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写回答的时候没想到这么多人会对这个问题感兴趣……针对网友们的各种评论和质疑,把一些问题再澄清一下:
1、越来越多的研究显示,即便在托马斯莫尔“羊吃人”的时期,圈地普遍也是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的(当然,普遍不是全部,古往今来违法犯罪分子一直都有);
2、这里的“合法”是指“循旧例”。我们知道,我国古代王朝末年,会出现国家不断增加苛捐杂税,搞得老百姓最后扛不住了。扛不住,交不起,“跟不上形势”,那你就是罪人了。但英国不是这种情况,而是要“回到过去”。
3、在1、2的前提下,很多人,甚至一些学者都会产生一种误会,那是不是领主都是合法公民,农民都是暴力抗法的刁民呢?当然不是。其实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各种当代的新闻,老百姓被“合法”侵害的事少么?针对这种“合法”侵害的“违法”抗争,孰对孰错大家心里也是有数的。所以在“普遍合法”的背后,是旧法跟不上经济社会新变化的大时代背景。也就是所谓的英国社会转型期。
4、很多人提到,披着合法外衣的勾当古今中外都有,要看之后的趋势。那么英国圈地运动的后续,就是国家反复通过行政手段和开天恩的方式来遏制这类“合法”行为,并最终通过法律改革,减少后续圈地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所以“羊吃人”之后,英国没有走向王朝更替,没有走向再版农奴制,没有走向“羊吃人2.0”。而是走向了私有地产权的明确和封建制的瓦解。——在我看来,这其实也是该问题值得关注的核心。因为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落后于时代的法律不仅不能保护反而可能会侵害老百姓的利益的情况,依然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
------以下原答案-----
你是不是对圈地有什么误解……不是有强人看上了你家的地,把地一圈人赶走,说这块地就是他的了。
圈地是相对于之前的敞田制来的。敞田制简单来说就是条田轮耕。村子里土地分成N条,你一条,我一条。今年我种A条,你种B条,明年就换了,我种B,你种C。
后来随着农业技术发展,人们需要把自己手里的几条土地集中起来,然后也不想跟人轮了,于是就有了圈地。大家按照原本的土地份额重新瓜分土地,一人一块,大家各自围起来自己搞自己的,这就是圈地。
当然我们知道,为了自己获利更多的不法行为古今中外都有,圈地的时候也不例外。你不乐意交换我非逼你换,你乐意换我想法占你点便宜,或者你虽然是合理合法的,但我因为你圈地吃亏了,我想报复你。于是就有了各种诉讼和暴力对抗。
所以说圈地这事在英国是中性的,和保护私人财产不矛盾;至于具体圈地过程中侵犯私人财产的不法个人行为肯定是存在的。
因为英国农民根本没有土地的产权啊。圈地只是收回了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从来就不是农民的私人财产。
英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分封给领主的,领主的庄园才是土地产权的所有者,农民只有耕种权,相当于中国的”佃农“,但是其对于领主的依附程度更深,本质就是农奴而已。尽管庄园会划出公地允许农民世代耕种,但所有权从来没有在农民手上,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领主是可以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的。
因此土地所有权首先是政治问题,英国在法理上断绝了土地在民间流转的可能, 农民努力一辈子也不可能通过交易获得土地资产作为自己的私人财产,世世代代只是做自由的农奴而已,因此圈地运动才可以顺利的实施。
