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枪口上了,不答不合适了。美国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冲突断断续续持续了数百年,在每一个不同的阶段,双方的暴力行为都应从双方的相对地位、具体关系来评述。
在殖民地早中期,白人活动范围局限在大西洋沿岸,在河流下游的可通航部分;而北美的多数印第安部落的核心区位于各大河流的上游、源头地区,这样的跨流域位置可以控制更广阔多元的土地,转移方便,与印第安人农牧渔猎的复合生产方式相适应。双方活动的区域重合度并不高,但也存在相互袭击的情况,大概就是零星的屠村。
题主问的是独立战争阶段,这一时期的印白冲突是七年战争(北美的法印战争)的延续。法印战争中,法国团结了五大湖周边的反易洛魁各部组成联盟,对抗英国与易洛魁人的联盟。在英法看来,这场战争是帝国争霸的一环;而在反易洛魁各部看来,这是一场针对易洛魁人暴行的复仇之战。双边四角,进行的是两场性质完全不同的平行战争。
法印战争后,法国撤出北美,但五大湖、伊利诺伊地区法国人已经营了百年,法国人作为商人、传教士粘合起了被易洛魁打散的各部,形成了一个认法国国王为共同父亲的松散体系。英国人也只能继续接手,由英王来当这个爸爸。英国商人取代了法国商人,把印白贸易推高了一个数量级,双方融洽相处,和气生财嘛。但是印白关系却依然紧张,因为来的还有白人农民。这些脱了缰的边民并非远在大洋彼岸的英国政府所能控制,甚至也不是各殖民地政府能跨越阿巴拉契亚山遥控的。这些边民被印第安人称为“大刀人”,做派和印第安人非常接近,正是因为双方的生活形态过于相似,才产生了相互竞争的关系。
独立战争中,被大刀人吓到的印第安各部多数支持英国了,但伊利诺伊的法裔居民犹疑了。因为美国独立得到了法国的大力支持,双方缔结了公开的同盟关系。弗吉尼亚边民中的好战者,也就是题图中那位乔治·罗杰斯·克拉克上校,纠集百余民兵乘虚而入,许诺保障法裔居民的财产、公民权和自治,控制了伊利诺伊地区。在这一独立战争期间西部最重要的战事中,全部任务都是由边民组成的民兵自行完成的,美国本就不正规的陆军的西部偏师都没有任何一人赶到战场。
截至独立战争时期,印白冲突要么是正式的战争行为,要么是边民与印第安勇士这两个双方政治首长无法控制的群体之间的私斗。这之前的印白屠杀是不具有现代意义的,是残忍的前现代战争的一部分,或是民间私斗的残酷版本,双方的地位总体来说是对等的,关系是对立的。
后来的新情况是,联邦宪法并没有将印第安各部视为真正意义的外国,而权力扩张的联邦政府在新的印白冲突中又有资金、有能力投入陆军,印第安各部则丧失了一切外部势力的公开支持,天平在快速失衡。1789-1829年这四十年间,联邦陆军在某些与印第安人的冲突中的烧杀破坏,已经可以进入战争罪行的讨论范围。
在1830年开始的印第安人“迁移”计划中,联邦政府扮演了一个漠不关心的父亲角色,纵容各州政府和民众抢劫印第安人这个“继子”的土地、财产(马歇尔大法官在判决中确认,联邦与印第安各部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联邦政府则出面将他们“迁移”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用印第安人自己“卖地”的钱,让印第安人享受了一场血泪之路。吃干抹净,莫此为甚。这种针对部分民众的政府驱逐行为,可称为现代种族灭绝的先驱。
从基本对等的战争关系下的双边暴力行为,到不太对等的准战争关系中的军队暴行,再到政府对部分民众的直接侵夺、虐待、迫害,这三个阶段中印白关系的暴力在性质上存在本质区别。
题主的立场一点没有新意,不过是清末的老调重弹而已:
清代的中国人看美国历史,一般都是带入美国白人的立场,把反击白人定居者的印第安原住民(“Red Indians”)称为“红番”。
在中国的封建士大夫看来,“红番”和自己治下的“生番”性质相同,都是“不服王化”的莠民。牡丹社事件的时候,清廷还自作聪明,把台湾原住民比作印第安人,正中日本侵略者下怀:
“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本之虾夷、美国之红番,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
