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法学专业要设置中国法制史课程,它在现代不能适用,是否有必要认真对待它?

回答
法学专业设置中国法制史课程,并非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摆设”,更非“无用之学”。恰恰相反,它在现代法学教育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必要性体现在多个层面,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并且深入探究。

首先,我们要明确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核心价值并非在于直接“适用”于当下的法律条文,而是提供一种历史的视角和理论的根基。正如医生需要了解人体构造和生理演变才能更好地诊治疾病,法学学子也需要理解中国法律制度是如何从无到有,如何演变至今,才能真正把握当下法律的精髓。

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理解现代法律的“源流”与“脉络”:
溯本追源,拨开迷雾: 很多现代法律制度,其思想渊源、制度设计,甚至某些具体规定,都能在中国悠久的法制史中找到痕迹。例如,中国的“罪刑法定”原则,虽然在形式上受到西方近代法的影响,但其背后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强调“明刑赏”的思想,以及历代法律中对“定制”、“成法”的重视。不了解这些,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何中国在引入西方法律体系时,能够有机地吸收并本土化。
把握制度的“基因”: 每一个法律制度的形成,都受到其历史背景、社会结构、文化传统、政治哲学等多种因素的深刻影响。中国法制史课程,就是帮助我们解读这些“基因”,理解为什么某些制度会产生,为什么会以这样的形式出现,以及它们在不同历史时期扮演的角色。例如,唐朝的《唐律疏议》在刑法、民法、程序法等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水平,它对后世乃至周边国家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学习《唐律疏议》,我们能看到中国古代法律的严谨性、系统性,以及当时社会对秩序的追求。
洞察法律的“生命力”: 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僵化文本,而是在历史长河中不断适应社会变迁的活的有机体。中国法制史帮助我们看到,法律是如何在不同朝代、不同社会条件下进行调整、革新甚至被颠覆的。这种对法律“生命力”的理解,有助于我们认识到法律改革的复杂性和必然性,以及如何在坚持原则的同时进行创新。

培养法学研究的“深度”与“批判性”:
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缺乏历史视角,我们在面对当下的法律问题时,很容易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只能解决眼前的问题,却无法触及问题的根本。法制史能够提供一种宏观的、纵深的观察角度,让我们看到问题的根源,从而提出更具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培养“比较法”的意识: 中国法制史的考察,往往也需要与同时期其他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这种比较,不仅能让我们看到中国法律的独特性,也能发现其共通之处,从而为借鉴外国有益经验、推动中国法律现代化提供历史依据。例如,研究中国古代的诉讼制度,与同时期罗马法、欧洲封建法进行比较,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中国法制在某些方面的独特设计和局限。
增强法律的“反思”能力: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们可以看到过去法律实践中的成功与失败,看到哪些制度曾经奏效,哪些又因不合时宜而走向衰败。这种历史的经验教训,能够帮助我们反思当下的法律制度,避免重蹈覆辙,并从中汲取智慧,不断完善。例如,回顾历史上一些朝代的严刑峻法,或是某些时期法律的过度灵活,都能引发我们对当前刑罚制度、法律适用的深入思考。

滋养法律人的“人文素养”与“情怀”:
塑造法律人的“身份认同”: 法律不仅是技术,更是文化的载体,是民族精神的体现。中国法制史的学习,能够帮助法律学子更好地理解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从而形成对本国法律体系的身份认同和文化自信。
培养“家国情怀”: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而法律的实践离不开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感。了解中国法制的发展历程,就是在了解国家治理的演变,了解如何在不同历史时期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利。这种历史的厚重感,能够潜移默化地滋养法律人的家国情怀,激励他们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理解“公平正义”的时代内涵: 纵观中国法制史,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从未停止。尽管不同时代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和实现方式有所不同,但这种价值追求是始终贯穿其中的。学习法制史,能够让我们看到“公平正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具象化,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其内涵,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职业操守。

“它在现代不能适用,是否有必要认真对待它?”