而这个产权观念和中国是非常不一样的,中国在农业社会是真正存在土地流转的”自由市场“,皇权是承认民间的土地所有权的,当然这依然和西方的土地私有制有区别,不过在实践中,一般民众是可以通过市场交易逐渐积累土地资产成为地主的。所以在中国的自耕农通过勤劳努力而获得自己的资产的,但是在欧洲那种泾渭分明的封建社会,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中国这种产权制度在最后就造就了数以千万计的小自耕农,使得资本家和政府在面对工业革命的时候很难从土地中获得资本并挤压出劳动力投入工业生产中,在传统王朝秩序下,”圈地“的法理基础根本不存在,根本是一种挑起民变的的自杀行为,最后只能依靠革命和国有化来得以实现类似的结果。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法国,由于和英国德国的封建秩序不同,法国农民对于土地是可以拥有产权的,尤其是大革命以后打倒了大地主,法国农村分田分地彻底放飞自我,最终形成了大量自耕农林立的小农经济格局,和中国非常类似,但这也使得法国在面临工业革命的时候难以从农村快速榨取资本和劳动力,同时小农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和利润率也都低于集约化生产,导致法国在资本主义的竞争中永远慢半拍,至今依然也是如此。
最后扯远一点,其实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土地产权的问题甚至可以解释英国和中法之间的许多不同社会习惯,英国人其实骨子里是崇尚秩序的,做事兢兢业业有时候是出自封建义务的本能,而不是职业道德,本质是不独立的经济地位造就的依附心态与恐惧。想反中国人和法国人经常吊儿郎当以及不靠谱的”差不多“精神可能来自于小农经济长期的自给自足,经济上的独立性给予了对秩序不服从的本钱,所以这些人走到哪里都很”难管“同时富有精致的利己主义精神。
因为一个“尊重私有财产”的社会首先要建立在对其它各种产权制度的破坏之上啊。
在资本主义社会,绝大多数的财富都是私人财产,个人对自己的私人财产也有完全的支配权——包括使用、出租、转卖等等。浸淫在这样的社会里,听到了很多诸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马车不能进”这样的话,我们难免会形成思维定式,将个人私有制度视为天然正确的、普世的制度安排,并且将这种理解强加于其它社会。比如现代的中国人听一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真的以为全天下的土地,都和自己从小商品市场买的东西一样,都完全由天子处置了,这就是用现代社会的商业伦理去理解古代文明的礼法道德所导致的扭曲。实际上,在资本主义诞生之前,纯粹的私有制度并不像现在这样常见,尤其是在土地这一极为敏感的问题上。
在中世纪的英格兰,正如在绝大多数其它的中古文明一样,土地的产权划分是十分复杂且模糊的。当时的英国盛行敞田制,在敞田制下,土地由国王通过分封授予了封建主,又由封建主授予了农民。国王、封建主、农民都被双向的封建义务所约束——国王要保护封建主的财产和地位,而封建主则要在必要的时候履行对国王的封建义务,比如为国王打仗;农民要给他们的封建主交地租,并且服从封建主的管理,同时封建主也要承担起保护领地农民的义务,而且,重要的是,不能驱逐领地上的农民。在这样的体系下,我们很难说英国的土地是谁的“私有财产”——国王是土地名义上的最终所有者,但是这更多只是名义上的;封建主直接控制着土地,但是一方面如果他不履行对国王的义务国王可以收回他的土地,另一方面他也没有权利把分给农民的土地随意收回来;农民自然是土地的直接经营者,并且有权利将土地留给自己的后代,但是他们本质上也只是领主的租客,需要给领主大量的劳役和地租。此外,领主的庄园里还会有一些共有的牧场和空地,这些地方是没有明确的产权归属的,所有的农民都有权在这些牧场和空地上放牧和收集燃料。
这套体系在中世纪的英格兰稳定运行了数个世纪,直到近代早期,生产模式的革命让这套体系不再具有竞争力了。首先,近代早期英格兰的封建主逐渐采取了更先进的农业生产模式,并且逐渐发现了敞田制成为了一个缺乏经济效率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随着欧洲纺织业的快速发展,国际市场对英格兰羊毛的需求量激增。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越来越多的封建主决定将自己的庄园用于生产羊毛而非粮食。养羊需要大片土地,但是不需要那么多的劳动力,于是乎,封建主们先是决定把庄园里的共有地圈占起来不让佃农放牧,后来干脆试图终结与佃农的租约从而收回佃农的土地,把这些土地统统从空地、农田转化为大牧场——这就是所谓的“圈地运动”。通过圈地运动,封建主们既摆脱了自己对佃农的种种封建义务,又将土地的所有权集中在了自己身上,让土地成为了纯粹的私有财产,进而摇身一变,变成了资产阶级社会的绅士、地主。
