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业内是有这么个说法,一定程度上有道理——
1)假如一个律师当前手上有20家常年法律顾问,每家每年顾问费10万元,假如有80%的续费率,那意味着,未来一年可预期的收入,有160万。以及,常法业务往往还能衍生一些专项付费业务,让常法业务有些吸引力。看起来,至少明年的收入是有保障的,是“稳”的。
2)但常年法律顾问,往往是钱少事儿多,“发不了大财”,反而一个标的额略大比如2000万的诉讼案件,加入按照胜诉额的8%收律师费,那就是160万,一个案子,抵得上20个常法忙活一年。看起来,的确是有了一些大点的案子容易赚到钱。
这句话得以在业内流传,部分原因是律师专业的案源恐惧——尤其对于诉讼来说,往往是偶发的,接了这个案子,不知道下个案子从哪儿来、何时来,会有一种案源的不安全感。
深究下去,是因为大部分律师缺乏稳定的获客渠道和获客方法,没有建立基于市场的安全感。律师多半是法律专业背景,律师行业整体缺乏分工,缺乏市场能力——这里的市场能力是一套完整的策略、打法。比如,定位、战略、运营和具体的获客手段。
如果具备了上述做法,看似偶发的诉讼业务,是可规模化、可预期地获客的。我在一篇律师职业安全感的文章中举过一个小例子——
我小时候在农村,负责到隔壁村走街串巷,卖家里种的苹果。第一次用半天把半筐苹果卖光,却有些后怕。担心万一那个阿姨、那个叔叔,万一没凑巧走出门看到我,我岂不是就卖不完这些苹果了?事实上,即使不是这个阿姨,也会有那个阿姨“凑巧”出来。根本的问题是,这个市场是存在的,有人想吃苹果,而我有苹果。
法律服务的市场也是客观存在的,有人要找律师,而律师希望有案源。问题的关键是,你如何定位你的细分市场,塑造自己的品牌,以可控的成本触达可能的用户,这些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是营销问题。需要人来研究明白。
随着市场的发展,行业的演变,分工会越来越细。在作业环节,会有更多的工具来提升效率;在获客环节,会有被市场验证的打法被强化。而在作业和获客方面都无独到之处的从业者,将陷入困境或被淘汰。而这个过程,也是自由竞争市场的美好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