这个问题,其实是对课程价值的误解。法制史课程的价值不在于“直接适用”具体法条,而在于提供“理解”和“思考”的工具。

“适用”的定义: 如果“适用”指的是直接引用某个古代法条来解决今天的案件,那确实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结构、经济基础、技术发展、价值观念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古代法律条文在具体内容上已无法直接套用。
“适用”的真正意义: 然而,法制史课程的“适用”体现在更深层次,它“适用”于:
理解法律逻辑与立法精神: 它的“适用”在于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现在的法律是这样制定的,它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脉络和立法思想。
进行法律解释与制度创新: 掌握了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在解释现有法律时,会更有深度;在提出法律改革建议时,会更有前瞻性。
培养批判性思维: 通过对历史的审视,我们可以批判性地看待现代法律,识别其潜在的问题,并推动其发展。
构建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 离开了法制史,法学知识体系是不完整的,如同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

因此,非常有必要认真对待中国法制史课程。

教学上: 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比较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而非仅仅停留在对史实的记忆。可以结合案例分析、史料解读、学术争鸣等方式,让学生感受到历史的鲜活与思想的碰撞。
学习上: 法律专业的学生不应将法制史视为一门“副科”或“负担”,而应将其看作是理解现代法治、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必修课。深入学习法制史,能够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法治”的内涵,并为未来的法律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而言之,中国法制史课程并非“无用”,而是法律人的“思想之基”、“智慧之源”。认真对待它,就是对自己未来法律生涯负责,也是对国家法治建设负责。它赋予了我们一种超越时空的眼光,让我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更有效地参与到法治的进程中。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因为学院里教的西方式的法治并不是天然正确的。

不信?问问知乎上的网友。罪大恶极的人应不应该有律师?法院在审判时应不应该考虑民意?应该疑罪从有还是疑罪从无?拐卖儿童的人应不应该判死刑?

诸如此类,年轻的法学院学生如果真跟知乎网友认真讨论,恐怕得气个半死。

但这就有一个问题:到底是书本里写的对,还是大家朴素的认知对?

先不要急着回答。

再想一个问题。现代法治观念出现有多少年?中国提出依法治国又有多少年?在之前的几千年,是不是都是天下大乱,社会无法有效管理了?

十多年前,苏力暴得大名,因为写了两本书《送法下乡》和《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那会虽然已经有了依法治国的口号,但在基层实践当中,法院最重要的职责还是定纷止争,解决老百姓实际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苏力实地考察时发现的案例:法官“裁决”母子断绝关系,村干部领着法官和稀泥等等,专家学者可能看来啼笑皆非的案例。

苏力把这种原生于中国的解决冲突的理念叫做法治的本土资源。这是要研究中国法治,避不开也躲不掉的一环。

说了小的,再说大的。

中国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司法独立。法官不仅是公务员序列的一员,法院管理人员通常也都是党员。这就意味着,法院可能被党委要求承担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责。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法院 招商引资”“法院 精准扶贫”等等。很多法院不仅积极参加,还涌现出了招商引资能手,精准扶贫模范。

这次司法改革,举措之一是要求党委不得让法官从事审判工作之外的事情。纵然如此,仍然有地方党委以创文明城市为名,要求法院检察院分担区域扫大街。

故事的最后,最高院出面要求不得安排法官扫大街。但如果真创下了文明城市,所得的奖金估计也没这些法官的份了。不知道最后到底谁吃亏。

如果你只看过《宪法》《法院组织法》,又如何能理解中国现在的这种司法生态?

