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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社区出全面「禁狗令」,养狗居民将被罚,这一规定是否合理?有无更好的解决办法?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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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德国都呆过,以这两个国家为例,我来说说为什么这不是一刀切,而是弥补过错,及时止损。

养狗所需的社会文明条件:

1.训狗体系。德国有非常完善的训狗产业链。很多州要求养狗前,狗和主人一起要去专业机构训练至少三个月,并通过考试取得证明(比如我所在的萨克森州)。训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吠叫(减少扰民),社会性训练(不去招惹路人,不去挑衅其他狗,在指定位置解决三急,散步只能在主人身侧走等等)。

2.保险体系。养狗人须购买高昂保险,一旦自己的犬只咬人,视伤情须赔付几十万到上百万欧元不等的赔偿金(比如石荷州理赔额度为财产损失25万欧,人身伤害50万欧,有的州最高额度100万欧,有的500万欧)。如果是外国人被咬,德国须接受其在德国疗养五年以上,不得遣返。

这些条件需要什么?需要钱,需要生产力。我们国家在还不具备这些条件之前通过了城市养犬,且不说我国人口密度远远高于德国、保险和训狗两项绝无能力保障,仅说已经通过的遛狗栓绳法律,都没有执法的经济基础。此时开始禁犬,是为及时止损。

以上是国家和社会层面。再说说为什么养狗人需要付这么多钱?因为你养狗的背后是对不养狗人部分权利的侵害。比如你不栓绳,怕狗的怎么办?被吓一次可能长期心慌失眠(德国一次六十万欧元的赔付案例就是 惊吓)你的狗不分时段吠叫,影响邻居怎么办?你的狗随地大小便,影响公共卫生怎么办?最后,你的狗要是真咬人了?怎?么?办?

一个国家,首先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才能保障你更高的精神要求。

顺便,现在都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简政放权。这个投票表决通过的决定,还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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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养狗现状的主观提议部分(参考了一下其他回答的观点,先表示感谢!):

  1. 成立无狗社区。成本较低,缓和矛盾。比如现在一线城市的独栋公寓,很多都是禁养狗的。但遗憾的是,虽然这种出租形式的无狗社区很多,但是买卖形式的无狗社区还很少。我的提议是建设无狗社区,可以先试点开发小型社区,初次按市场价格定价,市场成熟后,根据试点小区的反馈,以及新的供需关系,决定下一批开发数量和价格。
  2. “工业化”执法,完善监控、举报和罚款执行体系。降低人执法的成本,但目前可能只能惠及一二三城市。参考公共交通领域限速拍照,违章停车抓拍。可以在小区内,电梯内,楼道内完善监控和抓拍,允许网络匿名举报不文明遛狗(须举报人自行记录时间地点,以便查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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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但是可以理解。在没有更好的系统性方案之前,你说这是懒政也要,没办法的办法也好,估计是唯一可以执行的方案了。

更好的办法肯定有,但是是个系统性问题。你得系统解决。

现在社会的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经济问题。很多人看到买只狗1000-3000,甚至有的只要几百/不要钱,但是忽略后续持续花费,以及养狗的时间精力付出,这才是导致人与狗之间的矛盾根源(本质还是人与人矛盾,经济学上经典的负外部效应)。


我们先不谈不好量化的养狗的时间精力付出,但是如果再买狗的时候,你清晰的告诉所有人,养狗并不是一个低投入事件,那么会劝退/筛选一群并不是真心实意的人群(提高阈值)。

既然大家反对一刀切,如果按照细化、合规管理的话,有些人更受不了。既然大家都认同不能把陪伴宠物等同普通财产,而是加入更多情感因素,那么提高宠物主人的门槛和管理要求是理所应当的事吧?总不能双标吧?那么按照这个逻辑。我系统的捋一下合规养宠需要的主要事宜。

先成立一个宠物管理办公室,简称宠管办。

宠管办每个地级市至少要100个工作人员吧,市区/县里,每个分局10个人,正常一个地级市至少有8-10个区/现吧,地级市再来20口人办公。100个编制不多吧,然后每人平均年薪10w不多吧(宠管办领导们副处至少吧),那么一年1000w,算上公积金社保还有各种福利,办公设备维护,外出考察鉴定等等,一年2500w只少不多。

