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将开展,试点期限为五年,不包括农村宅基地,将产生哪些影响?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回答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拉开帷幕:五年长跑,农村宅基地“暂歇”,影响深远,机遇挑战并存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一项为期五年的试点计划即将启动。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试点将明确排除农村宅基地,这无疑为这场影响深远的改革增添了几分特殊的色彩。那么,这项牵动无数人心弦的改革,究竟会给我们的经济、社会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又有哪些值得我们深入探究和关注的关键信息呢?

一、试点改革将产生的多维度影响:

这场试点改革,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一块石子,其激起的涟漪将是广泛而持久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预估其可能带来的影响: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抑制投资性购房需求,引导市场回归理性: 房地产税的开征,意味着持有房产的成本将显著增加。对于那些将房产视为纯粹投资工具的群体而言,税负的增加无疑会降低其投资回报率,从而可能削弱其购房的意愿。这有助于遏制过度投机,引导市场回归居住属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可能引发部分观望情绪和交易波动: 在试点初期,市场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观望情绪,购房者可能会等待政策明朗和市场走向的进一步明确。部分持有房产但资金周转有压力的业主,为了规避未来的税负,可能会选择在试点开始前或初期出售部分房产,这可能导致短期内交易量的波动。
对房价的影响存在争议,但长期可能趋于稳定: 关于房地产税对房价的直接影响,业界存在不同看法。一些观点认为,税负最终会传导到租金和售价,可能导致房价下降。但也有观点认为,如果改革配套措施得当,如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优化土地供应等,其对房价的影响将是结构性的,即抑制过快上涨,引导市场向更稳定的区间运行。长远来看,房产税的存在有助于建立更公平的税负机制,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
可能促进二手房流通,激活沉睡的房产资源: 税收压力可能会促使部分业主更积极地考虑出售闲置或低效利用的房产,从而增加二手房市场的供应,提高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增加地方政府税收来源,优化财政结构: 房地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有望成为地方政府一项稳定且可持续的税收来源。这将有助于地方政府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下,获得更多自主的税收收入,减少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优化地方财政的收入结构,增强其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短期内可能对财政收入贡献有限: 考虑到试点阶段的覆盖范围、税率设置以及可能出现的观望和观望情绪,房地产税在试点初期的财政收入贡献可能不会立竿见影,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税基的扩大,其作用将逐步显现。

对居民财富结构的影响:
加速居民财富的多元化配置: 房产在中国居民财富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房地产税的开征,将促使部分居民重新审视其资产配置策略,可能会引导一部分资金从房地产市场流向金融市场、股票市场或其他投资领域,有助于居民财富的多元化配置,降低单一资产的风险。
区分不同收入群体,影响存在差异: 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富裕家庭或投资型购房者而言,税负增加的影响将更为直接和显著。而对于仅拥有一套自住住房的普通家庭而言,如果试点政策能够给予合理的减免或缓冲,其影响可能相对较小,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对社会公平的影响:
实现税负公平,体现“取之于房,用之于房”的原则: 房地产税的征收,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税负在社会成员间的更公平分配,减少“房叔”、“房婶”等现象对社会资源的占用。同时,税收收入的增加,理论上可以用于改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形成“取之于房,用之于房”的良性循环,提升社会整体福祉。
但需警惕税负的结构性公平问题: 尽管改革旨在促进公平,但税率设计、征收方式等细节仍然需要仔细考量,以避免出现新的不公平现象。例如,如何界定“首套房”与“非首套房”,如何处理不同城市间的差异,如何照顾低收入群体的合理住房需求等,都是确保社会公平的关键。

二、值得关注的关键信息与潜在挑战:

这场试点改革的成功与否,以及其最终影响的走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几个关键信息和我们如何应对潜在的挑战:

试点范围和征收标准:
具体试点城市将公布: 哪些城市将被纳入试点范围?是全国范围内的部分重点城市,还是特定类型的城市?试点城市的选择将直接影响改革的影响范围和扩散效应。
税率如何设定?是累进税率还是单一税率? 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税负的轻重以及对市场的影响力度。累进税率(即持有房产越多,税率越高)更能体现公平原则,但操作上可能更为复杂。
免征面积或扣除额是多少? 是否会设定个人或家庭的免征面积或费用扣除额?这对于保障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减轻普通家庭负担至关重要。
征收对象是房屋价值还是建筑面积? 以房屋评估值作为征税基数,更能反映房产的实际价值,但房屋评估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是关键。

与农村宅基地“暂歇”的考量:
为何排除农村宅基地? 这背后是出于对农村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农民财产性收入相对较低、以及农村社会结构的特殊性等因素的考量。但长期来看,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税收问题,仍然是改革需要逐步触及的议题。
对农村房地产市场和农民权益的影响: 暂时不纳入,是否意味着农村房产价格的上涨将不受抑制?如何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这将在短期内形成与城市房地产税的“双轨制”差异。

