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搞wg的时候,你觉得遍地都在zf,其实并不是。
在广大农村地区,很多基层干部对自己平日的胡作非为很有自知之明。
为了防止成为被批对象,于是这些人开始扭曲政策,把矛头指向养鸡养鸭的老百姓,扣上“走资派”的帽子就开始批斗。
这么下来既显得自己很积极的在闹革命,又能继续骑在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
这就是斗争的“术”。
所谓的阳奉阴违,一定要从最弱的、最没话语权的、最不得罪利益集团、最不触及问题本质的下手,比如学生。
扔掉有虫眼的菜叶被罚,这其实不是第一次。
上一次还看到有同学吃鸭腿剩下骨头太多被“特别记录”的呢,你找谁说理?
我要是啃个猪蹄还不得判刑?
学生是最没话语权的,你让他们吃带虫眼的菜叶,甚至让他们把鸭骨头咽下去,他们都翻不起浪花来。
正因为弱,所以才必然是第一个被树反面典型。
不然去查当地纳税大户的食堂?惹恼了了资本家老爷影响税收怎么办?
官老爷做出表率先吃烂菜叶带动后吃?不是每个人都对自己狠的下心。
或者胆大包天的查储存环节的硕鼠?那粮仓又着火怎么办?
想来想去只有学生能欺负,当然要从这下刀了。
下一个要罚的大概就是吃火锅蘸两碟小料的顾客了吧。
下面这位答主自己还是太年轻,太拿衣服,红框的话就是说给广大学校以及其他单位听的啊。
怎么在食材源头、供应链体系上下功夫最有用最有保障呢?自然是找市场监督局认证的供货商统一配送食材,甚至干脆放弃食堂,交由市场监督局认证的餐饮公司统一配送餐食啦。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既然给了人家10分的权力,怎么能不让人家用到120分呢?布坎南因寻租理论获得的198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你以为是白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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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答主说检查自家食堂看看有没有发黄的菜叶的
说明还是太拿衣服
给大家翻译翻译什么叫在食材源头、供应链体系、员工行为培养等环节加强管理
就是,以后凡是带虫眼的、发黄的、形状不好看的蔬菜、水果、面包、馒头,一律不许进单位食堂。
采购人员也一律不允许采购这类食材,坚决将虫眼、烂叶拦截在单位食堂之外,绝不给好事群众可乘之机
所以,指望单位食堂犯这种低级错误的,还是省省吧
过度执行和消极执行是最好的对抗方式,所以吹制度决定论的可以醒醒了,就算是天才的制度,只要肯过度执行和消极执行,就可以一塌糊涂。
如何在这种情况下避免消极执行或者过度执行,这是执政者要解决的问题。二十四史里充斥着这种操作,也不是第一天了。
所以,节约粮食的政策执行还任重道远。
挺好。管管不绝对,就是绝对不管管。
别扯什么阳奉阴违,哪里违了?奉的很忠诚。
你说你这里没有右派,头头换个人抓出来5个,你还干不干了?
你说你这里有50个右派,头头说不至于不至于,抓5个典型就可以,剩下的还是同志。你收获了安全,头头收获了仁名,双赢。
每次都扩大化,除非扩大到头头也看不下去了,踩一脚刹车。既然每次都这样,那应该去找内在逻辑。这个逻辑就是上峰只做裁决保持不可知的威严,尺度让基层自由量度。那么基层衡量利弊,在上峰踩刹车前一定会趋紧。紧了,充其量工作方式不当,教条不灵活,罪过是有限的。松了,那可真是阳奉阴违,不作为,两面人,扣多大罪名都得接着。
什么叫浪费食品?字面意义上能吃的没吃都叫浪费食品,此外都是情恕。
检查面包店,没做好卖不出去不新鲜的扔了,你觉得合情合理,放过。
检查食堂,虫眼多的菜扔掉,你觉得为了卫生嘛,放过。
检查餐厅,骨头没啃干净,你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放过。
最后你去检查一圈,没有浪费食品的,都挺好。
好嘛?没人管你的话是挺好。一旦有人管,想在这方面出成绩,换个人来查你。嚯,面包也在乱扔,菜也在乱扔,肉也在浪费,一塌糊涂啊。他会放过你嘛?不会,他会踩着你往上爬,而你的自辩会很无力。归根到底还是工作不细致,精神没领会,有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对抗……扣这些帽子你一个都摘不下来,对不对?到那时只有悔恨,我开始怎么不管得严厉一些。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选了紧箍咒,就别嫌头疼。
我们先不聊浪费食物,这行字倒是勾起了我的一些不太愉快的回忆。
就是你们小学,初中时,有没有被组织过带上零食小吃,戴上红领巾,去养老院捐食物?
