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路子,不就是西欧农奴制的路子么?农奴不能自行交易土地,如果要交易,也必须是先将土地交给领主,再由地主将土地交给新的农奴,这样才算领主点头认可了。并且土地易手的过程中,新的农奴还要交一笔罚金换取领主认可,相当于过户费(领主美滋滋)。——但后来的发展趋势是,这套流程逐渐变成了走过场,领主后来事实上丧失了对土地交易的控制能力。
否定了你的这条路子之后,再说古代的问题。古代能不能抑制土地兼并?当然能了……皇帝靠谱,大臣给力,朝纲清明的时候,谁搞事情办谁就完了。犯罪分子哪朝没有?只要地鼠打得足够快,就不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但一旦朝廷不行了,整顿土地兼并的官员自己就在搞土地兼并,抓小放大,整顿速度跟不上出事的速度,那就渐渐垮掉了。
诚然,土地兼并对于王朝的存续有着重大的威胁。但土地兼并不是王朝垮台的起点,而只是一个中间点:朝廷对土地兼并失控了,以至于土地兼并发展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才是最关键的。一旦土地兼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措施从提出开始,就设法不碰、少碰既得利益群体,最后可想而知,又往往会因为反对意见太多而王朝失去了控制而最终流于形式。
所以个人观点:对于古代王朝来说,土地兼并的发展程度可以说是王朝盛衰的晴雨表,抑制社会兼并的关键不在治理而在预防,在于保障朝廷健康以及对全国土地的稳定有效控制。但在古代的技术水平和制度框架内,这一点似乎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