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全国或将禁食狗肉?

回答
关于全国禁食狗肉的讨论,这绝对是一个牵动人心、观点分歧巨大的议题。如果真的走向禁食,那将不仅仅是一项政策的改变,更是对我们社会观念、文化传统以及人与动物关系的一次深刻重塑。要理解这件事,得从几个层面来看。

首先,从动物福利和伦理的角度,这是最主要的推动力量。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动物的生存状态和权利。狗作为人类忠实的伴侣,与人类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联系。在很多人看来,将它们视为食物消费,尤其是在一些非人道的宰杀方式下,是极其残忍和不道德的。

情感纽带的不可忽视:很多人家里养狗,狗早已不是单纯的宠物,而是家庭成员,是心灵的寄托。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我们朝夕相处、充满爱意的伙伴可能成为餐桌上的菜肴,这种情感上的冲击是巨大的。这种情感上的连接使得“狗”这个概念在很多人心中与“猪”、“牛”、“羊”等传统畜牧动物有了本质的区别。
养殖和屠宰的残酷现实:虽然一些地区提倡“人道宰杀”,但现实中,狗肉的来源和屠宰过程常常伴随着巨大的痛苦。非法盗狗、暴力捕捉、运输过程中的拥挤和恐慌、以及最终的屠宰方式,都充满了虐待。一些“爱狗人士”或动物保护组织通过记录和曝光,将这些画面呈现在公众面前,极大地触动了人们的良知。

其次,从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角度,也存在一些担忧。

疫病传播的风险:与经过严格检疫的猪牛羊肉不同,用于食用的狗肉来源往往不明,很多狗可能是流浪狗、被盗的宠物狗,它们可能携带狂犬病、寄生虫等各类疾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缺乏规范的检疫和监管流程,使得风险进一步增加。
非法交易的阴影:如果禁食狗肉的呼声成为现实,那么相关的地下交易和黑市可能会随之滋生,这反而会加剧食品安全问题和监管的难度。

再来看社会文化和历史传统方面,情况就更加复杂了。

地区性饮食习惯:在中国,食狗肉并非全国性的普遍现象,但确实在某些地区,它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有些人认为,这是地方文化的组成部分,不应该被强制剥夺。他们可能会提出“入乡随俗”、“尊重地方文化”等观点。
历史的解读:有些人会追溯历史,认为在过去饥荒年代,狗肉也是一种补充食物来源。但也有人反驳说,那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无奈之举,不能代表当下社会的发展方向。
“狗”与“其他肉类”的界定:这是一个核心的争论点。为什么猪牛羊鸡鸭鹅就可以被吃,而狗就不能?支持禁食的人会强调情感和伴侣关系上的差异;反对者则认为,从生物学角度看,狗和其他家畜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动物,都可能被用作食物。这种“物种歧视”的质疑,也让辩论更加尖锐。

从法律和监管层面,如果真的要禁食,需要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和执行措施。

立法的挑战:禁食狗肉需要通过法律来实现,而这需要广泛的社会共识和政治意愿。如何界定“食用动物”的范畴?如何处理现有从业人员的生计问题?如何有效执法?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替代方案和过渡期:如果真的要禁,肯定需要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同时要考虑如何帮助那些以养殖狗或销售狗肉为生的人转型,提供职业培训或经济补偿,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

从国际视野来看,中国在是否禁食狗肉的议题上,也受到了来自国际社会的关注。一些国家在动物保护方面走在前列,对中国食狗肉的现象表达了担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内的讨论。

总结一下,看待全国禁食狗肉这件事,不能简单地说好或不好,它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社会议题。

支持方更看重动物福利、伦理道德和公共卫生,认为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更是对人类与动物之间特殊情感的回应。
反对方则可能强调地方文化传统、经济利益(如养殖户、从业者)、以及对普遍性饮食自由的捍卫,他们会质疑将狗“特殊化”的合理性,并担心禁令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目前,中国在禁食狗肉方面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禁令,但一些城市已经出台了地方性的规定,禁止食用狗肉。这个话题的持续发酵,说明它触及了社会深层的一些价值观念的碰撞与演变。未来是否会走向全国禁食,以及如何实现,将是一个充满挑战但也会映射出中国社会文明进步方向的重要议程。这不仅仅是“吃什么”,更是“我们是谁”、“我们如何与万物相处”的哲学命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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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民革党员。其中一条职责就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加入民革3年来,我先后以党员身份向各级政府、政协、统战系统反映社情民意近百条。连年被评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嗯,说正题。

我看到了知乎大家热烈的讨论,也看到了大家的意见。因此立刻写了一份社情民意信息,并已经通过组织渠道进行上报。


关于禁食狗肉立法不应“一刀切”的建议


4月8日,由我国农业农村部起草的《国家禽畜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目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了18种传统畜禽和13种特种畜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所有未包括在《目录》中的陆生动物都会被视为野生动物,禁止食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录》的随附说明(五)中专门提到了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禽畜,我国不宜列入禽畜管理。”这意味着一旦《目录》获得通过,我国将全面禁止食用狗肉。

《目录》发布后,在全国上下得到广泛的讨论,其中出现了大量“反对禁食狗肉”的声音。反对者主要有以下几个理由:

1、食用狗肉是我国长期以来的传统,更是某些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古代,食用狗肉的传统早已有之,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年代为我国人民提供了相对廉价的动物蛋白质来源。如俗语“挂羊头卖狗肉”,正说明狗肉是一种属于平民的食品。而至今食用狗肉的文化在我国部分地区仍得到保留,如广西定期举办的“玉林狗肉节”。

而我国的朝鲜族等民族,食用狗肉更是其民族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目录》的随附说明(二)中专门提到:“……二是尊重民族习惯,考虑多民族生产生活需要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并据此将驯鹿等我国部分民族传统食用的动物纳入《目录》管理。因此,不应区别对待,将狗排除在《目录》之外。

2、“国际惯例”不应成为《目录》制定中的唯一依据

《目录》的随附说明(二)中提到:“……四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国际惯例等。”(五)中提到“关于狗……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尽管国际上有部分国家的确不食用狗肉,甚至通过立法等形式禁止食用狗肉。但正如全世界超过18亿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信徒不食猪肉,超过11亿印度教徒不食牛肉,我们虽应当尊重他们的信仰和习俗,但并不能因此立法在我国禁食猪肉和牛肉。

3、 禁食狗肉会对我国大量相关产业及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据统计,我国仅名称中含有“肉狗”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超过44000家,这还未统计与这些经营者密切相关的上下游产业。一旦全面禁食狗肉,就意味着这整条产业链及与之相关的十万、百万计的劳动者失去生计,必将对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

4、禁食狗肉并不能促进我国的动物保护工作,更无法有效防止传染病传播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的立法初衷,一是以禁食保护濒危的野生动物生态,二是以禁食防止传染病在人与动物间传播。

然而狗与人类的主要接触途径是作为宠物而不是食物。单单禁止食用狗肉,显然并不能切断传染病在狗与人之间主要传播途径。而狗作为人类长期饲养的动物,其传染病危险性并不比猪、牛、鸡等常见畜禽高,也根本没有必要全面禁止。

而肉狗产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下之所以能发展至今,正说明我国存在大量市场需求。如果全面禁绝,必将催生大量“黑市”“地下交易”,由于没有了完整的监管体系,反而会导致大量“病狗”“非肉狗”“虐杀狗”流入市场,对我国食品安全和动物保护工作造成极大冲击,与立法初衷背道而驰。


综合以上意见,特提出如下建议:


1、将狗、猫、常见宠物鸟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动物统一列入《目录》管理

关于不应禁食狗肉的理由,前文已做具体阐述。而制定《目录》的意义,除了规定哪些动物可以食用外,更是对这些动物的养殖、运输、销售、检疫等各环节的管理和执法提供依据。猫、宠物鸟等陆生动物尽管几乎没有人食用,但由于其与人类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同样需要需要有具体、完善的法规将其与野生动物区分管理,以实现完整的人民和动物的双重安全。

2、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对包括肉狗养殖企业在内所有畜禽相关企业和宠物相关企业进行全面、高标准管理

无论是食用畜禽还是家养宠物,其安全与健康都与人民安全与健康息息相关。而我国一部分相关企业在工作中的确存在诸多不规范,甚至不人道、不安全的行为。在这方面,我国应当学习全世界先进经验,逐步实现科学养殖,人道宰杀,安全运输等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并应积极总结之前在应对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疫情中的经验与教训。

3、加快“虐待动物罪”立法,严厉打击偷盗、虐待动物等违法犯罪

我们应当意识到,目前我国仍然存在诸如偷盗、虐杀宠物狗这样的违法犯罪或是有违人伦的行为,部分群众对此的关切是合理的。而我国相关的立法工作,相对于其它国家仍然亟待加快。例如我国“虐待动物罪”,长期处于立法的前期阶段,无法有效起到禁止相关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和动物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因此,应当加快相关立法,完善相关细则,并在此基础上严加执法。相比起一刀切式“禁食狗肉”,这样的做法才能更有效保障所有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希望能以自己微薄之力,把大家的意见反映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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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被 和 莫名其妙的规矩,本回答有改动:

农业部能把牛分出“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却不愿意把狗分出肉狗、工作犬和宠物狗,甚至都不如百度搜索来的全面!这就是 !是文化 自信!政治 先进!立场 公正!初心!

