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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代孕面临哪些道德和法律问题?有哪些立法空白? 第1页

  

user avatar   minamoto-52 网友的相关建议: 
      

代孕弃养的问题首先不是什么道德法律的问题,首先是所有制的问题,“罪恶的”从来不是买卖,而是阶级制度。

(当然,我这是纯粹为了和道德主义者在一个水平线讨论才被迫使用道德判断,实际上我根本不想用“罪恶”这种词来形容任何事情)

许多年来经济学家一直讨论器官买卖的合法性,虽然代孕只是一种“出租”而不是买卖,但我们不妨先从器官买卖入手探讨吧。

从科学上讲,对大多数人而言一个健康的肾脏就足够了,另外一个肾脏的作用不过是备份。而现实中某些不幸的患者连一个健康的肾脏都没有,各国医院肾脏紧缺的现象迟迟没有得到缓解。

保守的道德主义者们寄希望于人的道德水平来主动捐献肾脏,而现实是所有寄希望于靠道德来解决资源稀缺问题的理论都必然会走向破产。迄今为止靠着大公无私的人捐出的肾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在米国霓虹等国,患者的肾脏主要依靠亲属捐献,但亲属的肾脏也不一定能匹配,亲属的情况也不一定适合捐献,这导致许多患者等着肾源在痛苦中苟延残喘。

只需要百度一下,你就会发现一大堆等着肾源的痛苦患者:

于是经济学家们就提出器官买卖论,大致意思就是你不给点钱怎么会有人愿意捐出自己的肾呢?只要建立起器官市场,缺肾的人便可以买到肾,缺钱的人便可以得到钱,再说,人这个物种本来就有一个肾是备份,少一个肾问题也不太大。

这种理论,如果孤立地来看,显然是非常正确的。尽管我也认为器官交易在当前的中国行不通,目前还并不能开放,但这不是因为器官交易本身的问题,而是因为阶级和所有制的问题,器官交易在未来必定会向前发展。这一话题我们留在下一部分,比起讨论经济学理论来说,不妨先来解构道德主义者的逻辑。

在当代社会,道德主义者尽管解决不了许多问题,但在阻止别人解决问题上则大有作为,针对器官买卖的问题,道德主义者有以下逻辑:

1:把人的器官当成商品来买卖,是不义的,自由如果不加限制,一定会构成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2:虽然一个肾也能维持生活,但卖了肾的人毕竟少了一个肾,一个肾坏掉的概率毕竟大于两个肾同时坏掉的概率,因此对卖肾的人的健康不利。

3:xxx小伙子卖了肾,结果有后遗症呀,也没搞到几个钱呀blabla。

如果我们细细分析,会发现保守的道德主义者所根本就不是反对什么不公正的交易(即剥削),而是反对一切交易,如果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他们的伦理矛盾,那么错的一定是技术。本质上他们是没有建立起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还在以人的道德意识来理解物质技术,而不是以物质技术来审视道德。我们不妨逐条反驳道德主义者的逻辑:

1:996的打工人无时无刻不在出卖自己的生命,无时无刻不在牺牲自己的健康,无时无刻不在被剥削,因为他们被剥削,难道这能说明生产,分工和交换都是“不义的”?这也许能说明了雇佣制度是“不义的”,但我并没有见到几个道德主义者站出来反对雇佣制度。

2:如果一个高度发达的肾脏市场被建立了起来,那么尽管卖掉一个肾会增加健康风险,但即便卖肾者的剩下的那个肾出了问题,他也可以在发达的市场上再买来一个肾来轻易解决这个问题。而如果没有一个发达的器官市场,肾病患者难以解决肾源不足的问题。

3:当前市场交易并不公平,因此xxx小伙才会被坑,我们也承认不公平的黑市交易在当今社会普遍存在,这正是本文所要谈论的重点——所有制的问题。但不能因为有黑市,就把市场给永远封杀掉。


如果我们看一看代孕的问题,和器官买卖也是类似的,有些夫妇想要孩子但生不出来,有些夫妇能生出来但是却不想再养了,若干成代孕生意,岂不皆大欢喜?

真正的问题在于当前代孕技术并不是主要被那些想要生孩子却生不出来的人所使用,而是被不想十月怀胎的权贵们所使用。但这只是说明了社会阶级固化,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而不是说明了代孕这件事本身是邪恶的,正如我在开头所言,罪恶的是当前的阶级制度,而不是买卖。

还是那几句话:占这个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的打工人,无论男女,无时无刻不在出租的自己大脑和肌肉。打工人的大脑和肌肉无时无刻不被当作商品来交易,而“道德主义者们”都不对雇佣生产制度表示反对,却对女性子宫的出租表示坚决地反对并纷纷发言,难道他们对女性的子宫的关注程度超越了打工人的大脑?

