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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书,发现作者写的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好像不是没有理由的,相反还是印第安人先的动手,是事实吗?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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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换词了?

不是说好了印第安人都是被病毒杀死的么?

说欧洲人因为从旧大陆 过来,有抗体,印第安人没抗体,所以印第安人就染病死了。

怎么现在又来个屠杀有理论。

咱先把话说清楚了:到底是怎么死的,别一会这个一会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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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杀只是结果,不是动机,白人移民到北美大陆后,一开始双方是和谐相处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观念冲突和利益矛盾越发激烈。白人无意中带去的天花杀死了附近的印第安人,且把无主之地圈为己有,强势的印第安人率先攻击弱小的白人,白人奋起反抗,这是冲突的起源,双方是非对错很难判断,之后矛盾越发激烈,且不可调和,最后的结果是白人胜利了,杀光了印第安人,如果印第安人胜利了,他们也会杀光白人,这与我们熟知的其他大屠杀时不一样的,更像一百年前清帝国对准格尔的灭国之战,双方只能有一个胜利者,输家死无葬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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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凌贞 补充下

题主说的帮助英国的印第安人是 易洛魁人,但北美印第安人不止有易洛魁人

知乎凡是替美国屠杀印第安人辩护的。基本上都要把已经陈腐的 文明 野蛮 二元论拿出来晒晒

但是 很多印第安人既没有帮助英国人与美国作对,面对更先进的美国人,也愿意遂行文明开化,摆脱“野蛮状态”步入“文明社会”

比如著名的美国东南部的 印第安文明五族,切洛基人,卡里克人,乔克托人,奇克索人和塞米诺尔人,在美国白人的影响下,这些印第安人不但开始经营农场,和白人用法律打交道,推选自己的国王,而且还出现了奴隶制。


印第安文明五族的人是这么打扮的


那么白人是怎么对付他们的呢?

1830年代在现在美国东南部生活的印第安部落中, 有五个被当时的欧洲移民称为文明部落。因为他们除了自身的组织程度比较高以外,还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欧洲移民的生活习俗,并和移民们保持了相对平和的关系。可就是这样也没能使他们在美国领土扩张的过程中幸免。

1830年的印第安人迁移法通过之后,八年间这个五个部落的46,000 多人陆续被迁到了现在的俄克拉何马州。1831年是乔克托 (Choctaw)部落,1832年是塞米诺(Seminole)部落,1834年是克里克(Creek)部落,1837年是奇克索(Chickasaw)部落,1838年是切诺基(Cherokee)部落。迁徙的路程大多超过一千公里。因为缺衣少食和疾病,很多死在了路上。切诺基部落的经历最为悲惨,一路上失去了四分之一的人。


到1837年,已经有46000名印第安人从家乡迁移至新的印第安领地,欧洲殖民者得以开辟25000000英亩(100000平方千米)的土地用于定居。
在迁移过程中,印第安人饱受严寒、酷暑、饥饿、疾病和暴力的折磨,死伤惨重,17000名乔克托人中,约2500–6000名死于途中。仅有5000-6000名还留居密西西比河东岸的人则受到法律纠纷、骚扰和恐吓的威胁,这些人的"住宅被烧,栅栏被破,庄稼被毁,人被拷打、虐待,部族中的壮年男子几近灭绝"

另外站在美国一边就有好果子吃

对于曾经站在美国一方的奥奈达人和塔斯卡洛拉人,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不仅没有兑现给他们的一系列许诺,更是将他们视作易洛魁“野蛮人”的一路人,用两份欺骗性的条约剥夺了他们25万平方英亩的土地,用强制手段将他们赶出家园,安置在几块分散而环境恶劣的“保留地”中。独立战争结束时,与美国并肩作战的奥奈达人人口只剩600人,而奥奈达人曾经的领土上白人定居者的数量却从1790年的不到2000人暴增到了29000人。

那么主动乖乖把地让出来给白人呢?还是不行

印第安人饿了就去吃草吧




白人至上的思想是好文明,哼哼哼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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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说这些话的人让我住进去他们家,天天用冰箱里的食材和调料,去做我的黑暗料理。看看他们会不会先动手。

如果他们能忍到被我反杀、赶到地窖去住、还天天吃我的剩饭的话,那么算我输。

这就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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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7世纪前往美洲的英国殖民者、独立战争中的美洲殖民地、19世纪的美国西进运动的参与者对于印第安人的袭击和屠杀存在不同的背景和语境,并不能一概而论。

