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九江乡规民约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防汛的告知函?

回答
对于九江乡规民约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防汛的告知函,这事儿一出来,朋友圈里就炸开了锅,众说纷纭。咱们掰开了揉碎了,好好捋一捋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以及大家伙儿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首先,从这个告知函本身来看,它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动员乡亲们参与到防汛救灾工作中来。九江地处长江中下游,汛期一直是当地的老朋友了。汛情来的时候,人手不足是常有的事儿,尤其是那些青壮劳力普遍外出务工的村庄,劳动力缺口会更明显。所以,乡里发出这样的告知函,本质上是一种基层社会治理的尝试,希望能汇聚更多力量来应对共同的危机。从这个角度来说,乡里也是“一片好心”,想把家乡的事情办好,保住大家赖以生存的家园。

但是,这封函之所以能掀起这么大的波澜,关键在于它触及到了几个比较敏感的节点,并且在执行方式上可能存在一些不周全的地方。

一、 法律与情感的边界:

乡规民约,顾名思义,是一种地方性的、带有一定约束力的自治章程。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风俗习惯和集体意愿,也为基层管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乡规民约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国家的《防洪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在防汛中的职责,也明确了公民在防汛中的义务。但这种义务通常是指配合政府的统一调配、服从指挥,而不是强制性的、大规模的、跨地区的劳动力征召。

让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防汛,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强制性,这一点值得商榷。如果只是一个“倡议”或者“呼吁”,那自然没啥问题。但如果函中措辞带有“要求”、“必须”,并且可能与某些潜在的惩戒措施挂钩,那就容易让人产生抵触情绪。毕竟,大家在外打工,是为了生计,是为了养家糊口,这是他们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二、 “外出务工人员”这个标签的敏感性:

为什么特别点名“外出务工人员”?这背后可能反映了一种“故土难离”的情结,以及对在外拼搏的乡亲的某种期待。但这种“期待”如果变成了“要求”,就容易让人觉得被贴上了某种标签,仿佛是因为他们“不在家”,所以才要被“召回”。

很多外出务工人员,他们虽然身在外地,但心永远是牵挂家乡的。他们在外辛苦打拼,很多时候也是为了能让家乡的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或者将来能回乡创业、建设家园。当听到这样的告知函时,他们可能会觉得:我虽然人不在,但我可以捐钱捐物,我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支持家乡的防汛工作。为什么非要我放下手头的工作,冒着路上奔波的风险,回到一个我可能已经疏远的、甚至我家人都已经搬离的环境里去?

三、 “防汛”的紧迫性和个人安全:

防汛工作是非常专业且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如果汛情真的严峻到需要大量人力,那么专业的救援队伍、当地有经验的民兵和志愿者,以及有防汛知识的基层干部才是主力。让缺乏经验、也可能不了解当地水情的普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在专业性和安全性上都可能存在隐患。

况且,外出务工人员可能在工作的城市也有他们的家庭、责任和生活。让他们突然放下一切返乡,可能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现实问题,比如工作交接、收入损失、甚至可能影响到他们本身的生活轨迹。

四、 沟通方式与信息对称:

这样的告知函,传递的信息和方式也很关键。如果信息传递得过于简单粗暴,没有充分解释返乡的必要性、具体任务、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可能的补偿机制(如果涉及到的话),很容易引起误解和不满。

比如,乡里能否提供返乡的车费报销?到了家乡后是否有食宿安排?具体的防汛任务是什么?有没有相应的培训和安全防护?这些细节都会影响大家是否愿意返乡以及如何看待这件事。如果只是一个空泛的“返乡防汛”的要求,会让人觉得不够负责,甚至是不够尊重。

五、 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碰撞:

这件事也反映了在当前社会转型期,集体主义思潮与个人主义权利之间的碰撞。在一些传统观念中,家乡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应该无条件为集体牺牲。但在现代社会,个体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大家更强调个人的自由选择和生活保障。

当这种“号召”触及到个人经济利益和个人自由的时候,就很容易引发争议。大家会问:凭什么要求我?我为家乡做出了什么贡献?我的权利在哪里?

总结一下,对这份告知函,我们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看:

出发点: 可能是好的,为了家乡的平安,希望能汇聚力量。
执行方式: 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强制性过强、沟通不足、缺乏细节保障等。
社会反应: 之所以引发争议,是因为它触及了法律、个人权利、家庭责任、经济利益等多个敏感点,尤其是在“强制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这一行为上。

其实,对于防汛这样的大事,有很多方式可以动员大家参与。比如,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发布防汛信息,提供捐款捐物渠道,组织当地有能力的志愿者队伍,甚至可以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让在外的人们也能了解家乡的情况,贡献自己的力量和建议。强制性的、要求牺牲个人生计的“召回”,往往效果适得其反,更容易引起反感和抵触。

总的来说,乡规民约的初衷是好的,但具体到执行层面,需要更多地考虑现代社会的个体权利意识,以及沟通和保障的到位程度。如何平衡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如何用更现代、更人性化的方式来解决基层治理中的问题,是每一个地方都需要深思的。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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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我经常给玄总点赞,然而这次不得不实名反对。