假设这个地级市人口400w,养狗/猫的人是1%(一般猫不会引起大型伤害事件),那么就是4w人养狗,每年交600块宠物管理基础税,很合理吧。

然后每条狗购买了免费办证,植入ID芯片,一次1000不贵吧,每年升级一次狗信息(狗3岁前变化很大的,3-8岁可以不升级),每次升级100块。用于追溯狗主人和狗的信息,以后遗弃狗虐待狗,狗犯事了,有主可查。狗要买卖,交税。狗更换主人,合规办理手续。如果狗丢了,手机收不到狗芯片信息,24小时内去宠管办报备,否则视为恶意遗弃或者肇事杀狗灭迹。

再然后,小区里的狗屎狗尿泛滥,物业每月额外100块清理费算合理吧,一年1200。毕竟小区停车费都比这个贵多了。

再然后防止很多缺德狗主人赖皮说没钱赔偿被狗伤害者,那么保险公司增加新险种,每条狗买意外伤害险/或者交保证金,小型犬一年500,中大型一年1000不算多吧。不买保险,出事了不管的,严重的该立案立案,民事刑事一起抓,并且纳入个人征信,影响直系亲属考公等。

然后,你的左邻右舍,如果有老人小孩学生(基本都会有),还得忍受你家狗叫声,那么这部分钱怎么算呢?

好了都是额外开销,买狗第一年600+100+1200+500=2400每年费用(中大型犬3000起),其实不算多。你们愿不愿意呢?


对于很多养狗的人来说,就是随便养养。但是对于另外一部分,一年养狗光吃就花费5000起步的,这些来说根本不是事。我觉得有必要区分下,一时兴起冲动养狗,XJB养狗和真心付出养狗几个人群。毕竟好吃好用伺候着,疫苗打齐,生病不遗弃,出门纤绳、捡屎的负责人人群,你没理由不让别人养(大型烈性犬除外)。

有人质疑这样对没钱养狗的人群是不是不合理,没办法,养狗这种属于半奢侈行为,只有加强管理才能解决大部分矛盾,而加强管理需要钱,简单说,得加钱。让愿意花钱的人养狗,不仅可以改善人与狗(其实是人与人)矛盾,还能创造就业,增加GDP,规范产业链,多好。

很多人冲动养宠物,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养宠物要付出的经济、时间、精力成本,造成很多人养一段时间后,发现不合适、太麻烦,遗弃宠物,变成流浪宠物。。。增加养宠物门槛,是一个很理性的办法,虽然很多人会说穷人就不该养xx吗?实际上,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成本和管理,对于缺乏相关资源的人,还是建议量力而为。说实在的,这和养孩子还有点相似性。

而且养狗这事有明显的负外部性(和抽烟开车差不多),养的人乐在其中,不养的人饱受其害。那么由养狗人来承担这部分支出是合情合理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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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人和养狗的人住一个小区,不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住一个小区,这不是皆大欢喜吗,基层民主,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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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这个小区物业费1.85一个月,不算贵也不算便宜,

新闻也特意强调了,这是安置小区,


安置小区按照投票结果禁止养犬,我认为是合理的。

就和知乎上经常热议的,

贫困生能不能买iphone ,ipad(新款或者次新款)之类的事情差不多,

我觉得贫困生自己买肯定是欠妥当的,真正的贫困是饭钱都得精打细算,能吃三块五的菜都不一定舍得打五块的,能花好几千买这些,那就不是真贫困。

同理,

安置小区禁止养犬的理由也非常充分,

物业费上涨空间小,人口多,养犬便溺对环境的压力很大,对居民和人身健康也是威胁。

有一句话我一直当做人间真理,

叫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有些人总是无限拔高白人为主的发达国家对饲养宠物的友好环境,

