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9条规定:“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规定,正常死亡遗体由医院出具证明可以火化,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经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后可以火化,无名遗体经公安机关作出鉴定并出具证明后可以火化。
如果不是无名尸体,按照题主所说的是个不孝子,公安机关会通知其家属前来处理。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