥和的友好气氛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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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京报采访张某的视频中,张某这么说:

结合女方的文字一起看

我猜测当天联系张某来自己房间就是和张某通气的,想让张某配合自己完成对男主的性侵指控。

看照片,应该就是当天一起吃饭的8个人,左边四个阿里的人,女主左三,男主左四,右边四个华联的人,右二张某

局部放大

光看照片,你说女方在猥亵男方我都信,对比华联的女员工右一占位以及右二张某不自然故意微微抬起的左臂,你说张某猥亵我也信。问题偏偏是女方控诉男方QJ后改为猥亵,而且从后继女方不惜各种撒谎也要公司开除男方的行为来看,应该恨男方恨到不行,单看拍摄这张照片时女方对男方的态度,一定是拍摄之后发生了什么,才让女主彻底转变了对男方的态度。

先说男方对女方是否有意猥亵,我觉得至少在晚上23点33分男方美团下单购买BYT为止,完全看不出,很多原因,没有和女方一起坐飞机,而是和另一个男同事提前一天来济南;男女主酒店都没有订在一起,相隔半小时车程,庆功宴上女主喝醉,男主没有主动安慰,反而坐视友商张某吃女主豆腐,没有单独送女主回酒店,刻意叫了友商女同事陪同,在第一次进入女方房间后,友商女同事离开仅相隔15秒后即离开女主房间等等,都不像是蓄意想吃女主豆腐的人。

你说男主是个圣人,根本对女主没想法,这也不正常,双方共事5年,看照片中女主紧贴男主的姿态,大概率男主该做的事情都做过了,之所以现在对女主相敬如宾,有可能是有了新欢,有可能是家里查得严,也有很大可能是女主要的东西(金钱,地位,婚姻)男主现在给不了,总之现在男主不想跟女主产生任何关系。

庆功宴女主上喝个烂醉看上去很不合理,协议都签了,章也盖了,人家友商女孩子一口不喝,没有人灌酒,你还那么拼命喝酒是为了啥?不像是在讨友商欢心,像什么?女人什么时候总容易把自己灌醉?对了,失恋!

是的,我猜测应该是男主要跟女主划清界限,女主不同意,当天借酒消愁了,酒局上还被友商的张某借机吃了豆腐,男主的无动于衷更让女主出离愤怒,当初的男主一定不会如此不爱惜自己的。

感觉女方依然试图挽回男方,所以应该是要求男方送自己回去,结果男方为了避嫌,刻意叫上友商女员工一起,外人在场,女方根本无法发作,只能装醉装睡一言不发,到了酒店,不知道房间号,男主熟练从女主包里找出身份证和房卡证明两人关系至少曾经还是相当默契的。

在友商女员工离开后,男女主单独相处的15秒里,我猜测女主有要求男主留下陪自己,男主拒绝了。狠心离开,警方证据显示,男主一离开,女主就不再装睡,给同事打电话,目的只有一个,让男主回来陪自己,男主接了第一个同事电话后无奈返回,估计也是觉得算了,你闹得那么厉害我就陪你一晚吧。所以男方直接找前台再开个房卡,这显然是准备过夜了,否则上去敲个门或者让服务员开一下门都行,没有必要刻意再办房卡,服务员打电话跟女主确认没有问题,再加上男主之前确认房间时正好拿了女主的身份证没还给女主,两张身份证加女主确认办房卡手续一点毛病没有。女主能打电话给同事,自然也能接酒店电话。

男主办完门卡,二次进入房间,女主当时欣喜,事后反悔,双方发生了一些警方所说的强制猥亵事件,箭在弦上,男主买套,可能是嫌女主脏,毕竟当初得到女主时应该挺容易的,而且当天晚上应该也目睹了张某对女主的猥亵,在下单买套之后的10分钟里,双方一定又发生了争执,估计还是女主再次提出了男方不可能答应的要求,男方一气之下于11点43分再度离开,套套的事情也抛掷脑后,忘得一干二净。