所以伦理道德归根结底只是生产技术的上层建筑,一旦用来批判技术,就会漏洞百出。为什么我们不能开发器官交易和代孕?这绝不是因为什么“生命无价”的腐朽之言,而是因为当前市场本身是畸形的,是被资本主义所扭曲的,在当前市场上的买卖很难做到等价交换,肯定是不公的,所以暂时关闭一些商品的交易。

为什么zs会弃养她的孩子?因为对zs来说,来钱太容易,而对她的代孕妈妈来说,挣钱太难,因此,这个成交价是不公平的。设想,如果请人代孕的人需要支付和十月怀胎同样的,甚至在这之上的劳动和精力才能找到一个人为她代孕,那么她还会弃养她的孩子吗?她多半会和一个普通母亲一样爱她的孩子,如果她是因为自己身体的缺陷而选择代孕,并支付了在十月怀胎之上的劳动,说不定母爱还会更多一些。然而现实是权贵们可以不付出任何劳动就榨取到天量的钱财,因此代孕所生的孩子就有更高几率被弃养。孩子被弃养是代孕技术的问题吗?这根本不是代孕本身的问题,这根本就只是个所有制问题。

在几年前iphone刚出来的时候,一名小伙卖肾来买iphone,最终他只拿到了两万元,而黑市中间商却拿到了接近20万,这就是一种剥削。让黑市这么赚钱,一个卖肾者卖掉肾只能拿两万,而他的剩下的那个肾一旦坏了,他却要用二十多万来买一个肾,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贸然放开市场,卖肾者很有可能得不偿失。而如果这名小伙稍微有一点资产,显然他绝不会愿意以一个贱价卖掉自己的肾。生存发展都成问题,急需用钱的贫民们绝不会有市场上的议价权,如果一个社会有大量的这种贫民,那么开放器官交易就会让布尔乔亚借机剥削,对贫困人口的健康造成威胁,而在一个人人都比较充裕的社会,交易自然也会变得公平得多。目前我国贫富差距悬殊,不能做到公平的情况下,选择暂时关闭一些交易也是很合理的。

目前对器官交易和代孕的禁止绝不代表器官和代孕市场本身是“邪恶的”,不需要发展。归根结底,只是因为更根本的所有制问题没有解决,我们才应当选择暂缓这些市场的发展,一旦所有制问题被解决,器官买卖和代孕市场就必将建立,届时器官买卖和代孕也将被用来照顾各种患者,而不是被用来为某些阶级牟取超额利润。至于法律和道德,不过是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基础随时调整的上层建筑罢了。


user avatar   corbicula 网友的相关建议: 
      

知乎上一批保守派借郑爽代孕事件玩命抨击代孕的舆论浪潮,我是不以为然的。

比如十月怀胎才会爱孩子,女性变成子宫变成商品,都在逻辑上立不住。比如父亲没有经历过怀孕就不爱孩子了?父亲因为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孕妻,就对孩子没有感情了?至于什么女性变成子宫变成商品也没谱,如果担心这个问题,禁止商业代孕,放开志愿代孕就解决了,岂不是比现在的地下代孕更容易监管?再进一步,就算担心存在压力下变相的"志愿",也还可以通过背景调查和更复杂的手续来加以规范。问题再多,解决方法总是会有。

有些人的道德批判建立在“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愿意当代孕者”,这本身就是错误的立足点。实际上,一些代孕合法的发达国家对代孕行为是有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解决负面问题的。比如不允许商业代孕,只允许志愿代孕。或者只允许代孕作为不孕不育夫妇得以生育的医疗选择。或者只允许亲属代孕以避免出现"假志愿"的情况。志愿代孕中代孕者往往就出于友情、亲情、利他主义同意代孕。那些获得帮助的夫妇更能体会孩子的难得,难道不爱孩子吗?

何况代孕父母对孩子没有感情的案例还能比得上我们听说的亲生父母对孩子狠毒的案例多吗?

郑爽的行为和言论只是郑爽这个人的问题,甚至其前夫不一定有类似问题,乘机一棍子把代孕打倒批臭弊大于利。

另外,所有技术都不具有善恶的属性,只有使用技术的人有善恶。国外合法代孕也有很多在道德上完全正面的例子,将代孕在道德上简单地打倒和污名化是不可取的,动不动说代孕灭绝人性也站不住脚。比如南风窗写的那篇直接从人的立场否定代孕,洋洋洒洒却连逻辑都构建不起来,虽然13年以后南风窗的水平就一落千丈,但写出这种东西还是令人唏嘘不已。

而且说句大家不爱听的,代孕需求在中国的未来社会只会越来越大。高竞争环境下,年轻人的生育成本在增高,生育意愿在降低,生育率在降低,生育年龄在升高,生育障碍发生的概率也在升高。

随着城市人口扩大,收入水平提高,竞争压力加剧,高龄夫妇和不孕不育夫妇对养育后代的需求以及国家、社会对于人口增长的需求都指向需要适当放开包括代孕在内的各种生殖技术的应用。这个是不以任何保守人士的好恶为转移的客观现实。

这个现实也不是立个法一禁了之可以改变的。

就算郑爽事件以后中国加大禁止代孕的力度,再加码立法禁止。相信未来有一天允许医疗目的的志愿代孕也还是会发生。就算今天的舆论接受不了,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以后舆论还是会逐渐接受这个现实。

我个人认为医疗目的的非商业代孕合法化是迟早要做的事,立法严格规范远比一刀切造成无监管的地下代孕猖獗强。

———————————

另外就是知乎上这两年有一个很蠢的现象,总结起来就是两条:

1)把人作为一种生物在进化中得以存续至今的固有的逐利性甩锅给资本,说成是“资本对人性的异化”。弄的好像人一出生天生自带圣人光环预装道德而不会盲目逐利一样。权力腐败怪资本,商人贪婪怪资本,学者造假怪资本。其实资本只是人性发挥作用的途径而已。人之初,性本逐利。

2)对人的逐利性不敢面对,总是采取消极对抗思维,什么事儿都一禁了之,而不是积极引导。人性消灭不掉,堵是堵不住的,只能去积极塑造和驯服它。现在知乎上很多人就只会喷,喷资本,喷主义,批判得带劲,其实除了忽悠一群人点赞加上显得自己脑子简单等于什么也没说。“存天理、灭人欲”这一套历史上多少牛逼人证明走不通,还差你们再搞一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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