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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曹操会说生子当如孙仲谋?曹丕就真的比不上孙权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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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这其实是两个问题。

曹操拿孙权比较的,是刘表(和袁绍)的儿子。原语境里没曹丕。

但曹丕的确,不如孙权。



曹操与孙坚同岁。当年关东诸侯作壁上观,他二人奋然讨董,朝洛阳去时,都是三十七岁。

孙策时年十七岁。孙权时年十岁。

其实早在对孙策时,曹操已经抱有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忌惮了:听说孙策平江东,于是:

“猘儿难与争锋”。


曹操四十三岁死了长子曹昂。

但从四十三岁到五十三岁这些年,从控制山东河南的部分,到平定整个北方。那时简直可以目空一切。所以才敢在《让县自明本志令》里豪迈自称天下无他,“不知几人称孤,几人称王!”

到南下取荆州,刘琮不战而降,简直已经天下无敌了吧。那时的状态,曹操大概觉得自己眼看就要百万雄师过大江,天翻地覆慨而慷了。

江对面的孙权,比诸葛亮还小两岁,一个大学研究生刚毕业的年纪而已。

曹操一路平北方,是靠着袁绍几个儿子内讧;平荆州,是刘表的儿子刘琮请降。

他因此对小一辈,不太看重。所以给孙权的诏书傲慢得很:

“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

恫吓之意,不言自明。


历来赤壁之战前,说孙权是战是和,需要决定;诸葛亮出使、周瑜进谏、鲁肃坚持,孙权才下决心。我们知道结局,不觉得有多难;但当时孙权没开上帝视角,孤注一掷,全凭年轻人血气。

“老贼欲废汉自立久矣,徒忌二袁、吕布、刘表与孤耳。今数雄已灭,唯孤尚存,孤与老贼势不两立。”

前面这段话,仔细想来很可怕:曹操忌惮的群雄已死了,就剩下孙权一个了;一般人就会“我也活不下去,不如降了吧”,孙权却决然奋起,“势不两立!”

然后赤壁,不提。

曹操南侵步伐从此停顿。此前十年纵横无敌的神话戛然而止。


又五年后,濡须口。曹操与孙权对峙。

公见舟船器仗军伍整肃,喟然叹曰:“生子当如孙仲谋!若刘景升儿子,豚犬耳!”


他拿孙权比的,是刘表的儿子。曹操自己带过兵,知道整合各方势力,保持整肃多难。刘琮就是搞不定荆州各方势力,请降了;袁绍的儿子自己内乱,被曹操破了。

孙权时年也就三十出头,居然让曹操无处下嘴。

当然终究是自己的晚辈。曹操第一时间琢磨的,还是刘表和袁绍的儿子。毕竟他和孙坚是同辈啊。

后来曹操始终自居孙权的长辈。孙权卖萌劝他称帝时,曹操看破他的计策,说:

是儿欲踞吾著炉火上邪!

是儿=这小子。

相比起来,他还是更多把刘备当成真对手,所谓“使君与操”的对等感,孙权没得到过。在他眼里,孙权是个很厉害的孩子。

但的确很厉害,曹操是承认的。



至于孙权与曹丕嘛,嘻嘻。

曹丕文章写得好,孙权不能比。

曹丕剑术非常出色,自己吹得呱呱叫,孙权不能比。

曹丕骑术不得了,宛城时自己一溜烟就跑走了,孙权不能比。

曹丕还来得及先曹操一步抢到甄氏呢,孙权就呵呵了。

孙权个人才艺上比曹丕好的,怕也只有酒量和打猎吧?


但是吧:

王忠是曹操麾下将领,以前饥荒时吃过人;曹丕马鞍上拿个骷髅羞辱他。

贾诩劝张绣归降曹操,曹操感动坏了:“使吾信重于天下者,子也。”曹丕去把张绣给折磨出心理阴影,死了。

陈寿写《三国志》时,总得想法子给魏国说好话。所以他如此说曹丕:

“文帝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若加之旷大之度,励以公平之诚,迈志存道,克广德心,则古之贤主,何远之有哉!”

