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看《情人》不会觉得变态,但是看《洛丽塔》却会觉得有些变态?

回答
你这个问题很有意思,确实,《情人》和《洛丽塔》都触及了禁忌的感情,但给人的感受却截然不同。我觉得这主要有几个关键点在起作用,而且这些点又相互交织,共同塑造了观众的观感。

首先,视角和叙述者的立场是最大的区别。

《情人》里,杜拉斯用的是回忆的口吻,以一个成年人的视角回溯青春期的情欲萌动。她描述的是那个年代、那个地点,以及她个人在那个特定环境下的体验。虽然故事中涉及了与一位年长、富有华人男子的复杂关系,但电影的镜头语言和叙述方式,更侧重于表现一种无法名状的吸引力、青春期身体的变化、对世界的新奇探索,以及身处异域的孤独和不安。作者并没有将这种关系描绘成一种纯粹的利用或病态的执念。相反,她将其融入到一种更宏大的、关于成长、关于身份认同、关于那个时代的背景叙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少女,在模糊的情感中,在身体和情感上逐渐成熟的过程,即使这个过程涉及了越轨的成分,但更多的是一种成长痛,一种对禁忌的好奇与尝试,而不是赤裸裸的性剥削。电影通过对细节的捕捉,比如少女脸上的表情,眼神的闪烁,对男性的观察,以及那种无法言说的张力,让你感受到的是一种复杂而朦胧的情感体验,而不是一种道德上的谴责。

而《洛丽塔》则完全不同。它的叙事视角是以亨伯特·亨伯特这个人物本身的第一人称来讲述的。这个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扭曲心理的施虐者。他将对一个十二岁小女孩的病态迷恋,包装成一种“爱情”或“艺术”。他用极其华丽、扭曲的语言去描绘他对洛丽塔的欲望,这种欲望是建立在对一个未成年人的绝对控制和物化之上的。我们看到的,是他如何用各种手段接近、控制、并最终摧毁了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即使电影试图通过叙述者的自我辩护和华丽辞藻来营造一种“禁忌之爱”的假象,但内核却是极其清晰的——那是对一个幼童赤裸裸的性占有和精神摧残。观众无法忽视亨伯特内心的扭曲和行为的残暴,这种旁观者被迫置于施虐者的视角,本身就是一种不适感。电影很难让你产生同情或理解,更多的是恐惧和反感。

其次,人物的动机和关系的性质也大相径庭。

在《情人》里,虽然那位华人男子是年长者,但他的角色并非全然的“猎手”。他表现出的是一种复杂的感情,有爱慕,有对少女青春的迷恋,但同时也有一种被这种青春所吸引、所唤醒的某种压抑的情感。而少女,她也不是被强迫或诱骗的。她有自己的选择,自己的主动,甚至是某种基于现实的权衡(比如她对家庭的糟糕处境)。这层关系中,虽然有权力不对等,但并没有完全剥夺少女的主动性和感受。更多的是一种在特定环境下的互相吸引和情感寄托,即便这种吸引是禁忌的。电影处理这种关系,更像是一种对复杂人性的探索,对青春期欲望的直白呈现,而不是对一个无辜者的一次彻底毁灭。

《洛丽塔》里的亨伯特,他的动机就是纯粹的性占有和控制欲。他对洛丽塔的“爱”,是建立在他对童年已故初恋的回溯上,他将洛丽塔视作了那个已逝的完美意象的替代品,完全忽略了她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所拥有的权利和感受。他强行介入洛丽塔的生活,剥夺了她的童年,她的家庭,甚至她的灵魂。整个关系的核心是亨伯特对洛丽塔的单方面、病态的索取和控制,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物化”和“侵犯”。他并非爱她这个人,而是爱他投射在她身上的那个幻想。

再者,电影的基调和观众的心理投射也很关键。

《情人》整体上有一种怀旧、哀伤、疏离的基调。它像是在讲述一个遥远的故事,一个关于失去和成长的故事。电影画面常常带着一种朦胧的光影,营造出一种梦幻般的氛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现实的边界,让观众更容易将之视为一种艺术化的表达,一种对青春与身体的探索。尽管存在道德上的争议,但那种青春期的迷茫、诱惑和身体觉醒的描绘,触动了很多人内心深处某种相似的体验或想象。

《洛丽塔》则更多的是一种令人不安、压抑、甚至带有令人窒息的恐惧感。纳博科夫的原著和库布里克的电影都充满了黑色幽默和讽刺,但这种讽刺的背后,是掩盖不住的对儿童性侵的控诉。电影的镜头语言、剪辑节奏,甚至是演员的表演,都在不断地提醒你,这是一个关于罪恶的故事。即使你被亨伯特华丽的辞藻所迷惑,但只要你保持清醒,就会被一种深深的不安所笼罩,你无法与之共情,只能保持警惕和批判的距离。

总结来说,《情人》触及的是青春期复杂的情感冲动和越轨的尝试,它以一种成人回忆的视角,将这种经历艺术化、背景化,更多地展现了一种成长中的迷茫和对身体的探索,即便有争议,但它更多的是一种对青春期禁忌之情的描绘,而不是对一个无辜个体的彻底摧残。而《洛丽塔》则是一场关于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和精神摧残的赤裸控诉,以施虐者扭曲的视角展开,将罪恶包装成病态的爱情,其核心是对未成年人的物化和剥削,这种行为本身就触及了最深的道德禁区,因此让人感到强烈的“变态”。