配套政策的衔接与完善:
房屋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准确、公正、透明的房屋价值评估体系是房地产税征收的基础。如何建立和维护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避免评估误差和权力寻租,将是巨大的挑战。
房地产登记制度的推进: 清晰的产权信息是税收征管的前提。全国房地产统一登记的推进情况将直接影响税收的有效征管。
与其他税收政策的协调: 如何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契税、个人所得税(房租收入)、营业税(房产交易)等现有税收政策的关系,避免重复征税或税收漏洞。
社会保障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对于因税收增加而生活困难的群体,以及为应对改革可能带来的短期阵痛,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

改革的推进节奏和周期:
五年的试点期是关键的观察窗口: 这五年将是摸索经验、解决问题、完善政策的关键时期。试点效果将直接决定改革能否向全国推广,以及推广的幅度和方式。
公众的接受度和改革的稳妥推进: 改革需要充分的社会沟通和公众参与,以建立广泛的共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或理解偏差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信息公开与透明度:
试点进展和效果的及时公布: 政府需要定期公开试点城市的税收征管情况、财政收入变化、市场反应等信息,增加改革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这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是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它不仅是对房地产市场的一次深刻重塑,也是对财政体制、财富分配和社会公平的一次系统性调整。未来的五年,将是考验智慧、审慎前行的五年。我们既要期待改革带来的积极效应,也要密切关注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挑战,并持续关注相关政策的落地细节和调整变化。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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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我觉得作为一个因为结婚刚需刚好买了房、在买房前被迫研究了好久房地产的人,应该有资格来聊聊这事儿

1、房地产税其实在政府看来是优质税种,房地产本身不会动、征收管理成本低,不像白酒之类要到零售环节小超市便利店去征收。唯一的难度在于房产信息完全联网;

2、上海和重庆已经试点了10年房地产税,但都有限制,所以效果不明显。比如上海这里,2011年前存量免征、首套免征、人均60平以下免征,征收对象太少了,今年前三季度一共只收了160亿。所以,最新的试点必然对存量或者免征面积下手;

3、如果是针对存量下手去征收房地产税,会非常考验政府部门的执行智慧,这里面牵涉到的利益和难度太大了。比如,一些老公房的老年住户,可能就这么一套房子,老人一个人住、收入也很低,针对他们去征收就完全没有意义;

4、如果按照面积去征收,可能会出现不同城市征收金额起点差距太大的情况,比如同样100平的房子,在上海可能1200万,在西安只要500万,反而会不会促使价格的两极分化更加严重;

5、说到底,怎样算刚需、怎样算投资,界限是比较模糊的,这也是这些年来多次打击“房住不炒”的难度所在;

6、我个人还是很支持房地产税的这次改革的,对于未来能保证房地产稳定、不像隔壁日本那样被戳破后带来大量泡沫,是和我们生活利益密切相关的。希望之后的细则,能带来更多的执行层面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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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这方面其实很多专家已经测算过了:几年内房地产税收入很难超过2万亿,对房价的调节作用也很有限。

这几天我看了很多文章,包括很多经济学家、证券公司分析师等人的文章,都在强调“这次不一样”,之前上海和重庆试点的征税税基太窄了。

包括知乎上很多网友也有这样的质疑。甚至认为如果和上海、重庆一样,那就没有意义了。

我觉得这些技术面的分析和抱怨都太过理想化,比如 @天涯明月刀的分析很好,但也是理想值。

大家都忽视了一个最大的问题——政府(官员)激励。

大家都批判上海、重庆税基窄、征税范围过小,但为什么他们征税不大点呢?

在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理论中,有一支重要理论是——官员晋升锦标赛。

这个理论简单的说,就是不同地区的官员为了晋升,会追求各地经济、税收增长。

这当然会造成很多问题,比如地方官员会短视,减少教育、医疗、排水系统的投入,增加绿化等可视基础设施和债务的投入。

官员晋升锦标赛在收税层面,可以解释:有些时候,官员会为了追求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给企业减免各种税收、低价供给土地,甚至默认企业逃税、避税,

但另一些时候,哪怕中央强调要减税,地方官员还是拒不降低企业税负。

(正反两方面的文献,比如徐瑞兰《官员地区偏袒与企业避税》、叶初升《企业减负政策执行与地方政府配套改革——基于晋升激励下地方官员行为视角》)

这种矛盾的现象其实并不矛盾,核心就是官员在追求税收(短期)最大化。

上海、重庆的官员也是官员,国家明明给他们了征税权,他们为什么不追求税收最大化,偏偏选择税基窄的征收方式?

同样,我看知乎上很多人说房地产税会是调节房价的利器:地方可以通过税率短期的调整,调控房地产。

显然,他们不知道以往地方政府已经通过二手房契税、所得税、增值税调整房地产了,但是他们为什么同样没有追求税收最大化,而是随着房市的波动,在加税和免税之间不断波动——更像是在调节防止经济过热和经济衰退。

问题的关键,很多人忽视的关键点,就是——如果地方政府追求税收的最大化,那么现在的税收程度已经是他们能做到的极限了。

这才是关键点!