只是后来甲午的战火打破了洋务运动时,中国和列强“平等”的幻梦;美、澳的排华,以及庚子国变中“瓜分”之议,才让中国人对鄙视链末端的“红黑棕”人种产生同理心。
墨西哥人种出自谁何?今欧美人皆无定据。吾游蔑罅,睹古王宫庙,皆五百年前物,似吾北方庙式:红墙层门,如见故国。其石刻物,与西伯利博物院中物皆同,乃知确自鲜卑传来也。
康有为,1907
类比对黑人的态度:
考美利坚史,佛及尼之奴黑人,在于一千六百十九年荷兰人以兵舰载阿非利加黑人二十,至雅姆斯庄卖之。此为白人奴待黑人之始,时美洲尚未立国也。华盛顿以大公之心,官其国不为私产,而仍不能弛奴禁,必待林肯奴籍始幸脱,迩又寝迁共处黑奴者,以处黄人矣。夫蝮之不竟伸其毒,必别啮草木舒愤。后人来触死茎,亦靡不死。吾黄人殆触其死茎乎?国蓄地产而不发,民生贫薄不可自聊,始以工食于美洲,岁致羡其家。彼中精计学者患泄其银币,乃酷待华工,以绝其来。因之黄人受虐,或加甚于黑人。而国力既弱,为使者复馁慑不敢与争,又无通人纪载其事,余无从知之。而可据为前谳者,特《黑奴吁天录》耳。“录”本名《黑奴受逼记》,又名《汤姆家事》,为美女士斯土活着。余恶其名不典,易以今名。其中累述奴惨状,非巧于叙悲,亦就其原书所着录者,触黄种之将亡,因而愈生其悲怀耳。方今嚣讼者,已胶固不可喻譬;而倾心彼族者,又误信西人宽待其藩属,跃跃然欲趋而附之。则吾之书足以儆醒之者,宁可少哉!是书假诸求是书院,仁和魏君聪叔(易)口述其事,余泚笔记之,凡六十有六日毕。光绪辛丑重阳节,闽县林纾琴南序于湖上望瀛楼。
1901 林纾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些人痴痴呆呆,即便是长到一定年龄了也没有什么自理能力,这让家长非常的头疼,总不能照顾孩子一辈子吧,这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脑瘫所造成的,我们来详细看看脑瘫症状及治疗。
一、婴儿脑瘫的症状主要有姿势异常:受异常肌张力和原始反射消失不同情况影响,患儿可出现多种肢体异常姿势,并因此影响其正常运动功能的发挥。体检中将患儿分别置于俯卧位、仰卧位、直立位以及由仰卧牵拉成坐位时,即可发现瘫痪肢体的异常姿势和非正常体位。
二、运动发育落后和瘫痪肢体主动运动减少:患儿不能完成相同年龄正常小儿应有的运动发育进程,包括竖颈、坐、站立、独走等粗大运动,以及手指的精细动作。
三、还有一种叫先天性松弛性双侧瘫痪。与以上两种肢体强硬瘫痪者不同,表现为肢体关节活动范围增大,肢体松软无力,扶起时不能支持身体,甚至不能自己抬起头,坐着时东倒西歪,头部也随意歪斜。这种病例较少见,预后更差,病儿自己难以学会行走。
四、脑瘫患者的表现还存在先天性双侧痉挛性瘫痪。这类脑瘫儿最典型而多见。如病儿的双下肢用力伸直而内收,经常左右交叉,多数病儿几岁后逐渐学会走路,双足尖伸直,走路时双足尖着地,因双下肢内收,所以行走时呈剪刀步态。有些病情较轻的患儿,以后可能自己学会行走,但左右摇摆,以髋部带动下肢迈步。
五、脑瘫患者的表现有癫痫。伴发癫痫者很多。有的统计高达半数。适当地给予抗癫痫药物,控制其发作是非常重要的。若癫痫发作不断,患儿的运动障碍、语言障碍、智力低下会不断恶化。对于那些具有潜在性癫痫发作的患儿,也要积极地给予抗癫痫治疗,防止癫痫的发作。
六。婴儿期:指胎儿娩出脐带结扎至生后1周岁,包括新生儿期。此期以运动发育迟缓为主要早期症状,如3个月左右仍不能独立将头抬起、5个月左右仍无法稳定头部、5个月后仍不能主动伸手抓自己喜欢的东西等,严重者甚至不能翻身;反射异常,即一些原始反射延迟消失而一些正常反射减弱或不出现,如握拳反射仍然存在、拥抱反射不存在等
七、幼儿期:指满1周岁至3周岁,以运动障碍及智力障碍为主要表现。患儿不会走路或姿势异常,如脚尖着地、双腿交叉成剪刀步态等,伴有手部活动不灵活;
在看过我们对于脑瘫的症状以及治疗的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脑瘫这种疾病也有了更近一步的了解了吧,这里提醒大家,脑瘫在不同时期表现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父母一定要重视,如果发现不适症状,应该及早让孩子接受治疗。
这书看的,我觉得还是不要看书了,浪费书啊。
印第安人先动的手?
印第安人为什么要动手?你人在欧洲,印第安人怎么对你动手?印第安人还会开着飞机跑欧洲去炸你还是咋的!