所以,区别不在于有没有触碰禁忌,而在于如何触碰,以什么视角触碰,以及最终想要传达的是什么。一个是在探索青春的边界和复杂性,另一个则是在揭露和批判一种极致的罪恶。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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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两本书也都看过电影版。补充一个背景小知识,一直到2005法国女性结婚的最低年龄是:15岁!后来才提高到18岁。

而杜拉斯15岁的时候,也就是1930年,法国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13岁(还是15岁?存疑)。这是我最近看《成为波伏娃》这本书时无意间看到的。波伏娃18岁表哥迟迟没有求婚,她的母亲跑去表哥家大吵大闹。她的父亲认为她已经在婚姻上没有希望。

也就是说,在今天人的眼光看来,《情人》里中国富家少爷和15岁半少女属于恋童,而按照法国人自己的法律和社会习俗,15岁已经可以结婚。

世界上很多国家法定结婚年龄不一定都要18岁成年,你也许可以结婚但不一定可以喝酒(比如要21岁)。

我在欧洲生活很多年,有时候会刷当地的论坛。比如女性谈论第一次是几岁….很多人都是十五六岁….

一海之隔的台湾,他们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18岁女性16岁。网上查到的资料说2023年将会改为18岁。澳门和香港,最低结婚年龄男女都是16岁。以上两个地区未成年人结婚都需要监护人同意。

我自己快30才考虑结婚,所以以上例子仅仅列举不同地区对结婚年龄的规定。个人不建议早婚。

回到杜拉斯的《情人》,法国少女已经到了法律规定可以结婚的年龄,所以她谈恋爱以及和中国富少爷约会各种,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并不存在年龄的问题。主要的问题的种族和社会阶级。哪怕《情人》中的女主穿越到将近一百年后的2005年,她要跟一个男人恋爱约会甚至谈婚论嫁都是合法的。

而《洛丽塔》不同。她和亨伯特初次见面的时候才12岁,完完全全是小孩。亨伯特在法律上还是她的继父,不仅恋童还乱伦。

补充一个小细节…

虽然亨伯特第一次见洛丽塔就有了大胆的想法,甚至跟她妈妈结婚也有别的企图。他在作为洛丽塔继父的时期,各种拒绝洛丽塔妈妈的请求还给她下安眠药…就是为了避免跟她啪啪啪。

洛丽塔妈妈发现真相并死于意外之后,亨伯特带走了洛丽塔,他心里有无数个大胆的想法,整个酒店都充斥着他的狂喜。

但是,根据作者原文,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洛丽塔主动的。

第一个晚上相安无事,早上起来洛丽塔爬到了亨伯特身上…

并且洛丽塔分享了在夏令营,她大约11岁的时候,就跟一个同学发生了关系。

《洛丽塔》这本书看不懂要表达啥,想到12岁的小女孩他也忍心下手还开着车一路到处打野炮…简直人渣中的战斗机。


《情人》里中国富家少爷全程都很尊重法国少女,法国少女家穷,母亲和大哥都是极品脸皮极厚见钱眼开,他都厚道相待也给了她很多钱。只是他没法违逆家里的安排不得不接受包办婚姻。

而《洛丽塔》里的亨伯特,他后期控制洛丽塔,限制她交友,碰上了她叛逆的青春期亨伯特又变态地死死管着她:怕她跑了。她最后真的跑了。掉进了另外一个拍色情片的更变态更老更猥琐的老男人的陷阱,被逼去拍爱情动作片。

洛丽塔再逃跑,一路颠沛流离,最后成了一个普通工人的妻子。17岁,她怀孕了,身陷贫穷,连曾经的骄傲也没有了。

这一切很难说不是亨伯特坑的。

电影里洛丽塔死于难产,亨伯特为她杀了那个拍色情片的变态老头自己被警察带走。

而杜拉斯,在晚年写《情人》这本小说的时候,从她的笔触里人们还是可以瞬间跟她一起回到西贡回到她贫穷无助的少女时代,那个富有的中国少爷曾经给过她一段幸福时光。老了,她也不怨恨。然后就有了那个著名的开头: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他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当时疯狂迷恋杜拉斯讲的这个故事,于是搜了原型。竟然真的有这个中国富家少爷和年轻的杜拉斯在西贡恋爱过。

少女杜拉斯,超级甜美!

不知道《情人》开头的情节是否真实,杜拉斯一生与几个男生纠缠,他再也没有出现过。

美丽女人老去之后的悲凉,一般人无法体会。如果开头的一番表白是真的,那个老头真心温柔的爱了杜拉斯一辈子。她15岁那年在湄公河畔发生的故事,也确实值得感动。

我个人是梁家辉脑残粉,心目中最帅的那一梯队。电影拍的也很唯美,一直遗憾他们没有在一起。

《洛丽塔》男主亨伯特最后开着车子摇摇晃晃被警察追到绝路,我觉得很爽感觉枪毙吧。洛丽塔宁愿大着肚子留在乡下受苦受穷,也绝对不跟亨伯特回去,他心碎到去杀人我感觉很解恨:洛丽塔恨他,再穷再落魄也不愿回到他身边。这是最好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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