税收这么低,不只是因为税收官员们仁慈,而是因为有太多制约因素让他们无法征税,或者房地产税会严重挤出其他税源。

抛去其他因素,比如房价-房产税-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制衡关系,我们仅仅考虑地方政府和基层官员激励问题。

一纸政策文件,就可以让底下上千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无条件执行么?

如果政策设计和人员激励这么简单,房价会是现在这样?

还会有那句俗话“政令不出XX门”么?

很多人喜欢拿国外房产税和国外对比,但各国的政策初始条件一样。

美国十年前可没有有公务员摊派购房指标,教师集资盖房,事业单位团购房,而这在中国一二线城市十几年前是普遍现象……

体制外,特别是私企员工可以买房,在大部分城市是近十年的事。

十年前各个城市还有严格的户籍限制,自己和孩子落户都难。

也就是说,房地产升值最大的受益群体,除了城市土著、炒房团,就是十年前的体制内群体——如今的基层干部中坚。

年轻公务员可能没房,但问问自己的主任,有几个没房?

政策讨论稿的时候,是主任发言,还是科员发言......

无论是上头的政策文件,还是网络上的质疑,都不可能让税务局领导审核自己逃税,或是让法院领导对自己房产强制执行。

我觉得新的房地产税大概率是结合上海和重庆的经验,既“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从新房和二手房交易环节开始普遍征收,又对现有多套房、大面积住房征收“豪宅税”。

我倒不是觉得这算失败,也不是抵触房产税,而是觉得“治大国如烹小鲜”。

这样做,可以避免我国税务机关评估地产能力不足、人员有限、退税管理不健全等问题,也可以减少纳税抵触。

通过15-20年的时间,当房地产税征收比较普遍,税务机关积累经验,能力和人员也比较健全,再扩大征收范围,比较合理。

就现在的税务机关人员数量,一夜之间,要求对上亿家庭征税、评估,可能么?

总之,讨论房产税,忽视执行面的困难和地方政府激励问题,是太多技术面分析纸上谈兵的重要原因。

对房产税,我觉得不要太乐观,也不要太悲观,15年-20年能完善,我觉得就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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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

其实房产税的改革,在经济历史研究里面是一个很有趣的小点,Land and Property Tax,你会发现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一样,这可能是需要试点的原因。

但经过这么多年,这么多国家的前赴后继之后,现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有各种各样的房产税,然后大家把改革的关键总结成了以下几个小点

  • 对什么收税?土地,还是土地及其附加建筑
  • 怎么制定税基?一般来说有四种常见的办法:分区划片,市场价值,租赁价格,自我申报
  • 税率多少?这个东西各国看起来都不一样,但其实我觉得是有规律的

然后在无数人失败的先决经验后,世界银行曾经总结过,房产税改革的先决条件是

1,你要有足够的政治决心

2,你要有技术手段过硬的收税机构

当然这两点中国都不缺,所以我们可以来看看上面这几点

第一点是文件里面就说清楚的

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所以中国的房地产税会是对土地,以及土地上的附加建筑征税,这是国际主流,如果没记错的话,只有很少有国家只对土地征税,印象中只有非洲的几个国家只对土地上的建筑征税。

当然会有争议说,土地出让金其实算是税收的一种,而且国内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是否重复收税?这点逻辑是没问题的,但从实际操作中,在国内几乎不太可能把土地的价值和土地上建筑的价值分开,所以我自己是觉得,大部分国家都采用这种方法计税,并不是因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是土地私有制,而是因为这是最简单的办法

第二点就比较有趣了

谁来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以及怎么评估呢?这个评估的人其实很精髓,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法有

  • 地方政府
  • 中央政府
  • 税收机构

当然也有几方合作来评估的案例,比方说英国

我自己觉得看了很多例子,这个问题有以下经验可以参考

  • 评估机构最好就是那个收到税的机构
  • 很多国家会选择地方政府来评估房地产价值

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财产税都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地方的财政亏空和地方银行一样,很多时候它不会往中央政府或者中央银行去报担心留下污点。所以留下一个可以调节的口子其实可以节省很多事情。

而且如果你评估方和最后税收的一方不统一,其实效率也会更低。我自己觉得将来房产税应该会类比国际惯例,成为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逻辑上来说,考虑到中国有一个特色的地产指导价,将来可能是由地方来决定自己城市的地产指导价。

这点在很多国家被证明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因为你地方政府如果收了财产税房产税之后造福一方,你自己的地价也会上涨,那么你的税基就更多,进入良性循环。

更关键的问题是,怎么决定房地产的价值。这个问题在其他国家有各种各样的案例,有用市场价值的(但比较有趣的是大部分国家的市场价值都比实际的交易价格更低,有没有让你想起深圳?),有用建筑成本的,有用土地面积的,有用租金收入的。总之五花八门。

