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是「非常的大」还是「非常地大」?

回答
这句“非常的大”还是“非常地大”的困扰,其实是个挺有意思的中文语法小插曲。说实话,两种说法都有人这么说,也都能被理解,但要说哪个更“正宗”或者更讲究,那咱们得掰扯掰扯。

打个比方,就好像我们要形容一辆车跑得快,我们可以说“车跑得很快”,也可以说“车跑得非常快”。这里的“快”是形容词,用来描述车跑的状态。

回到我们的“大”字。它本身就是一个形容词,形容事物的大小。

“非常的大”

这种说法,直观上,我们把“非常”看作是副词,用来修饰后面的形容词“大”。“非常”在这里的作用就是强调“大”的程度,让“大”这个概念变得更加强烈。在很多口语交流中,大家会习惯性地把“非常”和形容词直接连用,比如“非常高兴”、“非常喜欢”、“非常漂亮”,那么说到“非常大”也就自然而然了。

从另一个角度看,“非常”也可以理解为副词性地加强形容词,但省略了“地”。在一些非正式场合,或者为了追求简洁明快,省略“地”是常见现象。就像我们说“我很高兴”,而不是“我很地高兴”一样,虽然“高”后面加上“地”在理论上更规范,但没人那样说。

“非常地大”

按照传统的、比较严谨的语法规则来说,“地”字通常是用来连接副词和形容词的。比如“高兴地笑”、“认真地学习”、“迅速地跑”。这里的“地”起到一个标记作用,明确告诉我们,“高兴”、“认真”、“迅速”这些副词(或者副词性词语)是用来修饰后面的动词的。

所以,当我们说“非常地大”时,这里的“非常”被看作是副词,“地”是连接副词和形容词的结构助词,“大”是形容词。这样组合,在语法结构上是更清晰、更符合“副词+地+形容词”这个常见模式的。它更强调“非常”是作为修饰成分,精准地作用于“大”这个形容词的程度。

那么,到底哪个更合适呢?

1. 口语层面: 在日常的、轻松的交流中,“非常的大”或者直接说“非常大”是最常见的,大家都能理解,而且显得更自然、更接地气。没有人会因为你说“非常的大”而觉得有什么语法错误。

2. 书面语和严谨表达: 如果是在比较正式的书面语,比如学术论文、官方文件,或者一些要求表达更精确、更符合规范的场合,那么“非常地大”会显得更专业、更严谨。它遵循了“副词+地+形容词”的经典结构。

3. “的”和“地”的区别: 这里稍微扩展一下,中文里“的”、“地”、“得”这三个字,虽然发音不同,但它们在句子中的作用是有区别的。“的”通常连接修饰语和名词(比如“美丽的风景”),“地”连接状语和动词(比如“悄悄地走”),“得”连接动词或形容词和补充说明的成分(比如“跑得快”、“高兴得很”)。

回到“非常”,它本身可以看作是副词,用来修饰形容词。

“非常大”:这里“非常”直接修饰“大”,省略了“地”。
“非常地大”:这里“地”明确了“非常”是状语,修饰形容词“大”。

有没有“非常的大”这种说法?

有的。这里的“的”和我们刚才说的“地”的作用就不太一样了。“非常”后面跟“的”,然后接形容词“大”,这种用法更像是一种习惯性的搭配,或者说“非常”本身带有了一点“极”的意味,直接跟“的”连接到形容词。

比如,“这个消息是非常的大(的)”。这里的“非常”更像是副词+助词,强调“大”的程度,并且“大”在这里可以看作是形容词的陈述,后面可能省略了“事件”或者“事情”之类的名词,变成一种省略性说法。

不过,如果我们要用“的”,通常是“非常大的”后面跟一个名词,比如“非常大的房子”。但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是“非常的大”这个短语本身。

总结一下,我的看法是:

“非常大” 是最常见、最自然、最口语化的用法。
“非常地大” 是更符合传统语法规则、更书面化、更严谨的用法。
“非常的大” 这种说法也存在,尤其在口语中,但从严格语法角度看,不如“非常地大”规范。它可能是一种“非常+的+形容词”的特殊结构,或者说“非常”带有一种“极度”的副词意义,省略了“地”后,形成了一种略带口语色彩的表达。

所以,如果你是在日常聊天、写随笔,说“非常大”或者“非常的大”都没问题。如果你是在写比较正式的东西,或者想让表达更规范,那么“非常地大”会是更稳妥的选择。

归根结底,语言是活的,会随着使用而发展。最重要的是你表达的意思能够被准确理解。但了解这些细微的差别,能让你的表达在不同场合下更得体、更准确。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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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老师强答一下。