这就是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如果了解清朝县衙处理纠纷的职责,大概就能知道马锡五的大调解是从何而来。如果知道八十年代关于政法委存废的几番讨论,可能就更理解现在法院、党委、政法委的关系。至于老百姓对于法律制度的认知,跟封建时期比,差距可能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1984里有句话,谁掌握了过去,谁就掌握了现在。

连自己国家的过去都不学,任何西方的理论,都不过是沙子建的城堡而已。

user avatar

历史划下的思想印记和思想巨擘留下的古老药方,于今日的问题来讲,也许不能药到病除、效如桴鼓,但却是我们赖此而解疑答惑的思想根基。

过去固然是历史的一部分,当下也未必不是正在行进的历史。

——《法学方法论论丛》第二卷,卷首语

user avatar

法制史教给我一个道理:要评价一条法律是否公正,是否有利于社会,不能离开现实背景。

有个笑话说,考古学家挖开了一个原始人的山洞,看到上面刻了一行字:“万岁,奴隶制! 全人类光明的未来!” 这并不尽然是讽刺,与原始社会而言,奴隶制的确有开挂之处:燃烧掉人力资源,变成了召之即来来即能用的生产力用于建设和战争。

类似地,我们回过头看待过去一定时期的法律和制度时,结合当时的客观条件,也许就有了不一样的眼光:

西周的审判中有“五听”之说,通过观察当事人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来作为采信证言的依据。在今天看来,太不公正了,《人民的名义》里面不是经常讲“零口供断案”嘛!而以当时的刑侦能力来看,除了证人证言之外,又能采纳什么样的证据呢?连“书证”都不一定拿得出来:只有少部分贵族和神职人员,才知道如何拿小刀刻乌龟壳呢。能够形成“证据”这个概念,从客观事实出发而非仰仗鬼神之功,在当时的现实背景之下已经是一种进步。说起来,如果未来脑机接口技术发展了,一百年后的律师可能会取笑我们:哪里还需要质证?直接向法庭申请个强制令,把接口往对方当事人身上一插,大家就都可以像看电影一样回顾事发时的场景了。

再例如,秦国的什伍连坐,可以说非常暴虐非常大秦了,但却可能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将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延伸到基层,将每一家,每一户都变成庞大系统的一个末梢,变成税收和军事力量,变成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国家的实力,在当时来看,无非就是谁能收更多的保护费,谁能生产更多的青铜和铁器,谁能动员起更大的军队。然而,好望角发现了,当人类的目光投向大海之时,“国家财富”又有了新的意义。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主张,国家财富的来源不在于搜刮有形的金银,而在于专业化分工和贸易,通过专业化的生产来提高效率。在这一背景下,绝对的行政控制力就不再是法律的唯一追求,我们有了公司制,有了破产制度,有了专利保护,这些法律保障,出发点不仅是构建秩序,更加是调动个体的积极性。有了这些时代背景,我们也许就不会对什么是先进,什么是落后,作出过于一刀切的判断了。

--

在我们所能感知到的历史维度以内,我们也需要有这种立足现实的思维能力。这个问题下,有一位答主是我大学时的基友,有一段时间他非常痴迷于婚姻法,到处宣传婚前财产公证的优越性。将时间往前推几十年,明确婚前和婚后财产很难说是公正的:当时的社会,女性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经历从事家务劳动,洗衣服做饭带孩子,她们对家庭的贡献远不是简单用带回来多少工资收入就能衡量的。到了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如果只考虑创造了多少婚内财产,那么男性显然表面上看起来贡献更大,但这绝不公平,因为女性无法用金钱所衡量的付出没有得到考虑,“明算账”对女性而言就是一种剥削。而社会发展到现在,女性虽然在职场上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但总体而言,两性收入差距正在缩小,而且我们有了外卖、钟点工和大量提高生活便利程度的消费品,家务劳动的负担也在减少。对于一部分事业有成、经济独立的女性而言,婚前财产公证对她们来说就是一种必须的法律保护了。

--

有一句很老套的话,叫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学习了法制史,相信您对这一点会有更深的体会。