但其实我觉得这个问题倒不是最关键的,一方面国内目测会有一个地产指导价出来,第二方面,虽然价值的决定方法五花八门,但你如果把税率也加上之后,你会发现大部分发达市场国家的房产税是有规律可循的:

  • 一般来说,房产税最后会占GDP的1.5-2%左右,发达国家会高一点,新兴市场国家低点
  • 同时房产税会占地方财政的20%左右(但发达国家有些会很高,超过30甚至40%)

那么这么一算其实数字大差不差,GDP的总盘子100万亿左右,地方财政收入10万亿左右,实际上如果你把土地财政算进去,那就是发达国家比例了。

所以其实房地产的计价标准和税率是一个跷跷板,最后大部分国家都在GDP总额1.5-2%,然后地方财政20%左右达到平衡。

本质上房产税是个税,所以它还是为了满足财政需求的。

假定说中国房地产市场总市值300万亿-400万亿,其实你会发现由于房价足够高,我们需要的房产税率不一定会特别高...但当然话说回来,中国居民部门60%以上的资产可能都是房地产,每年去征收0.5%-0.6%都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实际上这也是很多人猜的房产税率,比方说路透前几天就用0.7%去举例说这个数字目测就足够地方政府降低土地财政依存度。当然,为了在全国范围是这个数字,在城市要比在农村更高,因为税务局覆盖度越低的地方越难收税。


所以如果要我猜,我会觉得房产税将来交给地方政府,反正他们自己左手倒右手,然后也有动机用税收造福地方提高房价增加税基。房价评估方法目测会综合市场价格和财政需求。税率估计就是0.6%左右的一个数字(但根据国际经验,如果要在全国范围做到这个均值,在一线城市要更高)。然后长期来看它会逐渐占GDP,2%左右,然后和土地出让金加在一起,贡献地方财政收入约30-40%

有些朋友晚上和我讨论了这会不会是90年日本那次房产税的复刻,我自己觉得日本90-91年玩砸了完全是自己把M2增速调节到0,其实和房产税关系没那么大。

讨论房产税本身是简单的,但我隐约觉得这会是一个蝴蝶效应的开始,就像93年分税制改革也不是为了土地财政才改革的一样。我自己觉得它有一个好处在于,从2000年开始,各个地方的发展模式都是单一的,土地财政具有高度的可复制性,而中国其实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每个地方的最有发展模式其实都可能不一样,如果真的打破了一个传统的单一发展模式,其实说不定国内不同地方都会开始走一些差异化的发展路线。这对于经济和文化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换个角度去看可能又有不一样的结论,而这,就是历史的有趣之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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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我们大多数想象的来的快,说明……(写了要删)

2.5年试点期,试点期限还是比较长的,全面执行至少要5年后了;

3.农村宅基地不包含在内,之前担心像乞丐收税的过度担心了;

4.这也算是有了明确的时间节点,无论如何房产税必须要收,无论是从地方财政收入还是调节社会财富的角度来说,收房产税哪怕普遍征收对于我们普通刚需仅一套住房的来说怎么看都不是坏事,所以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

5.我希望新的试点城市有我大重庆,不能吃财政转移支付自己第一个,为国家排忧解难往后退缩。如果首套房需要交税我愿意交,如果有机会我愿意第一个交,房产税是我国必须要啃下的一个硬骨头。

对于纳税我一直是我纳税我骄傲,代表了我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刚好我写了一个其他国家的房产税的征收及经验,有些点估计会参考,大家可以提前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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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现在说这个还早,不知道城市和标准。

不过我看到有人说如果普征房地产税,那些有几套房的拆迁户会搞人民战争。就想问一下:这些拆迁户在的中国也是5颗星的吗?我怎么看不出我认识的4套房的人会这么有guts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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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轻税和重税的区别。

轻税可以房租转嫁。

譬如一套500万的二套房,年房租5万。

房产税收0.3%。这15000就加到房租了,所有500万出租的房主都要加价。

但是房产税收到2%,一年10万,你房租收15万就没人租了。工资10万,去了吃喝一年7万是极限了。

而且500万的房子变成负资产,卖没人要,放到手里一年负10万。只能大幅降级卖出去。

而买房子的如果自住,可以不交税,但是他可以不着急,继续租房子,等500万房子的房东继续降价。

价格什么时候适合买呢?

