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和《财经》分别发布的两个报告,还是非常有价值的。这两个报告纠正了我们以往调侃的“海淀不倒翁”、“南山必胜客”、“东方不败”的偏见。
“原告胜诉率高,判决未见「主客场」差异”,通俗地理解就是,互联网大厂作为原告的案件,胜诉率都很高,不止在本地很高,在全国都很高。
这说明“海淀不倒翁”、“南山必胜客”、“东方不败”等网络梗存在事实错误。这两个报告用事实和数据说明,没有海淀不倒翁,有的是全国不倒翁,没有南山必胜客,有的是全国必胜客。东方不败也不只是在杭州不败,在全国都不败。
互联网大厂胜诉率高到什么程度呢?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数据分析报告》指出,与互联网大厂为当事人的案件,大多集中于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领域。
根据上述报告统计,互联网大厂作为原告的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在80%以上,字节跳动最离谱,胜诉率在9成以上。
所以,互联网大厂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是当之无愧的必胜客。
这是不是跟地方保护有关呢?《报告》推翻了这一偏见,根据报告的数据,阿里、腾讯、百度、字节、网易在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胜诉率约在8成以上,在杭州知产案件胜诉率后四家为100%,而阿里最低,只有7.5成。
在深圳地区,腾讯、华为等本地企业在知产案件领域的胜诉率不如阿里和百度。
《报告》由此认为,不存在所谓的“海淀不倒翁”、“南山必胜客”、“东方不败”现象,司法保护比较公平公正,未见地方保护现象。
个人认为,互联网大厂胜诉率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司法水平的进步。这种进步一方面体现在知识产权法律在不断修改完善,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加大。而互联网大厂持有众多著作权、商标、专利等,因此,他们是法律完善的直接受益者。
另一方面是,国家成立了诸多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由专业化的审判团队来进行审理,司法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裁判尺度进一步统一。
而裁判尺度的统一,有利于互联网大厂提高胜诉率,因为他们时刻在关注法院的裁判尺度,根据法院的裁判尺度,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和诉讼策略。
这使得他们的业务、经营更规范,自然败诉率进一步降低,胜诉率进一步提高。
当然,裁判尺度的统一,对所有人都是有利的,但是如果企业不去关注裁判尺度,可能就不会按照裁判尺度行事,这样无形中增加了败诉的风险。
2、知识产权是互联网大厂的核心资产,受到大厂最高级别的保护。这种保护,体现在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互联网大厂的知识产权意识应该是最强的,在纠纷还未发生,他们基本已经做好了预防措施。比如版权、商标、专利的注册,商业秘密的保守等。
这种事前的保护措施,增加了他们的胜诉率。
此外,他们还拥有非常完善、强大的法务团队。但凡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利益的企业,其法务团队都是最强大的。
比如,拥有众多电影版权的迪士尼公司的法务团队,号称地表最强法务团队。拥有众多游戏版权的任天堂法务团队,号称游戏界最强法务团队。
与他们类似,阿里、腾讯、网易、字节等互联网企业,肯定也拥有一群业务能力超强的法务团队。
这里举个例子,当年我们硕士班,最强的两个同学,被华为法务岗一波带走了。老湿我虽然也去面试过华为,但是被无情刷下。原因么,无非是不够强。
这些互联网大厂,有的是钱,可以招到全国最好的法务人才。
一个具备强大法务团队的企业,对内能够提升企业的合规水平,对外能够提高企业的胜诉率,帮助企业挽回损失。
而且,这些互联网大厂,拥有的不仅仅是内部法务团队,还有更多强大的外部律师。
从互联网企业的相关诉讼看,几乎全国顶尖的律所,都是他们的顾问。甚至,他们还可以聘请全世界顶尖的律师参与诉讼。
强大的内部法务团队+强大的顾问律师团队,极大地提升了互联网大厂的胜诉率。
正所谓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可能是因为互联网大厂在法务力量建设方面春种一颗粟,才能秋收万颗子。
个人认为,这两个报告,对互联网大厂有启发意义,对互联网中小厂,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也很有参考价值。