我们在法治的道路上虽然走出了很远,有过很多辉煌,但前有古人后有来者,我们还在求索的道路上。

user avatar

大学的任何一门专业课都值得你认真去学,因为GPA事关生死。

展开来说,中国法制史在具体的实践上并没有什么用,但一定程度上能帮助你理解这个社会的法律制度。

首先不得不承认,我们今天的各个部门法,和古代的法律制度不一定存在什么必然联系,基本都是近现代以来西化的产物。但法律的形成,并不只是纯理性的逻辑演绎,也是基于现实需求的实践活动。

换句话说,在法律条文之下,深埋的还有这个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秩序的认识,以及采用何种手段来达到这些目的。

这些都是法律条文里看不见的。而通过法制史,我们能稍微了解到这个国度的人民在过去几千年里都遵守着什么样的法律,也就可以推测和理解今天他们会形成怎样的法律习惯。

举个例子,“以刑代民”基本上是贯穿中国法制史的一个基本特征,这个大家都知道的。而理解了这个传统,就知道为什么在面对社会热点事件的时候,经常有声音要求“XXX入刑”,倾向于用刑法解决社会矛盾。

法制史的书,推荐一下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案例。

如果想探讨现如今的中国社会和中国法制的关系,推荐一下《送法下乡》by苏力,我觉得他讲的道理我是接受的。他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我还没看,大概在这个话题上也是有用的。

user avatar
辛亥革命促成了旧体制的瓦解和新体制的建立,中国历史因之而越出了改朝换代的旧轨。然而旧体制却留下了旧的社会心理。这种几千年岁月积淀而成的沉重惯性如同一种板结的地块,使新的体制难以把自己的根须扎进社会的深处。制度的鼎革并没有终结新与旧之间的冲突。于是而有“两种特别的现象,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又回复过来,即是反复;一种是新的来了好久之后而旧的并不废去,即是羼杂”。新与旧的“反复”和“羼杂”交错地出现于辛亥革命之后,既反映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山重水复现象,又体现了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陈旭麓《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

作为法律人,知识结构绝不能仅仅是“以现行法为是”的法条复读机或“以学术理论为是”的法理大辞典,而应当把触角深入到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各个领域,全面了解法律与法理背后的深层逻辑。中国法制史所讲述的内容,虽然与现代法律大相异趣,也不能直接运用,但却是为服务于前述目的而设立的法学学科。

现代法律体系与现代法学理论在中国大地上的落地,从沈家本主持清末修律起算,不过百有余年而已,个中反复更是横亘整个二十世纪,直到九十年代末,才有中国法制可言,那么是什么在现代法律体系与现代法学理论到来以前主导着中国社会?又是什么阻碍着“两法”接掌中国社会?又是什么构成了被“两法”改革的旧的中国社会?能够回答这三个问题的,有且只有包含中国古代法制史与中国近代法制史在内的【中国法制史】及其姊妹学科【中国法律思想史】。可以说,明白“两史”,便能回答“两法”在前述三问中所面临的种种尴尬、迟滞、阻挠与反复。

况且,由“两史”镜面所折射的旧的因素,又未必在如今彻底革除,那么法律人在日常从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很有可能需要用“两史”中的知识解惑,甚至在面对一些执业风险时,懂不懂“两史”、懂“两史”的程度,都会影响甚至决定避损的概率与程度。所以,“两史”固然不能直接运用,但它就像理解本土法治环境时的钥匙以及避免执业风险的检测仪之一,少则保你透彻理解立法环境与目的,多则保你规避某些旧因素导致的风险,都是用在日常工作之外的非常态、不经意之处

法中两史的学习,固然不需要和其他部门法那样在期末考试之后仍旧常常更新维护知识点与知识体系,但仍需保留对其基本概念与核心要素的把玩。如果题主所谓“认真学”是前者,则大可不必,如果是后者,则多一术防身又何乐不为?