可以看到,圈地运动实质上是对佃农在封建制度下财产权利的巨大侵犯——佃农们被剥夺了在自己土地上世代耕种的权利。有些时候封建主会和善一些,出一笔钱来买断佃农的土地所有权,而另一些情况下,当封建主和佃农无法达成共识时,强制、掠夺与侵犯就出现了——而没有武器,没有组织,没有文化的佃农自然无法用暴力或者法律来抵抗领主的圈占。都铎王朝时期,英格兰的国王,和中国的历代皇帝一样,出于抑制土地兼并、保护小农的考量,试图制止圈地,不过效果却不佳。另一方面,圈地运动造成的失地农民多次发动起义,在英国革命时期要求平均地权的“掘地派”引起了议会里绅士们的一阵恐慌。在十七世纪中期,专制王权在革命中垮塌,而底层的“掘地派”也被资产者的政府所镇压,阻碍圈地的两大障碍都被清除了。此后,圈地的速度越来越快,议会也通过了一系列法律承认土地是地主的神圣而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一个资本主义的有产者主导的社会就此建成。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假如有人拔掉木桩或者填平沟壕,并向他的同类大声疾呼:“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土地的果实是大家所有的,土地是不属于任何人的,那你们就要遭殃了!”这个人该会使人类免去多少罪行、战争和杀害,免去多少苦难和恐怖啊!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由此可见,圈地运动和尊重私有财产并不矛盾——相反,如果没有圈地,那么英格兰根本不会转变为后来的那个建立在私有财产之上的个人资本主义社会。对其它类型的经济权利的侵犯最终成就了私人财产的积累——或者说“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90年代的中国——当时的中国远不像今天一样有着明确的私有财产制度,用当时的话来说,属于“产权界定不明晰”。国企的工人们不是普通的打工人,企业在很多方面对工人们承担义务,包括住房、铁饭碗等等;一时引领中国经济的乡镇企业,也同时由乡镇企业家、政府和村集体掌控,具体的归属权是很模糊的。而正是在“私有制度的优越性”和“私有财产的神圣性”在中国迅速传播的90年代后期,国企和乡镇企业经历了迅速的私有化——与之伴随的则是国企工人地位的下降以及国有资产的流失。有意思的是,在那个“产权”的重要性被炒得火热的时代,人们从来都是给“产权”加上一个“私有”的定语,似乎只有私有财产才是神圣的,才是应该被保护的。甚至有些人直接说“财产不能公有、权力不能私有”,认为私有财产是唯一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这些人很聪明,因为他们知道,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的正当性是说不得的——毕竟,如果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也被视为“神圣而不可侵犯”的话,不知有多少人的私有财产转眼间就会变成贪污与盗窃所得。
自由资本主义最有力量的捍卫者诺齐克这样为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辩护:社会里的财富,如果是人们通过正当的途径取得的,并且是通过正当的方式进行交易的,那么无论财富分配的结果如何,都是正当的,政府不应对其进行任何干预。然而,可惜的是,当人们传播这句话时,总有人选择性地忽视了“正当取得”的部分,而是只会说后半句。
英国圈地运动(16-19世纪)时期,正好是现代标准上的土地私有产权制度形成的时候。那些被圈占的土地,许多并不是被当时法律认为私有财产的土地,而是公有土地,按照当时的习惯法,那些领主自营地之外的,包括佃农的份地,还有可以用于放牧、砍柴、采集的土地,中世纪的时候,农民或农奴,可以到这些公有土地上放牧或者做其他事情,用于满足自己的生计。圈地运动意味着,在乡下有影响力的乡绅地主们,通过在中央或地方的议会施加影响力,将这些公有土地化为自己的私有财产。
