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对于诬告罪的犯罪构成里面没有说女性是不适用的吧?别和我说有的强奸判得很低,两个都是问题都应该改,别以为两个问题可以相抵,两个问题都应该改下面是一个当舔狗的结果,不当舔狗至少人家还把你当人,当舔狗可什么都不是哦
前有杭州肖先生,后有北京刘先生。前妻诬陷前夫的案件层出不穷,大有成为时代浪潮的趋势。
我对本案还是有一些发言权的,因为我曾与当事人刘先生有过交流,也在知乎转发了他的自述。(想了解详情的朋友可以点击以下链接)
随着与刘先生、肖先生交流的深入,我逐渐对他们的人格有所了解。可以负责任的讲,这两位先生都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男人,治国平天下不敢当,修身齐家是妥妥的。
他们的具体形象,像极了刻板印象中的“大学理工男”:不太善于言辞,刻板到甚至有点迂腐,做起工作来兢兢业业,待人处事十分真诚。
“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要回我女儿。孩子在他们手上我安不了心。”这是肖先生对我讲的。
“我现在活的浑浑噩噩的,我不去自杀只是因为我的老父老母还在。”这是刘先生对我讲的。
当我和这两位身处困境的男人交谈时,他们关心的竟然不是自己。
那些应该遭到报应的渣男活的好好的,偏偏是这两位有责任心的好父亲、好儿子,遭遇了最惨无人道的诬陷。
难道好人就活该该拿枪指着?
好人当然不该被拿枪指着,但我不得不悲哀的承认:
在如今女权主义横行的时代,被拿枪指着的却只有好人。
国男们,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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