看书只看字里行间是不行的,看书要结合背景,要找出前因后果。
一群土匪,把你家里东西抢走了,你出手打了一个土匪,土匪向警察讲,是你先动的手。你觉得这合理吗?你要不要承担先动手打人的罪名?
不要看着西方人搞个火鸡节,讲两句感恩,你就觉得西方人抢人地还把人杀了就是好行为,就可以洗白白了?
如果这样的话,那还需要法律干嘛?抢人东西以后,讲两句感恩某个人,让我抢了他的东西,终于我富起来了,感谢感谢,要不是他,我没这么富,来,让我们举杯畅饮,别忘了来根火鸡腿。
毁灭你,与你何干。
文明的竞争不需要法理。
法理都是用来事后涂抹的香料。
假如抗日战争我们打输了,历史会写是因为罪恶的东北民众屡屡炸毁满铁铁路线,从而导致日军不得不进攻的。
看历史千万不要看“谁先动手”,比如爸气外露的爸汉。灭南越,灭大宛,都是因为汉使被杀,可是一个汉使睡了人家的太后,一个汉使把人家国王当孙子骂,要是以谁先“杀人”来判断是非,爸汉肯定是占在道义制高点。但真的是这么回事儿吗?
萨拉热窝的一声枪响,卢沟桥走丢的士兵,这点儿事儿就几十万几百万的去杀人,那么纠结这些事情的对错又有什么意义?
这就是为什么看历史还是要看大是大非。如果有人哪一天跑到你家灭了门,回头说自己是正当防卫,还拿出自己在你家里被袭击的录像,那么请问你是不是该相信他无罪?
问题在哪儿?
1.是他闯入别人家里
2.起口角激情杀人杀了一个可能是正当防卫,男女老少都杀了,灭门了!这算哪门子正当防卫。
3.录像只有一个片段,谁会乖乖跪在地上等着你杀?反抗不是太正常了吗?
同样的道理,殖民者是不是占据了印第安人的土地?
殖民者是不是进行了种族灭绝?
殖民者的书里有没有印第安人对事件的描述?
年纪不小了,该明白,你读的所有东西都可能骗你!
【美国人屠杀印第安人】本来就混淆了多个不同概念。
1,殖民地居民/美国军事力量多次实施的,人数从几百到上千不等的,屠杀印第安平民和战俘的行为。(有记载合计7000多人)
这种事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互相干的程度差不多。比较接近巴尔干战争中的互相仇杀。有罪但两边都不干净。
2,美国政府在西进运动中打击印第安军事力量和强迫迁徙导致的死亡。(统计约35万人)
军人杀死武装军人是无罪的。
从有罪程度讲,迁徙外国人<迁徙本国人<屠杀。
印第安人在西进运动的当时不是美国公民,不过几十年后靠修法成了美国人。这样就罪加一等了。现在血泪之路还有不少纪念设施。
3,白人带来的天花等病毒造成的土著人口损失。(估算40-400万)。
那啥,直到现在WHO也不主张起源地有罪论。
4,美国建国后,由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实施的,类似消灭犹太人或准格尔部的种族灭绝行动。(声称造成数百万到数千万人死亡)
这个似乎是以乌有之乡为滥觞的阴谋论。而且每到反美情绪高涨时,信奉者就开始变多。
可以称为阴谋论是因为,它主张这个事件发生了,但不能拿出证据。它的解释是所有证据都被一个全能组织隐瞒和销毁了。
实际上,上述123都在史料里留下了诸多痕迹。甚至同时代的消灭准格尔和爱尔兰大饥荒也在史料里留下不少痕迹。相比之下,4却停留在阴谋论的水平,这就不足以作为信史看待了。
(完)
。。。。。。哪个时期没有美国更不用说美国人了。现代美国人是欧洲非洲大杂烩后的后代。
印第安人是北美原住民。
印第安人想先动手得横跨太平洋或者大西洋,到达欧洲。
再看看你的题目是什么。
殖民者和他们的忠实追随者都喜欢把殖民主义和行动进行各种各样的美化或者是洗白。以迷惑当地的反抗者。
直到伊拉克和阿富汗。
今年八月,拜登就阿富汗发生的事发表讲话:“美军去阿富汗是去反恐的,不是去帮他们建立强大、集中的民主政府的。阿富汗有什么政府是阿富汗人自己的事,与美国无关”
后来,阿富汗政府在十天左右就被塔利班推翻了。
美国人自己都承认:“我不是来个你们送文明的”
不知道那些人如何看待?
伊拉克就不用说了吧,萨达姆当年上台和美国有关就不提了;萨达姆被推翻后。宗教是主因,民主在哪里?文明在哪里?别说是文明了,老百姓每天朝不保夕;难民一大把、各种各样的乱想。结果现在伊拉克人也不相信美国人那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