房价100万,房产税交2万,房租收6万,剩4万,一年投资收益4%,和理财差不多。就有人买了。

500万的新房也得这个价卖。

土地出让金打2折。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500万买了房子的,房贷300万,300万不能打两折,还要按照300万还。

这就有意思了。

一直说看烟花,没有烟花,也要造一次烟花。

土耳其新闻,埃尔多安坚决认为经济学家是错的,不加息遏制通涨,要减息。

结果土耳其通胀破表,汇率大跌,土耳其人民看了烟花。


——分割线——

说法很谨慎。

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城市试点。

其实早就试点了。

上海市2011年1月28日以后新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上海市居民,应缴纳上海房产税的住房面积是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减去上海房产税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面积。上海缴纳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新购入房屋的应税面积乘以新购入房屋的单价再乘以百分之七十再乘以税率,税率分百分之零点四和百分之零点六两种。

这都10年了。

上海这个政策的没有香港的轻,也没有美国的重。

当时,订出来

一是对增量不对存量,避免激烈的收税矛盾。

二是对二套房,不对自住。外地买房的感觉不到。

三是有减税面积,不到面积不用交。

四是单价标准,不用评估值。


2011年上海的房子1万,2021年涨到8万,还是按照1万交。

五,低税率,千分之几的税率。

这种政策,负担不重,而且有相当的免税金额,最重要的是存量不征税,没有累进。

效果大家也看到了。上海没收到多少税。

上海市房价还是涨了几倍,涨幅在全国一流,房产税没啥影响。

所以,这次核心还是税率问题。

国务院定的草案给地方怎么放权?

地方敢不敢收存量房(已经买到手的房子。)

存量房敢收,就是五套起征。拿到很多房子的村拆迁户也能搞成人民战争。

当然,这个东西一定要头铁试试才知道,看哪个地方试点碰碰。

存量房不敢收,新成交房,起征点和税率怎么定?估值怎么定?

上海现在千分之几,还去面积,打折,二套才收。矛盾小一些。

在上海能买二套房的,拿得出房价几百万,上千万。不在乎一年再拿几千几万税钱。

还是以前说的。

如果轻税,只收新增,算靴子落地。卖地财政可以继续。

如果重税(打完折实际收1%以上),新房和二手房市场会有很大影响。

如果对存量房征税,收税过程会很热闹。

从现在的说法看,很可能这个税是地方税。各个地方房屋不互相统计。

你全国每个城市买一套房,可能不用交税。

现在国务院的这个条文草案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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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经说了会试点,当然会实施,这点没人怀疑,关键问题是实施细则,是不是动真格的。

如果动真格的,比如像教培那样,那么短痛一下,长期来看,至少是健康发展的方向。

如果不动真格的,不是已经有俩例子了么。

《求是》杂志发文称「做好房地产税试点工作」,释放了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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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影响可能比你想象地要大得多。

就现在的状况来看这件事,比较需要大家关注的点应该是“试点数量”和“试点细则”上面,因为这种这两点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先看试点数量:

就目前的传闻来看,十个试点城市和三十个试点城市的区别应该是相当大的。

如果是十个试点城市,其实影响会是比较微妙的。

因为如果是拿北上广深杭再加上后面那些一线城市中发展靠前的5个城市来看的话,虽然这些城市的房价也多少受到了调控政策的影响,但由于基本盘较为稳定的状况,可能对相应区域房地产市场价格影响不会太大。

但如果这个试点数量跳跃到了三十个的时候,这个影响可能就会很不一样。

因为即使不管我们用采取什么排行榜来推进到三十个试点城市,那么排名靠后的那些城市在房贷条件没有限制的时候房地产市场的压力是会很大的。

就像现在郑州、哈尔滨这样房价承压的北上省会为例,就按照现在的调控政策来讲,房价甚至都有些撑不住的样子,不管后续房地产税的细则到底如何,这都会对那些排名靠后的试点城市房价产生负面的影响。

而如果是考虑到这些因素,试点城市数量很有可能是会对试点细则产生影响,毕竟现在市场的整体逻辑在“稳房价、稳地价”而不是任由它们直接暴雷。

但比起试点数量来说,试点细则无疑是重中之重。

其实从我个人观察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上的小年轻肯定是希望房地产税出台后能直接把那些炒房客搞得血本无归才好,但在现实世界里,大家还是要谨慎一些的。

道理很简单,没有任何既得利益会看着自己的利益被侵犯而不作出任何反应,而他们的反应则会很大程度上根据细则来做应对。

在抛开免征额度这个点不谈的前提下,让我问大家一个问题:

假设你现在拥有5套以上的房产,现在新试点的房地产税你会怎么看待呢?

我们来考虑第一种情况:

试点的房地产税像过去的上海、重庆一样,只是针对“新房产”进行征收而不涉及旧房产,你会做出什么选择呢?

不用想,接着奏乐,接着舞,顺带看着周围新房增加的相应负担给“大城市的小年轻”适时地涨一波租金。

于是一线年轻人哭晕到地上。


那么接下来我们考虑第二种情况:

试点的房地产税开始对存量房产进行征收,只是说这个数量相当少那会是个什么结果呢?

一方面这确实会对房东的资产造成影响,但绝大多数的房东会毫不犹豫地将这些上涨的成本转移给租房的年轻人。

很多人可能下意识地会觉得认为房价下降,房租也会下降。

但实际上这种逻辑在“房地产税试点初期”是不可能的,因为过往的房屋租金额度本身就是和房地产价格不对等的,在试点之后,一线城市由于标的良好房价可能不会太大变动,但租金是大概率上涨。

而且我再給大家说一个点。

在房地产价格波动巨大的时候,世面上那些可供“出租”的房源是会剧烈减少的,因为此时所有的持房者都会面临着要不要将房产卖出的选项,所以他们这个时候是不会对外出租的

在租房供给下降的时候,你认为租金会跑向何处呢?