男方一离开,女方故技重施,再找一位同事通话,目的依然是希望男主回来陪她,大概内容与之前一位同事通话内容类似,可能是一个人啦,身在异地啊,酒喝多了,难受啊。有人问为什么不直接跟男方通话,男方既然铁心要分手,大概率女方电话会被男方拉黑。为什么一开始警方不立案,因为男方进入女方房间的理由太充沛了,既有人证(友商女同事,两个阿里同事),还有物证(监控,电话记录),女方身体内应该也没有检测出任何男方留下的体液。

这次男方在接第二个同事电话时,应该是完美错过了美团外卖小哥的提醒电话,不过男主也确实不打算使用,男主直接开着和女同事的视频第三次进入了房间,有外人在场(视频),女主不得已再次装醉装睡,男主向第二位女同事证明了女主没有事第三次离开,发现外面下雨,返回拿伞,此时我怀疑女主应该再次欣喜,以为事情有了转机,结果男主还是在和女主仅仅纠缠了2分钟后无情离去,女主彻底死心。

接下去的剧情比较简单,既然女主判断出男主铁心要甩掉自己,那么先下手为强,当日晚宴被友商猥亵,以及晚上男主多次进出女主房间的事实,女方准备搞一场大戏。隔日一早,女主联络昨日猥亵自己的友商张某,绝不是为了解决性欲,既然张某对自己感兴趣,要让对方配合自己演戏,自己肯定不能一点都不付出,虽然张某的样子可能并不为女主所喜,但为了泄愤,女主并不介意被张某再吃一点豆腐,但更实质的接触,女主肯定是不愿意的。

张某接到电话以为天上掉了馅饼,带着BYT兴冲冲去了宾馆,去了一听,你说啥,你跟上司不和,要搞他,需要我配合?我就来约个P,你这剧情咋不按套路走呢,既然来了,也不能白来,双方发生了一些警方所说的强制猥亵事件,纠缠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张某还是没有得手,张某心里也清楚,这个女主也不是省油的灯,今天要搞她上司,明天搞我也说不准,你把内裤给我带走,到时候说起来至少我有个证据,那些分泌物可以证明,你是自愿的。万万没想到,只要女方一口咬定,还是强制猥亵。没道理女主只告男主不告张某,一周后张某还是被告了,算女主有良心,告的不是第二天早上,而是昨天的酒宴猥亵。

与张某协调好并送走张某,女主应该就给男主打电话做最后通牒了,你不答应我的条件我就告你QJ,男主说你血口喷人,没有证据,女主说,证据就在床头柜上,男主蒙B,我没带BYT进房间啊?问美团,说放在前台了,早上10点,男主匆匆赶到酒店前台,我去,小妖精诈我呢,BYT分明还在前台,不可能带回家,老婆发现可不得了,弃之,然后该干嘛干嘛。

随后事件开始发酵... 命运的齿轮开始走动...

女主抛弃自己名誉的致命一搏,还是将二男一波带走,丢了工作,沦为阶下囚,

可见,千万别惹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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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答案下面,我看得非常开心。欣赏各路女性朋友的强行给女当事人圆回来。各种开脑洞编故事的,逻辑完全讲不通;有的故事编不出来,就开始煽情,然后开始讲自己和朋友的小故事,哈哈哈哈哈。

最常见的一个猜测就是“对峙说”,猜想女方把男的叫过去对峙是否有性侵行为,这完全讲不通

1.女方都怀疑对方性侵了,你把他叫过来质问,你期待他回答啥?他还能承认?那他说没有你就信了?既然你都不信他,你对峙啥?你难道不该直接报警吗?

2.对于一个怀疑性侵过自己的人,居然安排和他在封闭房间里1对1沟通,你是怕他不再侵犯你一次?

3.是什么样的对话,使得男方在挂了电话后,会带着一盒避孕套去女方房间?如果女方在电话里愤怒的怒斥男方可能的侵犯行为,这样的对话会使得男方去拿避孕套前往?