我们那时候基本上每学期都有……
那个岁数的孩子根本没有什么自控力,走路上基本上蛋糕苹果就啃了个七七八八。
最后剩下一部分,大家一起丢一个募捐纸箱里,然后大家一起和福利院的老人合影拍照,敬个礼就走。
我那时候虽然年纪小,但我回来的路上就在想,为什么我们不吃的,吃剩的东西,要给养老院福利院的老人吃呢?
然后十几年后的现在,我的奶奶因为老年痴呆,生活无法自理又不肯和我们一起住,最后住进了养老院。
我们想了很多办法,把她弄到一个条件还算不错的私立养老院,虽然每个月要多花几千块钱,但我心里想的,就是要避开这些公益食物募捐和剧情需要的合影。
因为我不想我奶奶吃别人吃过的烂苹果或者烂蛋糕。
我也不想她和那些红领巾合影。
所以我完全不理解执法人员临时拍脑袋想出来的: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
如果提倡食物不浪费,有虫眼的瑕疵蔬菜,应该是社会共同消化,而不是定向供给某个人群。
为什么会一瞬间就想到,那些不应该被浪费的有些问题的食物,可以捐给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可以吃,不浪费。
你们这种思路令人相当不适。
还记得小学语文课学的课文,将军发现有人冻死,非常生气要找军需处长算账,结果发现冻死的就是把棉衣让给战士的军需处长。
这些执法部门能不能学学革命先烈,不需要你冻死饿死,就拜托你自己先做到珍惜粮食。如果你内部食堂天天吃的都是有虫眼的黄叶子,歪瓜裂枣没发起来的面包,你们还吃到渣都不剩,那甭说你查学校,就是你站在餐馆饭桌子前面盯着食客有无剩饭,我们都觉得理亏,不得不为浪费粮食感到羞愧。
现在呢,反正我们就看见您不是找茬祖国的花朵,就是欺负老年人和弱势群体。至于您自己吃的是啥,那可真难说了。
一个法律若想有效,能执行,那必须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譬如说,到底什么样的菜能吃,什么样的菜要扔?你凭着你觉得吗?我想食堂扔掉了某些不完美的菜,很可能是出于食堂内部的规定。如果你认为这个规定不合格,那你就要拿一个新的出来。否则大家依照什么去执行?今天扔了,你说浪费,那明天留下,你会不会又说食品安全有问题,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呢?今天你说该把“稍微泛黄”的菜留下,那请问什么是“稍微”?是百分之五十以下?一厘米以下?什么又叫“泛黄”?有的菜本来偏绿有的本来偏黄。你眼里的能吃,未必是别人眼里的能吃。如果要避免随意执法,就必须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规定,难以写清楚的,就得给大家按自己判断去行事的自由。
现在民众之所以觉得不好,就因为这个执法像过家家,全凭当时执法者的喜好。这种喜好还特别幼稚,真就像小孩的水平。而且关键的,人民群众相信执法者自己都做不到自己要求的内容,那不就直接变成欺负人了吗?
执法最重要的是什么?
桂林市场监管局拿来处罚的是一个中学。我倒觉得市场监管局第一应该查的是局里吃的食堂,所谓以身作则,反对浪费是不是应该由监管局的员工们率先垂范呢?
市场监管局全体人员应该带头吃发黄的、有虫洞的叶子。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些“不太好看但还能吃”的食材非常安全非常有营养,可以优先给福利院、养老院来吃。
特别申明:这不是瞎编的,从新闻连接点进去可以看到,是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一名执法人员称:
“商家要在食材源头、供应链体系、员工行为培养等环节加强管理,减少食品浪费。”该执法人员说,由于《反食品浪费法》刚刚开始施行,相关的配套文件、细则尚未完善,对于这种浪费行为的严重程度不好判断,但商家可以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尽可能减少损耗及残次食材出现。同时,对于“不太好看但还能吃”的食材,可以员工内部消化,或者定向捐给福利院、养老院等机构,尽量做到物尽其用、不浪费。
我擦了擦眼睛,以为看错了,福利院、养老院本来就是弱势人群,需要我们更多的关爱,然后这位官员居然建议把不太好看但还能吃的次等食物送到这些地方?那肯定是这些食物还特别健康不用农药对不对?
我有个更好的建议,市政府食堂里挑下来的吃发黄的、有虫洞的叶子,反正不太好看但还能吃,请市场监管局的同志天天吃,享受福利院和养老院特别的关爱。
也可以在菜市场里弄个摊位,专门放“不太好看但还能吃”的食材,请市场监管局的同志优先购买,特别健康。
啦啦啦。
PS.评论区有人说我道德绑架 ,说难道宁可让人饿死,也不能接受残次品?
我的观点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国家养老院福利院,又是桂林这样不是穷得叮当响的城市,吃个蔬菜的钱还是有的,饿死不可能的,对更高生活质量的追求倒是有的。
如果不道德绑架,是不是养老院福利院就要接受各种残次品,就要开开心心拿临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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