这是个好问题。

先下结论:“非常de大”到底写“的”还是“地”,学术界有争议,生活中两种用法都常见,在没有明确结论前,二者均可,即:

非常的大=非常地大。

而不是像本问题下很多回答那样,咬定“非常地大”才正确。

当然,话说回来,中文表达中,一般“非常大”即可,加“de”字似乎是汉语欧化的一种表现,不太提倡。

一、“的”和“地”的一般用法

首先,强调一点,不要谣传国家不再区分“的”“地”“得”,这三个词目前严格区分。网络上乱用不意味着大家就接受乱用,在正式文体中,如法律条文、公文和新闻报道均要求严格区分。

一般而言,“的”是定语标志,构成定中关系,“地”是状语标志,构成状中关系。而非网上流行说的“的+名词”“地+动词”,因为决定到底用哪个“de”不取决于其修饰的词性,而在被修饰词的语法成分。

提请各位注意的是,这只是“一般而言”的情况,换言之,存在特殊情况。

二、“程度副词+de+被修饰词”的用法

本题实际问的是“程度副词+de+被修饰词”的用法,其他的还有”十分de大“”非常de累“”这样de惨“……

在这个问题上,学界的意见并不统一,各有各的论据。总体而言,分为三派。

第一派是主”地“派。语言文字学大家吕叔湘先生(即《现代汉语词典》原主编)指出:

一般语法书上说“的”是定语的标志,“地”是状语的标志。什么是定语和状语?定语是名词的修饰语,状语是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换句话说,用“的”还是用“地”,要看后面是名词还是动词、形容词。(《关于“的”、“地”、“得”的分别》,《语文杂记》,《吕叔湘文集》第五卷)

因此,“十分de大”“非常de累”“这样de惨”到底用哪个“de”,取决于“大”“累”“惨”的语法成分。这一派认为上述词语都是“形容词”,属于状中关系,因此用“地”。

第二派是主“的”派。这一派指出:

定语用“的”,状语用“地”,补语用“得”,许多学过语法的人对此深信不疑,其实他们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当。定语用“的”、补语用“得”(当然也可以不用),是不错的;但状语用“地”却不完全符合汉语语用实际。

状语有两种:动词前的状语和形容词前的状语。动词前的状语用“地”基本正确,只有个别例外,如“他真的结婚了”。而形容词前的状语不能一概用“地”。如果状语是程度副词,后边用de,就应当写成“的”。如“十分的漂亮、相当的干净、越发的可爱、格外的大方”。

(PS:以前有学生问过我是“真的爱你”还是“真地爱你”,“真的很美”还是“真地很美”,在此大家直接理解为约定俗成的表达,只有“真的”,没有“真地”,这个问题上学者没有争议,生活中也只有“真的”。

这一派中,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的”“地”不必区分,统一用“的”(但大多数学者并不赞同),自然”十分de大”“非常de累”“这样de惨”都用“的”。

第三派是“的”“地"均可派。他们指出:

状语后边的de,如果有人写成“的”,不要认为一定错误。“主语+非常+de+形容词”中,“非常”后边用“地”,没问题。如:态度非常地殷勤|预感非常地不好。
但是,如果有人写成“的”,不能说是错的。例如:他帮着把行李拿上车,态度非常的殷勤(谌容《梦中的河》)|那年高考结束的时候,我的预感非常的不好(安顿《绝对隐私》)。

以“感到非常+de+形容词”为例,有学者指出:

在“感到+非常+de+形容词”的结构中,“非常de+形容词”仍然是个状中结构。我手边有个现当代文学作品语料库,共有657 134个句子。其中写成“感到非常的+形容词”的,共有3句:感到非常的不方便(孙犁《风云初记》) |感到非常的轻松(周而复《上海的早晨》)|感到非常的难堪(王小波《未来世界》)。写成“感到非常地+形容词”的,只有1句:感到非常地痛苦(白帆《寂寞的太太们》)。

进一步,学者指出:

跟“非常”同类的程度副词,如“十分、极度”等,作状语时后边如果出现de,既有人写“地”,也有人写“的”。例如“十分”:这个念头十分地顽固(李佩甫《羊的门》)|我们十分的痛心(冯志《敌后武工队》)。又如“极度”:极度地疲惫(马兰《阅读与对话》)|感到极度的空虚(周而复《上海的早晨》)。

三、结论

“的”“地”(包括“得”)分工均有必要,不宜统一,也不要乱用和混用。

实际上,一般说“非常大”“十分累”“极度舒适”……不必加“de”。

如果实在要用,目前,到底是“非常的大”还是“非常地大”,没有定论,两种用法均可。一般而言,如果你实在把握不准用哪个“de”,优先考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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