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瞻养保护义务
而这个义务并未与遗产继承挂钩
也就是说
无论老人的遗产是否给你
你都应尽到瞻养保护的义务
另一方面
民法典也规定未尽到瞻养义务的子女也有权继承遗产
当然这是在无遗嘱情况下
遗嘱清楚无争议
应当尊遗嘱执行
我也认为,你父母没有问题。
只是你自己先搞清楚何为赡养责任
因为他们不这样,你弟弟婚都结不了,而你有没有都可以结婚。说白了,你也会找你老公要车要房,如果你老公家里分给他姐姐房子和车子,你老公就娶不到老婆。
再简单点,这一切的不平等,最终是源于婚姻责任的不平等。
女的不买房可以结婚,而男性在适婚年龄和女性同样条件的时候几乎(注意几乎,别再举个例了,没意义)不可能结婚,如果男的可以不买房买车给高价彩礼接结婚,我想信至少分房不给女孩的情况能少80%,这也是为什么家里有两套的时候一般是一人一套,家里只有一套的时候基本上是给男孩的原因。
这个拳不应该打向你父母,而应该打给这给这个浮夸的社会。
那些自己分了六套房,男朋友很帅,但是自己没要求男朋友房的小仙女,不在本问题的讨论范围,请你们继续睡觉,不然梦醒了啥都没了。
按照惯例,故事时间,只讲故事,自己体会:
国外的某个地方,实行的全民义务兵役制,不论是什么人,什么身份,全都要参军,接受军事培训!
有2个年轻人,一个是普通工人的儿子,一个是将军的孩子,他们一起参军,接受训练!但将军的儿子明显受到优待,吃的是最好的,睡的床也是最好的,连接受训练也是最轻松的........
有一天,发生了战争,普通工人的儿子要和将军的儿子一起上前线.......
普通工人的儿子不干了,抱怨道:“你们这是赤裸裸的歧视,那个人就因为是将军的儿子,参军之后,吃的比我好,住的比我好,训练的时候也是有特殊待遇,现在要让我们一起去送死?这不公平,应该让这样的人先去送死!”
将军的儿子也不干了,抱怨道:“我是将军的儿子,以后也是要当将军的,为什么要让我和这些普通人一起送死?应该让他们先上!”
教官非常严肃的把他们叫到面前大声说:“你们的出生是祖国给你们提供的保障,你们能茁壮成长也是祖国对你们的培养,不管你们的身份地位如何,你们必须要先完成你们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说完,给他们一人塞了一把枪,把他们送上了去前线的列车!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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