在这几个世纪,英国传统封建贵族衰落,兴起的是新贵族,这些乡绅地主们靠积累财富获得政治、经济上的影响力。由于当时英国正卷入大西洋乃至全球贸易中,世界市场对英国羊毛的需求,以及英国本土毛纺织业对羊毛的需求加剧,使得乡绅地主们倾向养羊,出售羊毛牟取利润。而当时英国、荷兰等国正是在经历农业革命,实现农业向商品化、市场化的转变,不能使用类似中世纪时期在公有土地上粗放的方式,为了增加产量,必须改善良种,使用农业机械,雇佣劳工,圈占土地,所以乡绅地主们按照自己的政治影响力,明确私有产权制度,要求议会将那些公有土地改为他们的私有土地。而原来依靠那些公有土地用于耕种、放牧等生计的农民,则会因为自己的被边缘化,只能使用一些非暴力或暴力的方式抗议,要求恢复自己在前公有土地的权利,但无法阻挡大势,只能成为农业工人,或者迁入城市。
英国近现代农民失去土地,流入城市。其实圈地运动只是一个原因,与其说是直接被赶走,不如说是整体状况下,乡绅地主财富的增长,农民的相对贫困,不仅失去了在公有土地上耕种、放牧的机会,而且在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的状况下,无力支付农具、机械、肥料的费用,无力与实行圈地的乡绅地主们竞争,在英国城市化、工业化的浪潮下,城市工厂虽然极为辛苦,劳动条件很差,但是收入要胜于在农村,可以说更多地是在传统生活方式受到冲击,走向凋敝后,为满足生计为城市工作机会所“吸引”,这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前期城市化的重要原因。
马克思后来吐槽过普鲁士实行的,森林的私有化,许多过去农民可以自由砍柴的森林,被容克地主圈占起来,农民要砍伐,必须交钱,或者干脆不许砍,也是类似的道理,资本主义下的私有产权制度取代了封建社会的习惯法与公有土地权利。
18世纪到19世纪初,英国议会通过的圈地条例超过两千个。
圈地条例的议会费用、律师公费、派遣证人、出庭议会调查委员会的全部支出在180磅到300磅之间。
而圈地条例能否获得议会通过,作为圈地请愿书的发起人和圈地委员的权重如何,都取决于你的土地大小,财产多少。
不是没有小自由土地持有者,终身租佃地持有者,一年期或多年期租约土地持有者在拿破仑战争的谷价腾升时期做发财的梦。愿意主动参与圈地,卖了祖产,举债贷款兼并土地搞规模并不大的“大农场”。
但在这个问题上,所谓的“自由民”跟一个没有郡选举权利的公权农没两样。
因为不少跑到议会去请愿的大地主的兄弟就是上议院的贵族和下议院中的那些郡里来的绅士。
就算没有血缘关系,大家总还是“恒产”相联,心有灵犀的。
土地和金钱也是一种亲缘。
就算要反对,也得是多尔塞特公爵和斯特拉特福市市长来反对沃里克郡肖特里地方的圈地。
此种龃龉又往往来自大地主与教区主教争执有关圈地条例中对教区地产的补偿是多了还是少了。
这个时候的“自由民”除了在请愿书上签字,和在签字之后终于扛不住彻底破产的恐惧再去请愿,请愿撤销签字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与漫长的圈地运动同构的是公用地权利的消失。
大地产对田间通行的限制,园圃的禁止,廉价或免费燃料的取得,草地放牧和用残梗养活几只家禽的再无可能。
已经不是16世纪的英国为镇压一次圈地暴动就需要杀死3500人的时候了。
只要插上围篱,挖出深深的几条壕沟,或用鹅鸭大军冲上去叨粮食。你的地就没法种了。
当然最常用的还是诉讼威胁,你怕不怕打官司。
地方绅士掌控下的司法权力和一队猎犬等着你。
我不是否定村社共同体那错综复杂的土地分割状况被改变有利于技术推广,作物改良和沟渠整体建设。
不过很明显,除了去城市,进入工厂里自由劳动,“自由民”没有太多选择。
1801年白金汉郡奎因顿有三十四个地主,八个请求圈地,二十二个反对。
八个请愿者共纳土地税203磅5先令11便士。
二十二个反对者共纳土地税39磅12先令6便士。
这就是尊重私有财产。
这个不能光看圈地运动。凯尔特人、昂格鲁人、撒克逊人、诺曼人,每一拨都是杀死、赶走前一拨人,占了前一拨人的土地。“尊重私人财产”不过就是“我可以抢别人的、你们不能抢我的”。
这也有问题?确实英国人尊重私人财产没错,可前提你得是个“人”。连这个都搞不清,谈啥啊。
看看《济贫法》,看看《雾都孤儿》,看看《英国工人阶级现状》,你觉得普通百姓出身的你,也配是个“人”?
不圈地哪来的私人财产?
我觉得鬼子有点自作多情了,人家泽连斯基讲话是给你们听的吗?在泽连斯基眼里,鬼子和黄皮猴子不见得有啥区别,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呢?就算听懂了,有什么资格感到不满吗?
所以总结起来,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你泽giegie和你拜爹爹在唠很重要的事情,你跟那裹什么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