众所周知,河豚是有毒的,没有经过合格的厨师和必要的处理是不能吃的。但是我国吃河豚的历史悠久,出口日韩也不是一年两年了。民间不仅有足够的处理经验,也早就有足够的厨师培训。然而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在1990年就由当时的卫生部出台了河豚“禁食令”——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

第三条 凡供食用的水产品(包括鲜售和加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蟛蜞、小蟹、各种贝类均应鲜活销售。凡已死亡者均不得出售和加工。
(二)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鲅鱼、旗鱼必须去除肝脏;鳇鱼应除去肝、卵;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消毁。

这条规定的执行是比较严格的,但也给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留出了足够的执法空间,允许“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情况发生,提出了“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的限制条件。

但这没有什么卵用。

我国民间基本都无视这种规定,各地的河豚餐饮业者几乎都是继续按照千年来的处理手法进行加工,河豚鱼生一直都是江浙名菜,出口日韩也一直都维持着。即使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16年发布通知,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产品的加工经营后,我国民间该吃什么品种的河豚还是吃什么品种。比如江苏省无锡市2007年11月就审议了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4个推荐项目悉数通过,江阴申报的“红烧河豚烹制技艺”名列其间。无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认为这一烹制技艺完全有条件被列入首批名录。资料表明,历史上没有禁食河豚鱼的规定。早在三千多年前江阴就对河豚鱼的两面性有所认识,并掌握了可食用河豚的识别知识和烹饪技艺,堪称烹饪河豚的鼻祖,同时总结了一套完整科学的烹制方法,使得河豚鱼吃来肥嫩酥香、味道鲜美、唇齿留香。上世纪50年代,江苏省水利局、卫生厅发过一个文件,长江南京以下下游流域捕捉到河豚,必须全部交到江阴进行处理、销售,除江阴外,其他地方一律禁止烹饪食用河豚,使江阴成了全国唯一可烹饪、食用河豚的“特区”。因此,处理、销售长江河豚一直是江阴的特色项目。为此,江阴市烹饪协会这次特地申报“红烧河豚烹制技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有着河豚鱼“消费特区”之称的江苏扬中早早就把河豚鱼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是家家户户都会做、会吃河豚鱼。

江苏扬中市水产站站长高峰介绍,自2002年以来,扬中已累计向长江放流珍贵鱼种超过2000余万尾,其中放流的河豚亲本及河豚鱼苗总量就达1300余万尾。

江苏扬中连续18年长江增殖放流 2000余万尾鱼苗放归长江

江苏无锡和扬中的人民群众违法了吗?违法了。谁处罚了江苏扬中的人民群众了吗?没有啊!

江苏扬中从2004年就举办了首届“江鲜美食文化节”,现在叫什么?“中国·扬中河豚文化节”!16年来,“文化”二字始终相伴相随,且越发闪亮。“还节于民”,这是2013年第十届“中国·扬中河豚文化节”上提出的口号,“民办民享、节庆惠民”从这时开始,成为每届河豚文化节的办节宗旨。

而狗肉不仅无毒,自东西周乃至更早的原始社会时期就是“五畜”“六畜”供人食用,建国后还有很多饲养的指导方案,可以说狗肉的品种选择和加工方案都是现成的,完全可以按照河豚的范例进行行业法制规范化。

为什么现在不能出台相关法规?就因为一群专家反对出台狗肉屠宰规范 称若通过会成千古罪人。有人声称现在的狗肉都是偷来的被毒死的宠物狗,可是这种人永远拿不出我国的狗民登记注册的统计数字,更拿不出狗丢了之后的报警统计数字。我们可以比较极少数爱狗人士编造的各种狗肉消费数字和偷狗的数字,只要文化水平达到义务教育的人都能算出这些数字水分极大,根本经不起考证。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 将狗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彻头彻尾的 !农业部能把牛分出“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却不愿意把狗分出肉狗、工作犬和宠物狗,这就是 !是文化 自信!政治 先进!立场 公正!初心!

“外部一定会有很多迷信的。我这个人就有很多迷信,过去不吃狗肉,父母都反对吃。吃狗肉在我们乡下名声很不好。所以我过去也反对吃狗肉。可是你从没吃过,为什么说不好吃?还不是迷信?后来开始吃了,吃了多次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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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了,听说农业部热线电话已经被打爆了,全部都在骂禁吃狗肉


话说当年我们年级有个同学,后来考公务员进了中央某部委,具体哪个部门就不说了哈。最近跟ta聊天,ta告诉我最近他们都在议论农业部的热线电话被打爆了,全国各地的群众都打电话过来,骂农业部搞出的这个“禁吃狗肉”事件。
其实,严格说起来,农业部是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吃野生动物的决定


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草稿,然后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中。


这个目录,规定了传统畜禽18种,没有狗这个重量。
(一)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
(二)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后面专门解释了为什么没有“狗”这个种类
(五)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这句话是啥意思?相信大家都看得很明白了,狗已经不是传统拿来吃的动物了,而是成为“伴侣动物”了,国际惯例都不吃狗,所以咱们也不准吃了。
农业部的这个说明,算是比较含蓄的。
之前4月1日,深圳市人大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算是说得比较露骨。
深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环节,说出了“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它动物更为亲密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是许多发达国家,包括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这样的话。


当时深圳这个条例出台以后,网友们议论纷纷,反对的声音很大。
结果检察日报跳出来支持了。4月8日,《检察日报》纸质版第6版发表署名为“周菊”的文章《立法禁食猫狗有破冰意义》


这篇文章对深圳市立法禁止使用狗肉表示了强烈支持,一再强调“禁止食用猫狗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它还用了一大堆话阐释这个论点
有关猫狗该不该被禁食的问题,其实已经争议了很多年,双方观点严重对立,很难调和,一直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不过,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民众的营养得到保障,肉食可以通过家畜得到基本满足,不再需要额外杀戮。如今,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作宠物对待,给予精心照料,用于心理陪伴,很多人甚至将猫狗当作家庭成员,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也容易与吃猫狗者发生冲突。
说什么“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做宠物,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也容易与吃猫狗者发生冲突”。
检察日报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报,屁股不知道歪到哪里去了。只替养宠物的“爱狗人士”说话,却不替那些以养殖肉狗的劳动人民发声,这代表的到底谁的正义?
说起来,检察日报在能不能吃狗肉方面屁股歪得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早在2014年广西玉林狗肉节相关新闻闹得沸沸扬扬时候,检察日报就曾经发表过《吃狗肉:权利还是陋习?》的文章


这篇文章从标题就看出其倾向了。直斥广大人民群众吃狗肉的正当权利是陋习。
我倒想问问,什么时候人民群众的生活习俗是不是陋习,归检察日报来定义了?
综合以上这些相关消息,有理由推测:
咱们有关部门内部的某些法律人士(深圳市法工委、检察日报、农业部推动立法相关人员),是“爱狗人士”,他们把狗当宠物,也见不到广大人民群众吃狗肉,所以试图通过立法,把他们一小撮人的意志,强加给广大人民群众。
他们利用了这次疫情“全面禁止吃野生动物”的舆论氛围,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全方位出击,先是在深圳这个有立法权的计划单列市试探小范围立法,然后用权威媒体制造舆论氛围,再从农业部的畜禽目录着手,千方百计要把“立法禁食狗肉”推向现实。
这种事情,咱们群众能答应吗?
坚决不能。
最不能忍的,是这帮人不准吃狗肉,还打出了“国际惯例”的口号,说什么“不吃狗肉是西方发达国家,香港和台湾地区通行做法”,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我看这些法律人士,是天天学西方法律,脑子都给学坏掉了。就知道认西方的标准作权威了。
道路自信在哪里?文化自信在哪里?
好,既然你农业部征求意见,所以群众就纷纷给农业部热线打电话去了。按照农业部公布的电话010-59191644,听说最近几个工作日,这个电话已经打爆了。



当然这个电话很难打进,因为打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反正我今天试过一次,占线。
据说群众打进电话就骂,你农业部为什么不准吃狗肉?尤其是一些东北朝鲜族的群众,还有广西玉林等地的群众,纷纷表达不满。
听说农业部接听电话工作人员还解释说没有说不准吃狗肉啊,解释说这个《畜禽目录》传统上早就不把狗列进去了。
但很多群众可不管这个,总之就是打电话过去表达自己的愤怒。这个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据说很崩溃。说实话,他还真挺值得同情,毕竟搞出这个草案的人,估计和他没有啥关系。他算是替农业部集火了。
另外,据我这个同学说,还有很多群众写信给中极为了,举报农业部贯彻“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方针有问题。更有甚者,还有朝鲜族群众连农业部这是破槐民组团节的话都说出来了......
总之,因为这个“立法禁吃狗肉”事件,农业部这次算是挑动了很多群众的神经。
其实,作为政府部门,对于这种没有明显对错的民间争议话题,根本不宜掺和。
到底能不能吃狗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爱狗人士自然不同意,以肉狗养殖谋生和喜欢吃狗肉的群众当然是支持,这个事儿,短期之内根本争不出个所以然。反正谁也说服不了谁。
法律应该维护大多数人的公平和正义,能不能吃狗肉,显然不在法律应该关心的范围。
立法部门最好的选择,显然是两边都不帮,非要搅进来,必然会惹得一身骚。这是何苦呢?
看吧,现在群众的愤怒就已经很明显了。
如果有关部门还是一意孤行,继续搞下去,估计后面的麻烦还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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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惊奇的,不是这件事情本身,而是这件事情出现的大环境:疫情环境。

我们知道,煮熟的动物没法传播疾病,活的动物以及活禽屠宰环节才是最大的疾病传播渠道。

鸡鸭屠宰之后无毒,活禽屠宰因为要接触活物,容易染病,所以很多市场禁止活禽屠宰,只能卖死鸡。

猫狗如果杀了吃,对屠宰者自身有风险,但对食用者并无风险。。。相反,对于把猫狗当宠物的人来说,由于这是活物,是非常高风险的病毒传染渠道。

简而言之一句话:养宠物比杀了吃肉,传播病毒风险大得多,得多,得多

疫情之下,大局为上,不禁止与宠物接触,不禁止养宠物,反而禁止食用不会传播病毒的死物,我该用什么话来形容呢?这TM一定是故意来捣乱的。混淆视听浑水摸鱼不顾疫情大体,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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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修改

回答被建议修改,删了部分内容

说到狗肉刚需的问题,对某些民族,某些地区来说,吃狗肉是他们的地区文化,我们不也得尊重不是?

樊宪涛的例子是我之前看过一个视频,有评论说不恰当,我就删了。但是沛县确实是狗肉大户,所以规范合理的产业链就显得格外重要。

手机打字,排版有些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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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之前也禁过,国内完全是看笑,话的心理,现在轮到我们被当笑话了。

我从来没吃过狗肉,以后也不会吃,但别人要吃,也是别人的自由,我不拦着。

之前在b站看过一个视频 沛县的狗肉产业链有十几万人,产值有三十多亿,要是禁食狗肉,这帮人靠什么生活?

