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这是一个多么违背三胎政策的论断啊
我是建议,取消夫妻共同财产这个东西的,谁赚的归谁,孩子可以共同抚养,在男方不同意要孩子,但女方生下孩子的情况下,男方拥有放弃抚养的权利,包括不给与抚养费。
让爱变得纯粹一点,让每个人充分拥有自己的权利,这才是男女平等。
每当看到这种供养者爆炸的新闻,我都只想说多来点
简单来说,男的担心帮女的养大女儿后,母女两个踢了他跑路。
女的把他的担心“变现”了。
还好他没病,否则他的下场就是像佛山那位偏瘫的老哥饿死在床上。
为什么不评价这个女人的行为?
从整个事件看,这个男人已经是很少见的老实人了。他并非一定要女方生育,他只是不想孤独终老,想要老有所依!
相反,这个女的很难不让人怀疑她的结婚动机——也许只是找个男人和她一起抚养孩子,所以孩子大了,就把这个男人一脚踹开。
你们这样子欺负老实人,良心不会痛吗?
Ծ‸Ծ
哪怕有再多人骂,我也不会删除回答。
甚至我会对骂。
别说什么好男不跟女斗。
我又不是你爹,干嘛惯着你。
……原回答……
男人也有生育权啊。
这妻子也太恶心了吧,故意隐瞒自己绝育的事情,让她丈夫给前夫养孩子。
真的就挺离谱的。
抖音的段子,都是源于真实生活
在美国,对于男女矛盾的案件,陪审团总是做出偏向女方的判决。近日,CNN记者采访了一位不愿偷懒姓名的前陪审团成员:
CNN记者:在你们给出判决时,似乎更愿意偏向女性。
陪审团成员:坦率的说是这样的。
CNN记者:为什么这样呢?
陪审团成员:我们的工作不是维护法律的公正——公正是上帝的责任,不是法律的。法律(特指美国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秩序——具体的说,是一种叫法律的秩序。可以说法律本身和一个个体一样,追求是吃更多的食物,获取更多的资源。哪怕会因此发胖。
CNN记者:嗯,听起来很惊世骇俗,但是我对抽象的事物不受很理解,能否具体说说男女的事情。
陪审团成员:就像生物个体趋利避害一样,法律作为一个抽象的存在,也要趋利避害。完全公正的判决只有上帝才能做出。法律不是上帝,我们也不是。
如果我们做出了利于男性的判决。那么女性会觉得法律在偏瘫男性,在互联网甚至在现实攻击我们,甚至攻击法律本身。
反过来,如果我们做出了利于女性的判决。那么男性会因此攻击女权,但是不会因此攻击法律本身。
所以,法律为了维护自身——或者说我们为了维护法律,就要做出利于女性的判决。特别是男性热衷于谴责女权的时候——一般来说,男性越是攻击女权,我们越要做出利于女性的判决。因为这样更安全。
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讲,你不想生孩子,在婚前应该有告知义务,但是这个判决已经把这个告知的义务给黑化了。
这个可以从三种情况来说
第一种是婚前女方如果告诉男方婚后不生孩子,男方同意就结婚,不同意肯定结不了了,这是正常告知义务。
第二种情况是婚前女方告知男方婚后可以生孩子,但是结婚后女方反悔了,不想生了,从这个判决的逻辑来说,女方有生育自由,可以想生就生,不想生就不生,法律上支持女方这么做,如果把这个逻辑连起来看,法律支持女方用欺骗的方式来履行告知义务,那这个告知义务还有什么意义呢?施害者受法律保护,受害者承担责任,这就很搞笑了
第三种情况,女方婚前告知男方婚后可以生孩子,但是婚后女方却生了别人的孩子,从这个判决的逻辑上来说,女方有生育自由,女方想和谁生孩子是女方的自由,而且女方的生育自由受法律保护,这不就是在鼓励女方婚内出轨吗?你要是个男人你怎么想?结婚给别人养孩子?照这样发展下去,以后非婚生子和亲子鉴定会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