楼里诸多答案的核心错误,就是没有搞清发布此告知函的单位的性质。

题目描述中说这个通知是九江新洲垦殖场发布的,很显然这个锅他们背不动,他们如果真的这么干了会涉嫌下面这个罪名

根据《刑法》第244条规定: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知友

@尽恋微生

提供的原件颇为诡异,因为内容中提到了总场,落款却是村民自治理事会,而具体发布单位,应该以落款红章的单位为准,换句话说,谁盖这个章,谁背这个锅。

村民自治理事会和总场这个企业,并不是一个主体,是驴唇不对马嘴

而谁盖这个章,谁涉嫌上面这个强迫劳动的罪名。

强迫救灾也不行,因为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救灾不是他们的强制义务。

下面说点儿别的。

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我们可以查到,这个九江县新洲垦殖场的性质是国营企业,而国营农场辖区内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当地村民与国有农场的关系是承包土地进行经营,如果是村集体和农场签订了承包合同,再将土地转包给村民,这是二次发包,很显然由于土地性质的关系,当地村民只是租房居住,租地经营,村委会只是个中介公司而已。

有些朋友可能不理解,我们家世代在此居住,村集体土地怎么就变成了国有性质?这个事情,我没法给你解释,得问当地政府,然而现在的情况,不是国营农场占了村集体的地,而是当地村民承包国有土地进行经营。

强制他人进行劳动,这个权利,企业没有,村集体没有,包括当地政府也没有,在我们国家唯一有权强制他人劳动的机构是法院,对于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犯罪份子,在执行期间可以强制劳动,如果新洲农场是个劳改农场,里面所有劳动者都是服刑犯,这个要求就比较合理了。

在抢险救灾这个问题上,当然要积极动员当地群众自救,但是号召和以剥夺合法权利相威胁比起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就拿注销户籍来说,死刑犯在未执行之前,法院也无权注销他的户籍,普通群众是应该参加,不是必须参加。

最后就是想说说

@黑色光驱

的答案,这事和政府没关系,扯到募役制上,你这是强行开历史倒车,我们的政府是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你说这一个,恰好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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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江西的,我们这里也遭了灾,跟大家说说我现在的情况。

我现在被下派到一百公里外的某县的一个堤防段值守巡堤,已经守了三天三夜了。我爱人现在负责救灾工作,也是几天几夜没回家了,四岁的儿子已经提前送到几百公里外的外公外婆家。

我这个值班小组是两个人,事前安排是守两天两夜,最新接到的通知是人手不足,要求继续坚守。

这是我们休息的地方

三天了,我们两个困了就在这床上躺一下,轮流在一公里的堤段巡逻,已经发现了两处管涌,都及时通报处理了。

这是现在的汛情



注意看远处的电线杆,那根杆子离原来的河道还有五六米。上游在分洪,水位再涨一点,对面的村子就要淹。

现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全部都动员起来了,领导带头上堤,就是这样人手都不够。

我和我老婆的工作和防汛永远都搭不上关系,有汛情的地方离我家一百多公里,在那里我没有田地和房子,也没有亲人。还好,中国移动很给力,这里还有4g信号。

分割一下。

刚跟我老婆通了电话,她现在也带着女子突击队上堤防汛了,愿上天保佑。

分割线二

现在的防汛警戒已达到二级,要求每公里河堤要有九十人值守。你们自己想想,现在缺人缺到什么地步了,我们不要求老百姓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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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普通人来说,这是人生高光时刻之一,和平时代,抛下手头事情,为自己家乡真出一份力,守望乡土,也是是一笔丰厚精神收获,喷子很难理解。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截至11日晚间,已有两千余名江洲青壮年专程返乡抗洪,数百辆摩托车齐发返乡。
据当地市民拍摄的画面,不少青壮年骑着电瓶车乘着轮渡赶回老家,他们有人要帮忙转移物品、有人转移家中老人孩子,还有很多人是专程回家帮忙一线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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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保留第一条就好,后面几条有点多余。收钱是合理的。因为防洪保卫的是村里所有人的财产,只要在村里有财产的,就从防洪中获得了好处。没道理让别人去替你家防洪,既然你不回来,有人的不捧人场,那就只能有钱的捧个钱场,合情合理。

鉴于知乎侠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外出务工人员,对有些人而言,最有利的就是:让他去抗洪,说在外地上班,没空;让他们出点钱,说这是土匪抢钱,没门;水淹了他老家的房子,说这是人民政府玩忽职守,赔钱。你看,事情不想干,好处想全占。

你问我对这种人怎么看,我当然支持啦,这种人越多越好。抗洪嘛,不仅是与天奋斗与地奋斗,也是与人奋斗。要是都撑住,那自然最好。假如撑不住,根据木桶原理,自然是短板先挂。遥想九八抗洪,就是他们九江大堤的决口,让其他城市抗洪压力骤然减轻。你看,都是出来修大堤的,不贪钱能够战胜长江自然最好,但既然贪了,只要贪的都比九江少,也能战胜九江。

这次九江让外出务工人员回来抗洪,你们还推三阻四,好不好?好得很啊。到时候上下游黄石、安庆外出务工人员回来抗洪,你不回来,今年还淹了贵市替长江中下游人民做分洪区,好不好啊?大家都回来,能够战胜长江,自然最好。但既然九江在外务工人员不想回来,那别人家的回来了,也能战胜九江。

所以,长江流域其他城市的广大群众,看到他们这种觉悟,要珍惜,要感激,多么好的人民啊。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今年长江发大水,分我大洪水。至于九江人民自己嘛,看到别人忽悠你们做分洪区,还在那点赞,这不是脑子有病么。

最后是两学一做时间。

我们贫困地区还没有资格谈为国家大财政作贡献,但有一点是可以尽力而为的,这就是:不该向上伸手的不伸手,可以少向上伸手的就少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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