本来疫情的影响,国家的经济形势已经很严峻了,症抚总是呼吁企业不要裁员,鼓励群众消费,那禁食狗肉又算什么?也有很多人赖此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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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未经检验的狗肉,严厉打击偷狗,这都是可行的。但是给吃狗肉打上不文明的标签,就必须警惕了!

照这样算,朝鲜族人,广西人,江苏沛县人就都不是文明人了。

另外,某些立法者也是借着某些人的嚷嚷,趁机夹私货。

你们可去农村看看,那些一生一窝的野狗。

没人吃,就要出来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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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沦陷的法国,几个女学生因为自己养的狗被德军取乐打断了一条腿而找德军理论,怒斥狗作为生命也是有权益的,让德军道歉。德军官兵没有搭理她们,用枪吓跑了这几个女学生,入冬后,法国发生食品供应危机,在这艰难时刻,这几个女的杀了那条她们嘴里同等权益的狗来充饥。

——摘自 1961年英国报刊文章《法兰西小丑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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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我随意的转载引来了这么多围观,感谢大家的关注。在此我陈述下我的观点。

我从来不认为德军的做法是对的,相反他们虐待动物的行为让人很厌恶,我想说的是部分所谓爱狗人士他们认为狗的作为生命和人拥有一样的权利,地位和尊严。而在抛出这一观点后自己是否能永久的坚持自己的想法?恐怕不能吧?这不就是典型的双标吗?最重要的一条是:在该物种没有达到稀缺和保护物种的前提下,你有你爱护它,不吃它的权利。但是你不能剥夺别人吃它的权利,就跟女学生一样。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回族不吃猪肉,但是回族没有要求别人不吃猪肉吧?

另外,据我观察,大部分所谓激进的爱狗人士,更多的是打着爱狗的幌子,去募集社会的捐款,更可恶的是,他们还对收留流浪狗进行大批量安乐死,给出的理由居然是怕别人虐待它们???拜托如果狗真的和“你”有一样的权利,为什么你要剥夺你伴侣的生命?这不是蓄意谋杀?这样的事情和最近的虐猫新闻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人是否也应收到相应的处罚?(这不是我在凭空捏造,关键词可以搜索 爱狗人士 安乐死 狗 十万只)

最后我想说,问题的根本在于部分法律存在空白,肉用犬和宠物犬应存在明确的划分,并且检疫部门也应把正规的肉用犬做到全产业链的公开,透明。这样我相信这件事情的讨论会告一段落。

还有,我重申一点:我从来没说过虐狗是对的!我从来没说过虐狗是对的!我从来没说过虐狗是对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评论居然有人说我有虐狗倾向?还和学校挂钩,不觉得恶心吗?就事论事,我从来没吃过狗肉,也很爱狗,我只是表明一下自己的看法,一味地搞人身攻击真的没什么意思。

不喜勿喷,狗头保命,我真的很爱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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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视频,全场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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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没想到点赞破万了,感谢大家的关注,我又来更新啦~

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做了总结:“狗类甚多,其用有三,田大长喙善猎,吠犬短嚎善守,食犬体肥供撰。凡本草所用皆食犬也。狗脂并脂,治手足皴皱,入面脂,去狗皮,治腰痛,炙热黄狗皮裹之,频用取痉;烧灰治诸风”。

大意就是,狗分为三种,工具犬,宠物犬,肉用犬。凡是工具犬和宠物犬一概不拿来食用,只吃肉用犬。可见在古时人们就对犬类的分类和运用有着很细致的划分,可是现在的矛盾点在于:爱狗人士因和宠物犬相伴而要求所有人禁止食用犬类,而如今的深圳一刀切的把所有犬都禁止掉,很明显对广大民众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因此明确立法和犬类划分才是平息纷争的正确途径。这也需要广大民众一起发声,才能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另外,关于大家对爱猪人士的讨论。

我还真找到了。

荷兰爱猪人士

爱狗人士可以看一下,你看他们的之后产生的想法跟普通人看你们产生的想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由此可见:

如果这次狗肉风波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也许若干年后。

你我怕是连吃肉的权利都没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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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回族人说得上话,现在中国也应该禁止吃猪肉了。

猪肉那么脏,有哪个文明社会是吃猪肉的?

因为一部分人的观念和所谓文明,去强制所有人,真的是文明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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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鬼事情的本质是:

一小撮我们此前从未听过名字的人,

冒用我们和我们所授权的国家机器的名义,

不经同我们商量、甚至不经我们知情地,

以一个冠冕堂皇、但经不起细推敲的理由,

以一些精挑细选、以至于以偏概全的声音,

试图将一个会导致几十万人失业、几千万人的生活方式受到影响的狗屁决策,

写入到法律当中,然后用行政力量推行到全国。


而如果这种操作能够得逞一次,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担心,下一次被以相同方式操作的事情,

会不会上升到导致几千万人失业、十亿人的生活方式受到影响的量级。


依法治国不应是拉偏架。不仅执法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尤不应是。


------20200413

对于那些关注点仍在“养狗”与“吃狗”表面矛盾上的人:

对于一个具有基本判断力的成年人的言,如果你在两个月前对“一刀切扑杀猫狗”的言论感到愤慨不公,那么你在今天就应该对“一刀切禁食猫狗”的行为表示同样程度的反对。

这无关孰者更“文明”,这是为了不双标。


相关回答:

知乎用户:「政治正确」指的到底是什么,是「保护弱者」还是「过度保护弱者」?

知乎用户:举报行为是否正义?举报的边界在哪里?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举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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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了,比较晚是因为今天才刚被放出来,之前因为发布了“知乎不建议的不友善行为”被知乎管理员按“知乎禁止的不友善行为”从重处理,被屏蔽了7天。

回归正题,先说我的观点,我反对禁食狗肉。

狗肉它不香吗?!狗肉很好吃啊,而且现在也有相对成熟的肉狗养殖产业,只要狗肉的来源是肉狗养殖场,那吃狗肉一点毛病都没有。而肉狗跟宠物狗也是不同的概念,人类对肉狗倾注的,是几个管理员的集中饲喂,除了希望它们健康快速地长大,多卖几斤好肉,没有别的更多的感情的倾注,而肉狗从人类身上,则获得了安逸的生活环境和长久的种群的繁衍,跟别的食肉家畜没有什么不同——这很公平,因为肉身动物或者杂食动物是必须要吃肉的,不吃肉无法生存,有付出有收获,是公平的交易,养殖是人类最文明的发明。

需要立法管理的是食品管理,食物的来源,应该都来自于养殖场或者合法的散养农户,而不应是试验室、马戏团或盗窃宠物动物、城市流浪动物。养殖场合法养殖的非保护动物都该被好好地处理和享用。我不仅反对禁食狗肉,我也反对禁食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经人类养殖场繁殖、培育、养殖的动物已经不能算是野生动物了,它们被吃不会破坏生态,它们也一直被有效地检疫控制,不存在携带未知病毒或传染病、寄生虫的风险,相比于立法禁这个禁那个,不如重视兽医、新农民人才,强化养殖场的科学管理和现代化管理,文明养殖文明屠宰,食物供应链透明化。

顺便再补充一点点,听说中国古代有禁食耕牛的做法,是不是真的我没去考据,但我们村子里,劳作十年以上的耕牛一般都不建议卖掉吃肉,是要给养老的,我邻居家曾有一头25年的大耕牛,肩高过2米,十分通人性。最终,邻居过世后,他的侄子还是把牛给卖了。90年代初的时候,村里还几乎都有干活的牲畜,牛、马或者驴,虽然贩卖来贩卖去,大抵也不是为了吃肉,有的有感情的人家,还会专门廉价卖给买去做活的而不是屠宰的,大家宁可少赚几百块也绝不把牲畜卖给屠户。谁家大牲畜病死或老死了,就会大喇叭吆喝一下,扒了集体吃肉,家养的狗子也是如此,除非特别骨瘦如柴的,基本也是会呼朋唤友一起扒了吃了。我觉得这个是最朴素的人类情感和文明的表现吧,一刀切更像是简单地惺惺作态,毫不诚恳也管得太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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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太宽了。

人有养狗的自由,也理应有吃狗肉的自由。

你不喜欢吃可以不吃,但你没理由因为你自己不吃就阻止别人吃。

“我不吃,所以你也别想吃”,纯属没事找事。

之前发生过的高速公路拦运狗车的事件,就是一群所谓爱狗人士强行把自己“道德准则”强加到别人身上,强行要别人遵守。很好,这很纳粹。

什么已经特化成伴侣动物,真的是自嗨,宠物就是宠物。

如果有人跟我讲“你跟我的狗一样对我很重要”,我大概率会跟这人翻脸。

还有,拿吃不吃狗肉来当一个国家文明不文明的标准,纯属放pi。硬要找个标准,那也理应是吃不吃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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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咱们的大人物说吃狗肉有碍国际观瞻所以要禁止,我很害怕。

因为据我了解,国际上吃狗肉的国家还是有一些的,但有一样东西还没有外国人吃,那就是皮蛋,外国人普遍对皮蛋深恶痛绝,看到中国人吃皮蛋,觉得比吃狗肉恶心多了。

我喜欢吃皮蛋,我觉得他们很快就要禁止中国人吃皮蛋了。

我希望未来农业农村部能留一个口子,比如说允许有吃皮蛋传统的少数民族把皮蛋当做一种民族传统美食保留下来,给我留一个在国内合法吃皮蛋的口子,以后能睁一眼闭一眼,让我坐高铁跨越百里去吃上一口皮蛋。没必要逼我们只能去外国吃。

那个,狗肉也是,这次他们是不留一点情面,不剩一点口子,以后我们只能去外国吃狗肉了。

美国,英国,荷兰,都可以,他们的人都能吃狗肉,不像咱中国,都禁了。

为什么?因为全世界只有中国人不能吃一口皮蛋,没有一点吃狗肉的传统啊。

哦,跟大家介绍一下,我的祖国是吃皮蛋吃狗肉的,我不知道现在这个国家是不是,这地方我现在好像不太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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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飞了一会儿后我看到的解释是:暂时没说不让吃,只不过不把狗列入禽畜范畴,而且强调狗是伴侣动物,而且国际上普遍不吃而已。

我品品这意思。

是不是这样,

“我没说可以呀没说不可以,你们愿意吃就去吃啊。”

“哎呀,你看他还真吃,那可是伴侣动物。”

“干嘛瞪我?我没不准,你们愿意吃就去吃啊。”

“你看看你看看,国际上没人吃这东西,文明点的人都不吃的。”

“别看我,我没不准你吃,吃啊……”

“谁吃谁是臭狗屎!”