4.两个人待了一段时间,没有发生关系,根据警方的披露也没有打斗之类的行为,那男方是如何在无冲突的情况下获得女方的内裤并带走的呢?毁灭证据也说不同啊,他们都没做,就意味着没有体液之类的证据留下,那这男的为何要带走女方内裤?收藏啊?

5.警方对于之前的事情,事无巨细,各种动机和客观事实描述清楚。唯独对于一大早这个电话的目的和原因语焉不详,为何?结合我国警方同情受害者的一贯操作,大家可以想想。

“完美受害者”是中国网络近来最荒诞的概念,其本质就是不搞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先入为主,为事件的当事人强行贴标签,非黑即白。一旦标为受害者,就无底线原谅其所有过错和不良动机,哪怕最后证明这个人是加害者而不是受害人。自己还很不要脸的说“我也是好心”“保护弱者有错吗?”,完全是寡廉鲜耻

PS:实际上女方一开始她这个诉求就很不正常,面对侵害对公司的要求居然是开除当事男上司,给自己放个长假。如果她的控诉是真的,男上司直接就进去了,根本不需要要求公司去开除。我感觉女当事人有事情瞒着自己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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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本来就是这个项目的深度参与者,出这个差是对她而言有利益的。如果要说是强迫出差的话,那这也是“还不是他给地太多了”的强迫,和“不出差就辞退你”的没利益纯威胁的强迫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女员工的那种更应该被称作为“选择”她完全可以放弃利益拒绝出差,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


强迫喝酒参考上一段


上司在饭局上没有猥亵女员工,送女员工回酒店时带了女性陪同避嫌,送时没有带避孕套,可见上司原本是根本没有想对女员工干嘛的想法的,一切都是在第二次回房间时临时起意发生的


醉酒的女员工在上司离开房间之后立刻精准地拨通了同事的电话,精准地传递出自己醉地可能会出意外,上司就在楼下的信息。但凡女员工多眯一会晚点再打电话,或者打给的是闺蜜朋友亲人甚至老公,或者打给的是和上司说不上话的同事,都不会发生后面的故事


然后,当原本没有想干嘛的上司回到房间,看到的是一个什么样状态的女员工会使他色心大起想要猥亵甚至强奸呢?一般来说是看到一个昏迷不醒没有任何反应的“尸体型酒醉”的人,强奸起来是最安全的,因为大概率这样的会断片。但是女员工可以打电话可以接前台电话同意上司办房卡显然女员工不是“尸体型酒醉”


一个还保有一部分神志的醉酒女人,她第二天会不会断片啥都不记得,上司能不能判断出来呢?显然是不能的,断片是个玄学,连醉酒的自己都猜不到自己会不会断片,更不用说旁人了


无法判断女员工第二天会不会断片,不断片就有可能告自己,然后社死加坐牢。面临如此大的风险,上司又是为何从原本没有想干嘛转变为想要干嘛,还网购避孕套呢?一定是有什么信号告诉上司:被告的风险没有了。没有风险的前提下,不干白不干。这个信号是啥,通告里没写你们自己猜,反正肯定不是女员工看上去太醉估计认不出自己


然后就摸了亲了,做实了猥亵。在这个过程中由于通告里没写的原因,上司决定不干了就走了那么上司走的时候女员工是否被脱光了呢?应该是没有的,因为第三次上司进房间的时候,是开着视频通话进去的。如果脱光了,是肯定不敢开着视频进去的。就算给她盖了被子走的,上司可以保证出房间的时间段里女员工没有踢被子把身子露出来吗?可以保证视频期间女员工不会翻身露出来吗?被视频的同事看到,同事都有可能直接报警了。并且女员工前几分钟还在电话轰炸杭州同事,几分钟后上司回到房间,视频里女员工又是睡着的状态。这个状态切换显然有点太快了


