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把防护服里面的人默认是医务人员了。
医院领导层的和稀泥做法明显激发了某些人的‘强者之心’,满足不了以自我为中心的需求,就可以随意向医务人员暴力发泄,而不会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处罚。相关例子并不在少数:
1、阻止患者插队被打,医生却赔了患者 2000 元。2017年,宁波市某基层医院医生因阻止一位患者插队,被患者打掉了眼镜,在推搡争执中,患者摔倒在地,随后派出所介入调解。最终这起闹剧以当事医生向患者当面道歉,医院赔偿患者 5000 元,当事医生承担2000 元赔偿的结局告终。
2、拒开假疾病证明被打,医院否认让医生向患者道歉,并赔偿3000元。
无论谁对谁错,一律先以安抚患者情绪为主,甚至不惜让医务人员满足患者的无理要求。这种和稀泥做法具备明显的‘公立’特色,领导为了不将事情闹大影响到自己的乌纱帽,牺牲手底下的打工人是十分常见之事。
而如今,这种和稀泥的做法恶果已经明显呈现。从‘扶老奶奶’者被讹,家属信誓旦旦而言‘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到南通老人偷鸡蛋猝死,家属索赔38万。
不知何时开始,伤在哪里讹哪里,死一人而富全家的风气逐渐盛行。而这种风气不加以遏制,后果毫无疑问就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善良老人倒地也没人敢帮,超市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放任老人盗窃,医务人员必须满足患者的一切合理不合理要求。人类技术的不断进步,而思想却在滑坡,呜呼哀哉!
回到题中新闻,毫无疑问就是这个‘队霸’老人在医院横行霸道惯了,出到外面看到穿着防护服的就以为是和稀泥医院中软弱可欺的医务人员。不满足我的插队要求?那就尝尝我的铁拳,说不得心里还有一种为民除害、出人头地的侠客风范。
只可惜,这一次大错特错,万万没有想到,防护服里装的不是软脚蟹,而是一头暴力机构的猛虎。
希望借此机会,能肃清这种不良风气,不能让人借着弱势群体的口号凌驾于规则之上,法律有情应向真善美抛出橄榄枝,而不是保护披着羊皮的恶狼。更让人可以看到祖国执法机构的铁血手段,震慑一切宵小之辈,维系抗疫秩序,早日彻底消灭新冠病毒。
聊聊这一事件中警察应该注意的战术要点:
一、这一拳挨的不太应当。当发现对方情绪激动,且有攻击倾向时,那就要提高警惕,与对方至少保持一臂以上距离,以给自己留下反应的时间。同时要留意对方的动作,特别是观察他的手,因为如果他有凶器的话,肯定是先用手去掏的。
此外,与人发生争执时一定要注意身体角度。
当对方正面对着你,而你却背对着对方或者侧面对着对方时,你处于严重的战术劣势。
这个警察是属于侧面对着对方,这是一个非常不利于自己的身体角度。对方可以随意攻击你,而你却没法随意攻击对方。
我在另一个回答里专门讲过这个问题:如何让你自己正面对着敌人,而让敌人侧面对着你。
二、警察在挨了这一拳后马上捂住脸,没有任何防御的动作,把自己的身体完全交给对方了,等于是任由对方继续攻击。
台湾的战斗蛙人有一句战斗谚语:“如果你的左眼被人打了,那就用左手捂住左眼,用右手继续战斗。”
大意是对的。就是不能因为自己被打了,就完全放弃了防御和反击,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敌人会趁你放弃了防御时继续攻击你。
三、这个动作是相当的迷惑,我特意看了好几遍。
开始时我以为是民警用一个柔道动作把攻击者背摔在地。后来发现实际上这全是攻击者自己的骚操作。
我开始时以为他是一拳打向民警,民警借着他向前冲来的加速度顺势给他一个背摔,这民警应该绝对是个柔道高手。
但我后来仔细看后,发现民警实际上并没有做背摔的动作,而是这个人自己做出的这个特技动作。
他伸手不是出拳打民警,而是要搂住民警的脖子把他勒倒在地。
前面的动作他是成功了,但他用力过猛,倒地后竟然是他自己在底下,民警在上面,简直是太奇葩了,自己把自己送到了这样一个战术劣势上。
这也是我平时总强调的,在街斗中不要轻易使用摔法。因为虽然是你摔倒的对方,但倒地时的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没准到时候是你在底下,你摔倒的人却在你上面。
再说了,就算是你在上面,对方要是擅长地面格斗技术的话,没准最后在底下的还是你。
四、民警这个控制做得是不错的。但是他忽略了一点,也是街斗中的一个大忌:如果对方不止一个人时,不要在地面上与被你压在身下的敌人恋战,尽快摆脱地面格斗状态,赶紧站起来。
在打斗中把敌人压在身下不是件容易事。换成一般人,好不容易把敌人压在身下,肯定要一顿拳头才过瘾。
警察虽然不能打人,但把对方压在身下时,那也是个绝佳的控制机会。
但是,只要对方还有同伙,千万别恋战,马上站起来。
因为对方的同伙会趁你在地面上和他的同伙恋战时照你脑袋踢一脚。或者更糟糕的,他会捅你一刀。
你看视频里当时的情况,如果不是其他人当时拉住了老头儿,他肯定会照还在地上搏斗的警察脑袋上踢一脚。
你以为他往前冲是想干嘛?明显是想袭击警察,救出他儿子。
这是其他人控制住了老头儿,如果没控制住呢?
看看这个美国警察:
https://www.zhihu.com/video/1331004877611761664五、民警的这个反关节的动作不错。在紧急形势下,民警没有采用击打手段,而是继续使用控制手段,说明民警的法律意识很强。只是他右手抓住对方的左手,左手去按对方的后脖子,这时两只手的用力方向无法形成合力,所以并不利于控制对方。在使用反关节技术时,有一个大原则,就是尽量使用2 on 1,就是用自己的两只手控制对方的一只手。对方一只手肯定没你的两只手的力量大对吧?民警这时应该撤回按住对方后脖子的左手,用两只手一起控制对方的左手,逆时针使劲一拧就可以控制住他了。
六、在被老头儿抓住衣服使劲向前拽时,手就不应该再闲着了。还是2 on 1的原则,用两只手去控制老头儿的一只手,他自然就没办法再像视频里那样使劲向前拽民警了。
作为旁观者,个人认为,这父子俩估计压根没想到,他们打的是警察!
如果他们面前站的是穿警服的警察,估计他们“上手”的可能性不大!
谁知道,偏偏警察穿了“白大褂”........估计这爷俩,以为碰到好欺负的“大夫”了........
恐怕,在平时生活中,这爷俩也是“欺软怕硬”的主........现在在拘留所估计肠子都悔青了——“你说警察穿个白大褂干啥........害得我们犯错误........”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我想说,这种人:“活该!”轻则进去蹲今天,估计那个当儿子的工作也好丢了.......重则,这个年是不用想在家过了!
“NO 作 NO DIE”!就这样!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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