“你继续吃,别管我啊。”

真好,柱文明棍的老爷,骂人都是背着人骂的,瞧这就忒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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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问一句。

诸位有几个敢在朋友圈发吃狗肉的照片并附言“狗肉真香”的?

连知乎这种地方,清一色的全是“首先声明,我不吃(基本不吃)狗肉,但……”,看看怂成什么样子了?我认为会写回答反对禁食令的,没吃过的基本没有。

在这个社会上,爱狗人士对吃狗人士是有血海深仇的,朋友圈拉黑还算轻的,厉害点的把你从头到脚网暴一遍。

这看似是狗粉的胜利,但其实是西方白左精神渗入的一个现状。温和派的我们迟早也会禁食猪肉,再文明下去甚至会禁食肉类……

连酒都被禁过,你们觉得有什么不可能?

对了知乎好地方,前两天在某个回答底下找到了一个卖狗肉的,今天到货了,蛮好吃。朋友圈我是不敢发的。

ps 因为真的太香了有点像乳鸽和羊肉的优点结合在一起 我决定发张照片 大家可以找一个知友叫小贝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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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和巴基斯坦身为伊斯兰共和国,也没有禁止非穆斯林公民食用猪肉。

在世界第一大穆斯林国家印尼,烤猪排更是巴厘岛的一道招牌美食。

我对于禁止食用狗肉的观点,就是上面的这两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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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在首尔亚运会和首尔奥运会前夕的1984年,全斗焕政权为了看外国的眼色,首尔市曾通过特别告示下达过"禁止销售狗肉"。 制定日期是1984年,因此可以推测,该告示是为了迎接86年亚运会和88年首尔奥运会意识到外国舆论的指责而制定的。 而且这只是告示而不是法律,而且是首尔市内部告示,因此除了首尔市以外,没有限制狗肉销售的根据。

——namu wiki“狗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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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吃狗肉,你总得给我个理由吧

怕病毒传播。猪肉牛肉羊肉就百分之百的安全么?这个世界上有百分之百安全的肉么?狗肉这玩意中国人吃了几千年也没吃出啥严重后果来啊。

怕虐杀。狗对于餐饮经营者来说只是一件商品,虐杀不影响工作效率么。虐杀狗的变态挑选一种相对弱小且常见的物种来下手,恰巧狗符合这个条件,问题应该在他的变态而不是杀狗。狗的屠宰方式和猪牛羊差不多,不应该算虐杀。先关心关心那些为了做鹅肝被虐待的鹅吧。

情感难以接受,养兔子的人很少么,兔子不可爱么,咋的狗就比兔子高贵。让我想起爱狗人士一边喊着众生平等一边用烧鸡来祭奠狗狗。

有人偷狗。是的偷狗贼很疯狂,但首先小型宠物狗是没人偷的(肉不好吃),其次在我小时候别说偷狗,偷羊偷牛的都有,偷狗好歹还是偷,偷羊偷牛说白了其实就是抢,那个年代农民为了保护牲畜都有晚上睡在羊圈旁边的。据说治安更为混乱的隔壁省份有嚣张的偷牛贼直接把墙砸了进去“偷”牛。狗是“儿子”是“女儿”是你情感的寄托,也没见过因为狗被偷了自杀的,那个年代大牲口真的就是农民的命因为牲口被偷自杀的农民还真有(所以我一直认为两次严打利大于弊,尽管有很多人因为严打蒙受不白之冤)。偷狗贼的重点是偷不是狗,偷狗贼应当被千刀万剐,我小时候家里看门的狗也被偷过,但是既然没有因为偷羊偷牛而禁止吃牛羊肉,现在为什么要禁止吃狗肉呢,因噎废食真的可取么。

深圳的文件我看了,里面的理由其实总结起来就四个字--友邦惊诧。外国人认为吃狗肉不文明所以我们就不能吃狗肉,外国人还认为中国应该为这次疫情负责呢,某些人崇洋媚外到了病态的地步,丧失了文化自信,更可怕的是这些人不仅没有文化自信更没有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比如作为厅级干部的方方之流)


现在的舆论环境是“我不吃狗肉,反对禁止吃狗肉”,似乎只有没吃过狗肉的人才有资格发言。我就大大方方承认了,我吃过狗肉还吃过不少,狗肉是真的香,完全不是猪牛羊肉可以取代的。我不是少数民族也不是广西人,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位就养狗,到了年底找个狗肉馆杀了吃一顿是惯例(某个并没有吃狗风俗的东部省会城市,也没见有人吃不惯,其他菜都有剩就狗肉年年吃光),后来单位装修改造没了养狗的条件,一晃好多年没吃了,如果禁止吃狗肉真的通过了,无论如何得去徐州吃最后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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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讲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土豆在法国的推广

土豆从美洲引进法国的经过是非常耐人寻味的。
  起初,土豆刚引进到法国时,很长时间没有得到推广,因为对土豆的营养成分没有进行科学的研究,许多人认为它对健康有害,有的人还武断地说栽种土豆会使原本松软肥沃的土壤变得贫瘠。
  法国著名的农学家艾瑞并不这样认为。
  艾瑞在德国当俘虏时,亲自吃过土豆,他知道那是一种美味而营养丰富的食物。回到法国后,艾瑞决意要在自己的故乡推广土豆的栽种。可是,经过很长时间,艾瑞推广土豆栽种的做法一直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艾瑞费尽了口舌,也未能说服任何人。
  艾瑞经过认真思索,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奇妙的主意。
  1787年,艾瑞得到当时法国国王的许可,在一块出了名的低产田上栽种土豆。艾瑞请求国王派一支身穿仪仗服装的、全副武装的国王卫队看守这块地。但是,艾瑞只是让这支卫队白天看守,到了晚上,就让这支卫队撤走了。艾瑞的这种做法让很多人感到很好奇,于是,有的人就认为艾瑞栽种的是禁果,到了晚上,就有人来偷偷地挖土豆,并把挖走的土豆栽种到自己的菜地里。

第二个故事,美国的禁酒令

上个世纪20年代,由于女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和宗教势力的影响,美国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禁酒法案生效。

该法案目的是为了杜绝喝酒引起的一些列社会问题,包括家暴,懒散,斗殴,对宗教不敬等。

然而,这条法案成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笑柄之一。

禁酒令并没有让酒消失,反而令私酒产业蓬勃发展,各地靠着走私和酿酒发展起来的大黑帮如雨后春笋。各种地下酒吧也无比繁荣。美国在禁酒期间,私酒的消耗量,一年达到了1亿加仑。

美利坚最著名的黑帮首领卡彭,很大收入来源便是走私酒。黑帮行贿官员,构建了巨大的私酒产业链,让美国酒业更加庞大,也让美国的治安状况每况愈下。

1933年,新总统罗斯福开放禁酒令,终结了这项法令。

十年禁酒,除了养出大量黑帮巨头,让国家损失大量财富外,没有任何作用。


以上两个故事极其非常具有参考性。

第一个故事表明,强行禁止会磨灭人们的需求吗?恰恰相反!原有需求不但不会磨灭,反而有可能刺激人的好奇心。

人类的好奇心本就是最为旺盛的,满足好奇心是很多人精神上的最佳需求。而且禁令会给原本平平无奇的狗肉添加一个巨大的光环。

未来吃狗肉不但可以满足口腹之欲,还会成为一种挑战公权力和彰显关系网,人脉,能力的行为,作为中国人,我想大家能理解我说的什么意思。

第二个故事告诉大家,当需求问题没有解决而直接禁止,只会促进地下产业的繁荣。

城市的流浪狗问题解决了吗?

全国上百家存栏800条以上的肉狗养殖场问题解决了吗?

农村土狗交易市场解决了吗?

部分民族及地区的食狗习俗解决了吗?


都没有解决对吧!那好,当禁令下达的那一刻,就是各种地下黑产迸发的一天。

狗肉交易将变成黑市产业,因为流浪狗要处理,养殖场要止损,搭配上第一个故事带来的需求,一个地下链条便可以构建起来了。

你说我不吃狗肉不行吗?

你听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成语吗?

那个时候,羊肉串,烧烤摊,夜市,火锅……都将成为养殖场或者流浪狗的处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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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支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避免不可控的病毒与细菌风险。

对于狗来说,应该支持肉食性养殖狗(实际上饲料比可能不太划算),禁止无检验检疫的狗肉进入市场。

现在的狗肉,一些来自于偷猎。其卫生情况是不容乐观。

目前,中国很多地区存在吃狗肉的习惯,你一禁了之,除了影响经济,也会影响一些民族的生活。

所以,应该放养殖的口子,允许肉狗养殖,同时发展狗皮制品。

对狗的养殖充分利用,选育出口感好,皮毛品质好,饲料消耗少的肉用狗,皮用狗品种,推广养殖。

对肉食狗的宰杀,检验检疫,应该有规定,有监督,让广大人民吃上放心,美味,廉价的狗肉制品。

同时,把狗皮产业发展起来,狗皮褥子比兔皮羊皮要暖和,现在北方农村地区很多还没有供暖,对这类制品有需求。

至于,宠物狗,只要肉食狗发展起来,宠物狗不如肉食狗好吃,出肉率高。就没人去弄宠物狗了,盗猎宠物狗,出来的狗肉不好吃,自然也就没有市场。

这个和兔子一样。

这种兔子,是做烤兔、麻辣兔头的。

这种兔子,是当宠物玩的。

谁要把凤眼西施兔做麻辣兔头,一是不出肉,二是不好吃,所以没人去做。

狗也是如此

肉食狗,大家吃

宠物狗,大家玩。

互相没有必要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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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属于高危产业。2003年以前,每年因为生产燃放烟花爆竹引起事故400起,死亡450人。十一五期间每年110到222人。十二五期间每年死亡人数下降到100人以下。