拿雨伞的一次不聊了


接下来到早上女员工醒来,房间里没有避孕套,内裤在女员工身上,通告里说当天就验身了,没有强奸。说明没有性行为,生理上也不会有感觉。女员工又是依据什么线索怀疑自己被强奸了的呢?这个又只能归到无法证明的“模糊的记忆”里


客户的那段懒得写了


最后警方都告诉她了,没有性行为,没有强奸,女员工去阿里闹的时候依然坚称自己是被强奸了,那么到底是她的“模糊记忆”实在是太清晰了,以至让她不相信警方的验身,还是她故意一定要说自己被强奸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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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就说了,不是男的进去就是女的进去,没想到那个男的不光有王成文,还有华联的。

在房间待了1.5小时,摸了几下,避孕套没拆封,临走顺走一条胖次……身体不好,不能勃起?

至于为什么联系,谁知道。可能是性贿赂,可能单纯就想要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警方认定强制猥亵。王某某、张某某都是想干没干成(不想干买个屁避孕套,吹气球吗?),都被警方认定强制猥亵。

通奸都算不上,这两人估计进去得喊冤。冤吗?管不好J儿被女的摆了一道,活该!

阿里赶紧让女的闭嘴吧,天晓得她会兜出什么性丑闻。以后立个规矩,女的不准出去和客户喝酒,不然准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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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告诉你所谓"强制猥亵"可以怎么认定。

你和一个女生亲热了,不管她是不是自愿,只要她事后报警,然后说不是自愿的,你就成了"强制猥亵"。

看明白了吗?到底是强制猥亵,还是自愿亲热,全凭女的一张口。不是说一个人因为强制猥亵被判刑了,他就真的一定是强制猥亵,说白了,就看女的想不想害他。

觉得我洗地的,麻烦让这个阿里周某来解释一下,她头一天晚上才被这个供应商"强制猥亵"了,为啥第二天早上还要给他打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房间号,并且对方敲门就让对方进来?就算是某些人说的"被猥亵之后想要找他谈判",你会约到自己房间里这种私密空间,让自己再被"猥亵"一次?并且一开始报警也没说这个供应商强制猥亵她的事情,而是隔了一个礼拜才报警,这是为啥?

举例来说吧,我是一个女的,我和某商业伙伴有一腿。

某天我去他的城市出差,叫他来我房间。他以为这次和以前一样是去滚床单的,于是带了避孕套。

进屋之后她开始摸我亲我,我俩搞了大概一个小时,但是因为我头一天喝了酒身体不舒服,于是跟他说今天不能啪啪啪。

他虽然不太高兴,但还是走了,走的时候忘了拿走避孕套。

此时,如果我不报警,那这就是一次情人之间的亲热行为而已。

但是一个礼拜之后,出于某些原因,我报警了。这个男的心理素质也不太好,警方一审,他就承认跟我亲热了,但是他说我是自愿的。

然而我不承认自愿,我说是被迫的。

于是,有亲热行为他自己承认了+我说我是被迫的=强制猥亵

警方要认定强制猥亵,这样就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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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问题很清楚,道德的问题似迷雾。

在整个案件中,被害人周某因饮酒过多的原因,对客户张某和同事王某文7月27日的猥亵行为可能不知情。

但是,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息,并根据周某主动联系客户张某的情节,周某对张某7月28日早晨的猥亵行为一定是知情的

然而,周某在7月28日中午报警时仅举报了同事王某文,吊诡的是没有举报张某。

直到8月4日,周某才举报了张某,并且仅举报张某7月27日宴请期间猥亵她的行为,同时隐瞒了张某7月28日对她的猥亵行为。

因此,周某和客户张某之间极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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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过后,受害者难道是年轻人吗??错!是那些正直的老人。在外突然摔倒,如果被年轻人扶起来可能就会得救,但年轻人都不敢扶了。。

彭宇案的老人是透支了全国老人的信誉,来为自己服务;

·

现在,同样有人透支了全国女性的信誉,来为自己服务;怎么还有阅读理解不好的人,来帮这个人说话?

