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信。
我之前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你把李佳琦一年带货的销售额划拉划拉汇总起来,哪怕不算坑位费、带货佣金只按最低的10%收取,那么李佳琦公司一年的营收,也足以成为上海民营百强企业。
而事实上,李佳琦带货的抽佣可以到20%~30%,再加上坑位费,卖出100块的东西,李佳琦可以轻松拿到30块。
在今年双11,李佳琦号称预售破百亿。仅此这一项,李佳琦的公司就可以入账30亿——而2020年上海民营企业百强的门槛也才29亿元。
也就是说,李佳琦一个双11,就可以干出一个上海百强民营企业来。
但无论在上海的百强企业榜,还是民营企业纳税榜上,我却从来没看到过李佳琦公司的名字。
如果硬要说民营企业纳税榜上没有李佳琦公司的名字,是因为税费优惠的话,那百强企业榜上没李佳琦公司的名字,又是什么原因呢?
吴签进去之前还报警了呢,这种所谓的回应,有个什么意义?
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儿吧。
别着急,一个都不会少的。
我们看到出事后薇娅夫妇的道歉信,大致可以推断出杭州税务局是在2020年11月左右给各个网红直播主发了自查通知书,从那以后,薇娅夫妇可能确实是正常纳税。但那毕竟是40-45%左右的税啊,是个人都会心疼。但这不能成为偷逃税款的借口。
假设这个市场对于某样食品的总需求是200亿,而你通过直播卖了100亿的货,就意味着其他人最多就只能卖100亿元,你挤占了其他小微企业或者网红的生存空间、就业空间。而税收就是起着二次分配的作用,既然你挤占了别人的生存空间,那你就多交点税。
言归正传,你说李先生没逃税我是不信的,为什么李先生没有被查?
个人认为主要可能有以下两方面可能:
一是李先生主动补缴了税款,但鉴于目前我对于人性的了解,在雪梨、薇娅等女士被杭州税务局处罚之前,他是不会主动补缴的,毕竟涉及几个亿的税款,想想都肉痛。但是在薇娅女士出事后,再怎么痛他也会去补。毕竟补了是痛,不补是死,孰轻孰重,相信李先生还是能分清楚的。
二是李先生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地主要在上海。而目前来看,雪梨、薇娅等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主要在杭州,而对雪梨、薇娅等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都是杭州税务局,而杭州又是一个网红聚集的城市,相对地,网红偷逃税的现象也更多、更严重。上海的税务局可能还没有开展相关的稽查行动。所以李先生目前还是安全的。
但中纪委都出来点名了:直播不是法外之地,所以上海税务局要加油哦,抓紧行动起来。要么让李先生补缴,要么就严惩……
李先生现在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在被查之前,默默地把偷逃的税款给补交了,同时降低曝光率。
这种时候还跳出来强调说自己是老实经营,本分直播,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一方面有diss黄女士之嫌,另一方等于在跟全网宣告:我没逃税。这句话放在互联网上无异于“来查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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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给大家介绍下网红是如何“避税”的。
网红基本都是通过将薪酬包装成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额,再按照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偷税。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工资薪酬和劳务报酬缴税的计算公示:
当然,还有部分抵扣,这部分我们不得而知,先假设为0。
我们来分析下黄女士的6.43亿元税款(按照速算公示算,为了方便大家对应,所以单位未作统一),假设薇娅的薪酬为X万元:
全部按工资薪酬算计算:(X万元-96万元)*45%-181920元=64300万元(应缴纳税款),推出X=14.2929亿元,
全部按劳务报酬算应缴纳:(X万元-5万元)*40%-7000元=64300万元(应缴纳税款),推出X=16.075亿元。
也就是说,黄女士2019年-2020年光在杭州偷逃税款的这部分薪酬收入大概就在15亿元左右。
而她可能还在合肥等地注册了个人独资企业……
这15亿被包装成了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收入,目前普遍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利润率为3%以下,我们按3%来计算,利润为0.45亿元,这0.45亿元再按20%红利进行纳税,只需要缴纳900万,与64300万元差了将近6.34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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