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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三轮车追尾,对方死亡,家属要求先行垫付63000元丧葬费,我方拒绝先行垫付合理吗?有什么影响?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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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知乎上,交通事故处理定责我说第二估计没人说第一了。

先看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1.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2.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4.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首先,你的事故陈述中电动三轮车追尾了前方遇红灯刹停的面包车。如果按你的陈述,面包车遇信号灯为红灯状态,车辆停在停止线以内,那么不存在任何过错行为,事故中对方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遇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是引发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唯一原因,即使不考虑对方车辆属性、安全性、驾驶资格等问题,都应当是对方承担事故的全责。(以上是根据你的陈述所给事故责任意见。)

但如果是发生尾随相撞的事故,那么作为三轮车应当有两种情况,一种因为自身原因根本没看到前方车辆,这个一般要么笔笔直发生尾随相撞;还有一种就是一开始没看到,等邻近看到的时候,距离太近,来不及采取避让措施,这种情况下,根据双方车辆位置,三轮车应当是紧急向右猛打方向。车身和车头都会猛地向右,且三轮车有一定特性,在短距离内猛打方向,很容发生侧翻。

但看事故现场照片(如果现场没有变动的情况下),电动三轮车整体车身偏向左,车头偏向右,即车辆在发生碰撞时车身是向左偏的,而车头只有在被面包车车身由后往前带的过程中,才会向相反的右侧转。

再看双方在道路的位置,作为机动车驾驶员一般来说驾驶习惯都是在车道中间,而事故中三轮车明显靠右,面包车明显靠左。

我个人觉得,根据现场照片,是否存在三轮车在左转车道内在前行驶,面包车见前方信号灯要跳灯时,由三轮车左侧超车后准备实施左转,但完成超车后发现来不及通过路口,刹停过程中,车身右侧与三轮车发生碰撞。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应当是面包车超车过程中,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而事发当时双方在同一机动车道内,且左侧是双实线,应当是没有超车条件的。所以面包车不按规定超车的行为才是导致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此外,电动三轮车如果经鉴定,基本上大概率属于机动车,驾驶该车辆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应当登记上牌。对方就是无牌无证的问题,属违法行为,虽与事故成因无关,但应当在事故中予以考虑,上浮事故责任。


此外,虽说根据实施条例,在现有法律规定中,对于先期产生的医药费、丧葬费之类,垫付义务并不在于当事人,只有规定保险公司进行垫付。实际情况,双方可以就先期产生的医药费等费用进行协商。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来说,如果导致一人死亡的情况下,虽然可以垫付可以不垫付,但如果自己面临承担主要以上责任时,那么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后续还希望通过积极赔偿取得家属谅解,换取谅解书,这种情况下,肯定选择积极垫付。但如果同等及同等以下责任时,即不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那么垫付与否都在你自己决定,对你也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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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件至今想来都非常后怕的事情。

宝宝三岁时的一个周末,因为一点小事情和老公吵了一架,于是一气之下我自己带宝宝出去散心,打车去了一个比较大的公园。因为是周末,公园里到处都是人,很吵,我心情不好就带着宝宝往人少的地方溜达躲躲清净,顺着一条比较偏僻的小路一直走,走到了一片很大的垂柳的后面。这里只有一条小路,小路的左侧是一大片湖水,岸边种着很多密实高大的垂柳,把小路遮挡的严严实实,一湖之隔的地方就是公园长亭,但是隔着这么大的湖,吵闹的声音已经变得很小了;小路的右侧是一面高墙,大约两米多高,墙顶是弯曲的古风屋檐形状,大概在一米五高的地方有间隔的菱形孔洞,盘子大小,这面墙应该是公园的外墙,外面是什么地方不清楚,但是很安静。这条小路大概有约五六百米长,很偏僻,也没什么亭台楼阁的景色,所以居然没有一个人到这边来,我带着宝宝走到小路的中间位置,就停下来休息,路旁就是湖边,有很多造型各异的大石头,我坐在石头上发呆,看着宝宝在靠近墙侧的地方玩,偶尔逗逗宝宝跟他说说话,湖边有微风,树荫下也很凉爽,本来是很惬意的时光,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毛骨悚然,猛一抬头,正对上围强孔洞中露出来的半张脸,一个男人,在围墙后面不怀好意的盯着我们,不知道盯了多久!我心里一咯噔,脸上还是装着不经意的甚至是居高临下的把眼神扫了过去,虽然心里不太舒服,但是毕竟隔着围墙,想着围墙那么高,他就算是坏人难道还能翻进来不成?发觉我的视线扫过,他慌乱的走开了,我听到自行车的声音,看到一小块灰色的身影像是蹬自行车的样子过去了。