在第二种状况下,租房的年轻人和房东都会输,只有那些希望能在一线城市上车的人可能会有所胜算。


最后我来给大家推演第三种情况。

假设试点的房地产税比例较高的时候,你猜市场会作何反应呢?

其实这个时候你根本不需要考虑被试点这些城市的房价反应,因为这些被试点的城市即使出现再怎么利空总归基本盘还是在的。

但这个时候所有旁观一线城市房地产税试点效果的多套房产拥有者是不可能坐得住的。

我再重申一遍。

不要认为所有的既得利益都会引颈待戮,他们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为自己争取利益的。

在房地产税试点比例较高的时候,他们会做的事情一定是尽可能地抛售自己手中的房产,实现落袋为安的目的。

我建议大家不要天真地认为这些房地产既得利益者可能会把房产砸到自己手里,那么我告诉大家,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对于那些真正拥有多套房地产的既得利益者来说,在房产数量达到一定数额的时候,他们是完全可以通过快速降价来实现套现的。

而在第三种情况下,大概率我们会引来一波阵痛期,然后在后续快速地进入房地产市场下行通道,再伴随着全面铺开达到最终目的。

似乎看到这里大家都会觉得第三种情况还不错的样子。

但其实就目前的状况来看,第三种情况所带来的阵痛是很多人都无法接受的。

因为在第三种情况下,这会意味着土地出让金数额迅速夭折, 房地产市场持续走跌,社会经济活动急速放缓,社会失业人数的迅速上升。

虽然所有人都清楚熬过寒冬就可能是春天,但这个寒冬可能并不是特别好熬。


我一直讲,历史的见证人不重要,历史的受益者才重要,但无论如何,我们都最好不要做历史代价的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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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来得迟,其中有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全国个人房地产信息联网推行很困难。联网的技术难度其实已经不大,但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愿意主动配合完成联网工作,则是主要的阻力。所以,将这些阻力一点一点地清掉,才能让房产税落地得到实施。


既然已经说到了有一些地方不愿意主动配合,那么已经实现了联网的地方,就会有一些力量在阻止房产税征收,这不奇怪吧?大家看看深房理这个事情,如果没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说是故意纵容,房产证券化的事情会发生?


房产税改革试点,就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一方占据上风。当然,还需要从征收的效果来看到底占了多少优势。房产税的征收就是很多人说的自己拿自己开刀,把自己碗里的肉分出去,所以推行很难。但从现在的速度来看,来得又比预料中的快。几天前,有个新闻提到一线城市的炒房客开始抛售房产。然后,几天后,就出现了房产税改革试点。想一下,这些人消息这么灵通,这消息怎么来的?肯定是有人指点,而且还有利益瓜葛在里面的。


而且,房产税的征收,也不一定是两股力量的博弈,而是再继续这么玩下去已经没有什么太大起色了,影响更大的利益。到了现在,能买的动的,已经买了,买不动的,你腰斩房价依然买不动。时机也不一样了,肉食者也需要有点野心,去收全世界的税才对。而收全世界的税,就要靠科技。


看看接下来的10年会发生什么吧。路子走对了就是全盛时期的来临,路子走歪了,以前做的衬衫,加的班,只能停留在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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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中村土著,收租婆,或成最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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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推出应该是板上钉钉了,目前没开展并不是因为技术因素,而是无法确定约束条件下的政策效力,关键是在高房价确定计征收范围和力度。而最终影响不仅取决于细则,更取决于不同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特性。

由于各个城市之间的房价差太大了,但是收入差距不大,那么能承受的实际税率上限肯定是特别大的。如果一线城市普征房地产税,但是居民能承受的税率又太低了,甚至比法条下限还低得多,那肯定会有豁免条件,避免对无力承担的底层征税。

按照任泽平团队的估计,2020年中国的房地产市值为391万亿人民币,一线、二线、三线分别为111、130、177万亿元。假如我们以上海为例,其人均房地产市值为169万人民币,只按照户籍人口计算,大概人均是300万人民币,这样三口之家的资产大概能接近1000万了。

而2011年试点的上海房地产税,起步税率是0.4%,那么1000万的市值就要对应每年4万人民币的税收。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才7.2万元,也就是平均下来,一个普通上海本地人要拿出来15-20%的收入交房地产税。

然而美国人交房地产税,一般不会超过收入的5%。美国平均房地产价值28万美元左右,以1.2%的平均税率计算,一年才交3000美元,要知道美国的平均家庭收入可是接近10万美元。而重税的州也就是平均缴纳5000美元,也不过5%。

如果我们拿5%来作为承受上限,在上海普征房地产税,可承受的税率不超过0.2%。但是我们同样使用这个标准,二线城市可以承受的税率大概是0.4%,三线却超过1%了。这是因为各个城市的房价收入差太大了,一线城市和三线城市的人均房产价值差了十几倍,但是收入差距却只有1倍。就算是想要苦一苦百姓,也没有银行像按揭贷款一样,给普通人融资交税吧?

