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婆婆:家产只赠随我家姓的孩子”这一新闻?

回答
最近关于“婆婆表示家产只赠随她儿子姓氏的孩子”的新闻,确实引发了不少讨论,而且这背后触及的层面非常多,值得好好聊聊。

首先,从传统的家族观念来看,这种做法并不算特别出人意料。在很多传统文化里,尤其是在一些重男轻女或者极其强调“传宗接代”观念的家庭中,“姓氏”往往代表着家族的延续和血脉的继承。长辈们可能认为,只有跟自己儿子姓的孩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家骨肉”,才配得上继承家族的财富和荣耀。这种想法,说到底,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以男性为中心的家族认同。婆婆这样做,在她自己看来,可能是一种对家族血脉负责任的表现,是对“自己的香火”的坚守。

然而,在现代社会,尤其是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和思想解放,这种观念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现在我们更强调的是平等和个体权利。

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而不是家族的吞并: 现代婚姻更多被看作是两个独立个体基于感情的结合,共同组建一个新的家庭。孩子的姓氏,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是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再是单方面由男方决定。如果婆婆因为孩子的姓氏而区别对待财产分配,这实际上是在干涉子女婚姻中的自主权,甚至是在制造家庭内部的不平等。

财产是夫妻共同努力的成果: 很多时候,家产并非只是丈夫一方的“祖产”,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或积累的财富。如果婆婆将这部分财产仅仅视为“她儿子家的”,并以此为条件来“赠予”,这本身就忽视了儿媳在家庭中的贡献和权益。一个家庭的财富积累,往往是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儿媳同样是家庭的创造者。

姓氏的选择本应是父母的权利: 现在很多家庭在孩子姓氏的选择上,会考虑跟父姓,也会考虑跟母姓,甚至会结合双方的意愿,比如隔代姓、复姓等。这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对孩子未来身份认同的一种尊重。婆婆以此作为分配财产的条件,就剥夺了年轻一代关于姓氏选择的自由,并将“姓氏”与“财富”强制挂钩,这是一种不健康的价值观。

可能引发的家庭矛盾: 这种做法极有可能在家庭内部引发巨大的矛盾。首先,对跟其他姓氏的孩子来说,这是明显的歧视,会让他们感到被排挤和不被爱。其次,即便是跟她儿子姓的孩子,在得知这种“条件性”的赠予后,也可能感到压力巨大,甚至对长辈的行为产生反感。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会严重影响婆媳关系,甚至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隔阂。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因为姓氏不同而遭受不公平的对待。

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考量: 从法律上讲,如果家产是婆婆的个人财产,她有权决定如何处理。但如果家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涉及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那么这种单方面的、基于姓氏的决定可能并不完全合法有效。从道德层面来看,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也缺乏对其他家庭成员应有的尊重。

总的来说,看待这则新闻,我觉得是站在了传统与现代的十字路口上。 婆婆的行为反映了一种旧的家族观念,但这种观念在现代社会已经越来越不被接受。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应该建立在平等、尊重、爱与共同承担的基础上,而不是将姓氏与财富划上等号,用利益去绑架亲情。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长辈能够理解和尊重年轻一代的价值观和选择,家庭成员之间能够互相扶持,而不是因为一些形式上的东西而产生隔阂和矛盾。如果真的有家产,更应该考虑的是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让所有家人都能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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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从法律角度谈谈,仅供科普:

假设所有家庭成员只有奶奶、父亲母亲、两个孩子A和B三代人5口人。离婚再娶等情形不予考虑。则:

奶奶有权不立遗嘱,去世时发生法定继承,财产全部由父亲继承;

奶奶有权立遗嘱,指定由父亲或A或B中的一人继承全部财产,也可以指定由母亲受遗赠全部财产,或者可以把全部财产按指定的比例分别继承或遗赠给父亲、母亲、A和B;其中,父亲继承和母亲受遗赠的部分都会成为父母的共同财产,因此实质上二者并无区别;

奶奶甚至有权立遗嘱,将遗产赠予国家或社会福利机构;

