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啥可评价的。
无耻到一定程度的人,才不会因为这点事情去自杀呢。
这是典型的小性子耍到了大场面。
不难想象日常生活中也是整天嘴上要死要活动不动半死不活的,聊天两句不对就拉黑退群,说话稍不顺意就寻死觅活,每一次的离开都要搞得轰轰烈烈,其实不过是为了利用正常人类的大局观和朋友情来劝说打圆场,目的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快来哄我。”
从这个行为来看,刘鑫在生活中估计早就把这种茶不拉几的招数用的如鱼得水虎虎生风了,小性子一耍,天王老子也得给台阶,我都要死了你们还想怎么样?
抱歉,当没有人重视与你的友谊时,你威胁拉黑退群是没用的,同样的,当大家都觉得你罪有应得的时候,你想死这多是一件美事啊。
不论你有多吃惊,你都要明白一点:
女权崛起下的自私宝宝、任性宝宝、有理宝宝们的认知是没有下限,她们的理论是混沌的,思维是奇葩的,逻辑是吊诡的,情绪是强势的,性格是倔强的,变幻是莫测的,但有一点,她们是永远都没错的。
救我,那是你愿意的好吗?我接受帮助有错吗?
开门?那疯子会砍我的好吗?我保护自己有错吗?
拒不道歉?人不是我杀的我道什么歉?
精神上的二次伤害?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二次伤害了?她自己多疑敏感、对号入座、好心当成驴肝肺好吗?我真心祝她阖家欢乐有错吗?
一言以蔽之,从头到尾,“我对江歌没有任何过错”,相反,你们这些把善良和正义挂在嘴边的人有想过宝宝有多委屈吗?
真的吗?我不信。
打煽情牌说明其实她对于案子心里已经没底了,上诉状理由说了一大堆,但是舆情的影响她心里很清楚。
回过头来看她这句话:“如果维持,我真的只有思路一条”,上诉状甩锅给一审法院,二审又开始道德绑架中院了。
那么,二审法院不妨把诉讼费承担的问题改一下,毕竟一审没有全部支持江妈妈的诉请金额,那么诉讼费在败诉方承担的原则下,改成按胜诉金额比例分担也是合法合理的。
这样,二审也算改判了,这样即使被告人做出过激行为,
起码二审没有维持,
完全是自己找死。
刘鑫出庭称“如果维持原判,自己只有死路一条”,其实意思就是在威胁法官,“如果你敢判我,我就死给你看”。
未来的庭审上,
刘鑫(刘暖曦)确确实实以实际行动在践踏法律的尊严,在击穿道德的底线。
所以刘某说出这种话,那她之前的行为就不奇怪了。
又多了一条,刘鑫(刘暖曦)需要为践踏法律尊严负责。
至于之前的一条
谢谢这么多网友点赞,答主摇完瓶子就来更新了,我看到了后续
刘某试图又想在司法审判上开一个里程碑:
答主一开始以为该证人是江歌案中能提供关键信息的目击证人或者其它。
万万没想到只是支持刘鑫(刘暖曦)的网友,
至于刘某试图又将在司法审判史上开创一个先河,刘某试图告诉我们
所幸,我们都知道刘某的这种行为,是一场闹剧。
立刻,马上,一言为定,双喜临门!
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
道德绑架。
舆论可以平息下去了,一切交给法院,相信法律,相信法可以给她一个客观的评价。
我现实里可能不太敢跟刘鑫的支持者做朋友。
首先我肯定不能和江歌一样这么仗义,跑去和一个疯子正面掰头。
其次,如果我有这个勇气去和一个疯子正面掰头,我想守护的那个人背后还给了我一刀,我必将化为厉鬼。
第三,我死了以后,让我做替死鬼的人不仅不帮我照顾我父母,反倒对我父母恶语相向。
就这种纯粹的恶人竟然有支持者?
还好意思出来卖可怜?
我知道有些中2病人喜欢动漫作品里面的反派角色,那是因为反派角色身上也有善良的一面。
一个人最基础的善良就是不坑自己人。
我觉得刘鑫这样的人属于纯粹的恶人。
我写小说都不敢捏一个这样纯粹的坏人进去,怕被读者说捏了个脸谱工具人,没人味。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都是刘鑫自己作的。
但凡她对江歌妈妈好一点,都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活该。
真的吗?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