1、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不竭动力。互联网企业的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的实质是创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也是创新。互联网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胜诉率高,说明国家对创新的保护力度非常大。国家鼓励企业在创新方面进行投入,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这对互联网中小厂,以及其他行业的企业的启发是,创新才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驱动力,企业想要快速、稳步发展,必须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法务合规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很多中小企业不注重企业的合规建设,总以为法务岗位可有可无,即使遇到官司,事后再请律师不迟。但是从互联网大厂的案例看,一只常规的法务力量,可以帮助企业少走弯路,挽回损失,甚至创造利润。所以,企业内部常设法务岗,在法务团队上舍得投入,是中小企业需要补修的内功。
3、破除偏见、勇敢维权。一些中小企业主对维权,特别是异地维权心有顾虑,他们总是认为司法存在黑幕,外地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但是从这两个报告来看,司法的公正性基本有保证,地方保护主义,起码在司法领域,并像外界料想的那样。如果遇到纠纷,建议中小企业主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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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威尔终于承认了通胀可能不是暂时状况,但紧接着拜登又抛出了一个新提法:通胀已经见顶了。那么参照历史,接下来的话术我们都可以猜到了:
1,房价没涨。
2,房价确实涨了,但是是暂时的。很快就会降下去。
3,房价上涨不是暂时的,但房价的涨幅应该正在见顶。(we are here)
4,房价虽然还在上涨,但涨幅的增加速度正在减慢。
5,虽然房价上涨的越来越快,但房价上涨的势头正在被遏制。
强答一个。
老爸当过兵,上过老山前线。当年部队从山东上火车出发往云南走,在山东上火车的时候,站台上放着《十五的月亮》,部队的亲属们都在火车站送行,虽然有些悲壮,但是几乎没人哭。火车到了云南境内,靠站歇停,这下可倒好,不知从哪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云南当地的老百姓,老太太老大爷大哥大姐小弟小妹小朋友,根本没人组织,也没人安排,就是挤到铁道边拉着车上素不相识的解放军的手往他们手里塞酒碗,塞鸡蛋,塞吃的,操着一口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说着什么。一车的小伙子哭的泪人一样。
个人觉得法律责任与贫富无关,家庭条件不好不能作为挡箭牌。
我觉得这个事最大的问题在于会让一些人钻空子。
可能对于这个孩子确实是无心的,不是有什么仇恨的心理,纯粹是为了好玩,但是这样不公平的对待,
有钱就赔偿,没钱就原谅的对待方式,只会导致一些处心积虑的人钻空子。
万一,有些人就是仇富,就是刚好自己贫穷,发现有可以免于责罚的方式,又可以宣泄自己的愤怒,也去用油漆泼洒呢?
事发后,可以装作无辜的样子,贫穷的样子,是否可以免于责罚呢?
当一个人因贫穷免于责罚时,我认为车主可能是“善良”,但衍生出来可能滋生的是一些图谋不轨的人。被利用,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因为这么做本就存在不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实不是一句空话。
有人有幸免于处罚,就容易让部分人钻到空子。不应该因为穷就可以免于法律知外。
我觉得他虽然是小孩,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乱碰他人东西的简单道理应该是懂的。并不是无知。
如果免于责罚,其实某种程度上,只会让他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对他的教育而言也许也并非是件好事。
责罚的目的在于吸取教训。做错了事,需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孩子未成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当为其负起责任。
家庭条件不好,可以分期付,分期赔偿,可以定出一个赔款计划,以后慢慢还。
这并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否则,做了错事,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就可以免于赔偿,是不是某种程度也是一种纵容?
孩子的过错,家长需要赔偿。
这样,家长以后也会更加注重家庭教育,管教好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