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图:
我从16岁开始写作,至今已经有十几年了。
花开花落,草木枯荣,我也从一个飞奔的少年变成了沉默的中年。
最开始的时候是因为不服气,觉得别人能写,我自己也行,不比别人差。
那时候,80后还没有创业的概念,觉得最洋气的,就是写作了。
写作能上重点名牌大学,能出书,能签名预售,能有粉丝无数,能当郭敬明和韩寒,能18岁就赚到100万,能不要任何本钱,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儿?
怀着一颗”要写书赚100万“的心,我开始写作。
16岁,没有什么天赋,没看过什么书,也没有什么文学基础,除开以前老师夸我作文写得好以外,其他的啥都不懂,就开始写。
暑假别人去游泳,去爬山,去旅游,我摊开一叠稿纸,坐在窗前慢慢写。
有一阵子我休病在家,白天父母都去上班,我坐在床上一点点地写。
开始写的时候,是因为功利心。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当成了一门爱好,再然后,我发现有种使命感,不写不行。
读书的时候很穷,稿纸1.5一小叠,写两天就没了。
没钱了就买便宜点的,再不行,两面都写。
我的字写得不好,想买支好儿的钢笔,去下河街买了支“派克”,结果买回来,发现是一支漏墨的“派克”,又换回一块钱一只的,买上一袋笔芯,慢慢写。
夏天太热,手下垫张纸巾,慢慢地写,写着写着,就忘记了环境的艰苦。
正如莫泊桑描述的那样:
我觉得人的脆弱和坚强都超乎自己的想象。有时,我可能脆弱得一句话就泪流满面,有时,也发现自己咬着牙走了很长的路。
不知不觉,自己就写了这么多,才发现当年的自己原来这么热血(后来上了大学就用电脑写作,没有再留稿纸了):
这些年来,为了写作,经历过太多的苦。
有过投稿别人看都不看的经历。 有跟父亲吵架,差点断绝父子关系的经历。(因为他觉得,是写作让我耽误了学业,每天吵一架,最后闹成了大架。)
有写了几本长篇,最后感觉都是一堆废纸的经历。
时隔多年,当我站在这一堆被时光吹得发黄的纸张前,上面的笔迹已被岁月淡去,让我想起了美国诗人弗罗斯特写的一首诗: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无聊的时候,我会一张张的纸去翻阅。
看到那些稚嫩的文笔,在今天的我看来,不过是一堆零碎的句子和废纸。
可是我又想,假如没有这种大量的练习,会有今天的我吗?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一次又一次对自身的否定,又重新阅读吸取营养,再由零从临摹别人的笔调开始,逐渐地写出属于自己的风格,这期间经历的是漫长的岁月和苦闷。
我在网上写东西,总有人问我,怎样才能写出好东西?怎样才能写得又快又好?
有些东西,方法很重要,我想如果我当初有一个好的老师带带我,给我一些建议,我进步的速度会飞快,也不会直到现在才理解到一些浅显易懂的道理。
天赋很重要,但没有勤奋,你的天赋永远没可能被开采出来,不过是埋在地下的一堆金属。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些事情,表面上看去很简单,可实际上,需要千锤百炼。光靠一时一刻的决心和热血,是成不了事的。
我看到过无数的人,问我怎样写作。 问完后,写了几篇,又问我写得好不好。
平时从不阅读、不练习,一提笔,就觉得自己是天才,就要与众不同。
但无奈,写得真的很平庸,所以怪世界太浮躁、怪读者太庸俗、怪编辑不识货。
小的时候,以为像《灌篮高手》里那样,在运动场上任意挥洒汗水,就是热血。
以为像《海贼王》一样,对天空大喊一声:“我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就是热血。
以为像星矢一样,怒吼一记:“燃烧吧!小宇宙”,就是热血。
时至今日,才明白, 真正的热血,是心如止水的平静。
因为他很清楚,我热爱什么,我擅长什么,我该怎么做。
真正的热血,哪怕你经历过再多的苦与痛,也不哭泣,也不抱怨,甚至不控诉,因为你知道,这是你当初选择的路,你走,是因为你内心的热爱。
真正的热血,是一种至死走到头的信念,因为他心中知道,这就是我一生所追求。
直到有一天,你老了,你要和这个世界告别,你能非常平静地对自己说:
我很庆幸,当初没有听从别人的教诲,
没有去当公务员,
没有寻找安逸,
没有去追求刻意的稳定。
而是遵从了我的内心。
我将我的一生,献给了我最热爱的事情,我,无怨无悔。
我想,一个人,一生,热血这么一次,已经足够。
上初中时学校周边比较乱,抢劫的、耍流氓的,甚至无故打人的地痞流氓非常多。
我那时天天放学和一个同班同学一起回家,因为我们俩家在一个小区。
那个同学之前就被一个社会上的流氓打过,加上有很多地痞流氓专门抢学生的钱,所以我俩都揣着刀。
有一天放学时,我俩路过一个居民楼,看见几个和我们年纪差不多的人在打一个小孩。
那小孩一看就是个老实孩子,书包被他们踢到了一边,而且还一起踢他,那孩子在那儿哭。
我和那同学互相看了一眼,非常有默契,虽然我们都不是爱管闲事的人。
我们一起喊他们住手,让那小孩走。
那边是四个人,见我们只有俩人,直接朝我们走过来,准备开干。
我和那同学又是非常有默契,几乎同时掏出了刀子,他的是弹簧刀,我的是折叠刀,但带自锁装置,用起来非常稳。
那边一见刀子,立马怂了。
我们过去扶起那孩子,拿起他的书包,带他走了。
我们一起把那孩子护送到他家,还告诉他一定要告诉家长。
唯一的一次经历吧:Help those who cannot protect themselves。
至于是什么体验呢?
两条吧:
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Literally,完全是字面意义上的拔刀相助;
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我们俩很长时间放学回家时都避免再走那天的路线。
PS:后来在看到好莱坞电影The Magnificent Seven里的这一段时还想起了当年行侠仗义的那一幕,不禁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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