——意思是,曹丕文章写得好,有学问,有才艺,好啊!如果有大度、够真诚、多讲点仁德,离古代的贤君也不远啦!

——这就是说话的艺术了。陈寿的真实意思,可以这么理解:

曹丕没度量、不真诚、不仁不德。也就是文章写得好,有学问,有才艺而已啊。


孙权呢?

孙权屈身忍辱,任才尚计,有勾践之奇,英人之杰矣。故能自擅江表,成鼎峙之业。然性多嫌忌,果于杀戮,暨臻末年,弥以滋甚。至于谗说殄行,胤嗣废毙,岂所谓赐厥孙谋以燕冀于者哉?其后叶陵迟,遂致覆国,未必不由此也。

孙权晚年是个大混蛋,大渣权。但在曹操死之前,即公元220年之前,他是个合格甚至优秀的统治者。他能忍,能用人,有血气,同时很狡猾。这几点是曹丕不具备的——曹丕可能是更有才华的个体,但早年孙权作为一个统治者,业绩比曹丕厉害多了。


所以曹操说“生子当如孙仲谋”时,固然是在吐槽刘表的儿子,但内心深处应该也明白:公元213年时,就他家那位写文章吹自己的五官中郎将曹丕,跟对面这个已经鼎足江表的孙权,实在也没啥好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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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场完整版视频:

bilibili.com/video/av14

(直接从知乎看只能看前段)

会翻墙的话有Youtube完整版:

youtu.be/uO8iFfVuUmA

------------------------------------去年有幸在巴黎看了一场久石让指挥的Ghibli工作室演奏会。而那晚成了我终生难忘的一晚。

我很早之前就把武道馆的录像看了不下一百遍。学习听做家务听,因为真的太喜欢了。我最喜欢的便是演奏魔女里的小提琴。真的太好听了。在武道馆拉小提琴的大叔便成了我的最爱之一。还有呀,天空之城里吹小号的。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小号吹成这么样的。语言形容不出来。对啦还有拉龙猫的大提琴的一个小胖子,大提琴的声音的力量,低沉,有力。可惜他们三一个都没来。来的是久石让,他女儿和欧洲这边的乐团。

即使是这样,演奏会上的歌一出来,我便起鸡皮疙瘩,然后一边觉得很欣慰很幸福一遍止不住得哭。那个音乐里的世界便是最美好的了吧。这不,我打下这话眼里又有泪水了。

我买的票比较靠后,所以久石让我也没看清。可是整场都能感受到大叔的可爱。大叔会一边笑一边上台。

票一张差不多两百欧,人民币大一千多。即使这样,我仍然觉得超值。嗯。那一晚的音乐能温暖我很多年。我看过很多演唱会,Coldplay, Maroon 5, 苏打绿等等(大部分都是Mainstream). 大部分也都是那个月狂热一下,然后就没了。而久石让的Ghibli音乐会,听完的心情,听的时候的满足感,与再听的满足感,回味无穷,都是现在所有Pop不能带给我的。

那晚,大部分时间也是我和男朋友手牵手看完的。有着一生我最爱最爱的人,还有难忘至今的音乐。那个晚上,真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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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了什么奇怪的时间线吗?老外穿个旗袍穿个唐装什么的不是经常能看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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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的工作就是陪酒,对不对,这女员工也门清。不去呢?不去就开除你,对不对。所以,出差了,陪酒了,有高兴有不高兴。


和一个年轻欧巴出差,那女的得乐死,和一个老头子出差,那得愁死。不管是乐还是愁,该去就得去,所以这个女员工门清。公款大吃大喝,多好啊,也爱喝,就喝多了,酒喝多了肯定醉,对不对,这是常识。


就是进了四次房间,那是领导关心,不进去看看万一喝死了怎么办?至于猥亵强奸,那就看有没有证据了,没有证据不能诬陷。喝酒喝多了就自己脱光了,内衣喝丢了也正常,我喝酒把鞋都喝丢了,难道也是别人偷的?


我找你陪客户喝酒你去不去?当然不去,那她为什么就去?我劝你酒你喝不喝?当然不能喝,她为什么喝?就是自己愿意,自己喝断片,就只能怪自己,一句话:法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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