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从何时起,快递送货上门竟成了一种「差别式」服务。
近年来,快递能否送货上门,居然成了衡量不同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的标准之一,使人有些哭笑不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若干年前,不论哪家快递企业,送货上门都是基本操作。
但慢慢的,先是一些快递员动了歪心思,偷偷将快递放到某些快递柜中。
再到后来,快递企业干脆连快递员都全部裁掉,由快递企业直接和私人驿站对接,消费者必须到驿站自取快递。
这样做的本质是,快递企业将本应由其承担快递「最后一公里」的运输成本,偷偷转嫁给了消费者。
这也就是说,在一定意义上,每个去驿站拿快递的消费者,都为快递企业打过工,也都为快递企业的利润出过一份力。
随之带来的,是消费者看到快递柜寄存费时的糟心,也是扛着N个快递走到家门口的愤怒。
不客气地说,一些无法实现送货上门(门到门、手递手)的企业,其派送方式已经不符合「快递」的定义,因此这些企业也不配称之为「快递企业」。
快递又称速递或快运,是指物流企业(含货运代理) 通过自身的独立网络或以联营合作(即联网)的方式,将用户委托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从发件人送达收件人的门到门(手递手)的新型运输方式。
快递的「最后一公里」之殇成因主要有二:
其一当然是出于对经济因素的考虑。
随着快递行业竞争的加剧,快递企业单票价格持续下滑,行业快递平均单价从2007年的28.50元/件快速下滑至2020年的10.55元/件,主要原因在于站快递业务量较大的电商增速较快,且电商快递竞争同质化严重,价格战成为电商快递扩大份额的主要手段。[1]
圆通速递《2020年年度报告》中也对此持相同观点。
2020 年公司快递行业毛利率为 6.97%,较上年下降 5.08 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竞争情况, 适当下调服务价格所致。
在单票收入持续下降的趋势下,快递企业如想维持利润率,就必须尽可能地压缩单票成本,其中派送服务成本就是重要的一项。(不针对任何特定快递企业,特此声明)
只要实现快递企业和私人驿站直接对接,快递员自然不需要了,派送服务支出下降自然也不在话下。
其二是惩罚该种违规行为的法规缺失。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在未经收件人指定的情况下,快递企业擅自将快递放在快递柜或是快递驿站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
但为什么快递企业敢明目张胆违反这一条规定?
因为《快递暂行条例》的「第七章 法律责任」并未规定违反第二十五条应当承担的责任。
换句话说,快递企业即使违反这条规定,相关部门也没有对其进行罚款的法律依据。
如此,《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也就如没有牙齿的老虎,失去了其应有的威慑力。
不过好在,国家邮政局于今年1月7日发布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六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对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可以处以罚款。(这一条为新增,老的管理办法没有这一条)
第六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实际上采取的是双罚制:既罚快递企业,也罚直接责任人员。
按照类似的执法实践,直接责任人员既可以是快递公司的领导,也可以是营业部网点的领导,还可以是违反这条规定的快递派送员。
虽然罚款数额不大,但如果每件快递都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快递企业的当前业务量,罚款数额也将是天文数字。
所以这一条对于快递企业来说影响力巨大,一些快递企业可能需要重新评估自己的派送服务成本。
希望《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能早日出台,治愈快递「最后一公里」之殇,让快递再重新成为真正的「快递」。
不少人因为自己不喜欢/不需要快递送货上门,就开始用珍惜快递员工作来道德绑架其他人(也说不定有快递公司的水军)。
他们说,快递员工作很辛苦,赚得又少。有了快递驿站和快递柜,减少了快递员的工作强度。为什么我们要这么懒这么坏,举手之劳都不肯做呢?
这种说法是既啥又啥。
实际上快递员不上门配送,改送驿站和快递柜是这样的:
1、部分快递员失业了。
比如某邦快递,现在在某些区域根本不雇佣快递员。来了快递,直接卸货在驿站门口。
2、部分快递员收入下降了。
因为可以不送货上门,快递公司降低了每件的配送费。快递员为了赚钱,不得不自己掏腰包把货放在快递箱里面。
还有人说,不配送到家降低了配送成本,所以每个购买的人都受益了。
这句话也是只说了一部分理由。
另一部分是,需要配送到家的人,也无法获得应有的服务。是以损害一部分人利益,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