同时,中国消耗了世界上80%的狂犬病疫苗,每年死于狗咬以及并发症的越2000人。这一趋势没有任何改善的迹象。

在今天各大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背景下,我认为当务之急是禁止饲养任何种类宠物狗。这样也解决了爱狗人士总是挂在嘴边的偷狗用来吃的问题。

=====

能获得很多养狗的朋友的支持,谢谢。

大家都知道我什么意思。

如果养狗是爱好,狗是家人,不应该因为2000的死亡而被禁止,那从明年开始,过年就不应该禁止烟花爆竹燃放。毕竟,我是真心喜欢放鞭炮的那种,过年不拉一挂,我真的觉得内心深处是空虚的。浏阳市的老哥们,你们一定也感到苦闷吧。

所以,希望养狗爱狗的朋友们,坚持去举报这个禁吃狗肉的法律。因为维持我们吃狗的权力,是保证你们养狗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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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你值得拥有,值得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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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崇宁年间,也曾禁止食狗。原因是一个叫范致虚的大臣上言徽宗,说陛下属狗,所以应禁杀狗。禁令下达之后,引起朝野上下一致反对。其中最有意思的是太学生们提出的反对意见:神宗皇帝属鼠,也没见禁止天下养猫啊。

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赏钱至二万。太学生初闻之,有宣言于众曰:朝廷事事绍述熙丰,神宗生戊子年而当年未闻禁畜猫也。 —— 朱弁《曲洧旧闻》卷七

明朝正德十四年十二月,武宗南巡期间,也发过一条禁令,禁止养猪杀猪。原因和上面的宋徽宗一样,他本人属猪且姓朱,所以不许天下人吃猪肉。

这条禁令只维持三个月左右,因为祭祀也需要猪肉,不然不合礼法。首辅杨廷和也上了一道《请免禁杀猪疏》,要求取消这种荒唐的禁令。

《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沈德符对此事评论道:“然则范致虚之说,又行于本朝矣。今古怪事堪作对者,何所不有。

再说一个例子。

1511年,马穆鲁克王朝统治时期的麦加颁布了一条禁令——禁止喝咖啡。违反规定者会被抓起来处以鞭刑。

这条禁令也没能存在太久,次年就被废止了。


所以说,纵观古今中外,历史已经反复的向我们证明了:凡是与“吃”有关的禁令多半都维持不了多久。

什么叫以史为鉴呐?(战术后仰)


评论里有人说到禁野味的事,也对,不能说关于吃的禁令都禁不住。前面应该加半句话——以搞笑或是荒谬的理由下达的禁令。加个限定条件之后是不是严谨点了?

上面禁咖啡那条我没说原因,这里也补上吧。禁咖啡☕是因为当地的卫兵首领觉得人们喝咖啡的样子和姿态很像喝酒。伊斯兰教世界是禁酒的,所以就把咖啡也禁了。不过他没想到苏丹也爱喝咖啡,所以后来是由苏丹亲自下令撤销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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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太长,我提炼一下:

禁狗立法标志着我国已经形成由 一条源于欧美-->台湾-->香港-->深圳-->全国 游说链条

下一步会不断有类似西方白左理念的东西入法,比如同婚平权立法的现在不断游说,可能我们看了N年笑话后,这一条法律就突然通过了。

关于同婚入法,多补充一点,现有的法律不是反对同性恋在一起,而是在法律上不承认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有相同法律地位,比如财产继承权,子女抚养权,香港就卡这一点立不了法。如果只单纯在一起,象张国荣跟唐生一样,立不立法并没有影响,我个人不反对同性恋,但是要集中起来要同等权利,跟永居一样,对于中国当下这社会冲击相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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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4月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以下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问:《条例》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全面贯彻《决定》精神,第二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食范围,与《决定》要求是一致的。

在此基础上,还明确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主要考虑到这些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在检验检疫标准上与供食用的动物不同;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3月31日,《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获表决通过



2月25日晚,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此外,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宠物动物是人类文明的共识,宠物也应当列入禁止食用的范围。同时由于供科研实验的动物有其特殊的饲养目的和饲养方法,也不适宜食用,应当排除在可食用范围之外。

再说我的观点,这个征求意见稿都是走过场,最后大概率还是过,这事不对劲的哪里?

中国实力在增强,法律在进步,但是有中国特色的游说模式已经慢慢成形了。

其中一条源于欧美-->台湾-->香港-->深圳-->全国 演进链条


智人在几万年前灭绝了尼安德人,但是没关系,尼安德人的基因在人类基因百分之几这部分永久流传下来了,人类的忧郁症基因就是来源于尼安德人, 台湾终将统一,但是他们的埋在中国社会暗桩永流传下去。

在之前,电子行业,广告行业,电影行业,电视剧行业,都是顺着这个路线依次在大陆展开,在改革初开,港台业者是高山抑止的存在,但在最后都一步一步退出大陆市场。

但是 电信ZP,传X,冰也是顺着 西方-->台湾 -->大陆个路线依次传入大陆,流毒至今。但是被高压打击。


但是更高层次精神性传播,已经深入中国内部,很难将其清除出去。

比如对境外野生藏传佛教的追捧。大规模基督传教,灵修,成功学,禅修都是一波一波由台湾传播中国大众,在这之前,这一些东西大陆都有,但是小圈子内部传播,但是台湾带进来商业化,组织化经营手法,让这一些东西在一个精神迷茫时代摧枯拉朽,横扫中国大众心灵。

近年来台海两岸交恶,更多传播是假手香港中转


关于基督传教播,我举一个我亲眼看到的地方,一个在深圳南山区办公楼7楼里设的巨大教堂,规模之大,一次活动在一个礼堂里几千人参加,今人震撼


深圳市基督教美年堂,其前身为深圳市主丰盛教会,当年是一个由台湾的黄弟兄和蔡弟兄带领的家庭聚会点,慢慢地神将得救的人数加添,后租用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岸城东座作为一个相对比较稳定的聚会场所,开展事工有7-8年的时间,在深圳具有比较大的影响力。
2012年,有一位主内的企业家奉献出一处位于南山区的花样年华美年广场1400平方的物业给主丰盛教会使用,装修费及设备费约300多万元。去年五月份,深圳市基督教两会派杨牧师为驻堂牧师,在市两会和各方努力下,于今年3月30日顺利地向当地民宗部门申请到教堂登记证,成为深圳基督教经批准开放的第三十个堂,定名为深圳基督教美年堂。

南山区委区政府创新思路,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将美年堂从一个家庭聚会点引导为合法宗教活动场所,正是满足群众的合理信仰需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神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的肯定。



轰动一时张铁林拜野生活佛的闹剧中

白玛奥色法王,原名吴达镕,汉族。1976年生于福建泉州,祖籍南安市诗山镇鰲峰村,八岁随父母到香港。中学毕业后,他进入一家日资百货公司打工,由于工作出色很快被提升为领班。2000年,与他相识七年的下属成为他的妻子。
  2009年,当时,吴达镕还不是白玛奥色法王。他自称“上师”,是佛教“密宗红教传人”。
  儿时的吴达镕是个基督徒,后来受佛教文化感染改信奉佛教。这样人二十多岁摇身一变成活佛。

  详细要查看

白玛奥色事件调查:被揭穿后明星弟子全部沉默

  这事闹得太大,以及国家宗教局火速创建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hf.tibet.cn/tibet/pubre ,打击野生仁波切, 可怜朝阳区十万仁波切,一夜之间打入凡尘。

  这里重点是:

  1.由香港传入

  2.有宗教或慈善外衣,

  3.所有入局的人,即是师徒或义工关系,同时商业也绑定在一起。比如这个白玛奥色是张铁林的师父,同时他们也同一家公司股东。


对于禁吃狗肉也有这个典形的路线,

一直冲锋在前是 小动物保护协会及伴侣动物保护网络在前,

自2006年起发起大量网络宣传,在2011后,开始不断上演高速拦狗, 最后高潮是狗粉大闹玉林狗肉节。其中凤凰卫视,广东卫视和东方卫视均举行禁止吃狗肉的辨论,从观感后,禁吃狗肉一方的是落于下风的。在一般民众看来能实现简直天方夜谈,

但是这一次立法的禁吃狗肉,以实际行动打了所有看客的耳光。他的意议在于,第一次一小部分NGO和团体的意识变成法律针对所有人的监管。

这种就是本国特色的游说制度正式产生。其中路线就是我说的那一条路线。

请注意深圳法工委主任的表达。

"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

这里是把香港,台湾列为现代文明的代表的。农业部的法条删除对香港,台湾的致敬,但是保留了把禁吃狗肉上升到人类文明的高度。


当我们汉人的先祖樊哙公元前206年十二月,即将新年,他坐在鸿门宴地上大口吃生肘子时,离现在已经超过2222年。他是就是一卖狗肉的。

离1788年前卫温首航台湾还有500年。也就是说我们吃了几千年狗肉,现在被人教训说你们是不文明的。

此时离耶稣诞生还有200年,离穆罕默德诞生还有800年,西方此刻还离中世纪黑暗还有800年。

这是一个危险的动向,每一步都是不起眼小小一步,都是温水煮青蛙到了最后,发现是对所有国人的惩罚。

如果不制止以国外为文明标杆来立法的行为,那我们代表我们文明一切东西均是变成糟粕被打倒在地,70年前,汉字差点消失,到了现代,鞭炮破坏环境已经在县一级城市禁止,清明扫幕不利于防火防疫,端午节划龙舟人群聚集有安全隐患,合餐有利传播疾病,可能一个一个立法来禁止。

今日禁狗肉入法,我可以预言十年之内就是同婚入法正式摆上台面的进行实操作。

台湾已经把同婚列为合法婚姻 完成路线图第一步,现在是推动香港同婚入法。即将完成第二步,接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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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农村老太太,也是不吃狗肉的。

按她的话说,闻到味就想吐,要是一口锅做过狗肉,她都要刷上好多遍才肯罢休。

就这样一位坚定的不吃狗肉主义者,从未阻拦过我们要吃狗肉行为。

从来没有。

当然,自我记事以来,也从未在家吃过狗肉。

我们相互不打扰。

这是自愿且自由的默契。


现在,一群把宠物终身圈养在狭小空间的人,

为了自身喜好,让宠物近亲交配的人,

为了更符合审美,让宠物患上各种遗传疾病的人,

每天让宠物在孤独、囚牢种度过二十四小时的人,

圈养的目的只不过为了安抚自己的寂寞空虚的人,

为了这种需求罔顾生灵自由的人,

又为了不被打扰,把宠物阉割的人,

说我们要禁食猫狗。


他们说这叫文明,

我说这叫伪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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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反对禁食。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发邮件,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毕竟我已经在很多动物保护群里面看到支持不支持禁狗肉了。