  1. 仅以七年战争到独立战争时期而论,当时的印第安部落对于英国政府或者美洲殖民地来说更接近“外国”,而非被殖民民族。对于印第安人来说,也不存在反抗殖民者的概念。

2. 在七年战争时,就存在法国殖民者和英国殖民者和不同的印第安部落结盟,并且相互攻击的情形。

3. 七年战争的经验同样被延续到独立战争时期,在独立战争时期,英国方面和美洲殖民地方面都针对各印第安部落开展杂乱的外交行动和军事行动。相比之下,支持英国方面的印第安部落多一些,但这里纠结“谁先动手”并没有什么意义。

4. 相比之下,英国方面和殖民地方面多少存在一些有关交战的规则和共识,但是殖民地和印第安人之间就没有什么共识了,以至于相互之间的杀伤(特别是针对平民的杀伤)都非常残酷。

5. 在独立战争后,美国的政治家曾经考虑继续将印第安部落视为“外国盟友”,也考虑过将印第安人纳入美国,变成普通国民。

6. 在1780年代的美国人的观念中,黑人是智力低下和无可救药的,但是印第安人和白人差不多,是“可被教化”的。所以按照杰斐逊等人的设想,只要和印第安人正常做生意、传教、搞教育,印度安人和白人可以开展正常的融合和交往。

7. 上面这种理想化的观念很快就荡然无存。不断向西开发的冲动成为了美国建国后的主旋律之一,而在此过程中驱逐和迫害印第安人则被彻底视而不见。所以我一向认为杰斐逊和麦迪逊这两个人非常虚伪。

8. 建国之后,印第安人实际是否拥有美国国民的身份也是一笔复杂的糊涂账。从结果上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人采取了纯机会主义的双标态度,怎么样可以更好的损害印第安人的权利,就怎么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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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了一眼,发现看着眼熟,仔细想想——嗨,这不是陈勤的那本《简明美国史》么!

这哥们是南大的历史学博士,易中天中华史的学术顾问(……),不过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他最NB的举动是早年间写过一篇《中国七大恶心》,直接干黄了北京新报。

所以说虽然作者表示自己想写一本立场中正的美国史,但是人这政治立场吧,有时候确实遮掩不住。书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对美利坚的热爱大家只要看了都能明白,不过言归正传,在印第安人这段作者的春秋笔法还是过于激烈了一点……

在独立战争爆发前,殖民地与英国都竭力争取过印第安人的帮助,然而这事骚就骚在生活在北美大陆的这帮人竟然不如英国人了解印地安人的文化风俗和需求,本杰明·富兰克林对印第安人的期待是什么呢?

是“与殖民地结盟,并最终成为文明的人融入社会”。

印第安人:你礼貌吗?

北美殖民地的这些人天然与印第安人存在利益冲突——因为他们无时无刻都想西进,侵犯印第安人的土地;反而是英国人出于限制殖民地发展的考虑一直约束殖民地扩张行为,并积极同印第安人进行贸易来的。北美的这群沙雕能沙雕到什么地步你根本想象不到:印第安人的传统习俗是谈判的时候你得带上足够的礼物以示诚意,然后北美殖民地“印第安事务局”的这帮委员认为这是印第安人的勒索行为。

……

……

……

你一个印第安事务局,连印第安人的风俗习惯是啥都不知道,删号吧,丢人。

言归正传,北美殖民地会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然而英国政府却会通过贸易为印第安人带来他们渴求的各种“欧洲玩意”,枪支弹药、工业品甚至是食物。所以在独立战争中大部分印第安人都选择了跟英国人站到一起。

华盛顿表示连我大陆民兵都不怕,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印第安人了,必须重拳出击。于是派了出专门扫荡印第安人的远征军,远征军对印第安人使用了“烧杀抢”,效果拔群,最后华盛顿大统领喜提“城镇毁灭者”(Town Destroyer)的外号,岗村宁次直呼内行。

这事最倒霉的地方在于美国独立之后签订巴黎条约的时候大家直接出卖了印第安人利益——英国人认为我TM现在北美殖民地都没了,这些印第安人老子不管了,于是在签订和约的时候直接把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地方都给了美国人。这事连西班牙人都看不下去了,参与和谈的西班牙代表说你们要不要脸啊?那是人家印第安人的地方你们说分就分了?