你以为阿里案后,受害者是男性?大错特错!

--这件事后,明面是以后如果有正直女性受到职场潜规则,大家怎么看?“她是不是也像阿里女员工一样?”;

--潜移默化的影响是:以后公司酒局,还要不要带女员工参与?

·

真正的职场女性看到这个结局一定是失望的,因为受影响的是她们;

本来全力支持阿里女员工,连妇联都发声了,现在呢??换来的是什么?各大公司都开启了“酒局是否带女员工的讨论”,包括本次的阿里,包括腾讯;

妇联呢?以后遇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女性时,还敢这么坚定的发声支持吗?

·

·

还有人洗地,你见过大早上7点,乙方女 邀请 甲方男 来酒店房间里谈项目的??

拜托,你没有工作常识、没有职场经历,就不要乱带节奏好不好;

01.合同在前一天都签好了,项目还谈什么?

02.女员工不是负责人!甲方谈项目不找经理谈,找员工能谈出什么?员工连个决策权都没有;

03.酒店大堂不能谈?哪有人去酒店房间里谈的?

--所以,女员工不为谈项目,那邀请 甲方男 去房间还能干什么?打二人麻将?

·

你要是不了解职场女性的看法,就看看当时支持 女员工 的“阿里6000人签名”,看看事情的结果出来后,她们是什么态度?

--她们是庆祝正义得到伸张的“高兴欢呼”;

--还是好心被辜负的“无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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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怕女权骂。

正经女人谁会清醒状态下叫一个业务上认识的男人来自己的酒店自己的房间啊??!!

谈生意来酒店没问题啊,酒店一楼有咖啡厅,就是提供给你们谈业务的!就算没有,附近没有饭馆没有咖啡厅吗??


女员工住的亚朵酒店我在携程上查了下,大堂空间长这样,这个环境就是给正经人谈业务的,为啥要上房间呢?

此外,张某要不是得了什么暗示,怎么会买了避孕套过去??

阿里女员工是不是正经女人。

明眼人一看都明白了。

我记得事后有人采访过张某,他坚称自己无辜。

我觉得吧,他道德上有问题,但是,真无辜,真没有强奸。

现在定他个强制猥琐罪。

我觉得他也是冤枉。

不过我估计阿里女员工只会给他暗示,不可能明说了你来我酒店上床吧这么清晰明了的话。也就是说

张总,过来喝杯茶吧………我等你额………

加上语气,懂得自然懂。

但是,这样的话就不能作为证明女方自愿那啥的证据。

所以现在女员工坚称本来邀请对方来喝着茶唱着歌,突然对方就把自己强制了,她要这样说警方也就没啥证据给张某洗脱了………

偷腥有风险……

路边的野花酒店里的野花,即便是阿里出品

都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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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些事情细节为啥早点不公布。。



有个细节也要补充一下,公司4月份就派了周某,也就是女方,跟华联的张某对接同一个项目,明明处了三个月,但是他的8000字论文写的好像不认识张某一样。

更迷的是,她不仅联系了张某

而且她的8000字论文里第二天压根就没提张某

难道是忘记了吗?

还告诉张某房间号码,打电话让他过来

张某接到电话去了,还带了盒byt,在房间待了两个小时,然后带走一条内裤,好迷惑,到底为啥?

「警方通告里用的是带走,措辞很严谨,不是偷也不是抢,我觉得挺委婉的。」

然后周某小作文里,她为啥要把张某做过的事都移嫁到王成文一个人身上?

这三人的关系,属实迷惑

真的,这不比今年的一些悬疑剧悬疑吗?

下面总有人质疑我的立场……我不是说给张某和王某洗白,在我这,他俩就是lsp,洗不白的,如果控制的住自己,哪里会有这事发生。我只是针对警方公告,对周某的8000字作文提出一些合理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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