收件人:zysxzc@agri.gov.cn

主题: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与建议

非常不赞成禁食狗肉,朝鲜民族喜爱吃狗肉,属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一旦禁止不就是剥夺了少数民族的权利,破坏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团结。玉林文化创收扶贫,如果剥夺了这种自由,不就是破坏了我们一同奔小康的大计。并且美国禁酒令以后一会导致底下疯狂买卖酒酒涨价,一旦判定禁食,只会导致大量的流浪狗以及有主人家的狗被偷窃被猎杀。这种禁止完全就不考虑后果,只是为了名义上的好听,而没有听从民意,为了少数人的口嗨而剥夺大多数人的权利,这是不正当的。


邮箱在这,希望大家尽快发表意见。

毕竟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0年5月8日

再不发声音,我们的声音就会被掐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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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禁食狗肉,建议把猫肉也同等待遇。

我养狗,个人并不反对别人吃狗肉。对于一些爱狗人士拦车救狗、在媒体上大骂吃狗肉的人等行为均不支持。

但仍然认为全国性禁食狗肉,是合理的。


狗对于绝大多数人的意义不同

狗(含猫),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伴侣级宠物,俗称是家庭成员。

一方面,养狗的人们对于狗的感情深厚;另一方面,不养狗,但把狗视作可信赖伴侣级宠物的人很多。

吃狗肉,对于这些人来说,是完全不可接受的。

比如我,虽然我不反对吃狗肉。但是,如果我认识的人把自己养的狗、别人养的狗吃掉,我还是无法接受。实际上,我不反对的是没有具象化的一个文字符号,我尽量避免看到杀狗、吃狗的情节细节。

这里有点武断,也许不是绝大多数。但很明显,能接受吃狗肉的人,不是大多数。

吃狗肉的文化传统并非不可替代

在绝大多数人对狗的定位从牲畜,变成家庭伴侣宠物,给予了拟人化的感情投入后,我们回头再看吃狗肉的文化传统,就会发现它并非不可替代。

吃狗肉并非生活必须,没有狗肉还可以吃猪肉、牛肉、羊肉等。

文化传统未必都必须保持,裹小脚也曾经是文化传统。

养狗的生意链并非一毁俱毁

对于依靠养肉狗、销售肉狗、以及使用狗肉相关的餐饮行业,在禁止食用狗肉之后,必然受到严重的影响。但这些影响是可以避免或减轻的。

比如狗肉馆可以尝试使用其它食材,代替狗肉。养殖户和销售户也可以转型养殖其它动物和销售。

地方政府可以依据以往的纳税记录,对上述产业相关人员进行一定时限的补贴。

疑难问题问答

1、把狗当作伴侣的人多,就不允许别人吃狗肉,这是不是多数人暴政?

着眼点还在于,现在不仅仅是把狗当作伴侣的人多,而且是养狗爱狗的人群和吃狗肉人群的撕裂,以及延伸出来的社会问题。

对于吃狗肉的人来说,只是少了一样可替代、不频繁的食材。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感情伤害的避免。

禁食狗肉,会避免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社会成本。立法之后,也不代表食用狗肉还是个人自由。


2、你们把狗当伴侣级宠物,我还把猪、牛、兔、乌龟、王八当伴侣级宠物呢,都禁食?

养狗和养猫的人最多,伴侣性动物个人认为应该至少包括这两种。而其它宠物饲养的人很少。导致的社会问题也很少。


3、你说的轻巧,几十亿的市场毁了,地方政府拿钱赔?你掏钱么?

这要看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通盘考虑,包括如何防止禁止后的黑市流通。有人把禁食狗肉和禁酒相比,个人认为是不合适的。因为喝酒的人数远远多于吃狗肉的人数,而且吃狗肉并没有可证实的成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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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派的企图,先争局部,后争全部。先争新闻界、教育界、文艺界、科技界的领导权。他们知道,共产党在这些方面不如他们,情况也正是如此。他们是“国宝”,是惹不得的。过去的“三反”,肃反,思想改造,岂有此理!太岁头上动土!他们又知道许多大学生属于地主、富农、资产阶级的儿女,认为这些人是可以听右派号召起来的群众。有一部分有右倾思想的学生,有此可能。对大多数学生这样设想,则是做梦。新闻界右派还有号召工农群众反对政府的迹象。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57年5月15日,《事情正在起变化》


联想到近期的一系列非常迷的操作。《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深圳立法禁食猫狗、农业农村部拟立法禁食狗肉、财新中青报等为方方背书等等。真的让人感觉细思极恐。

那个征求意见稿里面所说的“与国际接轨”“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完全在扯淡。

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地区均不禁止吃狗,禁止的仅有个别国家及少数地区,美国至少有44个州没有立法禁食狗肉。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不禁。包括我们的邻居日本和韩国。他们体制和中国完全不一样。韩国更是吃狗肉大国。我国东北的朝鲜族聚集区也有吃狗肉的传统习俗。

这样看来,深圳禁食狗肉的政策只是投石问路,农业农村部这才是真正意图。某些势力现在不想装了,直接亲自下场。“人类文明进步””国际上普遍不作为家禽“真是很大的帽子,直接扣到人头上,连反驳的机会都不想给你。

那部分西方国家吸大麻合法、卖淫合法、代孕合法。我们是不是要全盘照学?

美国还持枪合法,我们是不是也要开放民众持枪?

欧美国家还一直用人道主义的诉求呼吁中国开放吸收难民,要不要开国门接收呢?

很多国际组织还一直呼吁废除死刑,是不是也要响应一下?

不顾国情,不理现实去推动一些不着边际的所谓“国际”政策。简直是挖坑给自己跳。

希望大家都通过各种渠道反馈意见。虽然对所谓的征求意见不抱太大的希望。但真实和理性的声音必须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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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我看“支持吃狗肉”的派别和“反对吃狗肉”的派别吵成一团,其实是很懵的。因为这目录同时损害双方利益,应该是共同敌人才对啊。

我的答案主要在怼白名单,这里补充一下狗子的问题吧。


《目录》的主要服务对象有两个,一个是那个一长串的《决定》,另一个是《畜牧法》。

《决定》规定了不能吃《目录》许可以外的任何一种动物,但是没有对应的处罚条款。《畜牧法》规定了不能养殖《目录》规定以外的任何一种动物,并且有相应处罚条款。

但是要知道,一切没有处罚条款的禁令,都是厕纸。我国宪法明明白白的写着,我国公民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所以,你过马路闯红灯的时候,想过自己在违宪吗?对的,平时吃狗肉的人接着吃狗肉的时候,也不会想自己在违反人大常委会的什么一大串的决定,其实根本毛线都不会想。

而根据《畜牧法》的规定,像农户自养自食,饲养自己家的狗下的崽,少量买卖和赠送,给自己家狗子找个男女朋友……是不需要营业许可证的,或者说,《畜牧法》根本不管。

这就意味着,真正受打击的,只有正规狗肉厂。嗯,有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了?自己养一条杀了吃,去农村亲戚家吃,去农家乐吃……道路千万条,根本没人管,你只是吃不到养殖场出的狗肉了。

如果你的屁股在吃狗肉的那一边,那么,由于供给量的骤减,你不得不用更高的价格,跑更远的路,去吃一堆没有检疫、来路不明的狗。

如果你的屁股坐在爱宠物的那一边,那么随着狗肉厂的消失和狗肉价格的飙升,偷狗活动只会更加猖獗。当然,你也可以寄希望于在禁吃的前提下增加惩罚条款,但是根据我们立法司法执法的日常,你的希望大概率会落空,何况《决定》不是单独讨论狗的,竹鼠也在里面。

如果你的屁股坐在市场秩序上,这是消灭一部分市场,而不是整顿市场秩序,也许还会间接加剧市场混乱。

如果你的屁股坐在饮食自由上,白名单分分钟教你做人。

所以,这几方到底为什么能吵起架来……难道不是应该联合起来吗(* ̄m ̄)

———————————————

原答案:


1.全力歧视朝鲜族。

大家可以去看原文,文中特别提到了对新疆宁夏、蒙古族、鄂温克族特有饮食习惯的保护。显然朝鲜族不算少数民族,不用管死活。


2.显然这名单“白”得很粗制滥造,根本没有细致调研,详尽收录。很可能是花三天时间查了个电子档案,就把名单列完了。

比较搞笑的是,白名单里有马和驴,但是没有骡子。

吃父母都可以,但你怎么可以吃它们的孩子!所以我建议养殖场不要同时养马和驴,万一它们趁你不注意来了一发,你就犯法了。哈哈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3.我比较好奇,进口的算不算。

澳大利亚袋鼠肉还让不让进口了?那可是进口很多年了。如果进口不算,赶紧挂外国的招牌养,然后再掉头卖给中国人啊。顺便再刷一波优越感:中国连培育新型畜禽的自由都没有,还要我个洋企让你们见世面,没吃过狗肉吧,土鳖中国佬,800块一公斤~


4.“白名单”这种傻x点子是谁出的,不允许新品种养殖了?我强烈要求做这个的人实名。

真这么干,用不了十年,禽畜养殖就被外国吊打信不信,大家都想尽办法养殖新花样抢占市场呢,您直接给搞了个白名单,直接禁止一切创新行为,您牛逼。


5.然后还分了传统养殖和特种养殖两个部分,但是完全没看出来分类依据是什么。

比如,为什么火鸡、绵羊是传统养殖,雉鸡、鸵鸟、梅花鹿都是特种。传统是指西方传统吗(笑)


6.这是征集意见稿,不是定稿。

所以,请大家尽情开喷,喷到他们怀疑人生,他们就能意识到自己做的这玩意有多搞笑了。


总之,我的意见就是:白你妹的名单!少他喵的给我偷懒,给我规范养殖、检查市场去!还白名单!白名单!白白白白白名单!你丫这是脑子锈死了,用臀部崩出来的草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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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人也包括我都不吃猪肉,但我们也不会说不让别人吃了。

新疆那么多不吃猪肉的穆斯林,也没听谁说过不允许别人吃了。

搁前些年,可能还有那么一小撮极端的,自己不吃还不让别人吃,那么好,社会主义铁拳的锤炼来接受一下。

就说猪肉这个事儿现在新疆谁都明白了,别人吃不吃关你p事,连自己管不好还去管别人,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德行?还有别人吃什么,怎么吃,你算个什么去管人家??