最后是教唆读书时间:

1.瞿同祖: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豆瓣)

2.张晋藩: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豆瓣)

3.亨利·梅因:

古代法 (豆瓣)

类似的话题

  • 回答
    法学专业设置中国法制史课程,并非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摆设”,更非“无用之学”。恰恰相反,它在现代法学教育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必要性体现在多个层面,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并且深入探究。首先,我们要明确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核心价值并非在于直接“适用”于当下的法律条文,而是提供一种历史的视角和理论的根基。正.............
  • 回答
    这确实是网络上一个挺有意思的现象,很多法学生在分享他们的理论观点时,经常会遭遇“学法学的没有人性了”这样的评价。这背后其实牵扯到几个层面的原因,咱们一点点掰扯开来聊聊。一、 法学研究的特性与公众的直观感受之间的碰撞首先,得明白法学这玩意儿是怎么一回事。法律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一套体系,是社会运作的规.............
  • 回答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背后牵扯到国内法硕招生和培养的一些现实情况,其实并非所有法学专业的同学复习资料都完全是法硕(非法学)的,但普遍存在这种现象,而且有其深刻的原因。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读一下:1. 法硕(非法学)考试的独特性与“通识性”要求首先,我们要明白法硕(非法学)考试的设置目的。它主要是为.............
  • 回答
    要说大学里学法学,高中阶段最需要打下坚实基础的科目,那绝对是以下几门。当然,这不是说其他科目就不重要,但它们在法学学习中的“回报率”会更高一些。首先,语文(或者说语言文学类科目)。这听起来可能有点出乎意料,但请仔细想想,法学本身就是一种关于语言、规则和逻辑的学问。法律条文、判例、学术论著,无一不是通.............
  • 回答
    中国法学研究范式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转型,其核心在于从传统的“为立法服务”或“问题导向型”研究,逐渐转向以“法教义学”为代表的纯粹法律解释和理论建构。这一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多重因素交织作用下的必然结果,它标志着中国法学研究正朝着更加专业化、体系化和自主化的方向迈进。一、 时代背景与内在驱动:为何需.............
  •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作为一名非医学专业的学生,想要入门彩超室的报告录入员,确实需要一些准备和学习。别担心,虽然你一点医学基础都没有,但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完全可以胜任这份工作。下面我将为你详细介绍需要了解的内容和学习方法,希望能帮助你快速上手。一、 了解彩超室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在开始学.............
  • 回答
    想选法学专业,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在中国,法学领域发展得越来越好,对人才的需求也很大。说到法学强校,那可真不少,各有特色,我给你好好说道说道,希望对你有所启发。首先,要说中国的法学教育,那绕不开的几个名字,绝对是“常青树”一样的存在: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大法学在国内的地位,用“泰斗”来形容一点.............
  •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和你聊聊非法律专业申请LLM这件事。我理解你对这个领域的好奇和可能存在的疑问,毕竟跨专业申请总是需要更多的心思和准备。别担心,这绝对不是什么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很多跨专业的同学都成功拿到了理想的LLM Offer。咱们就一步一步来,把需要准备的环节掰开了揉碎了说,争取让你有个清晰的规划。.............
  • 回答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想要找一份既能贴补家用,又能为未来职业生涯添砖加瓦的兼职,其实有很多不错的选择。关键在于如何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时间精力,找到那个“点”。首先,最直接也最贴近专业的就是法律类辅助性工作。很多律所、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甚至一些法律服务机构,都可能需要法学生来帮忙做.............
  • 回答