也有些人对宠物狗深恶痛绝,盼望着以城市为主体恨不得来一个一刀切,逾期仍然饲养的就地打死才爽,

社区禁狗令的意义就在于,

按照个人意愿的麇集得出一个方案来,让人用脚投票。

比如有人说英国的公园是可以把狗绳放开,让狗撒欢的,法律都允许,以此为理由,说宠物狗在国内的生存环境恶劣,国内的人们没有同理心,

可反过来有没有想过,伦敦等城市靠近公园的物业,价格得有多高,

允许养狗的公寓,房租,物业费和管理费要多贵,这个问题鲜有人去统计。


一些物业费收得高的小区和物业公司,标榜自己的服务是全方位的,无微不至的,

比如我有个朋友家的物业,

“管家”式服务包括,业主出门玩或者有有事不在家,上门喂猫,

这种物业的服务,一个月1块8是肯定下不来的,

同样,这种社区也不会轻易搞个问卷调查,来一刀切似的禁养宠物,因为讨好一部分的业主,也收不到多一倍的物业费,而得罪了养宠物的业主,有可能自己本来收到的物业费也没了,

如果再多交物业费,能不能上门遛狗呢?我觉得也不是不可以。

综上,

以后的社区可能会向着网吧到网咖迈进,

以前的网吧是随便吸烟的,后来网吧为了受不了烟味的人,隔出了一个区域,叫禁烟区,每小时多收1块钱到两块钱,

再后来,网吧成了网咖,整体涨价好几块,然后全部禁烟,单独开出来一个区域叫吸烟区,只有这个区域能吸烟,又贵了一两块钱,

等于又想吸烟又想舒服上网的人,每小时成本高了五块钱,

这就是一个趋势,

以后没准会出现养犬友好型社区,物业会承接一些宠物服务,一揽子放进物业费里,比上门喂宠还高端的,当然价格也水涨船高。

养宠物永远应该归为社区自管的范畴,除非出了伤人或者严重的民事纠纷和伤害案件再由公权力介入,

指望着公权力扩大执法范围然后向养宠者收狗税显然不现实,

天下苦于一羊九牧久矣,人还管不过来,还要成立宠管办,看样子还得给编制,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从效率和成本角度来说等于从平顶山买煤去大同卖,

养宠的人99.9%的问题,都是钱的问题,

而大家都明白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算真正的问题,

劳斯莱斯动辄车损二百多万,也没见车管所禁止豪车上路,

宠物狗的问题,交给社区自管是最合适的解决之道,

你交的物业费和一旦出事的赔偿能力,决定了你的养宠自由程度,

说白了开豪车和养宠物都不是什么天赋人权,都是要拿钱买的,

玩不起就是小拉吉,还是没有实力。

——

回复一下为什么安置房有自管属性,

因为安置房定义就是之前拆迁的居民集中安置在同一个小区里,无论是并村集中安置,还是城市更新改造的安置,

被安置的人当时是签字同意拆迁进行统一安置的,

同意拆迁条款里几乎不可能涉及到未来新楼盘可不可以接着养宠物,

不同安置小区里原居民的比例不同,有的小区里只有几栋楼,有的则占一半甚至更多,而不是纯商业小区那种不管投资还是改善还是买来出租各凭自己愿意。

安置小区也有一部分属性是要对拆迁居民负责的,所以才叫“安置”小区,得让人家安居才算安置好。

像郑州这个安置小区,本身物业费收得并不算太高,加上安置小区的特点,

发起了全民投票,90%投禁养,64%投严格规范养,于是禁养了,

假如投票结果是90%投严格规范养,64%或者小于一半投禁养,可能就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办法。

我不讨论这个结果或者流程是不是足够正义,具体有多大执行力要看物业和业主的沟通,

单就这个过程,安置小区是有资格发起投票和自我约束的,这也是人家被安置之前的基层自治权的延续,

既不能扩大到所有小区,也不能说人家一刀切蛮横,人家自有这样做的合理性。

说白了,要是一般商业小区,物业费2块几甚至5块8块,物业敢这么投,根本没有业主会鸟物业,甚至还会直接投诉物业把物业炒了,因为这是纯商业的购房行为,买楼之前,业主大可以问售楼处能不能养狗,得到的回答百分百是,可以,但是要文明养狗,不能养该城市禁止饲养的几种犬类,出现问题如何如何……说一大堆,还是让业主依法依规来养宠物,也不可能说,我们小区就是不让养,一切犬类都不让,我还没见过哪个开发商这么头铁的。

签合同时候开发商和物业方可以用合同约束业主是否禁养犬类,开发商可以单方面宣布自己的小区完全禁止养犬,业主大可以不买,这就挺符合契约精神的。

不管是禁养宠物楼盘,还是宠物友好楼盘,现阶段都没看到,说明开发商不想把潜在消费者拒之门外,物业费能覆盖,环境能承受,大部分居民对宠物态度尚可,那物业就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已。