但是出台的税法必然有税率底线,这不可能让市政府只设0.2%,那么肯定要想办法降低实际税率。所以上海就出了很多条豁免条例,让无法负担的居民不交税。

从这种税收承担能力的角度来看,一线城市不可能普征房地产税,会有很大范围的豁免,以奢侈税为主,也可能会像 @Orz辉 说的一样“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毕竟上海之前就是这样呢~~~而二线城市则可能会接近重庆,基础税率接近承担上限,通过累进税率对多套房征税,以抑制高端需求。而三线城市既可以普遍征税,也可以设置承受上限的税率。

按照这种标准,房地产税能收到多少呢?

一线城市即使是采用0.2%的普遍征收标准,只能收到2000亿。而按照上海的房地产税的豁免范围,只能收到200亿,这样子一线城市征收房地产税的下限可能就1000亿。而二线和三线城市能收取的上限大概是5000亿,而参考现在以抑制高端需求为主的重庆房地产税,一年收入也就是100亿上下。三线城市则可以普遍征收1%的房地产税,上限约为1.8万亿。

所以能收取的房地产税上限为2.5万亿,绝大多数都集中于三线城市。一方面很多类型的房产是很难征税的(如公房、自建房、公租廉价房),还有市值变动、逃税问题。另一方面,中国有很高比重的房地产交易税,这部分占GDP的比重约为1.5-2%,而房地产税对交易税会起到替代作用,仅仅减少了25%的交易数量,那么就会导致其他土地税收降低接近5000亿。。

房地产税能带来的收入应该也就是1.5万亿(合约1.5%的GDP),这个和 @Odysseus 所引用的各国房地产税占GDP的比重约为1.5-2%是相吻合的。

上海这种一线城市税收都是超过万亿的,土地出让金才3000亿,其实并不依赖土地财政。 而目前免税面很广的房产税才200亿,再翻几倍都赶不上土地出让金,肯定没法补充财政收入。这样子就会变成累进性质的资产税,以调整财富平衡为主。

但是在三线城市缺乏经济支柱,确实很依赖土地收入,而且能征收的房地产税收是很多的,这是最有可能靠房地产税来替代土地出让金。恰恰是因为三线城市可以靠房地产税来补充财政,这些城市的房子会变成消费品,反而会使得有投资需求的购房者离开,这样就会陷入房价下降的螺旋结构 。

从根本上来说,影响房价的因素是供需失衡。供给侧的问题主要是住宅供地增速低于人口增速,而高速城市化又有持续的移民流入,那么始终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由此推高房价。而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了65%,年均增速是1.5%,而根据日韩城市化进程,高速城市化会在75%结束,那么中国的城市化也就是六七年了,而且人口会从中小城市流入大型城市。那么大型城市的需求是扩张的,中小城市萎缩,三线城市需求本来就会下降。

虽然日韩在90年代初推出了房地产税,真实房价指数(房价和居民实际收入和比值)达到顶峰,之后始终没回到高点,可以简单地说房地产税是有立竿见影的作用,这个其实误导性很大。因为在1973年的石油冲击后,日本的真实房价指数就下降了30%,泡沫危机高点也不过比73年高了20%。如果没这么严重的泡沫,那么日本真实房价可能在石油危机后就见顶了。而日本在1973年、韩国在1990年,正好结束了城市化,这个肯定不是偶然,本质上是需求侧见顶了。

从城市化的角度来看,我国房产负担应该接近顶点了,如果考虑更缓慢的人口增长,那么离顶点的位置可能更近。

在高速城市化的尾巴,大型城市需求扩张,中小型城市萎缩,市场就分化了。没需求的三线城市会出现买方市场,但是千万人口的大型城市管制土地更加严格,住宅供给和人口增长的缺口要大得多,那么真实房价指数的下降是不会太严重的,房地产税就会强化市场的分化。

日本房地产税就有类似结果,人口流出城市的房价因为房地产税进一步下跌,这利好东京等中心城市。道理其实很简单,房产是家庭财富的主要成分,房价下跌会影响家庭资产负债表,进一步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资产减值的负面效应就会通过金融部门,溢出到其他企业和家庭,经济就会越来越差,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所以,房地产税将房市分割成了两部分:一部分住宅的需求量很大,但是供给一直不够,估值就会坚挺,房地产税的税收归宿就是下家;另一部分住宅需求不足,价值就会下降,然而每年又要交房地产税,房子就会变成消费品。由于第一种住宅有投资属性,投资者就会转向第一种,第二种住宅的需求就会进一步下降。

而可负担的房地产税率不平衡,会让需求旺盛的一线城市和需求萎缩的三线城市,分化更为严重。因为前者要么税率低,要么免税面广,税收优惠就会让投资价值变得更大。

所以很多研究发现在典型的卖方市场下,房地产税让刚需房价格上涨,高端的改善型住宅因为需求弹性大而下降。

当然很多人会说,刚需可以等嘛~然而改善住房买家的经济实力,比刚需买家更雄厚,议价能力强、机会成本也更低,自然有能力等得起,就连时间都不站在刚需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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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关注啥。前几天搁微信群里键政。有人问,会放水救房地产吗?