说狗是伴侣,怎么的,猪陪了中国人几千年,就这么没排面?狗能在家里养,猪怎么的就不行?我看现在家里养宠物猪的也不少

一帮子高高在上天天喊着“何不食肉糜”的砖家,研究了半天就研究出这么个玩意儿,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这歪风邪气,还学白皮呢,看看白皮现在把自己都玩成啥样了!

真是坏啊,这帮子人。

经过疫情这档子事,还没想明白吗?中国之所以胜利,之所以强大,是因为群众基础,因为民心还在。

脱离了群众,你们想干什么?跟前段时间的外国人永居一样,你们明目张胆的弄出这些个脱离群众的玩意儿是在干嘛?在试探什么?

我不吃猪肉狗肉,但是坚决支持和捍卫别人吃的习惯,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谁连我们吃饭的碗都想去管,都想去碰。那不好意思,必须奋起反抗,砸烂这些牛鬼蛇神的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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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11添加:

很高兴能引起大家的讨论,在浏览本问题的其他回答和评论、以及其他问题的回答和评论时,发现很多言论往什么“跪太久了站不起来“”凭什么用西方文明作为立法依据“等方向走偏。我个人的看法是,政策尚在征求意见中,有意见的都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反馈,不必将问题政治化,演化成阶级对立。


第一次回答拿到了上万赞,十分感谢大家,也说明反对禁止食用狗肉有其民意基础,为此,我在另一个回答里,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大家也可以看那个回答。



已经写邮件向农业农村部提交建议,zysxzc@agri.gov.cn。

也可以参照下面的回答,从其他渠道进行反馈。


篇幅太长,希望 @地球上的星星 可以在这里看一下我的回复。

首先说明,我不吃狗肉,在看到别人吃狗肉的时候甚至会反胃,我会请求对方不要在我面前吃狗肉,而不是一刀切禁止别人吃。
针对你的回复,我再回复一下。

1.我没有亲眼见过肉狗养殖场,但是我当过流浪狗喂养志愿者,亲眼见过几十条流浪狗养在一个小房子里,说实话,并没有觉得环境很差(也许是因为我没有见过大规模的养殖场)。相反,我去过养猪场,三百头猪,环境更加恶劣,距离大老远的地方就臭得要命,而且排水之类的都需要通过环保处理;而且不人道,一头猪占一点点地方。

2. 如果养殖效益不高,那即使不禁止食狗,也不会有人养,而事实上在天眼养上能找到4万多家与狗肉有关的公司,有人养说明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至于相关的养殖标准,目前农业部出台有《犬产地检疫规程》,暂无养殖、屠宰等相关标准——但是,没有相关标准并不是禁止食用的前提,没有相关标准就需要制定相关标准,而不是一刀切直接禁止。比如说,征求意见稿中的传统畜禽中,骆驼我就没有发现有相关的养殖&屠宰标准。如果有找到的,可以指出。
3. 规模化养殖技术多方面研究并没有出现,容易爆发疾病。这个是当下国情所考量的。——这点我是赞同的,但是当下国情考量的是未经安全认证的野生动物,我国吃狗已经有几千年历史了,时间已经证明食狗没有安全问题。农业部征求意见稿认定有18种传统畜禽,凭常识说,你觉得狗是不是传统畜禽?

4. 我考量对立面的时候,并没有打上“爱狗人士”的标签,在我的认知里,对于吃狗,有两种人:一种是不吃狗的;一种是吃狗的。不吃狗的人里又分三种人:像我这样不吃狗、但是不禁止别人吃狗的;不吃狗同时要求别人不吃狗的;还有就是不吃狗,同时强烈反对别人吃狗的,被他知道你吃狗跟你誓不两立的那种。一个社会,发声的永远是反应最激烈的那部分人,事实上大多数人对是否立法禁止食狗是无所谓的,因为没有触及他们的利益;因此,强烈反对的即我口中所说的“爱狗人士”,禁止相关养殖屠宰标准出台、强烈要求立法禁止食狗,他们的数量不见得多,但是声量绝对大。

5. 我当然只摘取了食狗的片段,当时也是很多人不吃或者反对的。我认为这个观点站不住脚,现在也有很多人不吸烟或者反对吸烟,甚至已经立法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立法完全禁止吸烟。这是不是可以视作你这个观点的反例?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反对征求意见稿,并不是因为我喜欢吃狗肉,事实上我喜欢狗,家里最多的时候养了8条狗,但我能分辨我是对我养的宠物狗以及其他宠物狗和服务犬的喜爱,因此别人吃狗的时候,只要不是偷的或者宠物狗,我都接受。

我反对的原因,在于征求意见稿把主观因素当作客观事实,它是这么解释的。

“关于狗。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这种解释是以偏概全,怎么定义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但是也没有禁止食用啊(据我了解,美国也只有一个州明确禁止食用狗肉,韩国更不用说了);而且,广西玉林狗肉节、朝鲜族有吃狗肉的习俗、沛县狗肉还受农业部批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我反对禁止吃狗,不是因为我吃狗,而因为今天可以因为主观因素禁止吃狗,明天是不是可以因为主观因素禁止吃牛?牛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黄牛伯伯多辛勤。
如果征求意见稿给的解释是狗肉可能造成传染病,我倒还能理解,但是这么主观的“伴侣动物”,我无法理解,也无法赞同。


尊敬的农业农村部,
您好!
贵部日前发布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本人对征求意见稿中关于狗的部分有异议,特写此邮件,建议将狗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理由如下:
1. 我国食用狗肉历史悠久。
我国食用狗肉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汉字“献”就与狗有关,东汉许慎在《説文解字》中说道:獻,宗廟犬名羹獻。犬肥者以獻之。从犬,鬳聲。意思是宗庙祭祀时用的犬叫作“羹獻”,挑选膘肥体壮者祭献。从商纣时期只有贵族能吃上狗肉,到春秋战国很多普通人开始吃上狗肉,甚至出现专业的“狗屠”,如战国时期有名的刺客聂政、高渐离,以及秦末的樊哙都是“狗屠”出身,这都说明我国很早就已经有食用狗肉的习俗。
《文子·上仁》云:“先王之法,犬豕不期年不得食。”《礼记·内则》上载有“犬宜粱”、“狗去肾”、“狗赤股而躁、臊”等内容。这些关于吃狗肉的经验之谈,也说明在古代狗肉已是人们普遍享用的肉食品,而且形成了完备的烹制之法。
2. 食用狗肉有其文化背景。
食用狗肉深入民心,很多名人好吃狗肉。如郑板桥,如周恩来总理。《水浒传》中,鲁智深在杏花酒店看到狗肉,大喜,用手扯着狗肉,一连吃了十来碗酒还不肯罢休。长期以来,我国还形成了许多与狗有关的典故和俗语,如“挂羊头卖狗肉“、”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狡兔死,走狗烹”、“冬至鱼生,夏至狗肉”等。
3. 食用狗肉能产生经济效益。
如今我国很多地方还保留着食用狗肉的习俗,如广西玉林狗肉节,每年举办,已经成为当地一大特色,也吸引了很多游客。此外,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特产狗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351号》正式批准对“沛县狗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沛县狗肉也成为当地的一大经济来源。这说明,食用狗肉并非少数人的癖好,而是具有群体基础的,同时还能产生经济效益。
本人注意到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有关于狗的解释,称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本人也有异议,理由如下:
1. 宠物狗、导盲犬、警犬等特种服务犬可认为伴侣动物,禁止食用,本人同意。然而还有很多肉狗,如沛县狗肉,是由人工饲养的专用食用的犬类,本人认为不应该列为伴侣动物。因此,应当将狗、尤其是食用狗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而不应该一刀切,禁止所有狗肉食用。否则,对沛县等高度依赖狗肉经济的地区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2. 针对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这一说法,本人有两个观点。首先,对于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即无法销售和食用,而国外禁止销售、食用狗的国家较少,如美国只有纽约州明确禁止以肉用目的屠宰犬类,其他州并无明文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又如韩国素有吃狗肉传统,也未立法禁止狗肉食用。其次,各国法律法规应考虑各国国情,不应当以“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为理由,而忽视了我国国情。
法律法规应倾听民众的声音,但要超越民众的偏见。目前国际上、国内对禁止食用狗肉的呼吁绝大多数来源于“爱狗人士”,他们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因此不能食用。我想请问,什么是“人类的朋友”?宠物狗是人类的朋友,看门狗是人类的朋友,但养来吃的狗算吗?我认为不算。不能因为少部分“爱狗人士”的偏见,而立法禁止。如果这样的话,为了是尊重某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是否应该禁止食用猪肉、牛肉?我认为不是,国家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也保护没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希望贵部能多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无谓让噪声影响判断。
希望我的邮件能准确清楚表达我自己的意见,也希望贵部多加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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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观察发现,爱狗运动里面的活跃人士,为何如此爱狗,以至于把它们置于旁人的利益至上呢?