大部分小区在城市养犬规范以内养犬,物业是没办法强硬阻挠的。

遇到不文明不合规养犬的行为,大多是拍照规劝,严重的考虑是不是罚款或者让当地公安机关介入。

说白了,狗的问题就是主子的问题,

买的是山顶票,就有山顶票的觉悟,非要坐到头一排去,当保安是摆设?


user avatar   zhi-hu-zhe-ye-25-60-67 网友的相关建议: 
      

《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很早就有了

1998年4月10日郑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1998年9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属于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文件的性质,在实施过程中与法律的效力一致

里面明确规定

第三条 在限养区内,未经登记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限养区的规定是

第二条 下列区域为本市限制养犬区(以下简称限养区):

(一)本市市区;

(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郑州新郑机场;

(四)黄河游览区;

(五)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

限养区的具体界限,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

在限养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很多城市都有类似的条例

都以各种表达方式明确的规定:未经登记允许,不得养犬

只不过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而已


郑州市重申《条例》,本身是对以往工作疏忽的纠正

没有合理不合理一说

爱狗人士如果觉得不合理,应该想办法修改或者废止《条例》

而不是针对市正副或者小区或者业主


就跟爱狗人士如果觉得吃狗肉有问题,应该想办法号召立法、颁布严格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

退而求其次是找公安、工商、卫生部门,严查狗肉上下游产业

而不是针对运输贩子、饭店老板、食客


方向错了,做得多错的多,还让人反感

把不吃狗肉也不赞成吃狗肉但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的中间人推向对立面

以后再想推进立法等工作的时候,这些人很可能将不会报以同情或者默认的态度,反而会表示反对

(本人不吃狗肉也不赞成吃狗肉,但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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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了,咱们跟这小区高达90% 的人一样都同意禁止养犬。

某些铲屎官真的应该反思自己,而不是指责别人。

什么时候狗扑人和狗伤人不再如现在一样不了了之,什么时候老百姓对宠物饲养的感官才会提升起来。

直接上数据: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数据,1987-1989年期间,每年报告的死亡人数达5,200多例;1995年仅有200例,但到了2007年达到峰值,报告了3,300例死亡。长期来看,中国大陆报告的狂犬病病例数量居世界第二。而根据卫生部2009年资料,中国每年接种1200-1500万剂次的狂犬病疫苗,中国因此成为全世界接种狂犬病疫苗最多的国家。
虽然疫苗使用量超过全球总用量的80%,但中国却是仅次于印度的第二大狂犬病国家。WHO专家认为,大规模的犬类接种是控制狂犬病的最有效措施,但中国大陆大多数针剂施打在人体

中国以全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贡献了五分之四狂犬病疫苗消耗量,这好吗?

本来应该大规模的犬类接种的狂犬病疫苗在国内却是被狗撕咬的受害者自费接种,狗咬人新闻次次狗主人扬长而去,这很合理吗!!!

这个问题下反对的铲屎官哪个能晒一下自己宠物植入芯片+接种疫苗留痕的?难道昔日六畜之一的肉类来源比堂堂活人高贵吗?那某些田目铲屎官每天张口闭口人quan也挺滑稽的,合着不养狗的中国人不配拥有这个ren权了属于是。


河南最近就有一个狗咬人被问责的新闻上了新华社,评价直接发了5个问:

一问:承认狗咬人有多难?
耿女士儿媳王芳表示,明明被咬伤,监控都拍到了,犬只主人还不承认,反称老人是摔伤,直到社会广泛关注后才被迫承认,行为太恶劣。
二问:真的是心理辅导犬吗?
安阳市城市管理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人郭双军表示,虽然两只贵宾犬属于大型犬,但当事人自述该犬用于心理辅导,属于特种工作犬,可以给办理证件。“犬证登记办理时,犬只主人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犬只免疫证、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颁发的《犬注册登记证》,并填写了文明养犬承诺书。”
耿女士的家人表示,王某丛是否需要心理辅导,这两只大型犬究竟是不是心理辅导犬、能不能办狗证,期待官方深入调查给出准确结论。
三问:公职人员为何面对事实还耍赖?
王新刚赶到现场后,与耿女士家人沟通未果,双方产生了言语冲突。随后,耿女士及家人自行去打了疫苗。
王芳表示,王新刚作为公职人员,面对铁一般的事实,拒不承认、拒绝道歉、无视民警调查等种种行为,令她和家人感到失望。
四问:小事为何越拖越大?
受伤后,耿女士的家人采取了一系列维权措施,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到过小区所在的中华路鑫泰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市养犬的主责部门城市管理局、安阳市公安部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阳市信访局、安阳市纪委监委,并向河南电视台相关栏目求助。为了合法维权,耿女士家人还聘请了律师。
王芳告诉记者,事发后公安部门称狗咬人属于民事纠纷,犬只主人没有驱使狗故意伤人,让去找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则先称大型犬不属于城管负责、也不会办证,后期却又拿出了狗证
在两个月的时间内,耿女士家人及河南电视台相关栏目记者反复奔走在多个部门之间。王芳说:“安阳市一些部门不作为,推诿扯皮,把我们推来推去,这次真切地感受到了讨个说法有多难。”
五问:社会治理能多些主动作为吗?
  这起事件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在实地采访过程中也颇感无奈,不仅遭遇了推诿,有的部门还不接受采访,有的部门称等一等再说,有的部门则跟记者打起“太极拳”、上演“躲猫猫”。
  舆情汹涌之下,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研究决定,从11月19日起,对王新刚予以停职,配合组织核查。11月19日晚,王新刚来到耿女士家中赔礼道歉,并表示今后不再在小区内养狗。


最后经济赔偿呢?行政出发呢?犬只安乐死呢?这放英美澳新加都是必须操作啊?

光赔礼道歉了?

随便一个国内城市,狗咬人一年动辄几千起,正常吗?

某些人总喜欢拿西方那一套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可以,但欧美白人养狗跟养子女一样该严要严伤人赔钱,在悉尼你光是养狗不栓绳罚款够买好几个iPhone,国内呢?好多案例媒体介入了,还是狗咬伤人分文不赔!

别忘了人也是一种动物。啥时候上门被狗咬伤的受害者有动保组织募捐一下?


随身带着双刃匕首都是违法的今天,某些人堂而皇之的牵着可以杀人的烈性犬照样过市,真的认为自己的行为在他人眼里非常和谐友爱吗?

手里杵着一把可以杀人的冷凶器,冷不丁把你腿上手上脸上来一下,还可以推诿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是什么治安水平?拉美大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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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白了,现在养狗的就是一小撮人占用大家的公共资源,他们肯定知道要是养狗的住一起会有多恶心,那个房价会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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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区,不算真正的商品房,产权放在村委会,不听话?停你福利。但相信多数人会喜欢这种小区。


user avatar   sheng-he-sai-46 网友的相关建议: 
      

养狗人群遭到鄙视已经开始成为常态,长此以往,矛盾和冲突必将遍地开花,不如开辟无狗小区,让不养狗的人居住,再开辟养狗小区让养狗人群居住,互不相扰,其乐融融啊!

这个大好提议,在各大网站都受到热烈欢迎,但是,不知何故,爱狗人士群体和爱心人士群体都不愿意,冷嘲热讽之间不断,匪夷所思啊!


user avatar   zhao-yifan-62 网友的相关建议: 
      

非常好。

小区禁止养狗,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几乎所有国家及地区针对饲养宠物的法规都禁止在公寓楼式小区饲养宠物,特别是狗。一般来说只有高档商业酒店式公寓会允许住户饲养,那也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并且限制品种和数量。

宠物狗天生就有地盘意识和攻击性,不提最近发生的安阳狗民不负责和武汉狗民欺压良善这两个事情,之前还有安徽宴老板娘公然挑衅社会叫嚣花钱买人命,那么郑州这个社区属于安置小区,本身就是老弱妇孺居多,难道就不会有狗民闹事吗?

有的!

上述事件就是发生在郑州,还是一男一女两个狗民遛狗不栓绳,是明显的违规在先,却污蔑受害人打狗并无理取闹的要求受害人向狗道歉。这种狗民的心态就是变态的,但却是狗民最常见的心态。我们没有义务容忍狗民,更没有义务接受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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