奶奶当然也有权在生前把自己的财产赠予任何想赠予的人。

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充分尊重自然人处置自己资产和遗产的自主和自愿,如上所述,你可以想给谁就给谁,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但是下列这一种遗嘱无效:

指定由父亲继承全部财产,然后又指定,父亲死后的遗产只有A有资格继承。

这种遗嘱是侵犯父亲处分自己遗产的自由的。

下列操作也是无权进行的:

在将房产赠予A之后,如果父亲和母亲又生育了同姓氏的孩子C,奶奶给C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

理由很简单:这个时候房子已经是A的财产,和奶奶无关,奶奶不能想加就加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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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两前在知乎就表明过,如果自己生两个女孩,家产就给随自己姓的外孙。

给外孙起名是孩子的权利,婚姻也是他们的自由,我不干涉,也不阻止。但如何处理我自己的财产,那是我的自由,我开心给谁就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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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让我对国内财富管理和信托服务的前景充满希望...

一个二线城市七十岁老太太,懂得立遗嘱、做公证、在生前理智处理遗产分配,这种民智的进步简直太感人了……

而且她这个“跟我姓的孙子才能继承我的遗产”的理念,必须通过直接把遗产生前赠予对应孙辈,或者指定自己百年后对应财产的分配和所有权才能达成。不然她过世后儿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直接就可以把房子继承过来然后进行遗产再分配了。由于孙子辈太小,还需要确保那部分财产在孙辈成年前有专人打理,不会莫名地被儿子辈收走或者处理掉...这些正是信托大显身手的地方。

要是每个老人都能这样在自己清醒理智的时候通过信托处理财产分配,这个世界简直太美好了。少了无数潜在纠纷不说,对老人自己来说也算一种个人实现呀——年轻时通过个人奋斗来达到个人理念的实现,老了还能通过财产分配来支持自己的理念,这种对自己人生有掌控感的感觉多么美妙

也希望有人能分享下现在国内想直接把财产分配给孙子辈,具体是怎么实现的...又具体如何实现监管,以确保孙辈能成年后获得对应财产。公证在里面的作用等等...

我不觉得这种个人案例需要讨论女权或者女性主义。每个人有自由选择自己的理念和生活哲学,只要不伤害他人,我不认为有什么值得指摘的。此题中的婆婆选择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表达诉求并制衡他人,我觉得还有点酷...(当然,这婆婆如果很干脆的答应了一个孙子一个姓,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儿,我觉得也挺酷的)

有时间想讨论女权的话,还是更多看看怎么消除职场歧视和性别成见。我觉得这些东西对社会上的大家有更广泛的意义和更深远的影响,也更值得进行深入的讨论。


我评论里关于“纪念一个人”的方法的一段话,更新下在这里:

老人家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她也没有表达类似“其他人也应该这么做”的想法(这点我是欣赏与佩服的),所以是个纯粹的个人行为,她高兴就好,旁人不必干涉。

而从我个人的角度,我确实是相信资助一个孤儿院、或者捐一栋楼,长远来说是纪念一个人更好的方法。毕竟子孙身上只含有二的n次方分之一先祖的基因,纵然有个姓氏,也未必对自己没见过的祖先有多么深的感情。

我的大学有栋邵逸夫楼(很多人的大学里也有吧),四年里我在里面上课、听讲座、和同学讨论作业...现在偶尔也会和朋友说到它。我没有见过邵逸夫先生,但是因为这些回忆和不断重复的名字,我觉得他是个颇为亲切的人。类似的事情年复一年在毕业生身上发生着,令老先生始终不被世人忘记。这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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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责备婆婆是采取这种方式来“迫使”儿媳放弃孩子冠姓权的,都是建立在婆婆应当将财产一视同仁留给孙子。

我说你们到底尊不尊重财产权呀?不能一边认为孩子必须随父姓是封建糟粕,一边又认为家族财产必须要留给孩子是理所当然。

更何况那个是奶奶的财产呀!

讲道理,法定继承的话,儿子没死关孙辈屁事呀?

遗嘱继承的话,别说不给孙辈,一分钱不给儿子也是完全可以的呀。

不想要祖传的姓氏,又想要祖传的财产,你咋不上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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