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的错误应该由法律来决定,但父母的错误却不能粗暴的由孩子来制裁。
站在外人的角度来看,买卖应该同罪,这固然无错,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不认识他的养父母,甚至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在我对他们的认知中,他们仅仅只是两个买了别人儿子的人。
但站在小郭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是寻找了自己几十年的亲爹,一方面是养了自己几十年的养父母,可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几十年的相处中,与养父母的感情更胜几十年未曾谋面的亲爹。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样的选择虽然为大多数人不能接受,但对于小郭来说也是情理之中。
如果这件事出来之后,小郭在见到亲爹之后,毅然愤然离开,无情抛弃自己年迈的养父母,大概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就不再是买卖是否同罪的问题了,而是小郭的人品问题了。
最为一个教师,如果人品有问题,是不足以传道授业解惑的。
所以整件事情,对当局者来说,是无奈的,老郭的无奈是源自与情,小郭的无奈也是源自于情。
自小被拐走,几十年相处,他所做的选择想必是绝大多数的人都会做的,毕竟从情理上来说,养父母对他是尽职尽责的。
还是那句话,法与情要分开来看。
在法律上,我支持买卖应该同罪。
但在情理上,我觉得,不应该由小郭去做裁决。
生父母为了找孩子折腾干净了家底。
孩子选择留在“养父母”家里,因为生活习惯了,也有自己的生活了。
但我敢赌五毛钱的,若是这个生父母有个几千万身价,这孙子估计哭着喊着也得认祖归宗并坚持与涉嫌参与买卖人口的所谓“养父母”划清界限。
杨康之所以不肯跟杨铁心走,只不过杨铁心就是个江湖卖艺的。若他是大宋的太子爷,或者铁木真的儿子,你看他走不走。
爹是个好爹,儿子够呛。
但涉嫌参与买卖人口的所谓“养父母”,有关部门不应该给个说法么?
郭新振的养父母(买家)不坐牢,就会有更多的郭爸爸,这种悲剧会更多。
别说买家没有虐待郭新振,对郭新振视如己出,那买家家里的两个女儿过的是什么日子有人同情过吗?明明有两个女儿,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买了一个男孩。
这个男孩有多幸福,这俩女孩就有多不幸。
男孩的健康成长是建立在女孩的生不如死上的。
那郭爸爸呢,骑了24年摩托,走遍大江南北,摩托车骑坏了10辆。
跟孩子相处的天伦之乐几乎没有享受过,他骑在摩托车上风吹日晒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自责?痛苦?生不如死?一死了之?
24年,整整24年,每一天都是这种自责与痛苦在支撑着他。
可能到最后,郭爸爸想的不是孩子回到身边,他彻底妥协,可能只是希望孩子还活着,健康地活着就行。远远望一眼,不打搅,梦圆了,自己回家好好过日子。
但是郭爸爸的日子还能回到以前吗?
中国那么多丢了孩子的家庭的日子能回到以前吗?
原谅我用最恶毒的语言评价郭新振的养父母,这俩人不把监狱坐热乎了,就是在鼓励买卖儿童。
反正只要瞒得够久,只要买一箱牛奶证明没有虐待孩子,那么买家一点代价都不用付出。
24年的风吹日晒,痛不欲生,家庭支离破碎,就值一箱牛奶的钱。
可笑不?
不管郭新振愿不愿意,请把他养父母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这么多年来,支持老郭走下去的信念。就是找到自己的孩子。
一天天在路上,他肯定想象过很多次孩子遭受的委屈,幻想过很多次重逢的场景,但是老郭肯定没有想到过,孩子会真的“认贼作父”了。
老郭说,只有在路上,才觉的对的起孩子。结果找到了孩子,又丢失了赖以生存的念想,这真的是太残酷了。
儿子理解老郭这些年寻找的辛苦,但是又因为养父母的恩情而留下。如果追溯起来,养父母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现在儿子又无法割舍,因为对于养父母从小到大陪伴他的印象,是无法因为老郭的出现而被抹去的,很想责备他,又没办法责备他,老郭心中那个独有的儿子,怕是一辈子都不可能找回来了。。。
愿你余生,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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