美国代表表示:我蛮夷也。

对于印第安人来说,我们有优先权;对于所有其他民族来说,我们对这片领土拥有主权[1]

之后美国疯狂西进,连曾经在独立战争中帮助过自己的印第安部落都被弃如敝履了,这之后印第安人的境遇每况愈下,连美国人自己都承认这事:

美国历届的领导人都认为应该鼓励印第安人成为农民,应该让印第安人学习白人的“文明”。然而,美国历届的政府却都未能阻止西部的开拓者们用贿赂、欺骗和武力的手段,年复一年地从俄亥俄河流域的富饶土地上,把印第安人赶走。另外,印第安纳准州的州长威廉·亨利·哈里森将军是个粗鲁无情的军人,所以经常给印第安人施加压力。他用尽各种手段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这些手段包括答应帮助一个印第安部落攻打他们的世敌,或者因为他们杀死了一个白人而惩罚他们让出土地,要么收买一些小偷来盗窃土地。哈里森还为他的卑鄙行为辩护,说他这样做的目标是使这个“地球上最好的地区之一”,成为“文明、科学和正确宗教的所在地”。他说不能允许那些“可怜的野蛮人”妨碍这个崇高目标的实现。因此,早在1805年,西部的情况已经非常清楚,如果不采取激进的行动,哈里森的侵略和白人文明的侵蚀将很快使印第安人灭绝。[2]

题主你说

而且既然美国打独立战争 摆脱殖民地 应该是好事

这对印第安人来说,哪好了?

失去了英国约束的美国人在独立之后真刀真枪地往印第安人身上招呼了过来,你独立了,是好事,我们死了,也是好事?

然后陈勤在这扯什么“1812年到1815年的英美战争中,大部分印第安人依然站在英国这一边”。

废话,换了我我也站英国这边。

所以说这书的叙事很成问题,关键的东西不讲,光告诉你印第安人啊,坏透了,割头皮,杀人,非要跟英国人站到一起与我昭昭天命之美利坚作对——问题是你动动脑子啊,想想为啥印第安人非要跟英国人站到一起?从常理来说应该是印第安人跟殖民地人民更熟、跟英国人不熟对不对?然而搞笑的地方就在这里:因为接触更多,所以印第安人跟美国人之间的冲突其实也更多,而双方的了解反而更少;英国由于跟印第安人之间没有尖锐的矛盾,相反在贸易中摸清了印第安人的风俗习惯并让他们产生了依赖,反而在独立战争中获得了更多印第安人的支持。美国人的傲慢与偏见数百年来一如既往,他们对印第安人最好的安排也不过是让他们“最终成为文明的人融入社会”,你自己想想,换了是你,你啥想法?

参考

  1. ^ Washburn W E. The Indian in America[M]. New York: Harper & Row, 1975.
  2. ^ 马克·C·卡恩斯, 约翰·A·加勒迪. 美国通史 (第十二版)[M]. 山东画报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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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俅将林冲交给开封府,是这么说的:

一日,高衙内在游玩之时看到林冲的妻子。为了表示对林冲一家的尊重,上前与其进行友好交流。

在交流中,林冲的妻子对高衙内出现了一些不友好的言辞,但高衙内以宽阔的心胸化解之。

就在这种交流逐渐进入越来越友好的气氛时,林冲突然闯了过来,而且非常不礼貌的拉了一下高衙内。

更过分的是,林冲不但主动侵犯了高衙内的衣服,还挥起拳头威胁了高衙内的安全。

因为林冲的阻挠,本次友好交流显得不太成功。后来高衙内又几次试图与林娘子修复友好关系,又都被林冲粗暴打断。

后林冲不但不悔改,还挟私报复,持刀进入白虎节堂图谋不轨。

目前将罪大恶极、不识好歹的林冲交给开封府,希望对他这种野蛮行径予以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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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谁先动手有什么可讨论的价值吗?

难道是印第安人划着木筏渡过大西洋去欧洲先动手打了美国白人的祖宗?

白人至上主义就是这么给自己的反人类罪行找合法性的吗?

白人利益相关也就算了,有些被白人压迫过的民族种族还要跟着白人们摇旗呐喊,属实是孝感天地了。

不知道哪里来的长的奇奇怪怪的一群人跑到人印第安人祖祖辈辈繁衍生息的地方称王称霸,合着别人就该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所以,我总是说,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总是站在自己是人别人是畜牲的角度考虑问题。

他抢占别人的领土,行。

别人揍他们这群强盗无赖,不行!

这些年不知道看到多少这样的言论了,而且大部分还是中国人讲出来的。

比如几个月前某著名前历史老师就说美国屠杀印第安人是扯蛋,后来又说就算是真的,那都是多少年的事了,咬住不放了是吧?