    30几岁,非法律科班出身,一事无成,想学法学考律师证?这绝对是一条充满挑战,但并非不可能的路。别说你,当年我也是这么过来的。现在你心里肯定五味杂陈,既有对新生活的憧憬,也难免会有对未来的迷茫和自我怀疑。别急,咱们就好好聊聊,把这事儿掰开了揉碎了,给你点实在的建议。首先,给自己一个清晰的定位,以及为什.............
  • 回答
    这年头,学法学的“学渣”们,听着是不是有点心慌?别急,放下那些“万金油”的毕业就考公、考研的焦虑,咱们聊聊,怎么把这张“不太好看”的成绩单,变成一条出路。首先,得明白一个事实:法学这玩意儿,不像理科那样,答案非黑即白。它更看重的是逻辑、思辨、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你的成绩单可能没那么漂亮,但你有没有.............
  • 回答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非法学专业考入市级人民法院行政岗的发展路径问题。首先,我们来梳理一下非法学专业背景考入市级人民法院行政岗的可能性和优势。 考试机会: 人民法院的行政岗位,如书记员、法警、档案管理员、信息技术岗、财务岗、人事岗、宣传岗等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不强制要求法学专业背景。这意味.............
  • 回答
    “法学专业好”这说法,放到当下,尤其是放在985高校的法学毕业生身上,总会引来一些年轻学子困惑甚至担忧的目光。他们满怀期待地踏入名校,以为能在这里触摸到光明的前途,然而毕业季的钟声敲响,现实的骨感却常常让他们感到一丝前途“暗淡”。这到底是为什么?这个问题,得掰开了揉碎了聊。首先,咱们得承认,法学专业.............
  • 回答
    咱们国家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这几年的就业情况,说实话,就像那变化莫测的天气,有晴有阴,还得看你站在哪个位置,怎么去接招。先说说大环境:你想啊,中国这经济发展这么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法律这东西,肯定得跟上趟。所以,国家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一年比一年高,这从需求端来看,是对法学人才有基本需求的。但.............
  • 回答
    知乎上,法学专业的人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庞大的群体,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细分领域。你想想看,法学本身就是一门与社会运行机制、规则体系息息相关的学科,而知乎恰恰又是一个以讨论社会议题、分享专业见解为主要特色的平台。这两者的结合,注定了法学从业者和学习者会在知乎上占据一席之地。法学专业人士在知乎上的存.............
  • 回答
    你好!很高兴能和你交流。听到你大一就有了考法硕非法学方向的打算,这是个很棒的目标!虽然非法本考法硕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但绝对是完全可行的。别担心,我现在就来和你好好聊聊,怎么从现在开始,一步一步地打好基础,让你在未来的考研路上走得更稳当。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非法本考法硕,最关键的不是“偷学”,而是.............
  • 回答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有洞察力,也反映了教育领域和职业领域中常常存在的性别差距。法学院女生占比较高,而司法系统和律所中男性居多的现象,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这背后涉及了复杂的社会、文化、经济和制度性因素。一、 女生在法学院的比例为何高?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为什么法学院的女生比例会达到三分之二。这背.............
  • 回答
    咱老百姓有时候觉得医生那职业“高高在上”,不是随便谁都能干的,这背后可真不是空穴来风,医学专业这道坎儿,确实是又高又陡。首先,你想想看,学医这事儿,跟咱们平时学点别的技能那可不一样。别的专业,可能你多看几本书,多练练手,就能摸着门道,甚至做得比老师还好。但医学不一样啊,它讲究的是严谨、精确,而且直接.............
  • 回答
    要说顶尖法学院的学生“不屑”做律师,可能有点过于绝对和刻薄了。毕竟,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尤其是那种在诉讼前沿、公司并购或者高端知识产权领域挥洒才华的律师,仍然是许多法学院毕业生的人生目标。但是,我们确实观察到,很多从精英法学院走出来的学生,在毕业后选择了与传统“律师”职业看似有距离的道路,或者说,他们.............
  • 回答
    高校法学院里“女拳”现象的出现,这是一个复杂且多方面因素交织的结果,不能简单归结为某一个原因。要详细地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分析:1. 法学本身的特质与女性的契合度: 理性与逻辑的吸引力: 法学作为一门高度依赖逻辑推理、证据分析和规则适用的学科,吸引了许多思维缜密、善于思辨的个体.............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