又坐了一会,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想了想还是走出去到人多的地方吧,虽然吵闹,毕竟带着宝宝还是安全重要。于是我站起来拿着水壶想给宝宝喝点水就走,走到宝宝身边的时候,正好是面向着来路,我突然发现在小路后面,就是我们刚刚走过来的地方,距离我们大概二三十米的位置,一棵高大粗壮的垂柳后面,躲着一个男人,而且很明显在观察我们。我坐在大石头上时一点也没有看到或者听到任何声音,因为我突然起身到宝宝身边给他喝水,视线改变了,他躲的粹不及防,所以我看到了他。瞬间我浑身冷汗,他太明显不像个好人了,看到我起身马上就躲,但是能感觉到投射过来的隐约的视线,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刚才围墙外的那个人,因为这个人的上衣也是灰色的,又或者是那个人的同伙?我心里害怕极了,我带着那么小的宝宝,在一条没有人烟可能呼救都不会有人听到的偏僻小路里,旁边还有一个那么大的湖,无论这人对我还是对宝宝心生歹意,我估计都没有胜算,怎么办呢?心慌的不行,腿也软了站不住,我只好又坐回了刚刚才离开的大石头上,看着尤自玩着地上小草的宝宝,他一点也不知道危险在靠近,我不能坐以待毙,我要保护他!

我装作根本没有发现那个人的样子,继续跟宝宝说话,声音大了一点:“宝宝,你猜爸爸要多久才能找到我们呀?下次不和他玩捉迷藏了,真是太笨了对不对?”一边说着,一边把手机铃声调了出来,手机铃声响起,我大声的假装接电话:“喂?哈哈哈哈你到哪里了?对呀对呀,我们就在围墙边的这条小路里,你还真能找到啊挺厉害的呀!真的啊你都进来了吗?从哪边进来的呀我没看到你哎?”一边说着,我一边伸长脖子东张西望的装作在找人,就这样我看到那个人迅速的从藏身的大柳树里走了出来,几乎是健步如飞一样顺着小路调头就往回走,没有了垂柳的遮挡,我看到他手里还抱着一个红色的超大的袋子,鼓鼓囊囊的,居然一点也不影响他几乎小跑一般的走路速度。

看到坏人离开,我迅速带着宝宝往相反的方向朝外走,还不停的继续大声说着“爸爸找到我们啦,走啦走啦我们去迎迎爸爸去”,也不知是在安慰宝宝还是在安慰自己。不过几分钟,我们就走到了人群当中,即使烈日当头,即使人群环绕,我依然忍不住不停的颤抖,又后悔又后怕,就为了跟老公一点小小的纷争,我将宝宝置于危险当中了,万一这个人的胆子再大一点,行动再迅速一点,把我推进湖里,改头换面带走宝宝……我真的不敢再想下去,差一点、差一点就造成了追悔莫及的伤害!

分享这个故事,是想要告诉有缘看到的宝妈们,即便光天化日,即便人流如织,坏人们也依然躲在某一个小角落里寻找着任何一点小小的机会,所以一定一定不要轻松大意,毕竟我们做了妈妈,那么孩子的安全就高于一切!

经验的积累是一个过程,谁也不是一生都没有犯过错误,我也已经深刻的反省过自己,不想再被不相干的人大肆批评,所以喷子们请绕道,不文明语言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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