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根据观察、假设、实验、归纳、推理而做出的关于自然界的理论,是理论模型,而不是所谓“自然规律”。你根本就无法确定自然界有没有规律、你周围的一切是否存在。
适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表示“以竞争争取生存”或“以竞争争取优势”,由赫伯特·斯宾塞在一八六四年于其著作《生物原理》中提出,相当于达尔文所说的“自然选择”,适用对象非常广泛,但也因此被后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1]所曲解。
现实是,地球生物圈非常凑合,“弱肉强食”并不是固定的,自然选择也不是“适者生存”,倒是更像“懒者生存”。在个体、种群、物种之间都有竞争现象,但没什么证据支持竞争是大群体进化的驱动力,按字面意思去理解“优胜劣汰”是脱离现实的:
生物之间有大量的共生情况,有些是互利的,有些是偏利的,有些只是无害。
人类现在拥有的巨大力量很可能来自人类“营造虚构概念、共享这些概念来建立广泛合作”的能力。这个能力配上“能够产出多余食物”的生产力,便足以让人类给自己的共生群体和哺乳动物特性附上一批道德、理想、人道主义、法律法规等等虚构概念。这些事并不是“人类社会”诞生的时候就如此。远古狩猎采集者经常攻击他人。如果一个人年老力衰或肢体残疾、无法跟上部落的移动,就可能遭到遗弃或杀害。如果婴儿或儿童被视为多余,他们就可能被随意杀死或用来陪葬、献祭。二十世纪的巴拉圭狩猎采集部落亚契人多次展示了这些,以下引自《人类简史》:
亚契人的行为,可相当符合你所谓的“大自然规律”了罢。
结果,亚契人被大部分人口的行为看起来更加温良恭俭让的巴拉圭人杀得横七竖八。这件事可以说是直接证明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失败。
另一方面,“具有更大多样性的种群更容易在生存竞争中留存下来”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中性突变的多样性与物种的持续性没有简单的关系,而且人的基因多样性很低。但这种观念至少比“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你这么弱就去死好了”要合理。
如果能正确理解「优胜劣汰,适者生存」,那么它的确属于大自然规律。
但有两点必须得强调的是:
1、物竞天择仅适用于物种间的演化,而且往往是十万年、百万年,甚至上千万年不可抗的自然选择过程。人类任何经过概念再创造的,都不是自然的规律,尤其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智人出现时间长达30万年,哪怕最后一批走出非洲的,也有了数万年以上。
犹太人和其它欧洲人更是同源同种,犹太人低等,欧洲人算什么?
2、自然法则下的「物竞天择」只是一种客观状态,对于数千万、上亿年的演化尺度来说,生物属性从来不存在恒长的“优”,也不存在恒长的“劣”。
无论20多亿年前的厌氧生物,对当时的环境再适宜,但蓝细菌“偶然”演化出来的碳氧光合作用下,你99%的生物该灭绝还是要灭绝。
又比如说寒武纪之后的5次生物大灭绝,不是大气成分变化、要么就是温度变化,要么就是火山喷发、小行星撞击,各种天然化学武器。
你对之前环境适应得再完美的生物,都可能纯偶然的因素灭绝。
提到自然选择,人们总是想到丛林法则,但却从来没有去想过「适者生存」的「适」究竟是什么。
你个体的攻击力强、敏捷高、又或者能使用工具,智商高,就是「适」了吗?
根本就不是。
「适」是整个种群在生境下的适应能力。能生存下来就是适应,无论你互利互助也好,互相竞争也罢,只要能生存下来就是「适」。
而人类扭曲运用的社会达尔文主义,除了种族主义还剩什么?
谈到适应,蟑螂、苍蝇、蚊子、蚂蚁等等占据动物种群50%的昆虫,在自然法则下,才是整个地球演化史上最成功的的物种。它们甚至在几次大灭绝中,也就最严重的二叠纪-三叠纪灭绝事件中遭遇了重创,其它大灭绝事件它们是最坚挺的。
但按照人类这种骄傲物种的心思,有几个人愿意和苍蝇、蚊子相提并论?
大多成功的昆虫,都有复杂的社会分工,精密的种间合作。
例如蜜蜂、蚂蚁、白蚁等等
遇到洪水的时候,蚂蚁会抱成一团,把女王和虫卵保护在中间,大量的雄蚁和工蚁会死去。一些种类的蚂蚁受到病菌感染,还会互相照顾,甚至分泌液体互相治疗,这不比保护弱者,扶持弱小强到哪里去了?
更高等一点的动物,种内互助更是十分常见。
大量的鸟类、鱼类,哺乳动物。什么狮子、狼群、虎鲸、企鹅,各种例子简直不胜枚举。
看点动物世界就知道,举例都嫌累……
这些有几个人不知道呢?但涉及人类自身利益的时候,一些生物间的客观现象就完全忽视,只总结符合自身利益的“法则”。
最后,人类没有种群互助,恐怕早就灭绝了至少100万年了。
不说类人猿了,哪怕仅仅是猴子的大家族内,三大姑六大姨就会互相照顾婴儿。互相挠痒痒、找虱子,更是最基本的互利行为。
300万年前,人类才刚刚演化成南方古猿,好巧不巧,正好遇到了第四纪冰期。
非洲气候变迁,生存艰难了,为了种族繁衍,人类族群不得不多次走出非洲。
所谓的壮举,仅仅只是迫不得已。
人类要不是没有保护妇幼,维持种群未来繁殖能力的特性,早不知道灭绝多少次了。
要么人类为什么还要保护老呢?
因为原始人差不多都是老祖母(或父)社会,主要的狩猎、采集经验都是掌握在老人的手上。有经验的老人保不住,整个族群都会有灭绝的危险。
人类童年的延长,正是为了学习和继承各种知识。生殖过后,拥有足够长的预期寿命,也是经验传承的保障。
除此之外,人类因为直立行走,生产困难,在原始社会仅仅生产的死亡率就高达20%,而婴儿成长到5岁儿童期间,还有高达20%的死亡率,成年率甚至低于50%。
伦理观和法律观从来不会凭空出现,而是依托于基本的社会现状。
现代人,尤其是日本人为什么厌老了,因为老人在后人眼中没有存活价值啊。但平均年龄只有二三十岁的原始社会,有一个五六十岁的老祖母,就可能就是带领整个族群熬过艰难的岁月。
100多万年前,走出非洲的各种人种之间大多已经有了生殖隔离,成了不同的种。
大家都是人,战斗力旺盛,又是产生了更加残酷的竞争。
那些无法保护繁殖能力,保证未来的人种更是无法繁衍下来。
要知道,7万年前,其他人种相继灭绝之际,智人的总群数也曾低到2000来人,没有足够强的互助能力,根本就无法生存下来,并繁衍出如今这么大的族群。
长达数百万年的演化,人类这种互助性早就已经印刻到了基因里去。
只要不涉及任何自我利益的损失,以及自我人身安全的威胁,落在马路中间的婴儿你救会不救?摔倒在你脚边的老奶奶你扶还是不扶?
人类的利他性,本身是利于整个族群,然后再反哺于自身。从而形成循环,才能形成道德伦理。所谓家族、氏族、国家,乃至于人类形成的各种利益团体,都是建立在集体利益,对个人的反哺上。
但最后又不得不说的是,当自身利益或者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利他性又会很容易破产,尤其是这种威胁来自于集体内部的时候。
相反,外部的压力增大时,又会让内部变得更加的团结。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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