我说得很简单:当初货币化棚改失败了,现在问题更难了。继续放水是不可能的了,那是真的要炸。但是现在要解决这个难题,肯定是要有代价的,就看上面的人能不能下决心了。

可能有人会问,货币化棚改为什么会失败?我也讲过,主要是上面低估了市场对于房地产的狂热程度。以实际表现讲,可以这么说,房地产狂热到了给点烛光就灿烂,给点水滴就泛滥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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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说过,我国三大智商税是投资性住房、攀比性教育和续命性医疗,三座智商税大山稳稳地压在人们头上。跟这三大智商税相比,什么奢侈品包包都是弱鸡。铁拳不砸这三个,砸再多的洋表洋鞋洋酒洋车也没用。

后来,医疗集采降低了天价支架的价格,打击补课班禁止教育攀比。看着这两个领域的百万漕工和前浪如丧考妣地骂天骂地我这心里舒坦极了。现在就差一个投资性住房,一个三岁小孩都知道该收的房产税拖了这么多年迟迟不收,每天雷声大,雨点小,让人丧气至极。现在看起来八字或许有一撇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在全国推开,希望这一天可以早点到来,让中国人民出一口恶气!

看来我来了非洲之后,中国确实在变好了。希望过段时间可以看到更好的消息出现,看到祖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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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安这几年我明白一件事,你名下有几套房,公安局的系统里没有,每次查都是去房管局,他们那里一搜就知道你名下所有的房产。

但是,房产局那里不登记户籍信息,也就是不知道这个户主家一共几个人。


所以这里第一个要做的就是公安、房管局联网,这还不够,税务局和民政局也要加入。

这其实很简单,又很复杂,毕竟这都是涉密信息,还是需要时间整合。


目前我国的个税都是工资发之前先预扣一部分,转过年来再退税。

那么针对要补税的人呢……

税务局会给你打电话通知你。


目前来说补税的人还是不多,所以这工作不难开展。可是房产税怎么收?

那一大堆没有退休金、名下有房的老人房产税怎么收?

这个解决方案是啥?是欠税的房屋不能卖,还是上征信,还是什么?


初步估计,有人均面积免征是可能的。

第一就是避免向赤贫只有小平米的人收税,这部分人的钱本身就不好收。

第二是能够降低贫富差距。

第三是不能按照家庭一套免税政策来,这样会增进离婚率,而按照人均面积算,就不太担心离婚问题。

第四是可以促进中产阶级生育。比如说人均40平米免税,家里俩娃就可以160平米免税。


目前要开展五年试点,意味着全面征税起码要在2027年以后。

但是这不意味着明年或者什么时候国务院出台的试点工作能多么凶。

如果有证据表明,将全国联网、差额等级制度收税、房子越多往上叠的税越高,那么三四线城市的房子将炸裂。


比如说鹤岗、双鸭山郊区的房子,可能会免费送。

一些有钱人在三四线城市的投资房会收回,这导致一切空置率大的房屋都将被抛售。


这并不是国家希望看到的。这会造成大城市和小城市的发展更加不均衡。


所以收税方式必然是按照房价收,而且不会等额计算。比说4000一平米的房子,100平米一年收税2000块钱,4万一平米的房子,100平米一年收税5000这样子。


届时,一个家庭可以选择自己名下的高价住宅在多少平米免税,低价住宅低价收税,也就是不急着甩卖,稳定房产市场。


这样做的好处是稳定房价,三四线城市房价大崩对谁也没有好处,但是我们必然可以预见的是:房价是不可能出现曾经的那种大涨了。


个人认为出台的政策不会很狠,不会影响房产市场大幅度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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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终于要来了.

想想看, 为什么要那么辛苦的呆在大城市那? 无非是教育医疗工作资源更好. 但是这个问题应该通过合理分配教育医疗工作资源来解决, 而不是房产税减免.

只有既得利益者和最愚蠢的人会站在错误决定导致的错误结果上, 去维护错误的决定!


正常思路应该如下

房产税无免征浮动税率. 取消70年限制. 逐步降低土地出让金.

教育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带动就业合理分配. 引导人力资源合理分配

裁掉2/3的公务员, 降低退休公务员待遇. 提升在职公务员要求和工资. 砍掉各项隐形福利

取消户籍制度. 人口自由流动.

文娱行业分级.

逐步提高最低工资, 挤掉低利润行业, 促进产业升级

如果真能做到上面这些, 中国经济文化科技将会有一次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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