那个痛彻心扉,就好像说的是他祖宗的黑料一样。

反体制的群体们对待自己的精神祖国这么虔诚,能说出过去的事过去了这种话。

不单是对美国,对日本、对德国,对待其他有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原罪的国家,他们都是如此。

可话说回来,他们为什么还总会揪着中国在发展时期的一些东西不放,要反复的提及生怕别人忘了,甚至有时候还要成倍的夸大或者歪曲事实?

当孝子当到这种地步说实话真的也没谁了。

所以,我早就建议说,把他们打包送去美国对中美来说是真正的双赢。

他们是真心爱美国的强大,为了当这个强大国家的公民,他们可以包容美国的任何不堪,哪怕美国让他们死,他们都心甘情愿。

而在中国这里,让他们客观说一句中国的好话都像给他们喂屎。

这一点就连正八经的美国人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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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书了,看一下好莱坞电影吧,看过之后西方人杀印第安人不仅有理由,还大快人心,甚至还会得出杀这些印第安人杀晚了、杀少了。

这就是西方话语权的优越性之所在。

台湾网友YST曾经在其作品《台独的作品“阿公的皇民岁月”》里面阐述过:
好莱坞是宣传美国文化的大本营,因为全世界的人几乎都看好莱坞拍的影片,它的影响既广又深。我们今天就来揭开他们所用的共同手法。美国电影,尤其是西部片最为典型。片中的男主角英俊魁梧,女主角美丽大方,小孩子天真无邪,他们穿着华丽的衣服,过着富裕而又幸福的日子,当然他们都是白人。片中的配角是红蕃,他们肮脏、迷信、头上插着吓人的羽毛、脸上涂着恐怖的油彩,过着贫穷又野蛮的生活。然后好莱坞的导演开始做对比的宣传。白人穿着细致的、精心设计和剪裁适度的衣服, 干净又美丽;红蕃穿着劣质的、胡乱剪裁的衣服,肮脏又粗俗。白人梳头又喷香水,风情万种;红蕃几天不洗澡,一身臭烘烘的。白人在史特劳斯的管弦乐下翩翩起舞;红蕃在单调的鼓声中吓人地扭动身躯。白人有细腻的和缠绵的爱情文化;红蕃除了动物本能的性交不知道男女之间还有任何其它的东西。
接着好莱坞导演安排一次「意外」。在一次温馨的庆生会,或是一次郊外野餐,或是欢度结婚周年,反正是在最幸福的时候,突然出现一阵鬼哭神号的叫嚣,一只红蕃的箭射进了美丽女主人的胸膛,白人幸福的家庭生活破灭了,激起了男主人复仇的意志。于是有一天他聚集了一批人马,把红蕃的营帐团团围住。红蕃出来一个,他们就用枪打死一个,非常的英勇。这一幕约翰韦恩演的最好了,为此还拿了美国最高荣誉的国会勋章(medal of congress)。
故事的结尾当然是红蕃都被消灭了,白人终于报仇雪恨,伸张了正义。
等一下,双方杀来杀去,什么是正义?难道不是白人私自进入了本来属于印第安人的北美么?遭到印第安人的抵抗和驱逐也是情理之中,怎么不知不觉成了正义了呢?呵呵呵,巧妙就在这里。所谓正义不过是一种主观的价值认同,这是可以诱导的。怎么诱导?用的就是前面说的对比手法。好莱坞导演 要表达的是:因为白人先进、文明、干净、美丽、浪漫,所以白人做什么都是正确地,因为印第安人落后、野蛮、肮脏、丑陋、粗鄙,所以印第安人做什么都是错误地。如果白人杀死红蕃,那是勇敢;如果红蕃杀死白人,那是残忍。
为什么好莱坞导演这么钟情这种宣传手法,因为他们实在没办法,除了衣服干净他们实在没有任何肆意侵略的理由。无论是从主权、人权、先到先得还是民族传承角度,殖民者对北美的侵略都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根据。唯一可以宣扬的就 是白人的相对富裕和印第安人的相对贫穷。所以好莱坞除了在白人服装的干净整齐和土著衣服的肮脏破烂上做对比文章外,写不出任何其它的东西。'

user avatar   peng-yu-fan-90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拿着刀冲到你家里,先一刀砍死你爹,然后霸占你家的客厅、卧室。

这时,你要不要反抗?

如果你不反抗,而且主动自杀,你就是一个好的印第安人。

如果你反抗,就是你先动的手!你就是坏蛋!

—— 这就是美国的建国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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