我觉得最大的因素就是狗“听话”,既对他们绝对的狗生依附性。狗是没资格和人对等的。雷霆雨露,莫非天恩。

相对于朋友、家人、孩子,还是狗更中他们的意,因为狗毫无自己的立场和要求,他们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各种宠物狗,大量以畸形性状、遗传疾病为美,可能还要被断尾、剪耳以符合某些人的审美。

他们看你我也是一样——你们怎么就那么不乖巧,连狗都不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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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面应证了我的猜测,事实上国内各机构早就被渗透地千疮百孔,精神XX人遍地都是,反正不用考虑基层民意,就按着自己精神主子的训导来呗,禁食狗肉,真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事情。

真正该想的是有多少类似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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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学到一个新词叫“食狗族”


活了那么多年,我从未见有人带着明显负面情绪的把杀人犯叫“杀人族”

把强奸犯叫“奸人族”

把人贩子叫“贩人族”

有类似待遇的只有广泛被认可的“食人族”,因为吃人这一行为违反了人类社会认知的伦理底线,即便如此,那些变态杀人狂,吃人肉的罪犯也没被归类到这个群体里

而今,爱狗人士却因为吃狗肉这个行为要跟吃狗肉者划分界限,不止是社会关系上,甚至涉及到“人”与“非人”的种族层次

堪称狗教,我愿将其与拳教并称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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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大黄牛我养了一辈子

农忙时候它帮我们家犁地,出了不少力,我们一家都把它当家人看待

所以由于这个原因,我从来不吃牛肉

现在我要求全天下所有的人都必须跟我一样,禁止吃牛肉,谁吃谁就是残忍至极,就是野蛮,就是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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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禁食狗肉的理由是因为立法者认为狗是“伴侣动物”吧。

且不说这个理由荒谬绝伦,在这个逻辑上,我们还能得到更多荒谬绝伦的结论。

假设我们接受了狗是伴侣动物,还要全国禁食狗肉。那么既然是伴侣,那些遗弃宠物狗宠物猫,显然有悖伦理,应该以遗弃罪入刑。

既然是伴侣,那假如宠物狗宠物猫惹了事情,显然是主人的问题。现在狗咬伤人之后,狗主人就赔个疫苗的钱,这怎么能行呢?作为伴侣的监护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该罚款罚款,该入刑入刑。

最后,现代社会不是很关心虐待孩子的事件吗,据说在美国如果家长严厉教育小孩,搞不好会被邻居报警。我看对待伴侣动物也要如此嘛,以保护孩童的力度大力保护伴侣动物,严格防止那些宠物主人虐待宠物。社会力量要随时介入,保证伴侣身动物心健康成长才是。

我看啊,白左不是西方文明病,是人类文明病,动个嘴皮子就站上道德高地是许多人最爱的行为。只是如果要付出代价的话,又有几个白左党愿意做真圣母。

虚伪,恶心,还tmd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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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你要是明确说因为人民感情,因为卫生,因为什么什么禁止,那么大家还是会心平气和的辩论一下的。

但是深圳和检查日报说的理由是什么?

这是洋大人的习俗,是国际通行的


这就是找骂了……


法国瑞士都有吃狗肉地区,美国一些州也是

目前全世界立法禁止吃狗肉的国家没有,主要是禁止虐待动物,只有两个地区有这个立法禁止食用狗肉。


那就是只有原殖民地的香港的猫狗条例和台湾地区立法禁止狗肉了


当然现在加上深圳了


啧啧啧啧╮( ̄▽ ̄)╭


这就让大家心里感觉,原来只有中国人在无底线迎合部分洋大人的爱好啊


好贱啊




那瞬间心情不爽的





本人不喜欢吃狗肉,但不会反对别人吃狗肉。

同样,我吃猪肉,自然也不会希望别人反对我吃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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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如何,你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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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东北人我以前是吃过狗肉的,在我们那边朝鲜特色的东西还是挺多的,朝鲜冷面、辣白菜都有。狗肉确实吃的不多,我可能吃过二三回,是在冬天吃的狗肉汤炖豆腐,在腊月的时候,一个小餐馆里面,寒冷的冬天,然后上来一个小砂锅呲呲冒着热气的狗肉汤炖豆腐。那是我印象特别深的一顿饭,因为我之前从来没有吃过狗肉,我就觉得味道特别的香,金黄色的肉汤汁喝上一口都要回味好久,肉吃起来没有猪肉那么腥,也没有牛肉那么死,有些劲道但是又不会太硬,轻轻咬一口就能咬断那种,味道和口感都是刚刚好。吃一口肉,把滚烫的肉汤和豆腐泡米饭,在冬天吃的我回味无穷。

这顿饭的香味一直停留在我的记忆里,乃至于我出国后过了十多年我还记着,甚至在回国后在家乡停留的几天,我特意去找了个有狗肉的餐馆品尝,味道没有我小时候回忆的那么香,也就是普通,跟猪肉差不多,不知道是不是我美化了小时候那顿饭,或者是这家餐厅本来就是拿猪肉糊弄我,毕竟他家也不是主打狗肉的。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说,我是爱吃狗肉的,我也蛮喜欢小狗的,虽然我自己不养,但是同学养的小狗,我也照看过。我觉得爱吃狗肉和养宠物狗两件事其实并不矛盾,狗肉汤炖豆腐在我眼里就是一道菜,和泡椒凤爪、黄瓜拌猪耳朵、西餐牛排、绝味的麻辣鸭肠、湖南的湘西牛蛙、四川的水煮鱼、老北京涮羊肉、全聚德烤鸭、河北驴肉火烧、粤式烧鹅都一样,或许这些吃的东西都是生命,但是在餐桌前,它只是一道人类饮食常见的菜,和平常朝夕相处的宠物,和在农舍看到可爱的鹅鹅鸭鸭没什么关系。


所以我能理解作为爱吃狗肉的地区或者以吃狗肉为主要饮食之一的少数民族人的想法,因为我也一样,虽然吃过的次数不多。但是在禁食狗肉问题上,这件事对于中国来讲,我是支持的。


其实这件事或许大家心里都明白,你挡是挡不住的,禁食狗肉是时代的潮流。20年前在我们家乡,吃狗肉都是明面上的,那是作为一道饮食特色跟烧鸡、酸菜白肉一样,可以请客开心去吃的特色菜。但是20年后,已经很少有餐馆敢明面上把狗肉拿出来当主要特色菜出来卖了,卖狗肉的也都藏着掖着,或暗示或明示,整的跟当年卖盗版VCD的小贩子一样,这说明吃狗肉已经是个上不得台面的行为了,就算不是人人喊打,但是已经让很多人感觉不适了,并且感觉不适的群体越来越大。在国际上,中国在世界上的影响越来越大,吃狗肉这件事是经常被拿来攻击中国人野蛮的重要论点。虽然这事不至于说在别人的压力面前低头,但是既然我们本来吃的群体就少,国内的舆论和行为习惯也在变化,禁食狗肉不过是今天禁还是5年后禁的区别,这事不可能一直继续这样下去,迟早有个了结的一天。看看广西玉林的狗肉节,那是当地的少数民族传统,因为动保已经被搞得人人喊打,连这个节日当地人都不敢过了。所以建议爱吃狗肉或者想保护这个传统的人,还是想清楚这个形势吧,这是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逆转不来的。就算今天拖得住,10年后关闭所有卖狗肉的市场也是必然的事。

我不用说那么多道理,因为说道理没用,这是跟时代的形势有关的,禁是迟早的事,不禁不过是和世界潮流背道而驰,能拖一天是一天而已。

所以这事,其实早关比晚关好,就像疫情早隔离比晚隔离好,越早处理,后续的影响越小,现在出台一些过渡政策,给一些小商贩几年转型的时间,没几年也就处理完了,10年后大家开开心心的忙着发展别的产业给社会主义添砖加瓦去了。如果现在不处理,不过是有个利益群体在阻挠改革,也就是一切照旧,等到舆论影响越来越大,这些守着产业的人又不愿意放弃,每年两拨人都再闹一闹,到了10年后实在熬不过了,政府又得回头处理这事,不过是把烂摊子留给后人,这又何苦?

中国这么多名菜,少吃一道菜死不了,如果说相关产业就业问题,那野生动物贩卖市场这个利益链条也不小,难道因为产业额大,国家就不处理了?不可能让某一个行业绑架全国的经济发展,最多出台一些过渡政策,但仅仅因为有产业人员,就不能调整了?没这个道理。难道有了煤矿,就不能发展洁净的能源天然气和核能了?落后的产业就是落后的产业,整改是迟早的事。早改比晚改好,阵痛比长痛好。

所以我支持禁食狗肉这事,赶紧把这事弄完算了,不然天天吵个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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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打个赌,绝对禁不了,野味就是活生生的案例。比起禁止明面的,让黑市做大,还不如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杜绝黑市交易。

我不吃狗,也支持不吃狗的行为,但我不会干涉别人吃自己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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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定义谁是人民的问题。

因为你要立法,就必须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理论上就是代表人民的。

罔顾民意立起来的法,能代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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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部无法实施的法律,是多么刺激打脸的事情。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法律,无法执行,那种法律只是一张废纸。

如果真的全国禁食狗肉,执法部门有可能严格按照法律执法吗?我个人持严重怀疑态度。不说某些少数民族就不搭理执法部门,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执法的真空区域。另外,很多执法者可能就是狗肉的爱好者,他们自己都未必支持这部法律。

除了拿捏一下做生意的餐馆、饭店,普通老百姓吃狗肉,哪个执法者敢真的较真执法?老百姓心想我把我家的狗子杀了吃肉,关你啥事?信不信用大锄头抽你?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法律,我怀疑跟行人禁止闯红灯差不多的效果,你法律只管制定,要是没有普遍性违法算我输。如果是这样一部执行起来千疮百孔的法律,我要是立法机关,最好的办法是不制定,省得被打脸或者事后反复修订。

这种法律之所以无法执行,原因在于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和传统,强行把西方的道德观加之于中国老百姓头上,剥夺了很多人无害社会与他人的自由,是非常离谱的。简而言之,禁食狗肉的法律是恶法,从自然法的角度,恶法非法。判断一部法律是良法还是恶法,主要看它的内在价值是否符合该国一般人的正义、理性和自由观念。

在中国老百姓的正义观里,狗从来不是什么好东西,吃狗肉也无关善恶。在千百年的饮食文化里,狗肉也是一道佳肴。我国玉林地区和沛县地区,都是著名的狗肉之乡。

所以强行禁止老百姓吃狗肉,明显与我们的道德观念不相符。这种法律不是发现自我们的道德、文化、传统,而是被人为创造出来的。而按照西方自然法的思想,法律不是被创造出来的,恰恰是被发现出来的。发现的基础是,它本来就是我们的道德规范或自然规律的一部分。

我希望有关立法部门在制定禁食狗肉的法律法规时,能够慎重地考虑背后蕴含的道德观、价值观,以及可执行性。不要制定出可能被打脸的法律法规!那将是对立法权威极大的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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